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 绩效工资后尘肺病一年之内效吗?

在一家公司上班如果发工作服还得签一年之内自己辞职的话就得把工作服买下来。_百度知道您现在的位置: &
员工辞职后一年内再被原单位聘用劳动合同的次数是重新计算还是累计计算
来源: 时间:
篇一:案例-工作年限的累计计算问题 工作年限的累计计算问题 经典案例: 日,张某与A公司签署期限自日至日,约定张某在该单位担任奶粉销售工作,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即日,A公司人事通知张某前去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时,B公司与张某签署期限自日至日劳动合同,约定张某担任奶粉销售工作。 日,B公司以张某连续数月未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为由将他辞退,同日公司将退工证明及劳动手册交予张某。张某拿到退工证明及劳动手册后发现其上工作年限均为日至日,于是张某与公司人事进行交涉。张某称自己2009年4月进单位工作至今,为什么工作年限只有五个月,公司人事称张某之前在A公司工作,B公司日才与张某签署劳动合同,A公司和B公司是两个法人主体,且A公司已经于2012年5月注销,张某在B公司的工作年限当然从日开始起算。双方遂发生争议,张某提起仲裁,要求B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两万余元(赔偿金计算工作年限为日至日)。
争议焦点&仲裁意见: 本案争议焦点是张某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是否应合并计算为B公司的工作年限。 张某认为:与B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非本人意愿,是被安排进入B公司工作的,故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应累积计算为B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赔偿金的工作年限应从日起算。 B公司认为:张某系2012年3月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代表B公司与张某签署劳动合同的吴某也是招聘进入的,事前并不知晓吴某曾在A公司工作过,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在A公司注销后才加入B公司成为股东的,故张某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应为日至8月6日,只同意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委经审理查明:1)A公司及B公司的名称仅差‘销售’二字,张某与A公司及B公司签署的两份劳动合同中公司方签名代表均是吴某,且两份劳动合同文本格式及内容完全相同;2)张某2009年4月至2012年8月期间,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完全相同;3)A公司及B公司支付张某工资的时间、交易行号及工资转入账户完全相同;4)用工登记显示,A公司的李某于日为张某办理退工手续,同日,李某又作为B公司的经办人员为张某办理了录用手续;5)A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曾某为B公司的股东之一。综上,A公司与B公司在法律上虽然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但是两家公司在实际经营中有诸多关联,故张某日与B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非本人意愿,而是A公司和B公司蓄意安排所致,故仲裁委认定张某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B公司的工作年限,支持张某有关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两万余元之请求。
案例评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该条款的目的在于惩治那些“恶意”缩短劳动者工作年限,规避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的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在“不知情”、“非主观意愿”被调换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应享受的权利。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劳动者在两家单位的工作年限是否可合并计算需有两个前提:一是劳动者进入新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本人原因引起;二是劳动者进入新用人单位系被动安排进入。两个前提缺一不可。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法律责任,经常成立两家乃至更多在法律上海各自独立的公司,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每次都已不同的公司名义签署。为规避类似情况的发生,劳动者签署合同时首先要注意与自己签署合同的是哪家用人单位,签署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同时也要求单位交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否则待争议发生后再去收集相关证据就为时已晚了。篇二:公司员工书
镇江梦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员 工 试 用 合 同 员工聘用
甲方: 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籍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双方应共同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劳 动 期 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五年(自 年 月日至 年____月___日)。
二、工 作 岗 位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岗位工作,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本人能力,可进行适当工作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日程,并达到工作标准。
三、劳 动 报 酬 第四条: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工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职称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补助等。 1、基本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后,基本工资 元 2、考核工资:每月元的考核工资,按当月员工的考核结果给予发放。 3、职称工资:公司审核推荐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经考核被评为技术职称的:高级职称每月补助
元;中级职称每月补助
元;初级职称每月补助
元。 4、职务工资: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总工)级每月级每月
元,副部(室)级每月
元。 5、工龄工资:按乙方实际进公司时间计算工龄,工龄工资每年元,工龄每增加一年,月工资相应增加
元。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的,工龄可累计计算(工龄达到10年以上的均按10年计算,不再递增。)。 第五条:签订合同者,合同期未满,工作一年内乙方辞职的,工作期间的薪资标准按临时工每月
元计发,工作二年以上乙方辞职的,工作期间的薪资标准按短期工每月
元计发,乙方辞职前应退回工作期间多发薪资(包括全部补助金、养老保险金)及甲方对其专业培训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自合同签订起,乙方正式享受甲方内部的各项福利待遇。如工龄、学历补助、职称补助、职务、养老保险等待遇(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8小时,每周日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积极主动,并按公司规定不计发加班工资。。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及福利等。
五、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团体活动和义务劳动,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不得兼任其它单位的任何职务或为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技术服务,同时要为甲方的各种生产工艺、产品销售等各种商业机密、技术专利等保密。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打架斗殴或因其它问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 5、泄漏企业机密或兼任其它单位职务,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的。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执行的。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最高领导反映并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可以要求仲裁、但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 第二十一条: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篇三:合同法在线答疑 网友: 我单位为私营企业,现在有临时用工在新法没有正式实施时,对临时可以解除吗?
嘉宾: 按照<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应当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后,再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2/26/:9) 网友: 请问,劳动者自愿书面签定了每次只签一年劳动合同的证明.企业方是否违法 (12/ 嘉宾: 不违法。 (12/26/:54) 网友: 我想问一个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合同是06年签的到2010年,08年以后某个时间想解除,是不是也得按工龄支付补偿金? (12/26/:59) 嘉宾: 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12/26/:0) 网友: 2007年12月签的日至日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新劳动合同法. (12/26/:1) 嘉宾: 你好!年终奖应当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网友: 请问,我公司从08年开始给员工缴纳劳动保险(5险),国家规定,公司最低交百分之几? (12/26/:13) 嘉宾: 公司缴纳保险,养老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19%,医疗缴纳缴费基数的8%,失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2%,生育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0.5%,工伤的缴费比例必须到窗口核算。 (12/26/:14) 网友: 请问,如果08年1月份之后我公司跟员工签订合同了,其中有员工想在2月过完年之后就不干了,合同他也签了,他如果不干有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比如说需要员工给企业违约金一类的? (12/26/:49) 嘉宾: 你好!签订合同时,如果有另行约定,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按此约定办,否则,没有制约措施。 (12/26/:50) 网友: 请问,07年5月入职,但公司08年1月才交保险,合同签定的也是从入职日开始,但公司不给补交之前的,以后离职可否仲裁? (12/26/:14) 嘉宾: 两年内可以投诉举报。 (12/26/:15) 网友: 劳动保险缴纳的比例是多少!我公司给员工缴纳5险,但公司只负担50%这样合理吗? (12/26/:51) 嘉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医疗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失业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生育单位缴纳0.5%个人不用交;工伤单位交纳0.5%-2%。公司承担50%是不合理的。 (12/26/:52) 网友: 投诉举报公司违反合同法行为,可否不用报员工实名?电话多少?嘉宾: 可以。84369110 (12/26/:57) 网友: 你好,我是私营企业,我单位从末给职工交过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过合同,请问有管的吗 (12/26/:29) 嘉宾: 请您根据单位注册资金情况到劳动仲裁部门确认劳动者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注册资金超过三百万到市劳动仲裁,不足三百万到企业所在区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后再根据企业注册资金情况到相应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12/26/:30) 嘉宾: 是。 (12/26/:34) 网友: 合同法里有规定说,劳动者也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是没有规定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就离职,企业可以也追要补偿金的问题,我想问,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上是不是可以有这样的规定,如“员工没有依法辞职后离职,企业可以要求赔偿” (12/26/:26) 嘉宾: 可以。 (12/26/:27) 118: 07年签订的合同公司要变更至08年底,是否等同于第一次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 (12/26/:39) 嘉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实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实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不算第一次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2/26/:40) 嘉宾: 要根据实际损失。 (12/26/:30) 网友: 保税区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以上,在哪 申请仲裁? (12/26/:52) 嘉宾: 在开发区。 (12/26/:53) 网友: 合同工资待遇条款为650元加各项?利待遇是否合法 (12/26/:8) 嘉宾: 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劳动者只要提供正常的劳动,单位在剔除下列三项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从事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岗位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从日始,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00元。
网友: 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怎么办 (12/26/:11) 嘉宾: 请向房产局咨询。 (12/26/:12) 网友: 劳动法规定,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这里边包括保险费用吗?
嘉宾: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2/26/:58) 网友: 请问,新法对企业所谓重大过失有相应的制约吗?对员工过失或过错造成的损失1000元或是一万元甚至10万元都可以算是对公司的一个重大损失,对这样的情况新法相应的条款吗? (12/26/:49) 嘉宾: 没有相应条款。 (12/26/:50)网友: 请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就业是不是更加困难了 (12/26/:44) 嘉宾: 新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的权益将更加充分的得到保障,将更加促进就业。 网友: 您好:) 请问日以前已签订且在1月1日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的条款,那么此条款在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是否还继续有效 (12/26/:38) 嘉宾: 待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12/26/:39) 网友: 请问,办理医疗包干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12/26/:35) 嘉宾: 单位长期在外出差人员采用这种形式。 (12/26/:36) 网友: 您好,我是一名已经05年离职的单位员工,离职是合同未到期,单位向我索要包括2万培训费,和1.3万违约金,当时没钱,就没交,所以档案和所有的保险之类从那之后就扣留在原单位,无法交,我应该怎么办啊 (12/26/:54) 嘉宾: 违约应承但相应的违约责任,请直接与企业沟通或到法院诉讼解决。 网友: 请问,公司要求自08年起延长合同期限,首次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签两年。员工要求一年一签。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12/26/:42) 嘉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签定。 (12/26/:43) 网友: 请问,是否要实行新的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版本还可以续用么? 嘉宾: 如您需要购买新劳动合同文本,请和劳动关系处联系 网友: 大连版新的劳动合同书印出来了吗?在哪能看到 (12/26/:46) 嘉宾: 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尚未出版请于劳动关系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3634915 网友: 非全日用工工资新法规定结算日不超过15天,如果我从1月(转 载于: 在 点 网)1日工作到15日,那我工资是16日必须支付,还是可以在16日到30日期间支付即可 嘉宾: 应该是15号以内。 (12/26/:41) 网友: 单位与个人签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次数多少有什么限制吗? 嘉宾: 如果个人有明确表示的话,合同次数不受限制。单位只限签两次。 网友: 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2007年度年终奖金是否要给劳动者.
嘉宾: 应该给。 (12/26/:5) 网友: 请问合同到期,企业不愿和员工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嘉宾: 07年后要支付经济补偿金。font& (12/26/:47) 网友: 请问,如果有未毕业的在校学生来我单位实习,是否需要为其交保险? 嘉宾: 学校实习学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12/26/:52) 网友: 谢谢嘉宾.也就是说如果年底有双薪在每年1月10日发放,但是在28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双薪是否也应当正常发放呢?文件依据是什么?再次表示感谢. 嘉宾: 应该发放,依据是多劳多得。 (12/26/:48)网友: 新合同出来后,以前的旧版本怎么处理?做费还是能更换呢? 嘉宾: 08年后一律用新版本。 (12/26/:50) 网友: 新劳动法中有规定年终企业必须给劳动者提供年终奖金吗? (12/26/2007
嘉宾: 按照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工资约定条款履行。 (12/26/2 网友: 您好,现在公司有个员工是外地,城镇户口,在户口所在地自己缴纳保险,公司给他交,他不用.这种情况下我们签合同.对公司会有哪方面不利地方.按他本人意愿不交保险行吗?还有我们是07年末签合同08年员工离职时我们需要付补偿金吗?
嘉宾: 不交保险不行。08年员工离职如果非个人原因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 1年期合同到期,企业不同意和员工续签,企业需要承担风险吗?
嘉宾: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网友: 请问,我是有着21年工龄的职工,只是我在原单位财务干了13年后,从国有单位通过干部调动表调到事业单位.到目前只有8年,不到10年,这样单位是否就不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改制时就可辞退吗 (12/26/:56) 嘉宾: 按照你的情况不符合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规定。 (12/26/:57) 网友: 续签的劳动合同,对于前一个合同的终止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嘉宾: 没有经济补偿。 网友: 请问,专家领导,本人在国企工作至今已28年了,几年前单位给我们放假,让我们在家待岗,说单位有岗位就让我们上岗至今。每年签合同,两年前不签了,说不用签,工资,保险照发,现在通知我们会单位签合同,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是签1年的合同。我本人还有不到两年退休。这样可以吗? (12/26/2007
嘉宾: 可以。 (12/26/:29) 网友: 实习是否要支付工资 (12/26/:44) 嘉宾: 依据大劳发[号文件企业安排在校生实习应与学校签定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实习津贴。 (12/26/:45) 网友: 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12/26/:21) 嘉宾: 如果该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则企业不需要另支付工资。 网友: 新法执行后还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吗?如果员工自己不想交保险,且有证明,企业可以不给缴纳吗? (12/26/:26) 嘉宾: 首先,临时工这个概念新法没有。企业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 网友: 我们单位在甘井子区,来年要搬迁,但搬迁后还在甘井子区,只是注册地址变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与员工 变更劳动合同? (12/26/:57) 嘉宾: 需要变更。 (12/26/:58) 网友: 请问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企业不同意续签,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了,但是员工不同意,企业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12/26/:51) 嘉宾: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2/26/:52) 网友: 你说08年以后要用新的合同,那老合同末到期的怎么办,是把余下的期限写到新合同上吗 (12/26/:56) 嘉宾: 依据新的劳动合同第97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12/26/:57) 网友: 我单位注册在大连,但是由于有业务在外地,聘请外地人员,而且是常年不回大连,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医疗包干吗 (12/26/:9) 嘉宾: 依据大劳发[2007]1号文件规定,如果在大连市参加医保可以实行医疗包干管理,具体请与医保中心联系。 网友: 劳务工女工三期内不能解除合同的话,工资由劳务公司支付还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12/26/:15) 嘉宾: 由劳务公司支付。 (12/26/:16) 网友: 我单位是流水线作业,目前生产岗位多为劳务工,来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还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吗? (12/26/:26) 嘉宾: 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等岗位派遣。 (12/26/:27) 网友: 那旧合同中的关于违约金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还履行吗?
嘉宾: 待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明确。 (12/26/:22)在一年的粉尘车间工作会不会得尘肺病_百度知道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事业单位一年内辞职后又找到工作,工龄还算吗?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一年内辞职后又找到工作,工龄还算吗?
 问题来自: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2:27 咨询人:33f313vb14z73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辞职信的生效日怎么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