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地改为建设用地怎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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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人承包土地如何确权?
湖北-武汉&05-12 15:41&&悬赏 20&&发布者:老实农民子弟 & 回答:(22)
我们家1992年承包了村里的一片河滩地,大概有30亩,当时写的合同是村里书记和干部写的,签字按了手印,写明了面积和年限是永久使用,种了几年水稻后,我们推成了鱼池养鱼,先前和村里农户一样每年上缴任务,后来不交了每年下发补贴,我们家也一直领到现在,我们家原来村里还有几亩好的责任田,后来重新分了一次,说是我们家现在的面积比较大,原来的田收回去就没有重新分,意思就是种植当时承包的那个30亩面积,今年财政突然说我们家明年就没有补贴了,说是那30亩没有经营权,要我们到土地管理局去办经营权,土地局叫我们回村里确认,村里没有人愿意理这事,种了一辈子田地,原来的责任田没有了,现在的这个30亩也不是我们的,不知道我们这个情况要怎么办?
问题补充:
这个情况可以办下来吗,有没有相关政策,我们家是当地常住户口,现在家里一起有9个人了,就这个30亩地,原来的责任田因为这个面积,收上去分给别人了,我们也没有说什么,这个是不是就默认我们的责任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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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
回复时间:
可以与村里签订承包协议。
我的补充:
村委会有义务给你确权。
这个情况可以办下来吗,有没有相关政策,我们家是当地常住户口,现在家里一起有9个人了,就这个30亩地,原来的责任田因为这个面积,收上去分给别人了,我们也没有说什么,这个是不是就默认我们的责任田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你可以到村委会要求查村集体土地承包的账册,当初村委会收回你家的承包地并且把鱼塘发包给你长期使用,应该有账册。收集证据后,可以要求补签承包协议或者到乡政府要求确认承包经营权。
村委会有义务与你签订承包协议,并且确认你的承包权益,如村委会违法侵权,可以诉讼解决。
[河南-信阳]
回复时间:
可以依法申请县政府进行确权,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行政诉讼。
依法申请县政府进行确权是怎么个流程,去找哪个部门
依法收集证据,再确权,这样容易胜诉。
[河北-秦皇岛]
回复时间:
很麻烦,因为涉及利益,不过也只能往下办,而且还得办成。这里给你个思路,最后还是要你自己辛苦跑。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现在的鱼塘,实际上就是你的原来承包土地置换而来,只不过没有签订有关协议,办理承包手续。事实上这么多年你们家一直在实际经营,并没有任何争议。鱼塘属于集体所有,村上也只有村上出具证明才能确认你的权益。希望这不是死结,把它想办法解开。否则,你就只有打官司确权了。
[北京-朝阳区]
244374积分
回复时间:
可以依法申请县政府进行确权,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行政诉讼。
详情可来电来访。
[重庆-万州]
回复时间:
可以申请政府确认权属。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湖北-黄冈]
回复时间:
你与村委会原签承包合同有效,你应向村的上一级政府反应,,,望来电咨询或委托代理维权。
[山东-青岛]
243624积分
回复时间:
1、补贴应该是得责任田面积的补贴;2、你的30亩承包地,应该不是责任田,原来是荒地,是谁都可以承包的,国家不会给补贴的;3、如果你有承包合同那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不能是无期限的;4、谁要收回你的30亩地的承包经营权,你可以持承包合同告他们。
[浙江-宁波]
回复时间:
建议你携带合同向乡镇政府反映下,或者到县里反映,不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江苏-泰州]
回复时间:
一般要看二轮土地承担时要发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广东-广州]
1233447积分
回复时间:
按照承包合同履行的
[四川-德阳]
回复时间:
这实际上是村里不管你的事,但这个事是你们家和村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故可以把此事以你家和你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由向乡政府或县政府申请调解或确认你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你家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
[辽宁-葫芦岛]
回复时间:
你好,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和承包人作为承包方签订,承包方签字并且发包方即村委会加盖公章。不知你的承包合同是否有上述内容,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必须有合格的土地承包手续,鉴于此,建议到所在的乡镇或县的农经部门看是否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
[北京-昌平区]
163501积分
回复时间:
你现在的情况属于与原先的责任田置换,只是未办理相关的手续。村委会有义务为你办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云南-大理]
回复时间:
&&&&土地确权的话建议您通过政府部门解决,法院一般不立案处理。
[陕西-渭南]
回复时间: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
[湖南-娄底]
回复时间:
你好,你有承包协议,可以根据协议和村里的证明,到县府府申请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内蒙古-通辽]
回复时间:
你们对30亩土地应该享有承包经营权,关于补贴问题可以找相关政府部门解决,或者诉诸于法律程序。
[重庆-梁平]
回复时间:
可以与村里面明确土地协议。
[湖南-郴州]
回复时间:
凭相关协议要求确认你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首先要求村里确认;如未果,可向县里农村经营管理局等部门反映。
[重庆-梁平]
回复时间:
土地确权向政府申请,不服可以提前诉讼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可以向政府确权,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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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土地政策:符合这些条件的不予办理确权
近段时间以来,三农从业者们都十分关注农村土地的进展情况,其中不乏有当地的农村村民们。小编身边不少农民朋友就经常问一些土地制度方面的问题,像是2017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能得多少钱以及土地流转租金有没有变化这些。的确,这二三年农村土地制度正是改革以及需要改善的时候,因此许多土地制度将会进行改变,而且还有这几个农村土地制度需要注意,因为它们大多数被错误的传播了。2017年对于农村超占宅基地建房、违法建造房等等都将进行取缔。然而一户多宅回收却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较难权衡,除非是农民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或者说多余的宅基地手续不合法等。这里国家多采取自愿鼓励措施,像是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有偿退出宅基地等等。不过虽然宅基地不能回收,但是一户多宅不予办理确权,也就是说这多出来的宅基地则无法进行土地流转,农民也就只能使用它自建房。第二条则是广大从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朋友们关心的问题,那就是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是否要回收?有人曾误传说需要回收,但是实际上如果是经过合法手续继承的农房,即使非农村集体成员生活在城市也不能随便就把土地给回收了。并且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是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但是只要是合法继承了土地,那么将来在土地征收中还能领取到一定的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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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每天原创更新,探索财经文化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二轮土地承包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去,到域外劳务。吉林市农民流转土地主要有互换、转让、转包、出租、入股几种方式,也有农户之间买房带地等一些特殊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二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在流转土地时,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也未变更承包合同的,仍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且无争议的,按照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备注栏中予以备注。
三是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
四是农户之间买房带地合同中对所流转的土地没有做出明确约定的,双方当事人要对所流转土地的地块名称、面积、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费用、惠农补贴等条款进行重新约定,补签规范的流转合同后,再进行确权登记。(以上是吉林市土地确权相关问题)
448人有用467人有用161人有用1440人有用宅基地确权时,许多村民占用宅基地并没有相应的手续,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别是1982年前村民占用为全面落实《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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