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东兰县酒店查询预订9月份发低保了吗

尊敬的何书记
你好,我是今年的高考毕业生,现在已经到高校就读,家在那社乡偏远山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年迈,到大学后申请贫困生助学补助金,学校要求乡镇/县里面民政开贫困证明,但是民政部门却说没有扶贫手册不可以开贫困证明,当时我们在贫困建档立卡时,是贫困户,而且选择的扶贫方式是教育资助。
恳请有关部门能及时处理此事,为山里的孩子挣起一片希望的蓝天。
至此,祝何书记工作顺利!
南方电网东兰公司承包给广能施工队在东兰县长乐镇华亨村坡块屯,网改施工,为了施工方便,用挖机把我们农民土地和已种好未出苞玉米大量破坏,请问领导,我们农民没有粮食和耕地面积,我们的生活谁来管?
书记好!我是环江县东兴镇某村村民,在贫困户评估调查后我的综合评分为40多分,为什么不列为贫困户,当然我不是争取做贫困户。是想问下扶贫要精确到户是怎么定的,是按调查综合评分呢还是其它方案。要是其它方案,那评估调查评分又有何意义呢?还有那一票否决,像我40多分还需一票否决吗?要是这样本村,本镇一票否决应该还多得多。
回复单位: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流程:一、宣传动员;二、按《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入户对调查对象逐户逐项打分;三、两评议一公示。组成屯级评议小组对本组农户评分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议,同时按照“八项一票否决”的条件进行甄别,确定一票否决名单,再在村民小组对农户评议得分进行公示3天后,由村三委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入户调查评分材料进行评议;四、核实汇总分数。首先
我是都安大兴乡丹江村屯上屯的村民,7年前政府提倡退耕还林,给我们补助,那时候还刚好够吃,现在一年才得300多,都不够交医保。地还被挖了政府大力支持的。如今还不是贫困村的,我们拿什么来养后代啊?这次如果政府不公布此事我将继续往上一级报告谢谢
您好,我谨代表奋斗和工作在宜州市乡村一线的特岗教师这一群体咨询,招聘特岗教师政策和合同中讲农村特岗教师享有与当地其它在编在岗在职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各补贴津贴待遇。现在乡镇教师补贴(金城江区,都安,巴马的特岗教师都享有)、政府绩效(宜州市村官、培养生和两位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都享有)、住房公积金(金城江、都安特岗教师都享有)。请问,宜州是否应该按政策合同发给在一线兢兢业业的特岗教师?
回复单位: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反映的问题,经核查,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乡镇教师补贴。宜州市乡镇教师目前享受补贴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每人每月200元)只有在教学点工作的乡镇教师才能享受,但宜州市为鼓励广大教师扎根农村,从2014年起,每年由本级财政拨出近500万元给所有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发放乡村生活补助。另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我是凤山县弄者村村民!我想问问你什么是精准扶贫?所谓的扶贫是扶贫比较富裕的人吗?为什么扶贫做不到精准二字呢?在我们村四队所谓的精准扶贫评议全部弄虚作假!没有帮到真正的穷人!他的精准调查都达不到百分之十的真实性!这或许是市委的要求?我也多次向县委反映没人理!望书记重视!可以帮到真正的贫困户!谢谢!
liaoshimin
尊敬的县委书记 您好!我是广西东兰县巴畴乡六龙村的一名农民,我想了解我县2013年危房补贴标准是多少?为什么在当年我家以个人户领取13000元的危房补贴而当地村委会还要求以2000元分给几家,难道2013年危房补贴应得户才以每户2000元标准吗?根据我调查了广西自治区发布的消息危房补贴标准可分为一级危房,二级危房补贴等几级标准,都是上万元数额,这又是什么回事呢
回复单位: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反映的问题,经核查,现答复如下:按国家相关危改补助政策规定,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补助金额为2万元,残疾人家庭户补助金额为1.9万元,农村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家庭、农村计生家庭、诚信计生家庭补助金额为1.8万元,其他贫困户补助金额为1.7万元。补助资金均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到农户
书记:你好。我是东兰县武篆镇巴学村民,河池到百色高速公路修过我们家纟,占用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几百亩肥沃稻田,上级却以山坡土地的价格(每亩3、6万元)进行赔偿。这样做合理吗?我们需要公开,公平,公正!
我是都安县大兴镇丹江村屯上队的村民,今天我们屯又火了,一部分人说政府给我们14万修路剩下的要我们自己出。一部分说政府补助14万,交通局补助7万。不知道哪个是真的?
每年都有低保,该得的不得不该得的都得了。我妈来到我村都30多年了,我爸在我4岁就离开我们。家庭很艰难,如今政府拨款搞建设。可是每次都要我们自己出钱,这叫拨款吗?而且拨下来的扶贫都扶哪些人了领导们有关心过吗?希望领导明查(都安县大兴镇丹江村屯上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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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隘洞镇在镇一楼大会议室召开2016年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动员会会议,全体镇干、21个行政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共140多人参加。
&会议对2016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了2016年低保救助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要锁定目标,采取举措,提升整治实效,助推全年重点整治核查工作实现新突破。要全面贯彻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全会精神,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项目保&、&征地拆迁保&和多房有车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以及&保人不保户&、轮流保、平均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实现了阳光低保,社会知晓度、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为奠定2016年城乡低保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坚实基础。要求大家要坚持&凡进毕查&&定期复查&的专项整治原则;要把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与推进业务工作融合起来,两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要求、同检查,提高效率,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要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低保惠民资金腐败现象。鼓励大家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目标。
主办:中共东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兰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0778 - 632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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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发〔2015〕38号)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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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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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放宽原则。
(二)尊重自愿原则。
(三)服务均等原则。
二、全面放宽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各市户口迁移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居民进城落户准入条件,有序推进人口转移,逐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全县城镇化跨越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今后凡是外市或者本市人口在东兰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实地居住并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年满18周岁的人员,本人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国家法律法规对特定人群落户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合法稳定住所范围是指居民在城镇购买的房屋、自建的房屋或租赁的房屋。
(二)租赁房屋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一套(有卧室、卫生间、厨房为1套)房屋仅可出租一家庭户居住;
2.单人承租的,住房的面积要达20平方米以上;
3.家庭式(2人以上)承租的,人均住房面积要达15平方米以上;
4.各出租房屋按一套一备案出租。
(三)未满18周岁的人口不得单独转入城镇落户,确需迁入城镇落户的,必须有监护人随迁。
(四)以租房形式迁入城镇落户的,要先征得所租赁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同意,并已实际租住6个月以上的方可申请落户该址。
三、积极创新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取消以户口性质确定人口享受待遇的政策。各部门要尽快取消以非农业、农业户口之分确定居民享受各种待遇的政策,尽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服务管理制度和人口统计制度。
(二)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制度。要全力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居住依法申报居住登记,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居住证明》,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义务。凡持有《居住证明》的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可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明》并连续居住3年(含3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含3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达到3年(含3年)以上的,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三)健全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准确、完整、鲜活的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四、完善和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
完善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配套政策,重点是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转移城镇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转移人口得到就业。将转移城镇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把进城落户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要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严防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在工作中既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又要分工负责,按照各自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导我县各派出所做好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人口统计等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
县发展改革局:做好全县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财力保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进城落户后的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
县卫生计生委:指导和做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工作,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医保、农业转移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工作,为农业转移城镇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制定进城落户人员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逐年实施,逐步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县国土资源局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相关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实施管理,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县教育指导各地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工作,统筹安排进城落户随迁子女的就读和政策性资助工作,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农村五保对象、新增农村籍义务兵转户进城的相关工作,做好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落实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养老,落实转入城镇落户贫困人口救助措施,完善救助体系。
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指导有关部门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人口统计制度,适时开展人口调查分析工作,为国家调整人口政策提供支撑。
县国税局、地税局: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
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工作。
(三)加强宣传和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在主要媒体设置户籍制定改革宣传专栏,
& & & & & & & & & & & & & & & & & & &东兰县人民政府 & &&
&&&&&&&&&&&&&&&&&&&&&&& 2015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
&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
&&&&&&&&&&&&&&&&&&&&&&&&& &&&&&&&&&&&&&&&&&&&&&&&&(网络传输)
东兰县人民政府主办
东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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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今年预脱贫人
东兰讯 去年3月,东兰县成立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后,主动对全县所有农户进行&地毯式&入户,实行全覆盖登记,精准确定全县贫困人口1人,并明确2016年预脱贫人。  如何打好这一场脱贫攻坚战?该县在&党政发动、干部推动、农户主动、能人带动、项目拉动、片区联动、全民行动&的脱贫攻坚战略基础上,采取整合力量、培育产业、完善设施、易地扶贫等措施,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见效。  整合力量,落实干部帮贫、落实帮扶资金。该县安排3138名帮扶干部(其中,自治区帮扶单位18人、市帮扶单位368人、县直单位和企业1928人、乡镇824人)与17195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在落实五年帮扶规划的同时,重点做好2016年预脱贫对象脱贫工作。在核准&八个一批&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脱贫底数,弄清贫困状况及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实行针对性帮扶,组织帮扶干部到村、到户指导制订脱贫计划。根据规划,5年内,全县计划扶持发展生产人,扶持转移就业人,教育资助人,生态补偿人。  在落实帮扶资金方面,截至目前,该县共落实各类帮扶资金2.5亿元,确保贫困群众得到实惠。其中,落实&雨露计划&等教育扶智资金4700万元,惠及家庭贫困学生5566人;落实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公益林、珠防林等生态建设资金1297万元,惠及贫困户2370户;落实低保兜底资金1121.5万元,惠及贫困农户人。  培育产业。制订产业增收方案。重点发展富硒米、山茶油、核桃、桑蚕、板栗、东兰乌鸡、黑山猪、黑山羊、红水河鱼、乡村旅游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  表彰鼓励种养大户。今年2月,该县召开脱贫攻坚种养示范户表彰暨再动员再落实再部署千人大会,安排100多万元,对全县2015年度1000多户脱贫攻坚种养示范农户进行表彰,每户奖励1000元。  补贴产业发展资金。在落实核桃、油茶示范种植和板栗品改1530万元,落实1000万元扶贫风险金撬动银行贴息贷款1亿元的基础上,安排资金1879.2万元,对2016年预脱贫的人,按人均1000元标准,以发放种苗、生产物资等形式,进行产业发展扶持。  建立合作发展新模式。推进核桃产业公司化管护,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家庭农场3家。目前,该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98家、入社农户5290户(其中贫困户1480户),辐射带动农户7660户(其中贫困户3250户),预计今年户均增收1800元。  完善设施,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今年4月19日,该县启动通屯公路开工仪式,今年预脱贫、未通车的贫困村的14条屯级路在同一天同时开工。20日,举行危房改造开工仪式,今年该县将进行农村危房改造1470户(其中预脱贫户1347户),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乡到户;对照贫困户脱贫&八有一超&和贫困村摘帽12项指标,全县14个乡镇今年计划实施攻坚基础设施项目2146个,总投资24954.85万元,目前,已开工建设328个,完成投资4335.68万元。  易地扶贫。该县今年实施的13个易地扶贫搬迁点顺利推进,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征地工作并开工建设。全年计划投资30005万元,已完成投资4798万元;按照&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方式,全面谋划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征地、规划、设计、土地平整落实到位;筹措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除财政资金外,目前,已争取到自治区农发行融资4.52亿元,分别用于向阳新城4亿元、巴畴新村5200万元。 (杨 峰)
编辑:利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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