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房子,公司老总因为非法集资罪而被逮捕,房子项目停止进行,在

住建部: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蕴藏风险
&&&&来源:&&&&
&&&&&&字号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防范和打击工作,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近年来在房地产行业出现的非法集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加强监管。
一、当前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模式和特点
(一)主要模式。当前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以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该模式多出现在商业、服务业楼盘项目中。具体手段是:房地产企业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这些小商铺之间无墙隔离或者本身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房地产企业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来诱导社会公众购买。二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该模式多出现在未取得建设、销售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地产项目。具体手段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将同一套房屋分别出售给多人,一套房屋签订多个购房协议。三是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非法集资。具体手段是:房地产企业自己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有的还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在支付方式上,通常是先付给集资人利息,到期后再还本金。实际上,通常是房地产企业“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支付先集资人的利息。
(二)呈现的特点。一是数额大。房地产的单体价值量大,非法集资参与者往往是倾其所有进行投资,以谋取收益。二是隐蔽性强。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和朋友的介绍下参与的,通常在一定时期内还有明显较高的收益,一般不会进行举报,只有造成危害后才进行报案。三是处置难。房地产项目涉及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资方、购房人、抵押权人、承租人等多个群体,一旦发生非法集资案,各方权利关系复杂,易引发复杂的法律问题,资产处置难。
二、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隐患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危害极大,蕴藏着巨大风险。一是参与者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购买分割销售商铺的,可能因项目非法分割销售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商铺如果整体经营不善,不仅租金难以保障,房地产企业也可能无法兑现回购的承诺。购买非法预售房屋的,可能因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而无法取得房屋或不能索回购房款,也可能因“一房多买”而产生权属纠纷等问题。对于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能因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而血本无归。二是容易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企业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加大了融资成本,开发经营的风险加大,资金链一旦断裂,容易产生烂尾楼,从而引发工程款无法落实、合法购房的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发放贷款的银行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城市土地资源浪费等诸多问题。由于涉及群体众多,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我部采取的有关防范和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部及地方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防控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作为行业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探索建立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2010年,我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二)完善商品房网上备案制度。指导地方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行商品房网上备案制度,实行购房合同及时网上备案管理,有力监管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有效制止房地产企业一房多卖欺骗消费者、假买假卖恶意骗贷以及随意更换房屋买受人制造虚假销售情况等行为。
(三)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指导各地加快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有效地防范了烂尾楼的发生。
(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近年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多次房地产市场、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通过房地产信息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现场巡查等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分割拆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直至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并将相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我部和地方积极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对非法集资的惯用手法予以揭露。我部曾向社会公众发布了题为《以售后包租的形式购房有风险,投资须慎重》的风险提示,披露了房地产领域里售后包租的几种表现形式、特点和严重危害。北京、新疆、宁夏、湖北等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了警示宣传,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高度警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编:李栋、乔雪峰)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热点新闻|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购房者7年等来烂尾楼 老总被拘牵出非法集资
日10:22 来源:
  ■ 购房者苦等7年,等来闵行区最大烂尾楼
  ■ 开发商紫旺法人代表周如众被刑拘
  ■ 闵行区房管局被购房者质疑监管不到位
  上海市闵行区“楼脆脆”――莲花河畔景苑倒楼的赔付工作刚尘埃落定,另一场积压7年的“楼拖拖”风波却愈演愈烈。
  11月16日,闵行区法院。面对苦等7年的购房者们,上海紫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旺房产)的代理律师――上海市衡平律师事务所的陈晓虹一再重复:“紫旺房产已无力运作,没有交房能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方调查证实,紫旺房产的法人代表周如众,已于11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刑事拘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女、紫旺房产财务总监周国丽也被警方控制。
  上海市衡平律师事务所此前出具的调查报告称,紫旺房产“在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通过民间融资所借高利贷本金约为4.3亿元”,且已“严重资不抵债、负债6个亿左右”。
  “销售收入起码有7.3亿元,毛利润有3.3亿元之多,钱去哪里了?”购房户提出质疑。此外,购房户曹振国还向闵行区房管局的监管提出质疑。
  项目到手 本想大赚一笔
  周如众是温州泰顺人,早年在上海做建材生意,日成立上海紫旺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紫旺电器),注册资金100万元。
  “周如众搞建材赚了一笔钱,也看到搞房地产来钱,2002年起,先用紫旺电器的名义做起了房地产。”上述熟悉此事的闵行区官员17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估计当时他已有拿到那块地的把握了。”
  工商资料显示,紫旺房产是日才成立的,注册资金1.238亿元,其中紫旺电器出资2700万元,周如众出资9680万元。
  闵行区房地产登记处的披露信息显示,日,紫旺房产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了江川路街道132街坊15/1丘12万平方米的商业用地。
  上述官员透露,这一地块起初并不是商业用地,而是工业用地。周如众先是通过招商引资方式获得使用权,最初定名为上海紫旺电器产业基地。不过,周如众的想法一直是搞房地产,成立紫旺房产也就是专门为了此事。2003年,他终于如愿将这块地的使用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
  在后来的项目推广中,该项目被定名为 “新闵捷运城”,2004年12月开建,2006年完成结构封顶,共有房屋1889套,建筑总面积17.2万平方米。月,周如众取得预售许可,2006年9月正式开盘预售。
  各种借口 交房一拖再拖
  但实际上,许多购房者在这之前就已经付款,形式为“联建,协建”。
  年,周如众一直在进行联建、协建的“卖房集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统计发现,周如众向浙江丽水一地就卖出200套联建、协建房屋,其中90%以上是2002年签的协议。
  保守预计,周如众总共卖出的联建、协建房屋在600套左右。
  房地产交易中心资料显示,该一期1235套房子共售出1044套,二期654套整盘停售。
  但在房屋卖出后,约定的2004年、2007年交房期限一再过去,业主始终未拿到房屋。
  对于延期交房,紫旺房产也给出过解释。记者获悉,日,紫旺房产第一次发出的 《告业主书》称:“随着长三角经济圈上海 ‘龙头’经济地位的进一步确立,在闵行区马桥板块城市建设规划进一步调整的大发展趋势下,为迎合项目开发适应未来发展的长远目标,只有更加完善的配套和先进的技术硬件才能立足于市场,才能给各位业主带来有效的经济回报,因此原定于日房屋交付发日期将有所延后。”
  日,紫旺房产又以建立 “更加完善的商业配套设施和合理的市场规划布局”为由,将原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再次延后至日。但到了10月31日,紫旺房产又称 “后期工程与配套设施尚处于施工阶段”,交付日期再次顺延。1
  【稿件声明】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如需转载或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官网:
【作者:夏子航 来源:】
(责任编辑:李兰兰)
11/20 09:0211/19 08:5411/17 09:1711/06 09:5111/06 09:4909/29 02:2809/23 11:5609/22 11:06
感谢您的参与!查看[]
script src="/track/track_xfh.js?ver=">高利贷借给房地产开发商钱,现在开发商非法集资被捕,公安局要求我们退回高利贷所收利息,可以不退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朋友几年前在当地购买了期房,开发商向买房者筹集资金,并承诺给2分利,朋友在两年内收到利息300万左右,后来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房子烂尾,开发商老总也因非法集资被捕,现在政府要求当年收过高利贷利息的人将利息收入予以清退,我朋友目前躲避在外,警方发给他传唤证,请问该如何处理?有办法保住那笔利息资金吗?(补充:朋友当年借出去的资金全是他本人的资金,并非贷款资金)
非法集资的钱被公安局查封了,我借给的非法集资钱可以要回吗?
打架被刑拒后我们双方己达成协议可以到公安机关找警察要求只拒留不判刑吗
请问:“房地产开发商把储户非法集资的合同和收据换成了借条,如果到期不还钱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投资担保公司还不了我们的本金和利息,我们无奈把原担保合同改为他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购房合同,但现在此工程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我们如何维权?
昨天准备租房子,中介带我去看房了,房租是600一月,准备今天签合同的,于是昨天就付了300的定金,今天仔细 想了一下 ,房子不是很让人满意 ,便不想租了,当时中介人就写了一张收据给我,没有签合同,交的定金可以要求退回吗?能退多少呢?
因受高利诱惑,我借给非法集资人500多万,现该集资人被抓,资产冻结,我该如何向被冻结资产的非法集资人追讨500多万被骗钱财
我也是借的高利贷来借给他的每个月我都要付利息给别人的 现在已经吃不消了。如果他现在名下没有任何东西抵押的话怎么办呢
买房时付了定金,也付了首付,但是未签任何合同,现在不想买了,能否要求开发商退回首付款?开发商以房子不好卖为由,不愿意退回首付款,现在怎么办?
我的门面已转,且接受人与房东已签了合同,现在接收人不想要这门面,那个接我门面的人支付了我转让费与保证金,但是房租没有付我,我与他交接时也未签订转让协议,现在接收人不想要这门面了,要求我退回钱,合理吗?另外我可以起诉他偿还我的租金吗?
你好,我们庄上现在准备开发,开发商现在不叫我们种地,谁种地打谁,我们现在怎么办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父母因涉及非法集资立案,公安查封我的还在按揭贷款的房子,是否合法?
父母因涉及非法集资立案,公安查封我的还在按揭贷款的房子,是否合法?
律师回答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540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您好,不合法的! 21:39地区:北京-海淀区咨询电话:010-帮助网友:3763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您好,不合法的! 21:41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3338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您好,不合法。 01:59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3526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7 人你好,不合法,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处理 07:22地区:北京-海淀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416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你好,不合法,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处理 14:39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3810***帮助网友:54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 人不合法 10:1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法集资罪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