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上班最后一天烫伤老板店长店员三者关系该负全责吗

今天(8月12号)上午11点10分左右,泽州路物贸小吃城附近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女子倒地,满地鲜血!!之后交警和救护人员抵达现场……受伤女子已经被送往市医院救治,伤亡情况目前尚不明确。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该起事故是
由于轿车司机开车门将骑电动车女子(正欲从两车中间穿过)撞倒在地,被一旁的公交车后轮碾压过去
。具体原因和细节及事故责任还需等待官方公布!
目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急救,具体伤情不明。
我们可以将此次事故进行还原。小城城在网上找了一张类似事件的动图。大家看完之后,应该可以明白此次事故发生的经过了。
此类事故在全国范围内都存在。让我们看看这种事故在其他地方如何认定责任的!
2016年4月,郑州发生一起类似交通事故:
近日,轿车司机韩某,在公交站牌处违章停车,突然打开车门将骑电动车的王某撞倒在旁边正在进站的公交车上,造成王某右脚受伤,记者获悉,
交管部门已认定韩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日14时50分许,王某驾驶电动车沿南阳路东半幅,由南向北行驶至群英路北50米时,轿车司机韩某打开违章停放在路边的轿车门时,将王某碰倒在正在进站的公交车上,致使王某受伤,车辆受损。 4月29日,交管部门下达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系因韩某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韩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和公交车不负事故责任。 通过此次交通事故也想再次提醒私家车主,杜绝违章停车,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后方来车,切莫让悲剧重演。来源:映象网
在晋城这场车祸中,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晋城网友也是呈现出两极式划分。
一部分网友
认为是电动车在机动车车道行驶,应该负全责。
电动车如今因为轻巧方便,已经逐渐成为晋城市市区交通工具的主力军。但是交通法规对电动车几乎没有什么管理措施。深圳之前曾经举行大型的市区“禁摩限电”,但是成效一般。晋城市交警针对这个情况,做出“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负事故全责的决定
,依然成效甚微。总归来说,电动车的行驶在市区确实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泽州路的非机动车道全部被汽车随意停放,而汽车在开门的时候应该注意后方行驶车辆。
从这点上来说,网友认为轿车应该负全责。晋城市区诸多车辆随意停靠,严重影响了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的正常通行。除此之外,在市区车辆开门的过程中,应该仔细观察是后方是否有车辆行驶,这是机动车驾驶的常识。
针对此次事件,小城城也是深表痛心。具体的事故责任我们静待官方的决定吧。不过
这血淋淋的教训值得我们每一位晋城人警醒,也对我们晋城的交通治理方面提出了挑战。
一方面,我们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闯红灯,违规行驶。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针对非机动车道随意停车的问题及时加以处理!更重要的是让交通法规真真切切落实到每一位出行的晋城人的行动上。这样,我们大晋城才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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