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 史村哪几个村要求给狗上户口

我在西城区,是去我所在地的派出所给狗狗上户口吗?
手续是怎样的?我查了一下,有人说要带狗去当场照相,有的人说带照片去就可以,到底是怎样的?
照片多大的?照全身还是大头?直接带数码照的电子版不洗出来可以吗?
当天就能拿到狗证吗?
带狗狗去所在地派出所,因为办狗证是要当场照相印在狗证上的(就像新身份证上的照片那样),再交纳1000元,狗证当天可取
办证后赠送狗链和清理宠物粪便的小工具各一个
此后每年去派出所交纳狗狗的500元时可以不带狗狗去
每年凭狗狗的户口本可以到指定地点为狗狗免费接种狂犬疫苗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首先: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
小狗办证要狗的相片和钱。狗的免疫证。有人说还得有主人的身份证。注意的问题,如果不是在大兴养。就算有证。异地养也要抄。有狗证的查的时候给你撕了再抄狗也不是没发生过...
房东没有在派出所备案,只要你们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并且没有做坏事,警察是把你们赶出出租房的。
这是房东的责任,派出所会处罚房东的。
必须有北京正式户口`
这次行动对于爱养狗者来说可能很不愉快,可是如果没人管,对他人的生活及安全也带来了一定的危害。如果说让狗的主人出钱赎狗回来总是不应该的吧?办狗证,加强管理还是要的...
答: 宝妈们 你们家里有没有养猫养狗的小动物啊?怀孕了家里是不是不能养动物啊?请大家说说。
答: 初步判断是真菌性皮肤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狗癣”,但确诊还是要道正规的医疗机构,因为很多犬类皮肤病的症状都很相似,即使在医院也容易误诊。
真菌性皮肤病(霉菌)是...
答: 你好,优惠活动是有的,还很给力呢,不过必须是会员才能享有的。买码一万就能成为会员。优惠活动我知道有送夜总会的票,还有桑拿啊,酒店啊,苹果的电子产品,我去的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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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狗屁任丘市县医院收藏
听说人口快要普查完了,的赶紧给孩子上户口。可是***得要出生证明,得到出生医院去开(我的在任丘市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昨天一大早冒着大雨,坐着公交车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又倒三轮,跑了66里路。终于到了。可是办起来更难了,调病历,复印 ,找医生签字,找护士签字。找病案室,等医生。跑了前面跑后面,跑了五楼跑三楼。跑了五楼跑三楼,又上二楼,问了东问西,(医院也没个标志路线图,导医就更别想了)经过多少次折腾。一天过去了。没到五点人家说今天的的指标办完了下班了.并说明天早上来领后天的号,明天的号已经发完了。可是我今天早少我五点多就向这赶,七点到了,楼道里人就已经满了,后天的号也没领上,我不知道指标是那个混蛋定的。我们起大早跑几十里路来拍后天的队,都排不上。楼道里热的要命。医院的人在空调屋里,不紧不慢的打着字。一句话号发完了就打发了。一天的等待,排一天的对,跑了几十里的路,快要中暑了。生孩的时候的送红包。现在办个出生证明,这么难。不知道医院的领导是干什么吃的。现在这么忙,为什么不加派人力。人性化些,就是当大爷当惯了。今天是白跑了,今天的工打不了了,车费白花了,明天还得碰运气。是医院的服务真差劲呀。
12年专注商用电磁炉,源头厂家,全国8.5万个售后网点,1年保换,耐用8年以上
说的真好,什么狗屁县医院,太腐败太黑暗了,要红包的时候说句人话,给完了就不认识人了。咱也不知道市政府是干什么吃的,也不整顿一下县医院,老百姓有病就是活该死的一样。可恨可恨可恨-------
说的真好,什么狗屁县医院,太腐败太黑暗了,要红包的时候说句人话,给完了就不认识人了。咱也不知道市政府是干什么吃的,也不整顿一下县医院,老百姓有病就是活该死的一样。可恨可恨可恨-------
说的真好,什么狗屁县医院,太腐败太黑暗了,要红包的时候说句人话,给完了就不认识人了。咱也不知道市政府是干什么吃的,也不整顿一下县医院,老百姓有病就是活该死的一样。可恨可恨可恨-------
是呀~人说医者父母心,现在的医者大多都是豺狼心了
特别是妇产科的医生
我***的认钱不认人 给的钱少了不行 一点医德都没有 他们不配做大夫
你要知道,证肯定不是县医院说发就能发的那得上面给多少证,县医院才能发多少证所以啊,大夫们中间受着夹板气,也有怨气我老婆就在县医院上班这个社会,互相理解吧谁也别说谁是好人,谁也别说谁不是好人看谁不顺眼,拽着脖领子一顿抽,丫的见你牛逼没准**了问题是,任何朝代,权和利都是分不开的所以,亲们,该发飙时就发飙,别被人当病猫该忍耐时,就忍忍吧这就是人类,这就是社会
就是太差劲了,我老婆在那生孩子,退婴儿车时,那个戴眼镜的丑护士,他妈的退我张假币,出来打车时才发现,破医院素质太低了
承办方:丽江市体育局 丽江斐瑞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那个医院不黑啊
医院没医德官路没有清白只有黑暗 请大家不要着急等待2012吧
上帝也看不惯了 会收回所有的一切
方舟是挡不住的
693114№↑⌒╚タた)ヅ※ギ
不要怪人家医院 你没看到牌上写着“请不要给医务人员送礼”这句话你没看明白别说转一天 转半拉月你也不冤啊
呵呵是的我有一次去产检,看见一个女的快生了,医生说没床位,她婆婆给了医生几百元钱。医生说护士,安排床位,好好照顾。这个社会就这么现实。只认钱,心寒的地方啊,
县医院是比较垃 圾
好多问题,弄明白怎莫回事,再发表言论,不要一味的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指责别人,吃,拿,卡,要在这个社会是只有医院存在的现象吗?医生收红包当然不对,那你有没有勇气把他揪出来?有没有为数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做一点贡献的想法呢?别打击一大片,你们村也有害群之马,那能说一村都没好人吗?坚持原则办事,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
您好!县医院的领导们,我将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事情,就发生在我家,我嫂子在你们医院生孩子,大出血,就在你们医院输血,可是你们县医院竟然差点把人给输血输死,真不知道你们是医生还是杀手,这不是草菅人命吗?你们还有一点医者仁心吗?你们还怎么让我们相信。
支持楼主,他们全是王八旦
他们是有执照的杀手,如果每个医院要想电视里心术一样多好
楼上的大哥大姐们,你们还算好的呢。我是任丘梁召这边的,我孩子出生两个多月了,到现在出生证明还没办下来,一开始 办的时候说 没有本子了,下星期再来吧,我就回去了人家星期 6 7不上班,等下星期去了,11点多几分了,人家又说 不办了 下班了,说破嘴皮子了 人家就是不给办,我问下午几点上班,人家说不上班,就前半天上班,**,我就回家来了,回到家家里还有些别的事情,办完事情2天过去了,又去了人家说没本子了,明天再来吧,咱也没办法就回家来了,第二天,咱又去了,说本子还没有呢,我看别的医生拿着好几个人的 出生首次证明就去了 给了那个死老娘们了,人家立马就给办了,我在旁边就说 姐也给我办了吧,人家又说了 没有了,无奈咱就回来了,等下星期,去了人家说 我的超出了 28天 让我回家来 开未落户证明 旁边有个 小伙子说了 你拿手机照下来吧,有个人也是超了,回去让大队写的 错了一个字,又回去了, 我就拿手机照了下来,那老娘们 还特定的说 按我的标准写,我问她,说有了这个就可以办了么?她说 嗯 。我就回来了,第二天 一大早我就去了, 那死老娘们 说不行要两个 还要女的的,我就气了 问她 怎么你这个人不说清楚呢,她还狗咬几把楞僵,就说我没听见,说话跟他妈的狗叫唤一样 吼难听 ,我就 说 你这样的人长去吧 什么东西,然后人家就把桌子一推上来 就打俺脸, 还有几个人 拉偏架 拉着俺 就打
俺就用脚踹了她一脚,俺就走了,俺让别人帮我办去,那老娘们 上去就把俺的身份证 压在那了,好多天了,还不给俺 ,还想向俺要钱,我才知道 早先就在医院 门口 那司机专门给别人办这事的 200块钱 是多少来的 就给办, 麻痹 任丘县医院 就是他妈的垃圾
对,我挺着肚子去县医院去验血验尿,甚么素质,不懂吗?然后我也问了她们那的人,说话特别难听,真是气人,医生护士应该服务人的,可是感觉到她们是大爷,该醒悟了,院长,你该治理了,
几百年前的帖子啦,我还纳闷呢,下着大雨???再看看别人评论时间,三年前的?
我就觉得县医院,四楼那个一病房扫垃圾的那个妇女特别没礼貌。扫垃圾就扫吧,光知道批评病人,大呼小叫,真有意思,屋子要是那么干净要你干嘛啊,县医院有关部门该管了,
医院不是直接给呀?
我家的到现在都没有办出来
什么狗屁医院,草菅人命,2月10日,任丘市人民医院妇产将刚出生六个小时的孩子用水呛死,就这样一个小生命让他们给结束了,拿孩子的命开玩笑,没医德,希望大家转发,来为孩子在天之灵祈祷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派出所,带上狗狗的1寸照片,一定要蓝色背景的。城里是1000,郊区不知道了,好像是500。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
给你一个北京的规定吧,各地也都差不多,你可以参考一下:
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相关信息、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居民、村民中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养犬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规定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七条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第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
  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禁止遛犬。
  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
  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十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一条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第十二条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
  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
  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对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
  一般管理区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养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养犬管理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所发生服务的费用纳入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十四条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
  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养犬人丢失登记证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六条 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应当将犬送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过错。致使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 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发现狂犬病等疫病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向区、县畜牧兽医、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公安机关协助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举办犬展览,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从事其他犬类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应当具有兽医资格,并经过执业登记注册。
  禁养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和举办犬展览。
  第二十一条 养殖、销售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养殖的犬应当进行犬类狂犬病的预防接种,经预防接种后,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动物健康免疫证;
  (二)销售的犬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和检疫证明;
  (三)不得将养殖的犬带出饲养场地。
  第二十二条 禁止冒用、涂改、伪造、买卖与养犬和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证明。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申请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对多次被举报或者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
  养犬人因违反本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在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本居住地区的养犬登记、年检情况等事项向居民、村民公开。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逾期不办理养犬变更登记的或者丢失养犬登记证逾期不补办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在禁遛区遛犬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小型出租汽车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乘坐电梯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携犬出户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将养殖的犬带出饲养场地的。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六项,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二条,违法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畜牧兽医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以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实行执法责任制,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文明执法。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养犬人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
  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7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对病死犬,应当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实施本规定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日起施行。
  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同时废止。
那要看你居住地的情况,不是不想告诉你,只是一个地方一个政策,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我们唐山只要160元就办好了,打一针,听说其它地方挺贵的,感觉不是很合理,你最好...
楼上说的没有错,上海市区是不允许养德国牧羊犬这样的大型犬类的,所以是不能上户口的。
小狗第一针一般都是两联的。出生后的幼犬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出生20天后先驱虫,45天就可以打进口两联第一针,或50天打进口四联第一针,建议打英特威,以后每隔...
带狗狗去所在地派出所,因为办狗证是要当场照相印在狗证上的(就像新身份证上的照片那样),再交纳1000元,狗证当天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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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主人应该先到养犬办领取《申请养犬登记表》,后到西安市农业局下设的区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站给狗打疫苗,领取《犬类免疫症》。最后,犬主人带上身份证、《申请养犬登记表》...
腋下皮肤有白色黏状物是怎么回事,没有异味只是粘粘的,要去医院孕检吗?
答: 初步判断是真菌性皮肤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狗癣”,但确诊还是要道正规的医疗机构,因为很多犬类皮肤病的症状都很相似,即使在医院也容易误诊。
真菌性皮肤病(霉菌)是...
答: 你好,优惠活动是有的,还很给力呢,不过必须是会员才能享有的。买码一万就能成为会员。优惠活动我知道有送夜总会的票,还有桑拿啊,酒店啊,苹果的电子产品,我去的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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