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工作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分管领导

2014年扶贫办工作自查报告(共4篇) - 工作报告范文 - 第一公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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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扶贫办工作自查报告(共4篇)
一、省级帮扶单位
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民革省委、省公安厅、林业厅,中信银行分行、通用机械研究院、中储粮分公司、学院、学院共9家省级单位在我县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2014年省委政法委选派石世权同志到我县任挂职扶贫副县长。到目前为止,先后有学院、省公安厅、通用机械研究院、学院和省委政法委等5家省级单位向我县派出扶贫挂职干部5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9家帮扶单位除省委政法委选派石世权同志1人挂职干部,中信银行分行开展组织团员职工一行39人来到我县娄庄镇蒋圩村开展“创先争优服务月――送清凉”主题扶贫帮扶活动(该行扶贫帮扶活动主要针对Y圩村余桥和蒋圩两个自然庄12户贫困农户、低保户、计划生育二女户、老党员户等,其中有6户是残疾贫困户。中信银行分行的团员职工为每一户都送来5L福临门大豆油、一台电风扇、一件夏装和500元慰问金)外,其他省级单位无一单位帮助引进任何项目和资金。
三、工作建议
由于到我县来开展定点扶贫的9家单位,有3家是省党政机关,1家是民主党派,3家是科研院校,2家是省级企业。单位无资金,无项目,开展定点扶贫具有很大工作难度。
1、省级单位要认真贯彻11月29日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增进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感情,加强与定点扶贫地经常性联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行工作责任制,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把定点扶贫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没有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2、省级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领头羊”作用,建立省级定点扶贫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
3、建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负有定点扶贫工作任务的省级单位,提出具体量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定点扶贫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单位年内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定点扶贫工作奖惩制度。每年可选在定点扶贫工作突出的省级单位或所在定点扶贫地召开年度全省省级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总结会议。也可以选在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省级单位或其所在定点扶贫地召开调度会议。邀请定点扶贫省级单位主要领导和定点扶贫工作部门及其领导以及联络员参加会议。建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定点扶贫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挂职干部定点扶贫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工作档案,并向省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提拔重用。
四、对国务院扶贫办新修订有关定点扶贫情况统计表(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1、建议明确界定“蹲点干部”和赴定点县考察干部“的概念和区别。是否可以把“蹲点干部”理解为就是挂职扶贫干部?
2、省级单位定点扶贫情况统计表A07和A09项的干部级别是否可以扩大到处级、副处级?
3、有关表格中数据指标的是否存在逻辑关系,请在注释中予以明确。比如A10=A11+A12;A10=A13+A14+……+A22。
4、A34项是否可以细分出3.3农业实用技术(人次)。
5、建议增加省级定点扶贫帮扶单位分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以便定点县认真做好各项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统计执法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扶贫办统计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方法
按照县政府办文件要求,重点就扶贫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和依法行政等4个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
二、自查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情况。认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等3部委联合印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自觉贯彻落实到具体扶贫统计工作。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办主要负责人对扶贫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安排和部署,并建立扶贫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配备兼职统计人员,积极支持和鼓励统计人员通过自学获得从业资格证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查、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调查管理和统计资料管理、公布合法规范。
(三)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办里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合法。固定资产投资、劳资报表等专业统计工作无任何违法行为,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全面。
(四)依法行政情况。办主要领导带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等3部委联合印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没有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了统计法制化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贯彻力度,加大对统计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统计人员培训和取证力度,不断提高扶贫办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服务。
6月6日上午我办参加了县直机关及村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6月6日下午,我办及时组织全办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办主要负责人主持学习。全文传达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在上午经验交流会的书面。组织了认真的学习讨论,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经验交流会开得及时、必要,刘书记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务公开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集中学习党务公开业务知识
重点传达学习了县委唐书记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县委《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刘永久在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调研后的讲话,县2012年党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借鉴了县水利局党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认真吸取灵城镇徐杨村党务公开工作好的做法,以推动扶贫办城乡结对共建。
三、认真组织党务公开“回头看”
按照会议安排,扶贫办认真组织党务公开“回头看”,对照补差补缺,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四、扎实推进2012年党务公开工作
1、认真编制扶贫办党务公开目录。
2、健全党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
3、抓好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
4、加强党务公开组织领导。
五、工作建议
由于扶贫办过去是事业单位,目前扶贫办已批准为参公单位,扶贫办党务公开目录按照事业单位编制,还是按照县直机关单位编制。请批示。
一、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局系统党员干部头脑。积极参加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举办的专题辅导班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以纪念建党93周年为契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史国情、爱党爱国教育和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教育,着力提升全办党员的从政道德和公仆意识,营造弘扬正气、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一)继续抓好“五个好”创建活动。认真开展“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及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活动。
(二)积极发展党内基层民主。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机关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符合扶贫工作实际的党内情况通过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先后组织多人参加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学习。积极参加县直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扶贫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牢固确立群众立场和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切边帮助解决基层和农民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开展扶贫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在职党员进社区、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等创先争优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解决少数党员中存在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形式主义等问题。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五、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机关和谐
积极参加县委的安排的纪念建党93周年系列活动。有1人被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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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类公文本周排行《自治区党委保密办、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工作的通知》(桂保发〔2016〕9号)下发后,各部门高度重视,对照标准,扎实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自治区供销社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自查自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单位领导自觉带头,认真开展查评工作,并在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上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综合评估,牵头组织,制定方案,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民盟广西区委主委刘慕仁主持召开各部室负责人会议,专题学习自查自评有关标准,成立民盟区委保密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落实各部室自查自评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标准。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专题组织委厅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委厅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及《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认真填报《保密自查自评表》,经各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报送委厅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自治区档案局重点加大对办公室、档案信息化工作处等要害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信息报送保密审查、计算机安全管理等环节的抽查,提高自查自评工作质量。
三是强化考评。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要求做好自查自评的整改,并将自查自评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体系,确保自查效果落到实处。自治区档案局将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纳入各处室年度考评目标中,并结合实际进行责任分解。各处室负责人切实担起处室保密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并定期督促检查本处室保密工作情况。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将保密自查自评结果纳入联社年度考评考核内容,作为评优重要依据,明确保密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对在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违反保密规定、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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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  报警电话:、烟草在线---浙江龙游烟草“四到位”迎接“三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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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烟草“四到位”迎接“三项检查”
字体:【&&】  作者:浙江省龙游县烟草专卖局 王征恒  更新日期:
  烟草在线龙游消息  根据省、市局(公司)有关开展“三项(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和工程投资项目)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浙江龙游烟草针对自身实际,以“四到位”进一步提高自查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六有”、“七步法”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龙游烟草健康、规范发展。
  组织到位  该局(公司)高度重视“三项检查”工作,接到上级局(公司)关于开展“三项检查”的文件通知后,该局陈日明局长(经理)高度重视,对“三项检查”的自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财务科为牵头部门,办公室、业务科等部门积极配合,抽调精干人员参与,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认识到位  为扎实开展“三项检查”的自查工作,思想认识是行动的指南。该局(公司)在5月16日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进一步统一中层干部思想,强调做好“三项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内管工作的基础,是规范管理的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确保“三项检查”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查到位  该局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改的态度,认真开展“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和工程投资项目”的自查工作,该局(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做到亲自过问、亲自了解“三项检查”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并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到位。  整改到位  在“三项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结合贯彻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和工程投资项目的相关制度、办事程序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六有”、“七步法”进一步完善规范相关程序,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运作流程,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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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颁布时间:&&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治贿发[2006]3号) ,进一步推动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现结合《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就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要求。水利系统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水利部党组的要求,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树立廉洁从政、诚信经营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二)主要目标。力求通过集中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使各级业务监管部门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加强;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严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水利系统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要求,水利系统各部门、单位要对2001年以来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此外,水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还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涉及生态环境治理、资源保护、产权交易、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医药购销、商贸、电信、质检等方面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水利系统自查自纠工作时间为4月至12月。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不得少于半年。主要环节是:
  (一)进行宣传动员。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时间进度、实施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任务要具体明确,措施要切实得力。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墙板报、公开信函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依法合规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调查摸底。通过全面的摸底调查,弄清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三)查找突出问题。要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有关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各水利企业事业单位要重点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中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
  (1)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3)在国企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2.各级水利行政主管(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影响和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中索贿受贿的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业务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行业和地方保护。
  各部门和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把握政策,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评估验收。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做好情况汇总和分析,规范地、实事求是地填报自查自纠调查表统计,并于12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的书面报告及调查统计表报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中下旬采取适当方式,对水利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将责令其“补课”。
  四、自查自纠的牵头部门和负责范围
  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有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服务招标投标、工程款结算等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水利部财务经济司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领域,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目录执行、专家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和水资源司、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在水资源开发、河道采沙以及水能资源开发等工作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
  涉及几个部门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由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牵头部门。
  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一)各部门、单位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二)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自查自纠与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相结合。主管部门可以选择一些单位作为联系点,适时派出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建立信息通报和专报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完善线索移送制度,明确案件移送的条件及责任。水利部日前开通了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10-,同时设立了举报信箱lzbwmb@。凡涉及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情况,均可通过以上途径向水利部举报。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思路。要随着自查自纠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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