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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政府
泾县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 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年)
泾县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 构建绿色生态家园 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建设总体规划
为贯彻落实全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依据《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总体规划(;2016年)》和宣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森林增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泾县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年)》。
一、背景和基础
(一)基本情况
1.自然地理概况。
泾县位于皖南山区,隶属宣城市。东接宁国、宣州,南依旌德、黄山市,西靠青阳,北邻南陵。地处东径117°58''—118°40'',北纬30°23''—30°51'',全县总面积2054平方公里,辖9镇2乡,146个行政村(含居委会)。人口35.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85万人。
泾县地处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日照充足,梅雨显著,伏秋多旱。年平均气温15.6°C,平均降水量1550mm,空气相对湿度81%,年均无霜期239天。强烈的地貌变化形成了丰富的山区小气候资源,适宜多种林木的生长。
泾县属低山丘陵区,为黄山、天目山余脉,低山是本县最主要的一种地貌类型。地势特点是东南高,西北低,山高谷深,起伏急剧;境内多山富水,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57.1%,丘陵占30.8%,平原占12.1%,全县平均海拔250米,素有“名山胜川,江南三甲”的美誉。
全县土壤具有五大土纲、八大土类。黄红壤在全县境内分布最广,是本县的主要土壤类型,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低山以及岗地上,石质土土类主要分布于中低山中上部,山丘多无植被或杂草,覆盖度很小,其它土类也成零星分布。
泾县森林植被较为丰富,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皖南山区丘陵植被区,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山地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混交林、针叶混交林、天然次生灌木林。主要建群种有马尾松、杉木等针叶树种,青冈、苦槠、甜槠、麻栎、枫香等阔叶树种,及毛竹、元杂竹,檵木、乌饭、映山红等灌木树种。
(二)森林资源现状
泾县现有林地面积211.2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0%,活立木总蓄积584.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1.37%。
林地按地类分:森林面积186.51万亩,疏林地0.82万亩,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0.6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32万亩,无立木林地4.58万亩,宜林地4.34万亩。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一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立县的&的迫切要求。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全县林业整体水平大幅度上升,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亟待调整和完善。集中表现在:幼、中龄林多;林种和树种布局上不尽科学合理,人工林树种结构单一,道路绿化、村庄绿化相对滞后等;因此,迫切需要大力推进造林绿化,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生态功能,夯实生态强县建设基础。
二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加快城乡绿化,建立比较发达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区域绿色经济、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巩固和扩大现有生态建设成果,增强我县生态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实现兴林富民、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加快植树造林,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完备的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需要,又是在保护资源、发展资源的基础上促进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是提升城镇品位,实现“双增”目标的需要。
以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建设为载体,以美好乡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示范村庄的创建活动,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优化美化城镇、村庄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品位,实现林业“双增”的战略目标。
(二)工程建设可行性
1、造林空间条件。
据摸底调查,我县现有可用于造林绿化山地面积近4.5万亩,通过努力力争其他地类造林面积达到4.5万亩以上,使全县总造林面积新增9万亩。一是疏林地、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含石质山地)可用于造林部分;二是城镇、村庄覆盖区域可用于造林地部分;三是城镇、村庄周边,道路沿线,水源地、河流洲滩地、水系、农田的防护林、可用的非基本农田等可用于造林部分。
&按森林面积增加3.04万亩可提高森林覆盖率1个百分点计算,9万亩造林成林后,可提高森林覆盖率2.96个百分点,全县森林覆盖率将由目前的61.37%提高到64.33%。
2.森林提质空间条件。
近十年来,我县先后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工程、林业持续发展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等重点林业建设工程。全县有30万亩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中幼林林分急需进行抚育和培育,进行林分质量提升。
&3.&造林能力条件。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我县先后实施“五八”造林绿化规划、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在全县掀起了造林绿化的高潮,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2000年以来,我省先后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工程、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和林业持续发展项目等林业重点工程,2003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全社会投资发展林业经济的决定》,社会办林业热潮空前高涨,林业承包大户迅猛增加,积极参与造林绿化,为加快全县造林绿化步伐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4年,全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5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3.5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5万亩。2008年以来,完成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1.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1.48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推进全县造林绿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造林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能力。
三、总体思路与建设目标
(一)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
《安徽省林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总体规划(;2016年)》
《宣城市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总体规划(;2016年)》
《宣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森林增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
《造林技术规程》GB/T&
《泾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方针,统筹城乡林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构建绿色生态家园,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屏障,为实现泾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调动各方力量,倡导全民植树、全社会办林业。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2.坚持政府引导,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财政投入机制,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增加造林绿化投入。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和林下经济,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3.&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动全社会造林营林积极性。引入市场机制,优化林业生产要素组合,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将林业发展与美好乡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村庄整治、扶贫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发展战略相结合,统筹推进。
4.&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区域的建设规划,坚持山、水、路、城、村相统一,点、线、网、面相结合,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年度任务。
5.坚持突出重点、分区施策。在抓好林地绿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城镇周边绿化、道路绿化、村庄绿化、水源地绿化、河流滩涂绿化、工业园区绿化、矿山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快石质山地绿化,充分拓展造林空间。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造林。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划,适地适树,优先发展乡土树种,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目标
到2016年:
1.全县新增森林面积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4.33%以上;
2.全县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8个森林城镇(乡镇),20个森林示范村庄;
3.全县建设绿色森林长廊示范路段25公里;
4.提升森林质量.全县开展重点林业建设工程中幼林抚育和现有林培育面积30万亩, 亩均蓄积量提升至4.5立方米以上;
5.全县林业总产值达90亿元以上,山区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
四、战略布局
(一)实施战略
1.实施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1)宜林山地攻坚绿化工程。以宜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石质山地等为重点,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重点突出山地造林,抓好山地造林攻坚,做到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全覆盖。对矿区废弃地、“三滩地”等未利用土地予以充分利用,能造尽造。加快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对坡度25度以上坡地、梯田实行退耕造林。对6度以上的坡地根据生态区位和群众意愿实行退耕造林。结合我县林业产业特点,重点围绕竹林、油茶、青檀产业建基地,以产业发展推动造林绿化。
(2)湿地滩涂防护绿化工程。青弋江、徽水河、汀溪河等河流两岸陆地、滩涂,青弋江灌区东西干渠沿线,大、小水库周边,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加快河滩造林、水源地绿化、水库和水系周边绿化,重点实施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绿化工程。
(3)农田沟渠路林网提升工程。结合高产高效农田整治及水利兴修等基本建设,实现基本农田沟渠路全绿化,全面提升以路、沟、渠为骨干的农田林网建设规模。
(4)林苗两用林基地建设工程。鼓励、支持各类林业企业和造林大户流转土地和城镇周边绿化用地,积极鼓励农民在“四旁”广为栽植林苗两用树种,大力发展以乡土树种为主的林苗两用林。
(5)森林长廊示范建设工程。以国道、省道两侧为重点,选择适宜路段,向两侧外延伸不少于50米,以栽植青檀、竹子等乡土树种为主,加大绿化、美化、彩化力度,建设景观层次丰富、兼顾支撑林业产业的森林长廊示范段。
(6)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以造林绿化为契机,继续推进竹林丰产增效、油茶、青檀产业致富工程,实施抚育经营和林分改造。强化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中幼林抚育管理,加快现有林培育和经营,加快公益林质量、退耕还林质量提升,开展补植补造,培植林分合理密度。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林地产出率,提高森林生态效能和经济效益。
2. 开展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示范村庄创建活动。
(1)开展森林城镇创建活动。为确保实现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标,按照“城在林中、绿在城中、人在景中”的理念,以县城建成区和规划区为绿化建设重点,开展城区2-3条主要示范道路绿化和幕溪河、城西景观长廊绿化建设,新建2-3个城区景观公园,加强城乡结合部、县城出入口通道森林长廊、森林景观建设,全面提升县城森林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全县重点抓好8个省级森林城镇(乡镇)的创建,带动全县其他乡镇、村庄的造林绿化建设。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以集镇建成区和规划区为重点,以提高林木绿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为目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镇森林覆盖率。同时加强学校、卫生院、文化站、敬老院等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
(2)开展森林示范村庄创建活动。以美好乡村建设为抓手,全县重点建设20个森林示范村庄。以行政村为对象,以自然村为基础,积极引导农民以四旁、庭院绿化为重点,大力营造围村林、庭院林、游憩林和小果园、小竹园、小桑园等,创建一批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森林村庄。
3. 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富民行动。
加快竹木系列深加工、青檀制浆造纸、森林食品、苗木花卉等产业升级,突出发展名特优经济林、生物制品、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抓紧研究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示范点和林业产业示范园,重点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实现全县林业总产值和山区农民林业综合收入新跨越。
(二)建设布局
围绕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森林资源空间布局与发展林业经济的目标,结合我县林业特点,优化林业产业布局,以产业发展推动造林绿化和基地建设快速发展。
1. 优化造林绿化布局
结合我县资源特点和林业产业发展态势,按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的总体要求,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泾政[2011]42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县“十二五”期间着力实施:竹林“2111”科技示范工程(新造竹林2万亩,重点建设1个省级竹林科技示范园,重点培育10个竹林丰产经营示范村,重点培育建设100户竹林丰产经营示范户)、油茶和青檀基地建设、苗木花卉产业三大重点林业建设工程。
2.明确造林绿化重点
蔡村、泾川、昌桥、琴溪等丘陵乡镇,主攻丘陵岗地、城镇和水库周边、农村“四旁隙地”绿化,大力营造竹子、油茶、苗木花卉基地,精心打造境内205国道、322省道苗木花卉走廊,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产业;榔桥、汀溪、茂林、桃花潭等山区乡镇,主攻宜林荒地、陡坡开垦地,重点发展杉木、油茶、青檀基地;青弋江沿线乡、村结合林业血防工程建设加快水系滩涂绿化;云岭、桃花潭、泾川主攻石质山、矿山、工业园区绿化。
五、建设重点及进度安排
(一)重点建设任务
1. 人工造林。;2016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9万亩;
2.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示范村庄创建。;2016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1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乡镇)8个,创建森林示范村庄20个;
3.森林长廊创建。;2016年,建成森林长廊示范路段25公里;
4.森林质量提升。;2016年,全县完成重点林业建设工程中幼林抚育和现有林培育30万亩。
(二)建设进度
1.我县2012年已完成新增森林面积0.3798万亩。
2.2013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546万亩,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中幼林抚育和现有林培育69000亩。建成境内205国道森林长廊示范路段5公里, 创建省级森林城镇(乡镇)1个和森林示范村庄5个。
3.2014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2.8万亩,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中幼林抚育和现有林培育79000亩。建成境内205国道森林长廊示范路段10公里, 创建省级森林城镇(乡镇)4个和森林示范村庄7个。
4.2015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2.8万亩,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中幼林抚育和现有林培育80000亩。建成境内322省道森林长廊示范路段10公里,完成县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创建省级森林城镇(乡镇)3个和森林示范村庄5个。
5.2016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4742万亩,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中幼林抚育和现有林培育72000亩。创建森林示范村庄3个。
六、工程建设技术要点
(一)树种选择
遵循自然规律,按照适地适树原则进行造林树种选择,适宜地区加大油茶、青檀、早园竹等经济林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经济效益,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1.用材林造林树种:主要造林树种为杉木、湿地松、枫香、泡桐、香椿、檫树、杨树、青檀、竹类、木荷等。
2.林苗两用林造林树种:主要造林树种为香樟、桂花、朴树、广玉兰、杨树、枫香、黄山栾树、马褂木、女贞、薄壳山核桃、水杉、白玉兰、红叶李、紫荆、木荷、泡桐、银杏等。
3.景观绿化造林树种:主要造林树种为香樟、桂花、广玉兰、女贞、紫薇、合欢、乌桕、水杉、白玉兰、红叶李、紫荆、银杏、黄山栾树、罗汉松、无患子、红叶石楠、日本樱花、朴树、榆树、鸡爪槭、红枫、红豆杉等。
4.经济林造林树种:主要造林树种为油茶、竹类、青檀、杜仲等。
5.石质山地主要造林树种:主要造林树种为青檀、柏类、刺槐等。
6.农田防护林提升工程造林树种:主要造林树种为池杉、水杉、杨树等。
(二)种苗供应
1.种苗规格。苗木培育所需的种子,尽量在林木良种基地和林木采种基地采集,林木种子质量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1999)Ⅰ级、Ⅱ级和Ⅲ级。
造林绿化所需的苗木,尽量选用良种壮苗,主要造林树种应选用充分木质化、无损伤、无病虫害的Ⅰ级苗、Ⅱ级苗;
城镇、村庄景观造林应以乔木树种苗木为主、灌木树种苗木为辅,乔木树种苗木应干形通直、树形优美、无病虫害、干径3—5厘米以上,花灌木苗木应冠形优美、无病虫害、冠径应在30-50厘米以上。经果林苗木应2年生以上;
森林长廊示范段绿化,沿路两侧至少2-3行要栽植景观绿化大苗,再向外侧可栽植一级优质阔叶树苗木;
城市规划区绿化,所用苗木要符合园林城市建设标准苗木。
2.种苗需求。根据年度工程建设任务,5年累计需采集优质林木种子0.9万千克,优质种条270万支,培育合格苗木1620万株。每年安排好良种采集、落实育苗基地和苗木调运。
造林任务(万亩)
种子需要量(万千克)
种条需要量(万条)
苗木需要量(万株)
(三)造林成效监测。
1.监测指标。
一是每年对各地完成的成片造林面积和“四旁”植树折算面积进行全面监测,并对当年的造林面积核实率、造林成活率和上年的造林保存率进行考核。
二是采用相应技术手段对各乡镇范围内的森林面积及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进行年度变化动态监测。
2.技术标准。
凡成片造林和连续两行以上的“四旁”植树,连续面积大于1亩,且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均计入当年有效造林面积。
疏林地、无立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上年度不合格的造林地等,通过有效封育或者补植措施,达到造林合格标准的,均计算为当年有效造林面积,其中郁闭度达到0.2以上的,计算为有林地面积。
连续面积1亩以上的片林和乔木林带,其中林带行数在2行以上且行距不大于4米或者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米以上的,计算为有林地面积。
在有林地上更新造林的,不纳入森林增长实绩,不计入9万亩的新增造林任务。
七、投资估算
本规划投资估算范围仅限人工造林直接投资及其工作经费,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森林长廊示范段创建不列入本规划投资估算范畴。
(一)估算标准
1.人工造林。按造林困难程度分石质山地造林和其他造林进行成本估算。参照我县目前造林实际造林抚育成本,以及立地条件状况,综合测算,石质山地造林成本每亩投资4000元,其他造林成本每亩投资1050元。
石质山地造林
合&计(元)
其中:机械费
客土人工费
其中:苗木费
栽植人工费
其中:肥料费
2.工作经费。按10元/亩进行投资估算,仅针对省级重点林业建设工程。
(二)估算总投资
依据造林总任务和上述投资估算标准,我县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为9835万元,其中:人工造林直接投资9745万元,工作经费90万元。
(三)资金筹措
1.争取中央、省造林补助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现分别按每亩300元、200元补助。
2.争取省级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弥补中央财政造林补助不足部分,省级重点工程造林补助,森林城镇、森林示范村庄和森林长廊示范段建设以奖代补。
3.整合各项支农资金以及社会融资,重点倾斜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等。积极协调、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森林增长工程的贷款等。
八、预期效益
(一)生态效益
1.减少土壤养分流失,提高水源涵养能力。规划实施后,全县水土流失、水源涵养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2.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庇护基本农田。通过建设农田防护林网,二是改善空气质量。通过有效固定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
(二)社会效益
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规划实施后,可增加森林涵蓄调控水资源的能力,调节洪枯比;减少河流和部分水库的泥沙,确保其防洪功能的正常发挥,延长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减轻水患。
2.&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广大群众通过参与人工造林将获得劳务报酬,获得经营纯收入,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快推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在保障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通过巩固、提升各类林业产业基地(包括用材林、竹林、经济林、油茶)及林产品、花卉和林木种苗等产业,增加林业产业的原料储备,农村种植业结构和林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发挥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的支撑作用,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全县林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建设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并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乡镇亦应成立本乡镇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切实把开展造林绿化、促进森林增长、加快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并落实 “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行政首长负责制。
2.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将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与创建美好乡村建设活动一并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
3.严格目标考核。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将“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实施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每年考核一次,五年总考核,进行总结表彰并严格兑现奖惩。各级都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林业等部门要加大造林专项督查力度,定期通报结果,确保进度和质量。
4.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绿化委负责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认建、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活动。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驻泾部队、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复转退军人营建“八一林”、“双拥林”。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负责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营建造林绿化基地。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广大学生开展“同栽纪念林、见证我成长”活动,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县交运局、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县道公路绿化,重点抓好境内205国道、322省道线路绿化,积极配合沿线乡镇实施好森林长廊建设。县住建委负责县城建成区和规划区的绿化,配合做好森林城镇的创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的绿化;县水务局负责水系周边绿化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县林业局负责山丘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重点抓好县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建设任务。
(二)机制保障
1.强化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站、木竹检查站、森林植物检疫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等林业机构建设,从2013年起,逐步将全县林业执法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与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改变基层林业执法和管理单位靠规费供养的状况。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林农的水平。
2.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林木、林地所有权。在巩固完善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全面深入推进配套改革,建立与产权关系相适应的管理体制,释放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形成较为健全的林业发展支持保护体系、林农增收致富体系和林权管理信息支撑体系,全面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3.创新林业发展机制。进一步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种植大户投资造林绿化,鼓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或以地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造林,建立商品林基地和企业原料林基地。鼓励发展森林旅游、生态休闲和林下经济。放活林业经营管理,在不破坏公益林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商品林由农民和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经营模式,林业部门应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森林资源保护,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林木限额管理、凭证采伐和林地定额管理、征用征收审核审批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稳步增长,保护生态安全。切实保护乡村现有自然生态和古树名木,进一步加大扬子鳄保护区、水西国家森林公园、湿地生态、村庄片林等的保护力度。全面规范树木采挖管理。积极开展汀溪自然保护区晋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在实施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期间,除经济林之外,低产低效林应以补植补造和封育为主,原则上不得开展以人工更新造林为主的大面积皆伐改造。
(三)资金保障
1.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全民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投入机制。鼓励利用各类森林资源,大力发展种植、养殖、相关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和生态休闲等林下经济。鼓励大力发展林苗两用林,在不影响森林覆盖率、均匀保留株数的前提下,可挖取部分林木作为绿化大苗销售。
2. 设立财政造林专项奖补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对我县造林绿化支持力度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加逐年递增10%,每年整合相关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重点用于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建设。同时,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按10元/亩标准,每年安排30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森林增长工程的调查规划、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检查验收等。对实现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的乡镇和行政村实行以奖代补。乡镇财政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资金规模,投入造林绿化。
3.加大金融支持造林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简化审批手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满足各种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林业贷款贴息指标,优先安排造林绿化的企业和个人。
4.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建设资金流向和使用的审计制度,以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先施工后报账制度,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审计。
(四)种苗保障
1.&保障育苗种子供应。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建立以林木良种基地为主、林木采种基地和其他重点采种林分为补充的林木种子生产供应体系,确保重点工程建设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并做好林木良种采购、调剂和供应工作。
2.超前落实育苗任务。根据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造林计划,有针对性地超前落实分年度育苗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国有、集体、个人等多种形式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苗木,积极推行保障性苗木建设。对一般造林和城市绿化所需的苗木,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产业化、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生产和供应。
3.强化种苗质量监管。林业部门要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的全程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种苗质量关,严格执行种苗“三证一签”制度和油茶“四证一签”制度,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建立林木种苗质量问题投诉和举报制度,杜绝使用不合格种苗,切实保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科技保障
1.加强科技支撑,加快现代林业建设。加强与林业科研部门、林业院校的合作,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实施,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大林业新技术应用培训,确保林农及时掌握林业适用技术。继续围绕油茶、竹子、青檀、优良乡土阔叶树等,推广良种壮苗,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实施中幼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促进森林生长量、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林地生产力、林农收入和森林生态效益大幅度提升。
2.利用林业信息技术,加强造林成效监测。利用计算机技术、“3S”技术等高新技术,建立全县地理信息系统,完善林地地籍管理;加强林地、森林动态监测和林木资源信息监测,全面准确地搞好森林资源续档工作。
3.完善先进技术装备,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加强种苗植物检疫,从源头上防范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与蔓延;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健全预测预报网络,及时发布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的预警预报,及时掌握虫情、疫情、火情动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到治早、治了。注重生物防控技术应用,实施森林健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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