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高来成芜湖市卫生局局长辞职

枣阳市创建2013年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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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创建2013年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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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政办发〔2013〕6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创建2013年湖北省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枣阳市创建2013年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枣阳市创建2013年湖北省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实施方案
为 贯彻落实《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鄂卫规〔2012〕7号)和《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办法 〔2013〕60号)文件精神,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制 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 过开展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活动,在全市建立起管理体制顺畅、管理措施具体、项目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较高、群众反响较好的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着力建设&健康枣阳&,为构建&幸 福枣阳&做贡献。
(二)具体目标
&&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75%。
&&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等六类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人数达到规定目标。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与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25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工作的领导,现成立枣阳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国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崔 强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任显成 市财政局局长
    杜绍锋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方安平 市卫生局副书记、副局长
    田海军 市卫生局副书记、纪检组长
    刘支举 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来成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德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 烨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张 玮 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肖 翔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樊富华 市中医院院长
    洪子江 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
    张吉保 市卫生监督局负责人
    王明克 市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唐小平 市卫生局基妇科负责人
    刘 勇 市卫生局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张德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张烨、肖翔、洪子江、张吉保、王明克、唐小平、刘勇、赵荣英、杨树斌组成,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
三、创建标准
市卫生局制定《枣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四、创建管理
创 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卫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等。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制定技术督导实施方案,对乡镇卫 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督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规范管理创建工作方案,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制管理的 方式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工作进行适时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建国以来覆盖范围最大、受益人群最广的一项公共卫生干预策略,是我国公共卫生事业一想长远的 制度安排,项目启动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实践中也逐步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成为制约该项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的瓶颈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建立医防结合和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明确目标,扎实稳步推进。各地、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总结并宣传推广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并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要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2013年3月&5月)。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工作。 &
第 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11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工 作,8月25日前,上报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工作的自查报告(电子版);8月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辖区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的验收工作,市卫生局完成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的验收工作;9月上旬,市卫生局 组织申报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工作;9月至10月,迎接襄阳市卫生局评审;11月份,迎接省卫生厅评审。
第 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2月)。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市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 进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落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评先表优&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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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镇(办、区)卫生院、计生办党支部,市直属卫生计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杜绍锋:主持局全面工作。联系市一医院;联系吴店镇中心卫生院、清潭卫生院。
张继跃:主持局党务工作,协助杜绍锋同志抓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市中医院、市二医院;联系兴隆镇中心卫生院。
方安平:负责党务、政工、人事、宣传、统战、史志、反邪教、援外援疆援藏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建办、人事科。联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七方镇中心卫生院、罗岗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徐建东:负责计划生育基层指导、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联系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联系鹿头镇卫生院、吉河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田海军:负责机关、财务、规划信息、审计、统计、物价、减负、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综治、城管、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内审科、信访办、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人大、政协工作;联系市疾控中心、市卫校;联系熊集镇卫生院、耿集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刘邦斌:负责政策法规、普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联系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爱卫办;联系新市镇卫生院、钱岗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沈永强: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监察科。联系琚湾镇卫生院、蔡阳卫生院。
黄长友:负责医改、医政医管、药政、基药、中医中药、国防动员、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医政医管科、中医科。联系市医改办、武装部、市中医院;联系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姚岗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刘支举:负责基层卫生、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农业农村、精准扶贫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基层卫生科、妇幼计生科。联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联系市三医院、刘升镇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蔡& 斌:负责科教培训、卫生计生装备采购、行政审批、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科教装备科、信息中心。联系王城镇卫生院、随阳管理区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张德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分管疾控科、公共卫生科。联系市疾控中心、市爱卫办;联系平林镇卫生院、车河管理区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杜& 宏 :主持市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协助方安平同志分管人事、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分管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联系市农合办;联系杨垱镇卫生院、徐寨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张国辉:协助田海军同志工作,分管机关管理、档案、综治、信访维稳、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城管、农业农村、精准扶贫、教育、民政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南城卫生院。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张爱凤:协助刘支举同志工作,分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宣传、生育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系统内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家庭发展科、妇幼计生科、计生办。联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西城社区服务中心。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余克厅:主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分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分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办公室。
高& 军:主持医改办工作,协助黄长友同志抓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
侯金章:协助方安平同志抓党建、学习、宣传等工作。
中共枣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3月2日& &
版权所有:枣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枣阳市人民路30号 Tel:(政府信息公开
医疗领域服务能力
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枣阳市卫生系统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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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枣阳市卫生系统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区)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区各医疗机构:
& & & & 现将《枣阳市卫生局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11 月5 日,各医疗机构将自查情况报告及《规范发布医疗广告承诺书》报市卫生局政策法规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枣阳市卫生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10月25日
枣阳市卫生系统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 & 为严厉打击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医疗广告市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襄阳市卫生系统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襄卫办发〔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 & & &&一、工作目标
& & & &&通过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完善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增强动态监测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信息环境,促进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 & & &&二、组织领导
& & &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局长杜绍锋任组长,副局长黄长友、高来成和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张吉保任副组长,市卫生局政法科和医政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政法科,毛金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 & &&三、整治重点
& & & &&(一)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的医疗广告。
& & & &&(二)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医疗广告。例如,未经审批的前列腺、盆腔炎等疾病和人流手术、药流等治疗方法的医疗广告,未经审批的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性病治疗广告。
& & & &&(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例如,以患者的形象出现,介绍一些案例,虚构一些情节,误导消费者的医疗广告。
& & & &&(四)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医疗广告。
& & & &&(五)利用非法出版物或内刊形式、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变相发布的医疗广告。
& & & &&(六)以医疗机构科目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或者利用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发布的医疗广告。
& & &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医疗广告。
& & & &&四、整治步骤
& & &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宣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 & &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31日&11月5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除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和非法出版物及内刊,同时作出书面承诺。11月5日前,《规范发布医疗广告承诺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自查报告报市卫生局政法科。
& & &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6日&11月15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医疗机构开展检查。锁定时间段,对本地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对医疗机构设置的网站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医疗广告,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改正,同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医疗机构好的做法,适时进行推广;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单位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在我市主流媒体、襄阳市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 & & &&五、有关要求
& & &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损害了干群关系,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做为卫生执法机构,要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 &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及时披露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 & & &&(三)强化监管,依法查处。要加大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经多次警告处罚后仍继续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依法给予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 & &&(四)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在医疗广告监管工作中,市卫生局将加强与工商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卫生系统上下级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监管信息,联合开展执法整治活动,建立医疗广告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 & & &&附件:规范发布医疗广告承诺书
规范发布医疗广告承诺书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维护医疗服务行业形象,我院谨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 &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等国家规定,加强本院医疗广告管理,发布医疗广告前应首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规范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信息环境,促进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 & & &&若违反上述国家规定,我院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承诺单位:(盖章)
& &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枣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枣阳市人民路30号 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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