在江苏宜兴租一块200亩荒地租赁合同不知做什么好

宜兴150亩荒地现花田灯海 灯海艺术成旅游新亮点_新浪无锡_新浪网
花田灯海景观一景。 (张伟民 摄)
  本报讯(晚报记者 何小兵/文)连日来,宜兴西郊外的徐舍镇美栖村田园成为民众纳凉消暑好去处,村民们在150亩荒地上精心构筑的“花田灯海”大放异彩。据悉,花田景观近年来在无锡乡村陆续兴起,而以乡村田园为蓝本的夜游景观在无锡地区首次出现,为期一个月的美栖花田灯海艺术节成为暑期乡村旅游的新亮点。
  据美栖村党总支书记宗华东介绍,花田灯海的创意,与美栖村的传统习俗有关。美栖村原名木樨里,木樨就是桂花。而美栖村历来就有制作花灯的习俗,上世纪30年代,每到中秋节前后,美栖村都会举行灯会,吸引了本地以及溧阳等周边地区的游人前来观赏。为了继承和发扬传统习俗,探索一条富民强村、发展圩区乡村旅游的创新之路,美栖村结合自身实际,改造村里的150亩荒地,并将其建成花田灯海。
  美栖村位于宜兴市徐舍镇,交通便利,104国道、官张公路穿村而过。全村区域面积3.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54亩,村民3460人。村庄环境优美,小桥流水,鸟语花香,民风淳朴,具有浓郁的人文气息。近年来,美栖村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该村积极打造“美文化”,住有美居,行有美德,新建休闲公园、文体广场、亭台阁楼和文化长廊,成立美栖剧社、村综合文化中心,深入挖掘村庄深厚的传统文化,开展流动红旗竞赛、党员黑板报等活动,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村民文明素养。近年来,该村先后荣获江苏省卫生村、江苏省生态村和文明村等荣誉称号。
  据宜兴市文明办有关领导介绍,宜兴近年来重点实践产业带动型、旅游服务型、文化保护型、水乡风情型、山村风貌型和田园风光型六种类型的农村形态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村容村貌。同时结合村庄自然生态、人文特质等元素,充分挖掘内涵、打造特色,让群众享受到比城市更高品质的环境质量。现在宜兴的农村,空间开阔、环境整洁、风貌宜人,着实令城里人羡慕和向往。美栖村就是开展乡村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单位。
  今年3月以来,美栖村干群群策群力,积极参与花田建设,并于7月起布置灯海。如今,马鞭草、波斯菊、矢车菊、太阳花等40多个品种的鲜花,将原本的荒地点缀一新。夜幕降临,长达108米的“时光隧道”,美丽的“城堡”,开屏的“孔雀”,以及布满“玫瑰花”的爱情之桥等花灯,让游客仿佛置身于充满浪漫气息的童话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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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 和桥 别墅群 旁的 抛荒门
发布时间: 14:08:08
来源:千龙 作者:网友
责任编辑:杨凌
&&&&核心提示:江苏宜兴和桥镇是有着1500多年历史的江南历史文化名镇,因文化底蕴深厚、人文景观丰富,人称“教授之乡”。近年来,该镇却不顾国家土地管理法的明文规定,镇政府无公告、无批文将村民的集体用地偷偷地倒卖给开发商,同时该镇出现大面积耕地抛荒的现象。对此,镇政府声称:镇内的别墅区用地以及抛荒的土地都手续齐全。村民却哭诉:低价征用土地抛荒不用,失地村民每人每月50元补助何以维持生计?&&&&近年来,河南、浙江、江苏东海等一批违规建别墅的事件先后被曝光,一批责任人被查处,相关项目被停建。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早就对此发令要求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然而,在教授之乡-江苏宜兴和桥镇,却出现了与国家规定相悖的一幕。&&&&数百亩耕地非法乱建 政令抛后&&&&“国家已明令禁止审批别墅项目,但在江苏宜兴和桥镇却正在大肆建造别墅,且占用的是农民的耕地,甚至已经建成的别墅区根本没有取得土地审批手续。谁置国家的政策于不顾,是开发商非法乱建还是有关部门监管缺失?”一封关于违规开发土地建别墅的投诉快件寄到本网。&&&&接到举报后,为解开“教授之乡”商业“别墅门”的神秘面纱,本网特派记者到江苏宜兴核实情况。&&&&政府占地花样百出 政绩放前&&&&“我们的土地被征用很多年了,政府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建别墅,后来剩下的部分土地目前还被抛荒中。”连日来,和桥镇永兴村村民气愤地对记者说。&&&&1月10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和桥镇永兴村走访。走访中村民向记者反映,该村的土地基本上已被征完,农民成了失地村民。&&&&“其实早在2001年时候,镇政府就征用了我们村约130亩地,直到2006年的时候才开始慢慢开发建别墅,现在还有大概20多亩地还被抛荒中。镇政府无批文无公告无安置,就每亩3万多元征用,每亩几十万元倒卖。”&&&&村民带记者到永兴小区的别墅区转了一圈,村民说,政府征地之时答应村民拆迁后安置到永兴小区里,但永兴小区建好多年,而村民并未获得安置房,还让村民到位于永兴村某小区买高层商品房居住。“这些别墅,开始之初一栋卖15万,后来卖到30万、60万……到现在的130万不止。”&&&&在永兴小区里,记者仔细观察这些别墅,均为独门独户带院子的三层别墅。村民说,直到现在,他们都不知道永兴别墅区的开发商是谁,征地协议均由村委与开发商签订,他们并没有见过任何协议。这约为50余栋的别墅很好卖,还没有建好的时候就有不少人预订了。&&&&“我们没有土地了,生活简直无以为继,只能在这块政府征了还没有用的土地上种些青菜。”村民李某说,永兴小区别墅后面大概约为20亩的土地未征之前属永兴村的耕地。&&&&在种满蔬菜的荒地上,村民李某无奈地诉说,政府征地每亩3万多元,之后每个人每月再补偿50元。“我家有4口人,每人50元4个人200元,这200元连生活费都不够。”政府征地后并未对该村村民落实就业,对村民今后的生活不管不顾。&&&&政府官员自圆其说 利摆中间&&&&“土地就这么被抛荒,政府不开发,也不让我们种地。”永兴村村民指着永兴别墅区对面和兴花园占地记者说,上百亩土地就这么荒着四年。&&&&顺着村民王某手指处,记者看见离永兴别墅区只有一路之隔的上百亩土地被围墙圈着,记者透过围墙的一处豁口往里看,一片原是耕地的农田已被开发商平整。&&&&据了解,这块被撂荒的约两百多亩的土地由宜兴市富陶房地产开发有限开发。在不远处,记者看到了一建设项目用地许可公示,上面显示小区占地面积;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日-日。&&&&在公示牌不远处和兴花园项目部门口一规划图上展示未来小区为中建筑,同时显示约有50余栋的独立别墅。&&&&“2007年到现在都四年了,四年了,我们没有土地耕种。”村民如是说。&&&&随即,记者欲到和兴花园项目部核实情况,只见该项目部铁门紧锁无法进入,里面也没有人。&&&&1月10日下午两时三十分,记者到宜兴市国土局和桥分局采访。在该局记者楼上楼下走了个遍,也没有看到该局任何工作人员。随即,记者来到该局的办证大厅,大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领导都到镇政府去开会了。&&&&三时许,记者到和桥镇人民政府核实情况。该镇宣传委员张强接待了记者的来访后表示,村民所反映的永兴小区后面被抛荒几年的20余亩地是要招拍挂的,所以目前不允许村民耕种。&&&&针对永兴小区私建别墅的情况,和桥镇宣传委员张强说,永兴小区是由光明建筑公司开发,是有用地手续的。当记者表示,自2003年起国务院严禁别墅用地的审批时,张强向记者出示了光明建筑公司永兴小区的用地手续,在一份“复杂”的文件里,记者并未看见土地批准字样,只看见一落款日期为2010年某月某日的公告。&&&&“因为当时在永兴小区地块上有高压线路,花了多年时间相关部门才将高压线路移走,所以永兴小区目前在建别墅也是延续2003年前审批时的项目。”&&&&就宜兴富陶开发有限公司四年占而未建的约为200亩抛荒的土地情况。宣传委员张强说,富陶公司这些年来未建设也是因为高压线路的问题,目前高压线路已移走,该项目不久将开工。随即向记者出示富陶公司此块用地手续,记者从用地批文中看到,批准用地面积为8500多平方米。&&&&这与记者从该小区用地许可项目图上的用地面积平方米有出入,也就是说,富陶公司多占用了4000多平方米。&&&&记者向宣传委员张强提出能否提供一份光明建筑公司永兴小区与富陶房地产开发的和兴花园用地批文时,张强表示,这些文件是镇政府的保密文件,他没有权利外露拒绝了记者的请求。&&&&采访结束后,永兴村村民获悉记者去镇政府了解情况,对记者说:“20余亩地要招拍挂也就是说政府囤地等待升值也不让村民耕种,富陶公司和兴花园占地远远不止126331平方米?。”&&&&公众质疑:谁来为“抛荒门”事件买单?&&&&日,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土地审批和供应过程中不执行或者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国务院明确要求暂停土地审批仍不停止审批的;(二)对国务院明确禁止供地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的规定,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对正在建设或已经建成的违法用地项目,要按照以上规定通报有关部门,落实共同责任,制裁违法行为。&&&&不知道江苏宜兴和桥镇的官员们是否了解这些规定,但是,只要利用农村集体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链条没有被斩断,宜兴和桥镇“抛荒门”的故事就还会在千万个镇、村以“发展地方经济”的名义重演。&&&&到底谁来为宜兴和桥镇的“抛荒门”事件买单呢?村民们期待有关部门的一个答复。&&&&编后:一直以来,国家土地部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交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宜兴和桥镇出现的大面积囤积、抛荒耕地等待“升值”此举严重与国家土地管理规定相违背。为社会的和谐安定,“教授之乡”借地提升城镇经济发展之举是否该刹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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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祺佳园外景
乐祺佳园和张焕南土地之间的这条路也属于张焕南
张焕南所具有的地块以此为界限
  一地两卖让站在自己具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张焕南感到很无奈,让他不解的是宜兴国土部分为何敢做不敢当
本版摄影 现代快报记者 匡笠
  同一地块只能有一张土地证,土地转让时,也必须将上一张土地证刊出后,方可停止土地挂牌、竞拍,这是国家相关法律所做的明确规定。然而宜兴人张焕南却发现,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自己的3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被出让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就是说出现了“一地两卖”的状况。近日,他向现代快报反映了这一问题。而据现代快报记者窥察了解,虽然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此事一再否定,但是,在2009年,这块土地确实以挂牌的方式出让给了宜兴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山房地产公司),虽然之后如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所言,双方又变更了合同,将土地使用权还给了张焕南。
  不在开发局限内
  在张焕南的土地和乐祺佳园小区之间,有一条5米多宽的小道。张焕南指着道路的边角说:“这条路的南面就是开发商的小区,北面这一片土地就是我的。”记者留意到,该小区的土建工程已经基本落成,其修建的大部分是连排或独栋别墅,从外观来看,这些别墅建造得十分豪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钱亚平向快报记者先容说,张焕南所具有的地块确实是在旧城区的改造局限之内,房子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在改造时相关部分和张焕南停止会商,按照指导价给其评估,但张焕南开出的价码特别高,已经超越了政府所能承受的局限,是以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目前相关部分已经暂时放弃了张焕南所具有地块的拆迁计划。
  自己的土地被“偷”走了
  另外,既然张焕南的土地已经被国土局拍卖掉了,国土局为何又能提供土地材料让他去银行停止抵押贷款。贷款中的25号、26号地块的转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答复来看,这明显是宜兴市国土局的工做失误。而今虽然土地还了回来,但并未见国土或其他部分有任何公示,也没有人出面对这一状况做出详细的解释。
  2003年12月,经由投资改造后,张焕南取得了建筑面积为2152.3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315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个中房产证用途为办公,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性质为出让,合同的终止期限为日。这块地位于宜兴市宜北路202号,张焕南的土地证上标注这块地的地号为041-041-025(以下简称25号地块)。
  2004年1月,张焕南以妻子的名义领取了营业执照,在此地块经营宜兴市新海港大酒店和宜兴市新海港浴场。2007年,张焕南又对新海港大酒店停止了投资改造。其浴场、酒店生意一直经营至今。每年张焕南都要拿着土地证到国土部分停止审批,并且按时缴纳相关的各项税费。
  土地确实曾挂牌出让
  土地以挂牌的方式
  拆迁评估每平米仅640元
  转让给了开发商
  取此同时,张焕南发现,宜北路202号的南侧,一个名为“乐祺佳园”的小区已经开端运做,其开发商正是兰山房地产公司。然而小区在实际建设中,并未占用张焕南的土地。于是,他向小区售楼处咨询,成果被奉告,小区以北的地块做为小区二期、三期的开发地块,土地使用权已经被开发商所获得,开不开发只是时间问题,个中正包含了张焕南的土地在内。
  “当时我就找到了宜兴市国土局,可是国土局的人并没有跟我做过多的解释。”张焕南说,宜兴市国土局只是告诉张焕南“没事的,土地照旧你的,照旧你在使用”。
  “究竟上好像也是这样,从2004年开端,我的土地证每年都拿客岁检,而且每年都能经由过程审核。”快报记者从张焕南的土地证上看到,日、日、日,包括今年1月19日,在这块土地被拍卖转让掉的这几年里,土地依旧在正常地停止年检。张焕南对此产生疑问:“如果我的土地没有了,国土部分怎么还可能帮我停止年审?”
  国土局的答复其实不能让张焕南安心,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开端不停汇集相关的材料。
  张焕南在日宜兴规划网上发布的《原乐祺公司地块改造规划方案批前公示》中发现:“该项目包括原乐祺公司地块及其北侧部分民宅用地,西至树人中学、北至鼎盛建材及瑞德农资公司、东至宜北路、南至现状住宅区”。张焕南的土地列在了规划的批前公示局限之内。
  之后,张焕南又分别在报纸以及当地的行政公告中发现了相关证据。日,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发布拆迁公告,宜北路202号局限赫然在列。经由过程公告上的示意图,张焕南发现自己所有的土地在标准红线局限之内。同年9月1日,宜兴市建设局发布的拆迁公告内,宜北路202号照旧在拆迁局限之内。日,宜兴市建设局再次公告,该房屋依旧是在拆迁局限内。张焕南在此期间多次找到宜兴市国土局,可依旧没能得到准确的答复。
  带着这些疑问,张焕南只能再一次找到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得到的答复是:“土地是你的,房子也没有拆迁,你还在正常使用,这就没问题。”这样的回答其实不能让张焕南信服。张焕南又委托律师停止窥察,律师依法向宜兴市国土局调阅档案,然而档案中根本不存在26号地块的材料,张焕南25号地块的材料则更是没有。
  2009年下半年,张焕南偶然翻出一张当地的报纸,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自己的土地竟然被拍卖了。日,报纸刊登了《江苏省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在挂牌的3块土地中,个中编号为(2003)第13号,面积44084.1平方米,土地位于宜兴宜北路西侧、树人中学东侧的公告地块中,包括张焕南所属的宜北路202号的房屋和土地。
  至此,张焕南开端了漫漫的追寻之路,他想搞清楚自己的土地究竟是怎么了。日,张焕南将材料分别寄给了宜兴市纪委、市国土局、市委办公室,以至他还将信件直接传递到了市政府的市长信箱内。日,他又分别将材料寄给了国土资源部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办公室……虽说这些部分都停止了书面回复,但并未让张焕南得到写意的答复。
  开发商:“张焕南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身份
  从省国土资源厅的答复可以看出,2009年,地块确实是出让给了兰山房地产公司,但而今宜兴国土局取兰山房地产公司已经变更了合同,又将地块还给了张焕南。直到此时,张焕南才分明:“可能是宜兴市国土局在工做中出现了失误,误把我的土地放到了挂牌拍卖的土地中,之后又偷偷改了回来。”
  市中心繁华地段
  当张焕南得知这一状况时,拍卖已经结束,土地早已被一家名为兰山房地产公司的企业摘牌,土地归属不仅改变了,连土地性质也从原本的工业用地变成了商业用地。
  在他追寻真相的期间,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我们这一块地方很早以前就被列为城中村改造的项目之一,面对拆迁。”当时张焕南还未搞清楚土地归属的真相,张焕南心想,如果之前的问题无法全部搞清楚,那能够经由过程拆迁把这一问题彻底解决,也未尝不成,只要能给出一个合理的拆迁安装条件就行。2011年3月份张焕南向宜兴市政府反映了这一状况。随后当地的房屋拆迁公司出面和张焕南就具体的拆迁方案停止了协商。
  由于双方对拆迁赔偿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拆迁公司就委托评估公司对张焕南的土地、房屋停止了评估,并于日,出台了一份评估报告。“评估的成果是,约5亩土地的使用权,25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不成搬迁的设备,绿化花木等,合计资产价格仅为318万元。”张焕南说,当初在拿下该地块时,他总共耗费了1100万元,而今评估价仅为318万元,合计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这样的成果让张焕南难以接受。
  之后,拆迁公司又要求评估公司从新停止评估,可成果只是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略加调整,房屋的评估价格为442.55万元,核算到每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的价格仅为640元摆布,约五亩土地的使用权价值为165.46万元,每亩仅为33.1万元。然而据张焕南了解,目前宜北路周边的商业用房每平米的售价都在上万元,每亩土地的价值也在600万元摆布。这份评估报告,张焕南至今没有拿得手。
  对“宜兴国土局在张焕南不知情的前提下,将其土地公然挂牌拍卖”这一行为,钱亚平也回答说其实不清楚,但他很肯定地说:“没拿他的土地。”如果政府要拍卖张焕南的土地,需要政府和张焕南本人达成拆迁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将张焕南的土地证刊出,之后才能开端挂牌拍卖。钱亚平暗示,宜兴市国土局从未刊出过张焕南的土地证。
  这些。”张焕南说,他所在的宜北路靠近宜兴市长途汽车站,周边也是宜兴老城区的繁华地段,可以说这一地段十分好。同时仅一路之隔的乐祺佳园小区,商品房售价已经在每平方米2万元摆布,就算是普通的公寓楼,每平方米售价也接近1万元。况且,2000年经由过程宜兴市护卡膜厂的转制,张焕南耗费了1100万元才将这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全部搞定,时隔10多年后,这些资产价格不增反降,且价格不及周边区域同类土地、房产价格的十分之一。
  25号地块
  现代快报记者 金辰 匡笠
  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给出准确的答复后,张焕南悬着的一颗心总算安宁了下来,“既然土地照旧我的,那就不用担忧。”然而仅仅几个月后,张焕南的土地却再次出现了问题,2011年年底,张焕南用这片属于自己的土地做为抵押,向兴业银行贷款,却被银行奉告,这块土地已经不能用于抵押,由于这块编号为25号的土地已经被拍卖。
  “不是都答复了,说土地已经还给我了吗,怎么会这样?”据张焕南先容,他曾用此块土地分别于2005年、2006年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在此后的几年中,张焕南并未再向银行停止贷款。由于经营需要,2011年土地证刚停止完年审不久,张焕南带着证件去银行借贷,却被奉告土地已经不再属于张焕南。“当时蒙了,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转来转去,这土地还不是我的。”
  张焕南拿着土地证再次找到了宜兴市国土局,面对急于在银行贷款的张焕南,宜兴市国土局用地号为041-041-0026000(以下简称26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张焕南胜利提供抵押。国土局向银行证明了原来张焕南具有的25号地块,也就是而今的26号地块。今年1月19日,张焕南胜利得到了198万元的抵押贷款,兴业银行做为放贷者则成为26号地块的“土地他项权人”。
  经由过程宜兴市国土局的“帮助”,张焕南虽然顺利拿到了贷款,但他的心里其实不踩实,他有疑问:“这土地究竟照旧不是我的?如果是我的,为什么25号地块变成了26号地块,自己的土地又怎么会在挂牌局限、拆迁局限之内?若土地不是我的,我怎么又能从银行胜利贷款?”
  省国土资源厅答复:
  然而事情却在2011年下半年出现了转机,当时张焕南分别向无锡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停止了网络咨询。日,无锡国土局答复:经窥察,证号为宜国用(2003)字第001369号的土地证书(即张焕南的土地证)仍然继续有效,土地使用者张焕南仍然具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是以不存在信访人所谓的将出让土地归还给信访人的问题。
  虽然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一再向张焕南保证“土地照旧你的”,但是当张焕南在2011年底使用土地证停止抵押贷款时,照旧遭到了银行的拒绝,他被银行奉告,这块土地已经不能用于抵押,由于这块编号为25号的土地已经被拍卖。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协调下,张焕南终极拿到了贷款,但是让人感到蹊跷的是:原本他手中的25号地块,离奇地变成了26号地块。
  张焕南认为,宜兴市国土局在未取土地使用权人协商、签署协议、实际赔偿的基础上,即将他合法所有的土地公然挂牌拍卖,以至在他依法具有的土地被国土局拍卖以后,还每年为他停止年检,这很不合常理。
  一夜间变成了26号地块
  张焕南多方求助,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近日,他将自己的遭遇向现代快报停止了反映。
  快报记者在宜兴市宜城区202号看到,张焕南所具有的地块类似北京四合院的构造,中间是一大片空位,做为停车场使用,周边则是一至数层的房屋。东侧一排为新海港大酒店的用房;西侧、南侧则为浴场用房,北侧是张焕南自己居住的一幢平房。
  张焕南是宜兴人,今年57岁,家住宜兴城区宜北路。2000年摆布,位于宜北路的宜兴市华益护卡膜厂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有关部分决定对它停止改制。张焕南经由过程公然竞拍的方式取得了该厂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收购这家厂其实不容易,张焕南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当时我付出的代价是承担厂里603万元的债务,又支付了转让金226万元、土地出让金100多万元、房屋的建造费70万元房屋的(住改非)规费100多万元,合计为1100万元。”
  记者从该楼盘的售楼中心看到,小区正在销售的有14套独栋别墅,60余套连排别墅,商业用房占到18套,个中40多套已被人购买。楼盘的售价也十分昂贵,普通的连排别墅大都在200-400平方米之间,售价每平方米元;独栋别墅面积大多为370多平方米,有两套的面积稍大,为425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2-3万元,个中最贵的售价1280万元;商业用房中售价最贵的达到了1408万元,面积最大的有823.21平方米。
  售楼中心的展示牌上写着,小区土地用途性质为城镇混合用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小区容积率仅为0.91,房屋的交付使用时间为日。早在2006年,国家就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列入《禁止项目目录(2006年本)》,之后,国家又多次重申了这一法令。然而为何2009年才取得土地的乐祺佳园在公然建设别墅?
  “也是钻空子嘛!”售楼处的一位置业顾问钱超先容说,目前小区的土木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正在停止绿化的建设取改造。目前项目只有这一块地方,对张焕南所具有的地块,钱超暗示,其实不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局限之内。
  宜兴国土局:
  未刊出过张焕南的土地证
  看报纸时发现
  钱亚平说:“他的权利受到保护,房子照旧自己用,土地也是自己用,土地证也在自己手里,所以其实不存在任何的虚假、骗取的行为。”对25号地块、26号地块的问题,钱亚平则回答说:“编号的事情,我一直没能搞分明是什么意思。”同时,张焕南的土地证材料肯定能在国土局查到,只是上世纪90年代的证件不肯定会全部存入电脑中,但是原始档案肯定会有。
  “20年前的地产价格都不止
  为了核实事件的真实性,记者又和兰山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王云松取得了联系,对记者提出的“2009年,兰山房地产公司所取得的地块,是否包含张焕南的土地”这一问题,王云松回答说:“你去问国土局。”记者将了解到的相关状况向王云松停止了转述,但他其实不承认曾取得张焕南土地的使用权,他一再暗示,如果想要了解问题,可以直接向宜兴市国土局咨询。
  记者又将了解到的状况,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停止了反馈,一位工做人员告诉记者,在停止土地挂牌拍卖之前,首先必须和当事人停止协商,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会将之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的土地证刊出,之后再停止挂牌拍卖。对张焕南的土地问题,这位工做人员建议他可以取当地的国土部分停止再次沟通,并对国土部分提出所存在的疑问,协商解决。
  面对各个方面的说法,张焕南觉得,这件事好像已经进入了一个“死胡同”,不管如何求证,如何询问,终极问题总会转向宜兴市国土局,然而国土局一直以来的回应就是“土地你还在使用,房子照旧你的。”对中间的过程以及张焕南的提出的疑问,没有任何解答。
  张焕南的代理律师虞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究竟来看,这块地确实曾在张焕南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宜兴市国土局停止了挂牌出让。从宜兴市国土局的操做上来看,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如此,张焕南所在的地块土地性质也发生了转变,从工业用地拍卖后转变为商业用地,以及25号地块取26号地块之间的转变问题,宜兴市国土局都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律师说法
  张焕南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有权要求确认
  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经查,你反映的地块位于宜兴市华益护卡膜厂西侧,该地块于日以毛地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日由宜兴市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目前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已取宜兴兰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变更了土地出让合同,将你及其余14户居民所在土地剔除在出让合同之外,并从新核定了出让金。宜兴兰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土地抵押登记面积不包括你们的土地,是以不存在一地两证的状况。对是否要从新规划问题,请你向当地规划部分咨询反映。
  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徐晨婷律师暗示,国土局未经当事人赞成私自出让其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已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土地拍卖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该土地的权属状况,既然国土局2009年挂牌的时候,张焕南照旧土地使用权人,国土局就无权挂牌拍卖,是以当时国土局的挂牌拍卖行为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可以说已经组成“一地两卖”的究竟。
  如果是有使用权人的,国土局不能私自处分,否则就是进犯土地使用权人的好处。国土局能收回这块土地的方式无非是国家征用、征收大概协商收回,而今国土局的行为显然不吻合这三种合法情形。国土局要收回土地从新拍卖,要提供合法的提前收回土地的理由(国家征收或征用等)并通知张焕南本人,还应取其协商取收回土地相关的赔偿等事宜,显然国土局并没有这么做。事后虽经变更,但是未及时公示也未从新办理权证以确定当事人的使用权人身份,导致使用权人权益受损。
  当国土局发现操做发生错误后,应及时纠正,同时将实情通知张焕南本人,并配合其从新办理或更换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国土局也没有这么做。土地被挂牌拍卖,国土局并没有通知张焕南本人,而张焕南恰正是最应当具有知情权的。所以,张如果由于国土局的行为而遭受了损失,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国家机关及工做人员行使职权给张造成损害的,张焕南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另外,张焕南有权要求国土局确认其土地使用权人身份,如有须要,国土局应按照《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使用权取所有权生效要件,为张从新办理土地证或更换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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