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2016转业士官安置岗位都安置哪些单位?

2015山东济宁金乡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信息
中公发布:2015年济宁市金乡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重点安置对象综合成绩公示,中公教育提供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相关信息,供军队退役士兵参考。
原标题:金乡县2013年度退役士兵、转业士官重点安置对象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金乡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金乡县2013年度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意见》(金军安字〔2015〕1号)和《金乡县2013年度退役士兵、转业士官重点安置人员考试、考核实施细则》(金军安字〔2015〕2号)规定,在县人武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单位共同组织下,对2013年度退役士兵、转业士官重点安置人员进行档案考核、文化考试。现将档案考核、文化考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23日。
根据档案考核标准,对档案成绩提出异议者,可由本人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过期将不予受理,并提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电话:8721828
金乡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档案考核原始计分
档案标准分
文化考试原始计分
文化考试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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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2016年征兵主要政策规定》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一、今冬征兵主要政策规定1.征集对象?2016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应届毕业生入伍,尽量少征初中文化程度青年。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放宽到21周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女兵征集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日。报名网址:.cn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17周岁的男女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陆勤人员: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4.报名地点?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应征,在校大学生可以在高校武装部,也可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二、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5.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军官。(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四)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五)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六)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此政策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6. 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如何规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规定:据2016年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的通知,全军和武警部队安排近4000名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此外还安排400名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暂行办法》明确,大学生毕业士兵,是指军队从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征集的士兵;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大学本科毕业的,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统一录取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截止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及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截至当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一岁; 对于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暂行办法》明确,经全国统一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一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7.高校往届毕业生参加应征是如何规定?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政治、身体、年龄、文化等方面的条件规定与应届毕业生相同,不用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应征,享受优先批准入伍的有关政策,但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其他有关入伍后参加选取士官、军官选拔,退役后考试升学、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8.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怎样网上报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要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 .cn,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凭表方能享受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优惠政策。三、在校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9.在校大学生入伍有什么优惠政策?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补偿、代偿和资助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包括在内。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四、士兵待遇及优待安置政策10.士兵服现役期间待遇?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士官工资下士第一年约2300元,中士约3000元,上士约3730元,四级军士长约4530元。士兵退出现役,国家实行士兵退役金制度,标准按每服现役满1年4500元,满2年部队发给9000元自主就业退役金。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我市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按每服现役满1年4500元,服现役满2年9000元。11.士兵退役后有哪几种安置方式?《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士兵退役后,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四种方式给予安置:(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2)下列四种对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3)下列四种对象作退休安置:一是年满55周岁的;二是服现役满30年的;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4)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由国家供养终身:一是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二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五、省、市、县征兵优惠政策12、山东省优惠政策?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规定:(1)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数额发放;(2)义务兵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3)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适当提高。(4)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由县(市、区)统一标准,统一发放。(5)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6)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7)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8)指导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拿出一定数额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9)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战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置。(10)对退役士兵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13.济宁市优惠政策?济宁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规定:(1)义务兵优待金,均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市中区8156元、任城区9321元、兖州市9859元、曲阜市8270元、泗水县6357元、邹城市9409元、微山县8650元、鱼台县8021元、金乡县9011元、嘉祥县8066元、汶上县8577元、梁山县7873元)。对到西藏服现役的义务兵,按当地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放;对到新疆或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界定的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当地优待金的2倍发放。(在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40%,一等功增发30%,二等功增发20%,三等功增发10%,优秀士兵增发5%)。(2)各级编制部门要指导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和退役士兵的专业特长,每年拿出不少于招聘计划10%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士兵。(3)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到西藏,新疆等高原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凡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同等条件下考试成绩增加总分值的10%,(4)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5)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6)对服役满12年转业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评定为五至八级残疾的;是烈士子女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7)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和1.5倍的数额确定,由民政部门在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手续时发放。14.泗水县优惠政策?我县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征兵优惠政策。义务兵的优待金发放标准,严格按照济宁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的规定要求落实。农村和城镇义务兵均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我县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357元)。对到西藏服现役的义务兵,按照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放(我县2016年进藏义务兵优待金为15893元)。对到新疆或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界定的高原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按照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我县2016年进疆义务兵优待金为12714元)。对于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规定的义务兵优待金后,再一次性给予本科学历2000元、专科学历1000元的优待补助金。六、惩 处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如何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七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行政监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具体办理。《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依法应当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征集或者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不改的,给予下列处罚:(一)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情节给予降职、降级、开除留用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不予重新办理;(三)属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的,3年内取消高考资格,不录用为合同制工人、不录用为公务员、不出具务工经商证明、不办理营业执照、不划分宅基地;(四)要求出境,3年内不予办理出境手续。除上述处罚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兵役机关。还可并处当地优待金3至5倍的罚款。七、其 它16.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违约?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复工复职及工资福利待遇。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八、报名咨询服务电话及网站报名咨询服务电话及网站:县征兵办公室咨询服务电话:4361911县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4361912全国大学生报名网站:.cn济宁市征兵工作网站:http://zb.各乡镇(街道)征兵报名咨询服务电话:泗河街道:;济河街道:泉 林 镇:;星 村 镇:柘 沟 镇:;金 庄 镇:杨 柳 镇:;中 册 镇:苗 馆 镇:;泗 张 镇:圣水峪镇:;高 峪 镇:大黄沟乡:;县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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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计划安置转业士官“双考”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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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政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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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政局部门预算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有关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2)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工作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申报革命烈士评定,负责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审核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3)负责全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4)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全县减灾规划,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6)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7)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协助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9)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主管全县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10)按照管辖权限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依法监察工作;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11)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12)管理国家、省、市和县拨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泗水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优抚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科、社会事务科、安置科、财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下属11个事业单位: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慈善总会办公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双拥办公室、婚姻登记处、烈士陵园、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无影山公墓。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2、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3、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4、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5、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6、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委)机关及所属12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预算为10806.3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支出预算为1080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10405.5万元。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2016年,民政局通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共15.78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7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附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单位):泗水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收&&&&&&&&&&&& 入支&&&&&&&&&& 出项&&&&& 目2016年预算项&&&&& 目2016年预算一、财政拨款或补助收入10,806.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1.88 &&&& 经费拨款(补助)3,727.78 &民政管理事务514.38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行政运行400.88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  &拥军优属78.80 &&&& 上级专项用途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6,958.60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5.20 &&&& 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款120.00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50 &&&& 上级政府性基金专款 &抚恤3,209.30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伤残抚恤2,824.30 三、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义务兵优待350.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优抚支出35.00 五、其他收入 &退役安置613.00    &退役士兵安置385.60 本年收入合计10,806.38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40.00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87.40   &社会福利822.80    &儿童福利199.80    &老年福利549.90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73.10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0.00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0.00   &&& 最低生活保障4,065.90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66.50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99.40   &临时救助支出70.00   &&& 临时救助支出40.00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0.00   &特困人员供养830.00   &&&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830.00   &其他生活救助18.70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8.7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0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50   &医疗保障444.50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55.50   &&& 城乡医疗救助189.00   住房保障支出120.00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20.00   &&& 农村危房改造120.00     本年收入合计:10,806.38 本年支出合计:10,806.38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 专项结转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 其他结转   收入总计:10,806.38 支出总计:10,806.38 &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单位):泗水县民政局单位:万元项    目2016年预算一、财政拨款或补助收入10806.38&&&&&&&&&&&& 经费拨款(补助)3727.78&&&&&&&&&&&&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 &&&&&&&&&&&& 上级专项用途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6958.6&&&&&&&&&&&& 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款120&&&&&&&&&&&& 上级政府性基金专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三、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10806.38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 其中:专项结转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 其他结转 收  入  总  计10806.38&&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单位):泗水县民政局单位:万元项    目2016年预算一、基本支出400.88  工资福利支出3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7.88      二、项目支出10405.5&&& 运转类项目86&&& 业务类项目10319.5&&& 投资发展类项目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10806.38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结转下年   支  出  总  计10806.38&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部门(单位):泗水县民政局单位:万元项   目2016年预算项   目2016年预算一、工资福利支出353&&&&&&&& 其他 1、基本工资120.042、印刷费0.812、津贴补贴95.623、咨询费 3、奖金 4、手续费 4、社会保障缴费118.645、水电费6.48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0%)84.836、邮电费3.24  在职人员职业年金(8%)12.79  办公电话   在职人员失业保险(1.5%)3.08  移动电话   医疗保险(7%)12.51  其他 &&& 医疗补助(2%)3.577、取暖费 &&& 工伤保险(0.5%)1.038、物业管理费 &&& 生育保险(0.4%)0.839、差旅费 5、绩效工资18.7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  车辆燃料费   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   车辆维修费   其他   过路过桥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  车辆保险 1、离休费   其他 2、退休费 11、因公出国(境)费用 3、退职(役)费 12、维修(护)费 4、抚恤金和生活补助 13、租赁费 5、医疗费 14、会议费0.496、助学金 15、培训费 7、住房公积金2016、公务接待费3.788、购房补贴 17、专用材料费 9、采暖补贴 18、专用燃料费 10、物业服务补贴 19、劳务费 1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委托业务费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7.8821、工会经费 1、办公费1.0822、福利费   &日常办公用品1.082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报刊征订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部门(单位):泗水县民政局&&&&&&&&单位: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合计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小计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计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8  12.00  12.00 3.78 15.78  12.00  12.00 3.78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单位):单位:万元项目预算数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污水处理费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 &&& 铁路运输 &&& 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安排的支出 &&&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 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九、其他支出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支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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