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农村人户口在县农村户口进城买房补贴户口怎么办

内部 消息 在城市拥有房产的农民 将会取消农村户口,你的田地,宅基地,会从新分配!你会得不偿失,赶快卖掉房子吧!在政策对农民倾斜的时候 ,不要放弃你的农村户口哦.有几亩地 最少饿不死,就是经济崩盘 ,也不怕,可以种菜 ,养猪,再说 你在自己的宅基地盖房子,可以盖别墅 ,只需要20多万就可以了,不要水费,也不要物业费,有属于自己的车库,有自己的果园,呵呵
多好呀 !想吃肉 可以杀鸡 宰羊,水果可以种,现在种地又不辛苦了,都是机械化,干嘛有进城呢?空气污染不说 ,今后怎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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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占沙发坐等火
  真的吗,支持
  户口转出来就再也转不回去了
  回复第3楼,@一曲忠诚的赞歌A      户口转出来就再也转不回去了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别听楼猪扯淡  
  难道就应该让这些人霸着宅基地,又来买楼吗?
  准备中
努力赚20万
广州租房网
  楼主尼玛知道什么叫三十年不变吗?  再说现在谁还愿意种田?
  如果这消息是真的,房价将跌得渣都没得剩/
  不靠谱
  不怕,没活路的广大进城农民们可以聚义分赃大口喝酒大碗吃肉
  我以前买房的时候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我没有把户口迁入城市应该不会共产我的宅基地。  
  需求又少了一半! O(∩_∩)O哈哈~~~~~ 特别是县城.....
  户口迁往市里想再迁回来是不行的。现在的政策就是这样。
  农转非可以,但非转农是不行的,想要以后有几分地自用还得慎重
  在农村有块地蛮好,可以保底嘛。但现代社会经济活动那么复杂多样,除非真的混得连口饭都吃不起,否则谁又会从这花花世界,回到偏远农村修一栋孤零零的别墅,没任何配套,守着一亩三分地种菜养猪过活?干啥都不方便
  应该不是真的……农村户口可不是那么点地的问题,富裕地区,农村户口意味着父母的养老,孩子的学业,甚至家庭的一般开销都不用操心……
  虽然打算在城市买房,但是我没想过转成居民户口,我们这里即使你在城市买了房子也可以不转户口的
  真的假的,顶
  大量空心村的出现,使国家有改变农村政策的想法了!不可能让有条件的农民生活在城市,还占着宅基地和田地!
  这么好?那刚好能吃低保,爽死了。
  郁闷 看来都不信了 那走着看吧
  一厢情愿
  @最爱扣扣姐  15:04:05    楼主 知道什么叫三十年不变吗?    再说现在谁还愿意种田?  -----------------------------  呵呵 政府政策的反复性
难道你看不见吗 例如 前几年要退耕还林 现在有退路还耕 呵呵
  房子面积不值钱,土地所有面积才值钱。   房子面积能继承,土地所有面积要继承。   房子面积需纳税,土地所有面积应增税。   奇怪的“相同”的甲、乙两楼的房价差就是土地价值差,当然土地价值包括土地价值差。   房价高,那是因为土地价值太便宜了。   发展结果:每位国民丢失土地所有权,土地面积越来越小。   应该倡导:土地换户籍,户籍换土地。
  楼主被你说中了,土地以后都是共产国的了
  从公平的角度看,只允许一部分人,既享有城市住房,又享有农村宅基地,那么,对另一部分没宅基地的人,就是严重不公平!  
  经济发达地区,贫困村一年分红1w算少的。农村户口吃喝不愁的节奏  有钱村民盖房出租至少1w/月
  @liliyan369 30楼
00:16  飞速减重。有惦主四十多天减掉了四十多斤的视频!!不看后悔!若想飞快减重的别错过。  谋宝惦铺里叟::  -----------------------------  
  @糊涂虫吴刚 21楼
16:04  大量空心村的出现,使国家有改变农村政策的想法了!不可能让有条件的农民生活在城市,还占着宅基地和田地!  -----------------------------
取消户籍划分就是为统一征收房产税做准备,农村宅基地和城市住房合并征收,不愿上交房产税就得交宅基地!好大一盘棋  
  @不可战胜 6楼
14:53:27  难道就应该让这些人霸着宅基地,又来买楼吗?  -----------------------------  是政府操持着要人家上楼
  @糊涂虫吴刚 是把多印的钱给农民,懂了吧。印的钱必须要出去转一圈才算数。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房地产界流行这样一句话
决定一个房子价值的有三个要素:
地段、地段、地段!
而在对地段的考量中
是否学区房绝对是重中之重
多少人买房时考虑的头等大事就是孩子的上学问题
但如果我现在告诉你
不用买房子,孩子也能上好学校呢?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文
租房也可落户,子女就近入学!
“住房租赁”一词
可是相当眼熟
就在前两天,山东省发布了一重要实施意见
绝对与你有关
(必看!)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展开剩余96%
出台多项创新利好措施
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
详情↓↓↓
培育租赁企业
年底前各市公布住房租赁国企名单
拍地要明确房企自持租赁住房面积
意见提出,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2017年12月底前,每市将公布1-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到2020年,全省将培育100家省级住房租赁示范企业。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各地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租赁。具体自持比例及期限由各市、县(市、区)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确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支持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业主出租空置房源。规范发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特别是经纪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
公安部门比照酒店业管理方式,将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租住人员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租客信息的有效对接。
同一套住房同一就学时段
只能同一租赁家庭子女就近入学
过去,租房不能落户、上学,是人们不得不买房的一个重要原因。《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长期租赁证明的家庭,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等相关机构不定期对学生居住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政府制定。
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变更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制定并推行《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租住房
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工纳入保障
大中城市可在新楼盘增加公租房供应
在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上,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新就业大学生、青年医务工作者和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作为当前保障重点,进一步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同时,也要兼顾新增住房困难群体、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住房保障需求。
各地要统一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保障标准,逐步实现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灵活满足公租房保障对象需求。外来人口较多、库存商品住房较少的大中城市,可通过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政府投资集中建设、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商品住房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的市、县(市、区),应主要以租赁补贴为主。完善租赁补贴制度,落实实物配租轮候家庭通过租赁补贴实施保障的措施,结合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按照分档补贴的原则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增加租赁房源
商业办公用房可改租赁房
济青要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房
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收购、长期租用、受托经营闲置住房、库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赁房源。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审批合格后出租,但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防水功能、排污功能完好有效。同时,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按程序调整为居住用地。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
此外,还要适当新建租赁住房。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需求人群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济南、青岛等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积极争取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政策支持租房
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
无房家庭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山东加大对租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并支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或发放租赁补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的,按照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提取公积金;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额度不与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通过联网核查、信息共享获取自住住房和租赁住房信息,减少提取公积金办理要件,简化办理手续。
意见还要求,各市要加快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所需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实施租房租赁信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最后,意见要求各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特别是要把培育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租房落户、子女入学、房屋改建、住房租赁备案、服务平台建设落到实处。
关键词解读
●关键词·政策支持
各地应每年调整租房提取额度
【干货】 支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或发放租赁补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额度不与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并向社会公布。
【解读】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租房提取公积金须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是执行住建部相关政策,济南职工和配偶每年可提一次,租赁商品房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不超7200元,夫妻两人合计1.44万;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此外,我省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收入,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按国家规定扣除相关费用。
●关键词·供给主体
年底前公布住房租赁企业名单
【干货】 意见鼓励发展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各地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2017年年底前,每市将公布1-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到2020年,全省将培育100家省级住房租赁示范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解读】 业内人士认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将有助于壮大住房租赁市场,构建多层次住房体系。合富辉煌山东公司副总经理许传明说,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光靠政府解决不现实,像杭州等集体用地建租赁房试点城市,村镇集体通过引入市场力量开发运营,既解决了资金又增加了市场供应量。多元化主体目前看是房地产国有企业为先导和主干,广泛吸引民营开发,房地产经纪公司等参与。
●关键词·发展公租房
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工纳入保障
【干货】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新就业大学生、青年医务工作者和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作为当前保障重点,进一步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
各地要统一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保障标准,逐步实现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灵活满足公租房保障对象需求。外来人口较多、库存商品住房较少的大中城市,可通过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政府投资集中建设、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商品住房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的市、县(市、区),应主要以租赁补贴为主。完善租赁补贴制度,落实实物配租轮候家庭通过租赁补贴实施保障的措施,结合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按照分档补贴的原则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解读】 明确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灵活确定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鼓励各地政府将公租房委托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
●关键词·增加房源
商业办公用房可改建为租赁住房
【干货】 存量方面,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收购、长期租用、受托经营闲置住房、库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赁房源。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审批合格后出租。改建后的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按程序调整为居住用地。
增量方面,各地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租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支持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需求人群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济南、青岛等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积极争取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解读】 从外地租赁新政来看,不约而同地提出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自持租赁面积要求。“我们已在研究储备政策,但还未进入实施阶段。”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称,增加自持租赁面积作为调控储备政策,要看市场情况,近期不一定能推。国土、建设部门正联合研究土拍“限房价竞地价”,视调控情况将该政策纳入招拍挂环节。目前,已有北京等13个城市确定为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此番山东提出济青争取加入试点,租赁住房等项目将获得快速审批通道,土地成本将大幅降低,对平抑未来租金价格、房价将产生重大影响。
●关键词·租房权利
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干货】 意见提出,合法稳定就业、租房居住的外地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或申请落户,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变更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
【解读】 明明在租房合同期内,有的房子因为经过集中供暖改造,房东就单方面提高租金,租房者只能被动接受。如今我省将制定并推行《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有利于保持相对稳定的租赁关系,维护各方尤其是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租赁监管
建设统一的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干货】 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所需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实施租房租赁信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解读】 据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规范租赁市场主体行为,要鼓励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加快立法;严格合同备案,住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享受住房租赁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对于此次新政,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大部分都是一片叫好声:
租房也可落户,子女就近入学
这对于出门在外的齐河老乡可谓是利好消息
对于这项政策你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图文编辑:暮鼓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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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之后,要不要签户口到城市?
奇遇天下会
大多数农民都有这样的心愿,攒钱给儿女进城买套房子,让儿女成为城市人,为下一代教育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毕竟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一个城市长大的孩子,跟一个农村长大的孩子在眼界和价值观上有巨大的差别。本着这样的意愿,终于在城市中买上房子了,头脑一热把户口也跟着迁到城市,结果现在后悔了,为啥?1、城市户口真的那么好么?如今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户口在哪里都一样,但是户口迁往城市,既没有人给安排工作,也没有人给什么优惠福利,单纯只是面子上好看点,并不能当饭吃,相反,落户农村才能享受更多的福利。2、落户城市就要抛弃农村的一切虽然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大家都是居民户口,但是农民的户口其实还是跟村集体成员挂钩的,一旦把户口迁出去,就相当于放弃了集体成员的身份,农村的宅基地、土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业补贴以及集体公共财产都跟你没有关系了,相当于放弃了农村的一切。3、养老怎么办?城市中的房子大部分是有年限的,比如70年、50年,但是农村宅基地确是永久使用的,老了回农村,晒晒太阳下下棋,喝喝茶的生活是城里人羡慕不来的,逢年过节也有习俗回农村老家过年,就是因为农村有年味,农村与城市很多地方都不一样,越老越怀念农村。所以建议大家,不要轻易把户口从农村迁出,将来把子女的户口迁到城市,自己户口还留在农村,这样不管未来什么情况,进退都有余地。想要了解更多的农业热门话题、农村趣闻、农民关心的三农政策,关注本头条号,轻松获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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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遇天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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