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病退2015年新政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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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办病退新政策?
父亲今年50周岁,以前是特殊工种应该55岁退休,现在有病,三级精神残疾,能否办理病退?病退工资能有多少?
律师回答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821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咨询人社局 21:46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49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以 06:31地区:山东-即墨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02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咨询当地人社局,我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可办。 22:16日劳动能力鉴定(病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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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鉴定,下列人员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现予公示,欢迎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局纪委&
附人员名单(共33人)
万伏云&&夏家凤&&卢&&萍&&奚加美&&朱南平&&赵松林&&
苏海东&&任明霞&&王翠华&&胡国重&&贺在奎&&张&&军
王桂兰&&秦开军&&张素祥&&周宗金&&韦凤莲&&俞成功
高大进&&蒋永华&&王洪珍&&陈德梅&&崔玉银&&陆中月
沈国林&&曹桂香&&楚恩洪&&马祥元&&丁文义&&吴春云
孙小滟&&曹学军&&刘文梅
  &&&&&&&&&&&&&&&&&&&&&&&&&&&&&&&&&&&&&&&&&&&&&&&&&&&&&&&&&&&&&&&&&&& 淮安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二O一五年一月三十日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 病退开始申报 严格鉴定 - 网易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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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 病退开始申报 严格鉴定
据悉,凡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名。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到所在企业报名;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人员,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县(市、区)统筹的企业职工,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名。
原标题: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 病退开始申报&& & & 3月11日报名结束 要进行严格的劳动能力鉴定网易河北讯&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获悉,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即日起全面开始,此次推行自愿申报、公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1日。据悉,凡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名。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到所在企业报名;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人员,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县(市、区)统筹的企业职工,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2015年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日前,男年满50周岁以上(日前出生,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下同),女年满45周岁以上(日前出生),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二)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以上年龄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2015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要进行严格的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规定,企业职工病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须报送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鉴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在进行初次鉴定时,鉴定专家要对每一位申请病退职工进行临床检查和诊断,对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检查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单位确认后,可安排鉴定专家到现场进行鉴定。初次鉴定结束后,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最终鉴定在审阅审核鉴定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由鉴定专家对抽查人员逐个进行临床检查。抽查人员名单按参加最终鉴定人数的20%随机确定,视情况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为增加病退工作的透明度,此次实行“一公开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即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宣传病退政策,公开报名条件;在职工申报病退前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在最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结束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前,由市人社局组织对拟办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病历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再次进行公示,为期10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
本文来源:廊坊日报
责任编辑:HEB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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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河北访谈间
&select name="site" class="left"&
&option value="网易" selected="selected"&新闻&/option&
&option value=""&网页&/option&病退后至新公司 双方关系如何确认?【】【字体:
】【】稿件来源: 辽宁职工报发布时间: 09:37:09  员工从原单位病退之后来到新的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新公司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与新公司之间关系是否仍属于劳动关系?近日,某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
  案例回放
  张某是某邮政局负责EMS的经理,后因病退在家休养,其劳动关系及人事关系仍在该邮政局。2013年8月,张某经朋友介绍到某快递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快递公司也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1月,张某主动离开公司。
  2014年7月,张某以快递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5个月的工资2.25万元、加班工资3600元、5个月满勤奖1500元及经济补偿金1万元。2014年9月,仲裁委裁决快递公司向张某支付工资1.3万元,支付经济赔偿金2250元。但快递公司对此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递公司诉称,张某每月工资不高于2500元,并由公司包吃、包住。公司从未向张某承诺过给予其4500元的薪酬。
  张某辩称,入职时公司经理亲口与其谈好工资之事,约定月工资4500元,全勤奖每月300元,每年缴纳保险。后来不到公司上班是因为快递公司内部管理非常混乱,还要经常熬夜加班,并拖欠了5个月的工资,因此,要求快递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与原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又到快递公司工作,故张某与快递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劳务关系。张某主张的工资,实际应为劳务报酬。关于劳务报酬的标准,张某主张每月4500元,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应由张某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现快递公司认可劳务报酬的标准为每月2500元,故张某的劳务报酬标准应为每月2500元,扣除快递公司已经借支给张某的9500元,快递公司还应支付张某劳务报酬5250元。关于张某主张的加班费、满勤奖,张某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加班事实以及满勤奖的存在,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对张某关于加班费、满勤奖的主张不予支持。关于张某主张的经济补偿金,因张某与快递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张某该项主张于法无据。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只存在劳务关系无法获得赔偿金
  何为双重劳动关系?该案中张某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张某又能否取得经济赔偿等问题?对此,承办法官解释,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不同的用人单位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为两个都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都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种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两个劳动关系中只有一个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参加了单位的工作并取得了劳动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在本案中,张某从原单位病退后,到快递公司工作,但未转档案,社会保险仍旧由原用人单位缴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按劳动关系处理的情形,但张某确实为该公司付出了劳动,可以认定张某与快递公司系劳务关系。由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张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安海涛)(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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