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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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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新乡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机关及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日起至日止。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九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邮编:450003,电话:2,电子信箱:xxzfbgkk@)。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加强谋划,着力推动信息公开整体工作向前发展。2015年,新乡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王小平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并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行政权力清单的制定及相关信息的公开等工作。市政府吴岳善秘书长多次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实施方案。市政府李全中常务副秘书长作为市政府办公室主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项困难棘手问题。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职能,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工作调研,积极协助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破解难点瓶颈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市政府下达部署的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确定进度安排,通过开单子、列项目、排节点、明责任,不断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各责任部门措施务实有力,具体经办人员工作积极主动的良好局面,国务院、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均圆满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 聚焦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号)下发后,新乡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意见,并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新政办〔号)文件,对全市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落实部门,并规定了相关信息的公开时限和公开的形式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截止12月底,全市各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在新乡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分别由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权具体负责,并实现了各类重点领域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相关单位工作或门户网站的互联互享。
(三)深化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为突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市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各级行政机关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同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涉及民生的各项重要政策,认真做好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实效性。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信息服务水平。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完善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受理、按期办结。首先,根据近年来国家、省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并结合新乡在依申请工作开展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修改制定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流程和规定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使申请人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依申请公开的正确途径。其次,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引导各受理单位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相关政策依据的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减少了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减少了公众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对政策的误解导致的上访和诉讼。第三,针对处理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个别行政机关信息不透明、执法不规范等依法行政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在认真梳理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形成良性互动,有效提高了全市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不断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公开信息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要求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回应到位,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进一步优化规范定期考核制度,在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考评要求,改过去每季度考评为半年考评,让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集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各地和各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了考评内容和评分细则,使考评工作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在做好定期考核的同时,还加大了日常监督的力度,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行政机关的半年和年底考核中,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反馈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有效解决了以往个别单位临近考核时突击上传信息,只注重信息发布数量不重视信息质量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大幅度增长。2015年,全市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419条。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51198条,各县(市)、区公开信息62221条。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37件,主动公开695件,主动公开比例为94.3%。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制发规范性文件221件,主动公开187件,主动公开比例为85%;各县(市)、区制发规范性文件516件,主动公开508件,主动公开比例为98.4%。
(二)主动公开形式日趋多样化。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9968条,占全市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总量的70.5%,各级政府网站仍是公众了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二是积极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渠道的生力军作用,全市通过各类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59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902条,分别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5.8%和2.6%。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作为新型快捷、方便的信息发布模式,已被社会公众所广泛接受和关注,可以预计将在未来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中居于重要地位。三是继续发挥传统媒体和资源在信息发布渠道的重要作用。2015年全市共发行市政府公报12期,每期发行6245份,共发行74940份,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95条。同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手机报、热线电话、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服务手册等多种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共累计发布23563条政府信息,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20.8%。
(三)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1、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市从6月份开始积极推进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经过严格审查和清理,全市43个行政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报送的6838项行政职权最终保留39个单位4129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128项、行政处罚2811项、行政强制166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302项、行政确认69项、其他职权616项,压缩减少率达到39.6%。12月18日,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新政文〔号),对全市保留的4129项行政职权的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机构、收费依据、责任事项及科室、运行流程图等内容进行了公开。12月25日,全市的行政权力清单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予以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市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新乡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新乡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同时,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除涉密和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市本级306个预算单位已全部对外公开本部门2015年财政预算、 2014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所有县(市)区都已对外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专栏设置以来共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10112条、变更公告1570条、结果公告9430条、其他公告890条。在公布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的同时,公布采购文件相关信息,自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累计公布采购合同2500条,公布投诉处理结果20条,行政处罚5条,不良记录2条。此外,还增加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培训园地、文件下载、代理机构等版块,适时不断补充完善更新版块相应内容,及时做到动态监控与管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保障采购人和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与新乡市房地产网上均设置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建设信息”与“分配信息”两个分栏,公开了《棚户区年度建设计划及开工竣工情况》和《关于市本级公共租赁房屋项目情况的报告》以及全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信息。二是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专栏,并在专栏中设置了“法规政策”和“征收信息”两个分栏,在法规政策分栏中公开了房屋征收和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征收信息栏公开房屋征收项目的具体信息,将由市住建部门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建设和房管部门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做好土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土地供应信息专栏,下设“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划拨供地结果公告”四个分栏。2015年共发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信息5条(含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土地出让公告信息27条、土地出让结果公示信息48条、划拨供地结果公示信息57条。
4、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立了建设项目专栏,对外发布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信息。具体下设“项目信息”、“批准信息”、“基本信息”、“项目实施”四个分栏,2015年共发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各类信息73条。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栏,公开了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及业务办理的详细流程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扩面征缴、待遇水平,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范围等10项社会保险信息,为群众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各类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了方便。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医疗卫生信息公开专栏,该专栏由市卫计委负责落实,将向社会公开法定传染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等医疗卫生领域信息。该专栏将在市卫计委相关业务合并完成、新的门户网站建成后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三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了社会救助信息专栏,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向社会公布,2015年共计发布各类社会救助信息19条。四是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了教育信息专栏,对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电脑派位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2015年共计发布各类教育领域重点信息30条。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该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作为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中专门设置了国有企业信息专栏,下设“基本信息”与“企业经济运行”两个分栏,实现了相关信息的互通互享。目前已公开白鹭化纤集团、新乡投资集团等8户重点国有企业的基本信息和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研究制定全市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环境保护信息专栏,下设“空气环境”、“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国控企业自动监控”、“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挂牌督办”、“行政执法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十个分栏,其中“空气环境”栏目实时发布市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水质环境”栏目发布水质环境质量月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栏目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等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栏目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办事指南、建设项目名称、审批前公示等信息。“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栏目发布涉水国控重点企业、涉气国控重点企业及火电厂监测质量季报;“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栏目公开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以及排污费征收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栏目公布挂牌督办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及环保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栏目发布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等信息。2015年累计公开各类环境保护信息845条,其中“空气环境”栏目公开信息373条;“水质环境”栏目公开信息16条;“排污费征收信息”栏目公开信息8条;“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栏目公开信息35个;“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栏目公开65条与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栏目公开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72条;“重点监控企业监测数据”栏目公开相关信息35条;“核与辐射”栏目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信息14条;“建设项目环评”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栏目公开信息221条。
8、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专栏,下设“安全信息”、“专项整治”、“信用信息”、“注销撤销”、“违法广告”、“召回信息”、“安全事件”、“安全消费”、“案件信息”等九个分栏,向社会公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在社会上具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结果和相关企业、产品信息和专项整治等行动信息,2015年共公开相关政策法规信息4条,行政许可信息29条,各类抽检监测信息385条,监督检查信息163条,行政处罚信息39条。
9、推进社会组织、中级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社会组织分栏,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服务、收费信息以及慈善组织等信息分批次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查阅。2015年共公开社会组织信息60条,其中登记、成立、年检、查处等公告公示信息13条、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法规信息17条、社会组织办事指南信息5条、社会组织章程、登记等有关材料信息25条;公开慈善机构及慈善活动等信息6条。二是做好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中介机构分栏,公开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等信息。2015年累计公开42家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相关信息。
10、继续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中设置了“安全生产”、“就业创业”、“价格和收费”、“科技计划管理”、“信用诚信”等专栏,分别由市政府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满足了全市群众的各项政府信息需求,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信力。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和网络舆情。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和答疑。全市共累计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有关网络舆情3360次,其中各县(市)区回应351次,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回应3009次。通过与公众的积极互动,进一步阐明了各项政策规定,消除了误解和疑虑,化解了一大批矛盾。增强了各级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强,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回应解读的方式和渠道丰富多样。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通过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微博微信回应、在电视或广播上举办“行风热线”、“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5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9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25次;通过各类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97次,其中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0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51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各类事件543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有关事件2181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受理51件,县(市)、区政府受理33件。从申请渠道来看,网络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为38件,所占比重为45%;其次是信函申请,申请量为24件,占29%;当面申请为22件,占26%。
从申请受理部门看,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申请量位居前3位的是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分别为18件、10件、7件。在县(市)、区政府中,申请量居前3位的是辉县市、卫辉市和封丘县,分别为17件、8件和4件。从内容上看,申请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户籍管理、财政资金公开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5年受理的8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在答复的84件申请中,属“已主动公开”的12件,占总数14%;属“同意公开”的54件,占总数64%;属“不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8%;属“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件,占总数6%;属“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件,占总数4%;属“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件,占总数4%。
不同意公开的7件申请,按不公开的类别可具体分为“涉及国家秘密”的1件、“涉及商业秘密”的1件、“涉及个人隐私”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4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有2件,分别涉及市工商管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其中,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没有出现被依法纠错和其他情形;全市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件,分别涉及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其中,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没有出现被依法纠错和其他情形;全市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和会议、培训情况
(一)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663个,其中,各县(市)、区有617个,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有46个。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53个,其中,各县(市)区设置251个,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设置102个。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有1155人,其中,专职人员192人,兼职人员963人。
&(二)工作经费保障情况。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125.34万元,其中,各县(市)区安排经费14.2万元,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排经费111.14万元。
八、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组织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会议或专题会议102次,其中,各县(市)区组织召开22次,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召开80次。全市共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班)73次,累计培训2858人次。其中,各县(市)区组织培训19次,培训1144人次;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培训54次,培训1714人次。
九、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还不够及时有效;二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网站和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所占比例仍然过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还不够广泛;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行政机关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配套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办理申请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这些已成为影响依申请公开正常开展的主要问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普遍滞后,无法及时满足上级政府要求和公众日益增强的信息公开需求;五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一些行政机关没有设置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及配备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承担工作的兼职人员流动性强,且普遍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已无法满足日益繁重复杂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2016年,我市将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建设法治城市为目标,着力开展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回应解读工作。不断拓展深度、扩大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详细解读政策难点疑点,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做好我市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的建设,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效。
四是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及时、依法受理和答复公众申请。强化服务意识,搞好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探索答复热点、难点问题信息申请的有效途径,提高回复质量。
五是加大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利用力度。鼓励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快捷性和关注度,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六是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新乡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一、 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 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1. 当面申请数
&&&&&&&&& 2. 传真申请数
&&&&&&&&& 3. 网络申请数
&&&&&&& &&4. 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 1. 按时办结数
&&&&&&&&& 2. 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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