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业务办理北京移动办理外地业务和哈尔滨有区别吗?

——访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行长于成信——
&&&&近年来,随着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中国银行业正处于转型时期。银行原来“吃利差”的经营模式不断遭受冲击,零售业务和中小微企业业务的创新发展越来越成为银行业增长的“新蓝海”。即日起,中华网黑龙江频道将连续推出创建最具责任感银行行长访谈系列报道。将聚焦黑龙江银行业在小微金融产品、服务方式、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最新理念、成果与动态。以落实“保增长、促环保、帮企业、重民生、强服务、减风险”等六项任务,积极履行银行的社会责任。中华网是面向中高端受众群的国家级门户网站,同样肩负弘扬社会责任感的重任,我们将开展好创建“最具责任感银行”活动。
&&&& 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秉承着“开动脑子办银行,规规矩矩办银行,扎扎实实办银行”的基本原则,坚定着“先生存,后发展,立足哈尔滨,面向全省”的发展目标。 持之以恒,服务客户。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一年中,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将在全体员工的不断努力下,树立必胜的信心,加强团结协作,以富有激情的姿态,发扬拼搏进取的精神,把握黑龙江经济迅猛发展的良好机遇,与黑龙江经济共成长!
发展中创新&&创新中发展
&&&&众所周知,在金融创新的核心环节——产品创新方面,受授权、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的制约,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很难有所作为的。
&&&&那么,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如何创新以保障地方发展合理的资金需求?他们答案是: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服务创新。
&&&&理念要创新。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经济...
理念是关键&&文化是根本
&&&&理念是实现银行基业长青、市值稳定增长的根本保证。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在实践中始终贯彻的经营理念可概括为四句话:即坚持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滤掉风险的真实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前列。我们努力让先进的金融管理理念成为一种文化,并使管理人员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支持地方&&回馈社会
&&&&银行与地方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而支持地方经济是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严峻的国内外金融形势,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为己任,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立足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较好地发挥了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结构。
凝聚团队&&共筑家园
&&&&现代银行间的核心竞争,并非要靠高利率、好产品,归根结底也是靠专业人才的推动。在采访中我们得知,为解决工作作风拖沓,管理成本居高不下,工作效率低,工作效果不佳等问题,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力主改革,大力调整了人员结构,引进了一批成熟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各个条线,同时高瞻远瞩、未雨绸缪现已为明年多家支行网点开业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关于我行个人网银V5.4停止对外服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自日起,我行个人网银V5.4将停止对外服务,请您尽快升级使用个人网银V6.0。个人网银V5.4所提供的服务,均可通过个人网银V6.0进行办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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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银行个人网银销售2016年第一、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我行将于4月10日-4月19日发售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债券详细信息如下:&&& 一、201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代码:161701)和2016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代码:161702)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分别为3年和5年,票面年利率分别为4.00%和4.42%。&&& 二、两期国债发行期为日至4月19日,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日和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两期国债均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 三、两期国债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以100元为单位办理各项相关业务。&&& 四、本次国债代销采取全行集中模式,敞开销售,售完为止,销售渠道为营业网点柜台和网上银行, 销售时间为每天8:30—16:30。&&& 五、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要求,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可以在我行个人网银办理开立国债托管账户、认购和查询业务,其他业务如挂失补办、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需在柜台进行办理。&&& 六、4月10日我行网上银行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可售额度为7280万元,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可售额度为7280万元。&&& 七、我行通过网上银行销售两期国债将根据网上银行与营业网点柜台实际销售情况及时对网银渠道销售额度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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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网银信用报告查询功能增加试点地区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自我行个人网银信用报告查询功能上线并在部分地区试点以来,得到广大客户的喜爱和支持。为了更好的服务我行客户,自日起,我行个人网银信用报告查询功能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济南分行所在地区基础上,增加郑州、青岛、石家庄、西安、武汉、福州、沈阳、成都、大连、天津、合肥、重庆12家分行所在地区的客户使用权限,以上地区的客户可通过USBKey权限登陆个人网银查询、下载信用报告。&&&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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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借记卡开立数量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5]48号)的规定,自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同一代理人在我行全国范围内代理开卡不得超过3张。&&& 如客户之前已持有我行全国范围内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我行将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至95558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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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信银行积存金业务实时买入交易规则和功能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积存金业务发展的需要,我行积存金业务实时买入交易规则调整如下:&&& 1、日起,取消“按金额”实时买入中信积存金相关规则和功能。&&& 2、“按克重”实时买入中信积存金交易相关规则和功能不变。&&& 定期积存计划(定时定量、定时金额)相关交易规则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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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个人网银V6.0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个人网银V6.0自上线以来,得到用户的喜爱与支持。为了您能更好地体验我行丰富、便捷、安全的网上银行服务,推荐您优先使用我行个人网银V6.0。&&& 自日起,如您需要使用我行个人网银V5.4,可通过登陆页面温馨提示中的链接进入。&&&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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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信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书》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更好服务于我行“鑫金宝”黄金交易客户,我行将对《中信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协议书将于本公告七个工作日后正式生效,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附件《中信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书》&&&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上海黄金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清算实施细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甲方代理乙方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贵金属交易、资金清算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十章六十七条,附后),供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已认真阅读协议全部条款,并承诺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双方权利义务。&&& 风险提示:贵金属投资有风险!贵金属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波动,存在短期内发生巨额盈亏的风险,请充分认识交易风险,谨慎投资。并请务必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的金融类会员和清算银行,代理乙方在金交所内进行贵金属交易及资金清算、实物交割等活动。甲方向乙方收取代理手续费,对贵金属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因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担保。本协议涉及的各类贵金属交易委托,均以金交所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甲方具有开展代理金交所贵金属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乙方的贵金属交易提供相应服务。&&& (三)甲方遵守贵金属交易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金交所的交易、清算规则。 &&& (四)甲方已向乙方清楚地揭示了贵金属交易市场的投资风险。&&& (五)甲方所提供或引用的数据、资料以及分析、预测仅供乙方参考,甲方不承诺保证其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的承诺,亦不与乙方分享收益。&&& 第二条& 乙方声明如下:&&& (一) 乙方具有合法的贵金属交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金交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贵金属市场的情形。&&&& &&& (二)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证件、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将及时通知甲方。&&& (三)乙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甲方已向乙方披露贵金属交易投资的重大风险,乙方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贵金属交易投资的全部风险以及损失,已仔细阅读并已签署甲方提供的《中信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风险说明书》。&&& (五)乙方已了解并承诺遵守贵金属交易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金交所的交易、清算规则,并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 (六)乙方声明,其理解、认可并接受甲方为其进行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及甲方依据其就《中信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所填写答案分析得出的评估结果,并同意依据上述评估结果参与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交易品种。&&& (七)乙方声明,其通过甲方系统发出的所有交易指令均由其本人根据相关市场信息理性判断、自主决策,并自行承担交易后果,乙方上述判断和决策并不依赖甲方提供的任何参考数据、资料以及分析、预测,甲方亦不就乙方上述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承诺妥善保管与代理贵金属交易相关的账号、编号和密码及相关信息,凡使用该账号、编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若乙方有关证件、资料、银行账户、网银证书等遗失或被盗以及密码遗忘或被盗,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规定,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挂失手续,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导致的一切责任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甲方未向乙方作任何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的承诺,乙方自行承担与贵金属交易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损失。&&& (十一)乙方理解并认可,在金交所的某个交易品种价格达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会出现买入或卖出委托无法成交的可能,并同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二)乙方理解并认可,在同一交易日内的不同交易场次之间贵金属交易价格可能会剧烈波动,乙方的未成交委托可能因通讯网络速度等原因无法及时撤销,乙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三)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有关甲方、乙方的责任条款,并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第二章& 交易要素&&& 第三条& 交易时间。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交易时间为(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夜间&&& 20:00——次日02:30&&&&&&&&&&&&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1: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3:30——15:30&&& 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10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交易时间以金交所系统时间为准;金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乙方须保持持续关注,甲方将通过相关渠道适时通知乙方(但该等通知并非甲方义务)。因甲方系统维护、升级或其他原因不能交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交易,但甲方将通过相关渠道提前公告。&&& 第四条& 交易标的。乙方可交易品种分为现货交易品种(本协议中指即期、现货、全额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以下简称“延期交易”)品种两大类。&&& 现货交易品种包括Au100g、Au99.99、Au99.95等三个合约。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价格保留两位小数;最小交易单位为手,委托交易起点为1手; Au100g和Au99.99合约每手为100克,Au99.95合约每手为1000克。Au100g合约的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00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条,交割后的提货数量须为100克或其整数倍。Au99.99合约的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交割后的提货数量须为1千克或其整数倍,Au99.95合约的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交割后的提货数量须为3千克或其整数倍。&&& 延期交易品种包括Au(T+D)、Au(T+N1)、Au(T+N2)、Ag(T+D)等4个合约。Au(T+D)、Au(T+N1)、Au(T+N2)合约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价格保留两位小数;Ag(T+D)合约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千克,价格保留个位数。Au(T+D)、Au(T+N1)、Au(T+N2)、Ag(T+D)合约最小交易单位为手,委托交易起点为1手,每手为1000克。Au(T+D)、Au(T+N1)、Au(T+N2)合约的交割物为符合金交所金锭质量标准的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标准金锭,交割后的提货数量须为3千克或其整数倍。Ag(T+D)合约暂不提供交收和提货业务。上述各延期合约暂不提供中立仓申报操作。&&&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金交所交易规则相应调整乙方可交易的合约品种。&&& 第五条& 每日涨跌停板。按照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对每个交易日合约价格波动设置涨跌停板比例,正常情况下各合约涨跌停板比例均为7%,金交所将根据国际、国内市场价格波动以及节假日等情况调整该比例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乙方须保持持续关注,甲方将通过相关渠道适时通知乙方(但该等通知并非甲方义务)。&&& 第六条& 交易方式。乙方自主报价、金交所撮合成交。第三章& 费用&&& 第七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代理贵金属交易开户手续费和交易手续费。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开户代理手续费(包括金交所收取的开户费)不超过60元/户。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交易代理手续费(包括金交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现货合约Au100g、Au99.99、Au99.95为不超过每笔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十五,延期交易合约Au(T+D)、Ag(T+D)为不超过每笔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十八,合约Au(T+N1)、Au(T+N2)为不超过每笔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十七。&&&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均认可该收费标准。甲方有权根据金交所收费标准的变化和市场状况进行相应调整。甲方将通过官方网站或营业网点等适当方式提前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限制与例外条款:未经公告,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收费标准。&&& 咨询与投诉条款:乙方对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 】或甲方客户服务热线(95558)进行咨询或登录甲方网站查询。&&& 第八条& 乙方支付给金交所的其它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运保费、溢短差、升贴水、出库费、入库费、延期补偿费(本协议中简称“延期费”)、超期补偿费(本协议中简称“超期费”),代理贵金属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划拨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收,前述税、费不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七条支付给甲方的开户手续费和交易手续费之内。&&& 第九条& 金交所规定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运保费、溢短差、升贴水、出库费、入库费、延期费、超期费)收取标准暂定如下:&& (一)运保费收取标准为:金锭和100g金条运保费率0.06元/克;&& (二)乙方在金交所指定仓库提取贵金属实物时,需支付出库费,实物黄金出库费率为2元/千克。&& (三)按照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延期费是当市场实物供求不平衡时,不能满足市场实物交收需求的持仓方为顺延实物交收义务,向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延期费支付。&&& 延期费=延期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延期费有逐日收付和定期收付两种收付方式。Au(T+D)合约和Ag(T+D)合约的延期费按自然日逐日收付,节假日按节假日前一交易日确定的方向提前收(付)延期费。Au(T+D)合约和Ag(T+D)合约的延期费率为0.02%。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为定期收付,根据合约规定的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支付方向,在该日的全部多、空持仓之间进行延期费的收付,非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率为0。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1月、3月、5月……单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2月、4月、6月……双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率为1%。&&& (四)按照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乙方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金交所公告的超期期限,金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超期费=超期持仓量×当日结算价×超期费率。金交所根据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超期持仓期限及不同期限对应的超期费率。&&& 以上费用标准由金交所发布,金交所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场状况进行调整。甲方有权根据金交所收费标准的变化作相应调整。第四章& 交易代理&&& 第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柜面委托、已向甲方申请开通的电子银行(个人网银、电话银行、客户端软件)等方式下达贵金属交易委托指令。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甲方的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所提供的交易渠道。乙方经甲方确认符合特定交易渠道使用资质要求后,自行选择使用甲方提供的柜面、电子银行或其它交易渠道进行交易。&&& 第十一条& 受限于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接受并执行乙方下达的委托;进行资金清算;应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交割单、对账单;担任乙方的贵金属交易结算资金会计记账主体;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监管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柜台进行贵金属交易委托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贵金属交易账户信息等;若乙方委托他人在甲方柜台进行贵金属交易委托,除乙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贵金属交易账户外,该等受托人还需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乙方进行柜台委托、或通过电子银行方式进行交易委托等操作时,必须输入正确的交易密码。 &&& 第十三条& 乙方委托指令必须在交易时间段内报送到甲方,甲方根据金交所的交易规则向金交所报送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告知乙方,乙方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任何在非交易时间段(含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内的乙方委托指令均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委托指令,包括资金、持仓或实物是否足够、指令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金交所规则、指令到达时间是否为有效时间等,以确定指令有效或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第十五条&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受理乙方的委托指令:&&&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双方已签订的其他协议或合同;&&& (二)乙方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不足以完成交易指令;&&& (三)甲方执行乙方委托指令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定;&&& (四)乙方资金账户已经被有权司法或行政机关冻结,导致无法完成委托指令;&&& (五)甲方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委托指令的真实性;&&& (六)乙方发出的委托指令格式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依据本协议约定其委托指令是无效的;&&& (七)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暂停办理乙方贵金属交易;&&& (八)其他因不可控制因素或者不可抗力等造成甲方无法受理乙方委托指令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乙方在委托指令发出后,可以在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通过甲方向金交所发出撤单申请。甲方收到撤单申请后,如委托指令已部分成交,则撤销未成交部分;如委托指令已全部成交,则乙方的撤单申请无效。乙方撤单申请须在金交所交易时间段内(不包括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传递到甲方。第五章& 延期交易&&& 第十七条&& 金交所对延期交易合约采取保证金交易形式。乙方有义务关注其延期交易合约的保证金和持仓状况,及时补充资金,满足甲方对延期交易合约保证金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监管部门政策、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的变化调整对乙方延期交易的保证金要求。&&& 第十八条&& 甲方代理乙方延期交易的保证金比例,不得小于金交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与甲方为防范风险要求乙方提高的保证金比例之和,共计15%(按乙方持仓合约总市值计算);甲方有权根据监管部门政策、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的变化对上述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乙方必须及时补充资金,以满足甲方要求的保证金比例。&&& 第十九条&& 当乙方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或等于甲方要求的、按乙方相应持仓合约品种的价格和数量计算的保证金比例时,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正常交易行为。&&& 第二十条&& 当乙方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甲方要求的、按乙方相应持仓合约品种的价格和数量计算的保证金比例,但高于或等于金交所对甲方要求的、按乙方相应持仓合约品种的价格和数量计算的会员保证金比例时,乙方不能进行延期新开仓或现货买入交易,只能进行延期平仓或现货卖出交易,也不能进行资金转出(即出金)。甲方有权适时地通过电话银行、个人网银或手机短信等渠道,通知乙方关注持仓盈亏情况,并要求乙方及时追加补充交易保证金(但该通知并非甲方义务)。&&& 第二十一条&& 当乙方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金交所对甲方要求的、按乙方相应持仓合约品种的价格和数量计算的会员保证金比例时,甲方除有权暂停乙方相应交易外,还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持有头寸进行强行平仓处理;若强行平仓后所得款项仍不足以支付乙方的亏损、须缴纳的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因市场流动性过小或其他情况造成无法及时强行平仓导致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亏损、须缴纳的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手段等方式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甲方根据本条约定执行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规则为日间提示、下一交易日处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委托买入或卖出开仓延期合约时,资金账户须有足够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资金、手续费及其他金交所和甲方收取的费用),乙方委托甲方卖出或买入平仓延期合约时,须有足够的持仓合约。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延期合约交割申报时,须有足够资金、库存和持仓合约,交割委托成交后所得库存将按照金交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和甲方的相关交易业务规则进行交易和管理。如因乙方资金账户或持仓合约不足而不能成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三条&& 按照金交所规则,甲方按单边持仓方向分别限定乙方可持有某延期合约的最大持仓数量,当乙方某一方向的持仓达到限仓上限时,只能进行平仓报价,不能进行开仓报价。&&& 第二十四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按照金交所相关规则执行强行平仓:&&& (一)乙方的交易保证金低于金交所对甲方要求的、按乙方相应持仓合约品种的价格和数量计算的会员保证金比例,且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交易保证金,甲方有权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合约头寸进行强行平仓,强行平仓所得资金与原交易保证金剩余资金之和应能够补足剩余合约头寸的应付交易保证金;&&& (二)乙方持仓量超过金交所和甲方限仓规定的;&&& (三)乙方因违规受到金交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四)乙方资金账户已经被有权司法或行政机关冻结的;&&& (五)根据金交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六)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日终资金清算无法正常进行,应予强行平仓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因交易保证金风险比例上升,触发强行平仓交易时,甲方将先撤销乙方延期开仓委托和现货买入委托,如撤消委托释放资金后交易保证金仍不足,甲方将对乙方持有的各合约仓位实行强行平仓,强行平仓优先级别顺序为:Au(T+D)买入开仓、Au(T+D)卖出开仓、Ag(T+D)买入开仓、Ag(T+D)卖出开仓、Au(T+N1)买入开仓、Au(T+N1)卖出开仓、Au(T+N2)买入开仓、Au(T+N2)卖出开仓。如果当强行平仓优先级别靠前的合约被全部平仓后,乙方交易保证金风险比例仍不满足要求时,下一优先级别的合约将被强平,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合约都被强行平仓为止。第六章& 资金与实物&&& 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以在办理代理贵金属交易业务的甲方分支机构开立的甲方银行借记卡或存折作为代理贵金属交易业务的人民币资金账户(本协议中简称为“资金账户”),所有交易仅接受人民币资金委托。&&&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设备等渠道办理资金账户的资金存取业务,方式包括现金存取、转账支付等。各渠道服务时间应遵守甲方统一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乙方办理资金存取业务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甲方必须及时办理。但乙方办理上述资金存取业务,应遵守甲方有关大额取款等业务规定。无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甲方保留冻结乙方资金账户的权利,并有权从乙方资金账户中直接划扣相应款项,如乙方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 第二十九条& 金交所现货品种采取全额交易形式,乙方委托买入现货品种时,资金账户须有足够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资金、手续费及其他金交所和甲方收取的费用),乙方委托甲方卖出现货品种时,须有足够库存。如因乙方银行资金账户或库存不足而不能成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对乙方资金账户采取资金专户管理模式。乙方在甲方进行交易签约时,系统自动为乙方在交易系统内建立资金专户(本协议中简称为“资金专户”),乙方进行交易前必须将资金从资金账户转入资金专户。从资金账户向资金专户转入资金简称入金,从资金专户向资金账户转出资金简称出金,出金、入金合称出入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办理入金的时间为交易日全天(甲方清算时间除外),乙方办理出金的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甲方有权根据金交所规则、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变化调整乙方出入金操作时间。&&& 第三十二条& 乙方因委托卖出、委托平仓、委托交货和逐日盯市的盈利所得资金的90%可用于本交易日内的交易,但不可出金。待下一交易日资金清算入账后该部分资金方可出金提取。甲方有权根据金交所规则及技术条件等因素变化对资金清算入账的时间进行调整。&&& 第三十三条 乙方买入现货后,可自由选择提取或不提取实物;乙方如需提货,可到甲方指定柜台或在网上银行发起提货申请,提货申请当日可以撤销,并退收运保费,次日及以后不得撤销。乙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提出申请的,应在网点柜台打印提货单,并携带此提货单到甲方指定网点申请提取实物。提货申请交易成功后,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实物提取,否则此申请将作废,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金交所不对乙方在金交所的贵金属买卖活动和所提实物开具发票,不给予乙方所提贵金属实物的质量保证书原件,乙方提出的贵金属实物不得再入库,不得再进入金交所系统交易。&&& 第三十四条& 为防止乙方提货时因重量溢短差、成色升贴水、缴纳仓储费、运保费等因素出现资金透支,乙方通过甲方向金交所申请提货时,甲方有权根据所提品种的市场价格、金交所现货条块溢短差标准、金交所收取的运保费标准等向乙方收取一定金额的提货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交割和提取的贵金属实物质量不作保证。乙方对所提取的贵金属实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提取贵金属实物之后的4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代理业务网点书面提出,同时需提供提货确认凭证、贵金属质量鉴定结论或相关证明。对所提取的金条提出质量异议的,须提供交易结算凭证、金条质量证明书。超过此期限的,视为乙方对所提贵金属实物质量无异议。 &&&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专户划转资金用于偿付下列费用:&&&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或由此产生的交易亏损;&&& 2、为乙方支付的仓储费、运保费、溢短差、出入库费、升贴水、延期费和超期费等;&&& 3、乙方的代理开户手续费和交易手续费;&&& 4、因乙方的交易行为产生的其它费用;&&& 5、乙方未履约的违约金;&&&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三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暂时冻结乙方贵金属交易账户,冻结状态下乙方将不能进行买卖委托、开平仓委托、出入金、提货申请等操作:&&& 1、乙方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3、乙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4、法定有权机关的指令;&&& 5、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行为。第七章& 申请、变更和撤销&&& 第三十八条& 乙方到甲方营业网点柜台申请办理贵金属交易账户签约手续,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乙方在甲方分支机构开立的甲方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乙方亦可通过甲方提供的个人网银渠道办理签约手续。乙方在甲方有关渠道完成签约开户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方可进行交易。&&& 第三十九条& 乙方签约开户后获得的金交所贵金属交易编码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乙方应妥善保管并熟记。&&& 第四十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资金账户(中信卡/活期存折),资金账户在挂失、冻结期间,代理贵金属交易业务将被中止。&&& 第四十一条& 乙方因资金账户对应的甲方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遗失、损坏需要变更资金账户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代理贵金属交易业务的甲方分支机构开立的新的甲方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在甲方柜台或有关电子银行渠道办理变更签约账户手续。&&& 第四十二条& 乙方需要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签约信息的,应在甲方柜台或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乙方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还应及时前往甲方柜台办理变更银行资金账户信息手续,并按甲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 第四十三条& 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协议。双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必须结清与金交所和甲方的所有费用和欠款,且在解除代理关系当天无委托和成交记录。第八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条款&&& 第四十四条& 甲方因未有效履行乙方贵金属交易代理主体和资金清算主体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投资资金损失或乙方贵金属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资金汇划不及时、不正确或其他情形,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未严格执行乙方下达的交易委托指令,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上述情形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交易资金的余额查询功能,并应乙方的要求提供交易资金交易明细查询功能或对账单等,便于乙方对账。&&& 第四十八条& 甲方郑重提醒乙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乙方密码进行的交易委托或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指令。乙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及乙方其他行为给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十九条& 甲方对乙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依法律、法规要求或经法定有权机关或乙方指令,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第五十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贵金属交易账户信息及资金账户(中信卡/活期存折)。&&& 第五十一条& 乙方在解除资金账户与贵金属交易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之前,不得办理签约资金账户的销户,否则由此产生的资金转账失败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如乙方遗失身份证件,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相应的防范风险措施。乙方遗失资金账户(中信卡/活期存折),应及时向甲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发生的转账业务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三条& 因甲方无法预测且无法控制、无法避免的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供电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互联网传输故障、交易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和转账指令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或其他甲方无法预测且无法控制或避免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交易和转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保证尽可能采取其他方式使交易正常运行。&&& 第五十五条& 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交易被冻结时,乙方可使用柜面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委托。&&& 第五十六条& 乙方为进行网上交易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甲方提供的或甲方指定站点下载的。乙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七条& 乙方使用甲方个人电子银行须遵守《中信银行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章程》和《中信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第五十八条& 甲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乙方提供信息、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乙方应自行判断和决定其投资策略,并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可向甲方经办网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章& 协议的生效、修改和中止&&& 第六十条& 本协议可采取电子签名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 (一)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的,乙方对本协议进行电子签名且甲方业务系统确定后,本协议即告生效,乙方电子签名与纸质合同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另行签署纸质协议。&&& (二)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甲方加盖业务专用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或修改,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与本协议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明确约定,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对其生效前已经达成的交易不产生效力。&&&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或甲方经营场所或甲方官方网站发布之日起生效。&&& 书面送达通知、要求、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书或其他通信,可交付或发送至本协议所约定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本协议项下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其中电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乙方;邮政信函于投寄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乙方;如派人专程送达,则乙方签收日视为送达,乙方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亦按本协议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相关(法律)文书,无人签收或乙方拒收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直接送达时乙方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法律)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乙方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联系方式的,导致(法律)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如果乙方提供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按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金交所的规定等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甲方在其营业场所或官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异议的,可至甲方柜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变更、注销手续;若乙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六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终止贵金属投资代理关系,或甲方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向乙方公告终止办理代理金交所贵金属交易业务后,本协议终止。&&&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纠正,乙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甲方可终止本协议:1、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2、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3、乙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4、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金交所章程、规则、办法、通知等执行。
&&& 甲方已采取加粗、加黑、突出显示等合理方式提请乙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乙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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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网银结售汇业务营业时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我行个人网银结售汇业务营业时间将于日进行调整,营业时间由每日9:00-20:00延长至每日7:00-23:00。&&&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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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因受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影响,日、2月27日、3月26日、4月23日、5月28日、6月11日、7月23日、8月27日、9月24日、10月22日、11月26日、12月10日00:00-08:00,我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将暂停受理小额跨行转账、网银互联转账、跨行资金归集等业务。&&& 此外,2月6日19:00至2月9日20:00,我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将暂停受理小额跨行转账、网银互联转账、跨行资金归集等业务,请您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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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超级网银”授权操作的安全提醒
尊敬的客户:&&& 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超级网银”授权操作的方式进行网络诈骗,其手段为客户在网购交易过程中,不法分子利用交易卡单、掉单、解冻资金等理由诱导客户进行网银授权操作,骗取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权限盗取账户资金。为此我行郑重提示您:&&& (一)在网购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交易卡单、掉单、解冻资金等说辞;&&& (二)不要随意点击或下载陌生人发来的任何链接或文件;&&& (三)电脑应安装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及防火墙。&&& 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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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信银行借记卡积分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我行决定自日起启用新借记卡积分规则,同时停止现行借记卡积分规则的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1、当客户持有我行指定的交叉产品个数首次达到4个或以上,且历史最高值小于4的,当月一次性赠送积分3万积分(对存量客户不追加积分)。&&& 2、对持有我行指定的交叉产品个数达4个或以上的客户,当客户月日均管理资产达到5-50万、50-600万、600万以上,在下月分别赠送客户000积分。&&& 3、对上月在我行持有指定的交叉产品个数达到4个或以上的客户,持卡消费每3元积1分;且每位客户每年消费积分最高回馈100万积分。&&& 指定的交叉产品包括:指定借记卡、理财、基金、基金定投、个贷、房抵贷、三方存管、信用卡且借贷关联、证书版网银、保险、期缴保险、存贷宝、贵金属、定期存款、手机银行产品统计口径以综合下发的零售客户交叉产品持有统计规则为准(信银零字[2015]95号)&&& 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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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金宝、鑫金宝客户端取消使用ukey登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日上线新版的汇金宝、鑫金宝客户端,新版客户端将取消使用ukey登录,采用网银登录密码和动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请您自日起,根据相关提示下载并安装最新的客户端。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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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调整夜市开市时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整夜市开市时间的公告》,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于日起调整夜市开市时间,即夜市的开市时间将提前1小时,具体为:&&& 夜市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从20:50-20:59提前到19:50-19:59;夜市的连续交易开始时间从21:00提前到20:00。点击链接可查看“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时间明细表”&& &调整开市时间后,上海黄金交易所仓库系统暂停时间也将有所调整,由目前的每交易日晚18:30提前到18:00。敬请合理安排相关交易。如有疑问,请与当地分行网点联系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558咨询。&&& 感谢您对中信银行的一贯支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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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信息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近期,多家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公司研发了银行卡账单导入功能的应用,其运行模式是引导用户自行输入电子账单发送的电子信箱地址和密码,然后自动完成用户银行卡账单的导入,为其提供整合金融理财或还款提醒服务。  因个别应用在使用过程中并未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信息授权使用用途、保密责任等关键内容进行提示,导致持卡人在使用类似应用过程中,可能面临个人金融信息甚至个人生活隐私外泄和滥用的风险,为了切实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我行郑重提示您:请保管好自己在银行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号、USBKEY及密码、手机号码等。&&& 如有问题,请与您的客户经理联系,或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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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满足市场交易需求,我行将于日起对延期品种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具体公告如下:&&& 一、平今仓交易的定义&&& 平今仓交易是指在一个交易日内,对当日开仓交易建立的持仓进行反向平仓的交易。在计算平今仓交易时,金交所按照“后开先平”原则进行计算,即当日的平仓交易首先算作对当日开仓交易的平仓,超出当日已开仓量的平仓交易视为平历史仓,一个交易日内,“先平仓后开仓”的交易不算作平今仓交易。&&& 二、平今仓交易的执行方法&&& (一)适用范围平今仓免手续费的适用范围包括金交所所有延期交易品种,具体为:Au(T+D)、mAu(T+D)、Au(T+N1)、Au(T+N2)和Ag(T+D)。现货品种不适用平今仓免手续费。&&& (二)收费标准&&& 延期品种平今仓交易的手续费率为零。延期品种的开仓交易和平历史仓的交易手续费率仍为万分之八。&&& (三)执行时间&&& 自5月15日开市时,我行开始执行平今仓免手续费政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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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盘Mini黄金延期合约和调整Au99.99合约交易单位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于日挂牌Mini黄金延期交收合约,合约代码为mAu(T+D);同时将现有Au99.99黄金实盘合约的交易单位由100克/手调整为10克/手。具体说明如下:&&& 一、挂牌mAu(T+D)黄金延期交收合约&&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新增“Mini黄金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代码为mAu(T+D),交易方式为“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交易单位为100克/手,最小单笔报价量为1手,最大单笔报价量为2000手。mAu(T+D)最小交收申报量为1手,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Au99.99标准金锭。其余合约参数与Au(T+D)相同。(详见附件一:上海黄金交易所mAu(T+D)合约参数表”)&& (二) mAu(T+D)的限仓管理&&& mAu(T+D)合约对个人客户的默认限仓值为5000手。&&&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品种的限仓按合约管理,mAu(T+D)的挂牌不影响现有Au(T+D)的限仓设置。&& (三) mAu(T+D)的清算顺序&&& 黄金延期合约的清算顺序依次为Au(T+D)、Au(T+N1)、Au(T+N2)、mAu(T+D)。&& (四)黄金延期合约的替代交割分配顺序&&& Au(T+D)、Au(T+N1)、Au(T+N2)合约的替代交割分配顺序为:我行及客户进行交割时,先用基准交割品种进行交割,基准交割品种库存不足再用替代交割品种进行交割。&&& mAu(T+D)交割品种为Au99.99标准金锭,其它规格的标准金锭和金条不能用于替代交割。&&& 按合约清算顺序,实物库存满足前一合约交割后的剩余部分,再用于下一合约的交割。&& (五)挂盘首日基准价及其它&&& mAu(T+D)合约挂盘首日的基准价为Au(T+D)合约的上日结算价。&&& 其它未及事项,按现有交易、清算、交割规则和细则执行,或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业务部门咨询。&&& 二、调整Au99.99黄金实盘合约交易单位&& (一) 日起,Au99.99黄金实盘合约的交易单位由当前的100克/手调整为10克/手,同时,最大单笔报价量由1000手调整为10000手。其它合约参数不变。(详见附件二: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参数表”)&& (二) Au99.99的清算规则和实物出入库规定不作调整。&&& 请客户注意查看本次新合约挂盘和现有合约交易单位调整的公告,避免出现实际买卖量与预期不符的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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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户开户时预留本人手机号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能为提供贷款为由,要求客户到银行开立指定预留手机号码的借记卡并存入一定资金,同时向客户索取该卡卡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诈骗分子获得上述信息后,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功能,将该卡与其支付宝账户绑定,并利用支付宝支付密码和手机校验码将款项从客户银行卡中转出。为防范上述诈骗行为,切实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我行郑重提示您:  一、请保管好自己在银行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号、USBKEY及密码、手机号码等;  二、开户时需预留“本人”真实有效且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预留他人手机号码存在潜在风险。&&& 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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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关于开展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个人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号)要求,正在对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开展核实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中信银行各分支机构自即日起至日止,对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请您按核实工作要求在办理个人业务时配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如您所使用的开户证件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含一代身份证更换为二代身份证),请您到我行柜台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客户信息变更事宜。&&& 三、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的存款人,我行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风险管理要求,中止向因存在身份证件过期以及身份不明等情况的客户提供服务,关闭其网银或ATM等非柜面业务办理渠道。&&&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中信银行各分支机构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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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银延期合约持仓收取超期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白银延期合约持仓收取超期费的通知》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于9月12日清算时,对持有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延期合约的超期客户按日连续收取超期费,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白银延期合约持仓收取超期费的通知 &&& 今日(9月11日)白银延期合约清算后持仓超过3000吨,为控制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根据《关于对白银延期交收合约启用超期费措施的通知》(日发)的相关内容,交易所将于9月12日清算时,按照万分之一的超期费率对白银延期合约连续持有时间超过120个交易日的持仓,按日连续收取超期费。&&& 超期费停止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合理安排投资。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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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欺诈短信和钓鱼网站诈骗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近日,社会上出现不法分子诈骗短信,假冒银联名义发送钓鱼网址,诱导持卡人登录所谓“银联信用卡中心”的网站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 中信银行在此特别提示,持卡人如发现“紧急通知:全国信用卡统一全面升级,您的信用卡即将被停用,请尽快登陆网站进行激活,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的信息,以及“中国银联信用卡中心”等短信及相关内容,请引起高度警惕,谨防被骗。接到此类信息,请即刻联系本行客服95558资讯,或拨打中国银联客户热线95516。&&& 了解更多银行卡风险防范信息,请登陆本行官方网站,或者中国银联官方网站。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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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修改个人网银登录密码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防范简单密码带来的安全隐患,我行个人网银登录密码定期修改功能将于日启用,若您超过180天(含180天)未修改该密码的,在登录时需要修改网银登录密码,新密码级别必须是“高”或“强”(密码级别判定详见新密码框后提示)。为了更好的保护资金安全,建议您定期修改网银登录密码。&&& 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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