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驾校体检哪些项目听力标准

征兵体检标准
征兵体检标准
  外科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  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第二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六条 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或超过2个),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2个,直径小于0.5cm)。  (四)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  第十二条 中、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孤立散在白癜风(着短装非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1cm)、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四条 血压标准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五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90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三条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它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鼻中隔弯曲和反复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第三十一条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伸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三十五条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条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第三十七条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 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反牙合 ,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 ,无其他特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三十八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辅助检查  第四十条血常规检查  正常标准:  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  女性110~150g/L(11~15g/dl)  红细胞数 男性4.0~5.5×10/L(400~550万/mm3)  女性3.5~5.0×10/L(350~500万/mm3)  白细胞总数 4.0~10.0×10/L(/mm3)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  淋巴细胞20%~40%  血小板计数100~300×10/L(10~30万/mm3)  第四十一条尿液检查(带*为必检项目)  正常标准:  外 观:透明、淡黄色  pH 值:4.5~8.0  尿比值:1.003~1.035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尿酮体:阴性  *尿 糖:阴性  胆红素:阴性  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  *镜 检:(离心沉淀标本)  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女0~3/高倍镜  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  管 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  *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四十二条 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标准:  外 观:黄软  镜 检:红、白细胞0~2/高倍镜  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第四十三条 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第四十四条 胸部X射线检查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胸部透视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四十五条心电图检查(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为必检项目,其他人员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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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闻资讯> 正文 征兵体检竟然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十三幅图告诉你征兵体检流程 评论:条评论字号:T|T
概念征兵体检是指:对已报名并符合征兵条件的中国公民进行体格检查。和我们一般概念中的征兵体检不一样,正规的征兵体检是需要全身脱到一丝不挂,以便医生检查外科。只有经过了征兵体检,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征兵体检需要检查体重身高(量体重、脱鞋量净身高);检查视力(让你遮住一只眼用另一只眼看视力表,借此检查你的视力情况);检查听力(你距离医生 几米远,他用最小的声音说话(通常是几个单词),注意观察医生的口型,一般就能回答正确);检查鼻腔口腔(这个一般人都能过);检查内科(打B超、心电 图、X光这些);检查皮肤(看有没有纹身、刀疤及传染性皮肤病等);检查外科(衣服脱光,一丝不挂,再看有没有鸡胸、纹身、刀疤、是否平足之类的。再次称 量体重(此时由于全脱光,称体重更准确)。此过程中会检查肛门、阴部,然后会让你做快走、慢走、快跑、慢跑、跳等动作,借此观察你腿脚是否残疾、是否有高 低腿、是否灵活自如);然后还有尿检(查肝肾)、抽血(查艾滋、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然后还有体能素质测试,如俯卧撑、单杠屈伸臂(也就是单杠引体向 上)、仰卧起坐、跳远等等之类的。具体征兵体检顺序每个地方不一样,但大体内容就是这些。当然,特殊兵种对身体要求更严,就检查得更细,如飞行员、潜艇兵 等。总体来说,空军海军对身体的要求要高于陆军和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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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检查指导2015年征兵体检工作
祥云网?()?
  8月13日,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和廷昊,副县长杨燕彬深入我县征兵体检点视察指导工作,看望应征青年和征兵体检工作人员。  当天上午,和廷昊、杨燕彬一行来到县医院和祥云县2015年征兵体检站,先后查看了内科、五官科、放射科等科室,并听取了征兵工作进展及体检站工作情况汇报。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和廷昊、杨燕彬对县人武部“打造服务型体检工作平台”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应征青年踊跃参军的行为表示赞赏,勉励广大应征青年争取到部队这个大熔炉里接受锻炼,为祖国国防建设贡献力量。希望体检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对照标准,把好新兵体检质量关,确保将优质兵源送到部队。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进一步调动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切实按规定、按标准、按程序严格审查把关,提升大学生征集数量和质量,提高兵源整体质量;要继续把廉洁征兵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加大监察力度,确保征兵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要扎实做好孤儿、家庭困难等应征青年的服务保障工作,保证他们中符合条件者能够顺利参军入伍;针对身体初检不明确的应征青年,要扎实做好复检和情绪稳定工作。  据了解,我县征兵体检的时间为日到8月14日。参加此次征兵体检的共有420人。体检科目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心电图、听力、视力等12项。
【 文章作者:杨莉&&王永燕…
文章来源:县委新闻中心
点击次数:296 文章录入:xyxcb02&&&&责任编辑:xyxc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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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参军体检标准
第1篇: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调整后的征兵体检标准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针对近年来不少青少年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情况,新的征兵体检标准和办法特别要求,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女兵只征高中应届毕业生及以上
据了解,今年征兵工作将把重心放在征集高素质兵员上,自8月1日全面展开,至9月30日结束。
为吸引优秀青年参军入伍,2015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不征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对高素质应征青年的年龄也有所放宽。对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放宽到23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年龄放宽到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兵只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并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力争把全国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
会议要求严把征兵工作质量关,把工作重心放在征集高素质兵员上,下大力气把全国的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征集到军营。同时,要依法维护士兵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还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
第2篇: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
1.身高、体重。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2.视力。陆勤岗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 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 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3.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4.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5.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6.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7.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8.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的文身,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9.脉管炎,动脉瘤,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10.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1.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12.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 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 不合格。
13.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14.血压标准
收缩压:&90 mmHg;& 140mmHg
舒张压: &60 mmHg;&90mmHg
15.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16.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17.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18.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19.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20.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21.神经衰弱、癔症、焦虑证、强迫症、恐怖症等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22.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嗅觉丧失,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听力测定中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23.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24.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25.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26.眼科,色觉异常,有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27.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28.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29.妇科,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以上部分体检条件仅供应征公民自行对照参考,征兵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其他有关征兵身体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3篇:2015年当兵应征条件先知道
2015年度男兵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已经开通测试,今年仍然实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报名。兵役登记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
1、我想当兵,怎么登记,要准备哪些资料?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都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的流程是什么?
报名期间,乡(镇、街道、院校)武装部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对象的流程是什么?
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何时体检?体检结果什么时间能公布?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会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会注明简要原因。
6、成为预定兵对象需要哪些条件?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会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7、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报名进展情况?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8、参军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9、应征年龄有哪些要求?
○研究生:17至24周岁(-出生的);
○本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 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出生的);
○专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 出生的);
○高校新生:17 至 21 周岁(- 出生的);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1周岁(-出生的);其他:17至20周岁(-出生的);
○初中生:18至20周岁(- 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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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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