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购房落户政策2016都匀有何政策

2016年都匀市将办十件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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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都匀市委宣传部
2月1日,笔者从都匀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今年都匀市将办“十件民生实事”。
这“十件民生实事”包括:
1、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年内实现减少贫困村8个,减少贫困人口1.5万人以上。
2、年内完成改造X901冷风坳至银石垭口公路;实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200公里;匀杨大道、绿茵湖大道、纬五路二期竣工通车。
3、建成10个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年内建成石龙中心校、凯口中心校、良亩中学、摆忙中心校、杨柳街中学、小围寨中心校、沙包堡中心校、都匀十一小、都匀八小、都匀十中10所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
4、全面建成北部“三江堰”、南部“两河汇”水生态治理项目和滨河景观项目。
5、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300人。
6、全年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908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689户。
7、启动广惠社区“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完成1个市级电商运营中心及城区2个电商平台建设。
8、完成5.5万吨粮油储备库项目建设,完成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业务大楼建设。
9、新建改造4个农贸市场;新建10个智能停车场;增加停车位5000个以上。
10、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将城市低保由原495元/月提标至545元/月,农村低保由原2640元/年提标至313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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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  中共都匀市委、都匀市人民政府2016年黔南州户籍制度改革内容(最新)
2016年黔南州户籍制度改革内容(最新)
  黔南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注重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核心,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勇于,全州户籍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初步成效。
  黔南州把户籍制度改革置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大背景下谋划、推进,明确了&三个纳入&的工作原则:将户籍制度改革纳入全州&一圈两翼&发展战略部署,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基工程;纳入政府&一把手&工程;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目标考核。提出了&必须改、必须改好&的硬性要求。
  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黔南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紧扣上级部署要求,结合黔南工作实际,科学设计、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坚持配套现行、城乡一体,注重做好加法,做优减法,强化督导推进、保障实施。为有效推动改革工作,黔南州全面放宽入户条件,实现落户&零门槛&;坚持确权先行,固化产权;实行&人地钱&三挂钩,部门协同推进;强化宣传发动,推进政策落地,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全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断增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户籍制度改革重要指标。
  为确保改革连天线、接地气取得实效,黔南州选择人口规模适中,城镇综合承载力强,改革复杂程度相对较低的瓮安县作为全州户改试点县先行推进实施,州级各部门全程参与指导,试点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重点难点推进以及规划实施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大发展,为全州户改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瓮安县推出的&1456&举措,即:出台一套政策保障措施;四措并举,五三叠加,六个挂钩的做法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数处于全省前列。
  值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在瓮安召开之际,本报推出特别报道,展现黔南州以瓮安县户籍制度改革经验,供全省各地学习借鉴。
  黔南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16号)精神,按照州委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为做好我州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结合黔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促进3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改革创新。户籍制度改革要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以创新的思维推进改革,都匀、瓮安、龙里、惠水试点先行,改革创新,引领示范,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州城乡统筹发展。
  (二)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户籍制度改革要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稳妥,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三)以人为本、自主定居。户籍制度改革要按照自愿原则,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四)统筹配套、强化保障。户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做到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三、改革措施
  (一)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自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各县(市、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为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计生委、州统计局、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二)优化户籍办理&一站式&服务。简化落户手续和办理程序,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丰富和完善户籍办理&一站式&服务工作内容和措施,为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结。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凡在我州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及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积极引导增量的要求,畅通农业人口转移渠道,引导有条件的农业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镇定居落户。对租用保障性住房或租赁房屋,未取得居住房屋产权的,设立公共集体户口,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在就业单位或居住地的社区公共集体户予以落户;被国家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责成被录(聘)用人员将户口迁入城市、城镇单位公共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落户;自2015年起,我州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大学城、职教城落户,毕业后可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或迁回原籍社区集体户落户;对扶贫生态移民、水利水电移民在移民搬迁时,要尽可能在城市、城镇安置,并将户口迁入城市、城镇落户;农村居民结合迁村并点、旧村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居住地迁往城市、城镇的,户口随迁城市、城镇落户。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申领居住证条件,实行登记式申领。对拟在我州居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后,即可申办《贵州省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十二项权利、义务,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逐步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规定的公民义务。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州农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不动产、信用、卫生计生、扶贫、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信息互联互通,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地税、州国税、人行黔南中心支行
  (七)积极推进撤县设市、&村改社区&、&村改居&工作。加快荔波、瓮安、独山三县撤县设市工作;积极推进全州乡(镇、街道)撤并建后&村改社区&、&村改居&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城镇化率。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政策保障
  (一)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
  1.卫生计生、移民部门和村(居)委会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快对原农业户籍人口的户口性质进行记录备案工作,确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对原农村计划生育、水库和生态移民对象的确认工作。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享受的计划生育、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
  牵头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保障机制。2016年,逐步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建设,提供资产评估及政策、技术、信息咨询服务,鼓励&依法、资源、有偿&流转。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农委、州林业局
  (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
  1.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科学规划布局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制定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管理办法,加强城镇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具有半年以上《贵州省居住证》、工作证明、稳定住所证明的随迁人员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和在我州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以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的政策。《贵州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读三年初中或初中毕业参加中考并连续就读三年高中,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或高考的资格。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补助金。制定下发《大中专院校新生户口迁移通知》,建立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定期将大中专院校新生录取情况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做好新生入学户口迁入登记工作。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信息系统功能,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更好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服务。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全面落实就业小额担保贷款、&3个15万元&工程建设等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劳动用工的规范和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权益。根据社会需求,深入实施 &职业技能培训&等计划,将职业培训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创业并提高就业质量。构建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引导、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孵化以及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扶持各类农民工创业园的建设。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等。具体配套措施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对原农村被征地居民享受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不变。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加快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保大病、全覆盖&的原则,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医疗保险范围,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依法为农业转移人口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财政投入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最终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常住人口全覆盖。具体配套措施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机制。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卫生机构布局,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础上,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计生服务体系,提高计生服务水平。具体配套措施由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
  5.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保障机制。逐步缩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区域差距。加快推进低保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等为基本内容,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符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原农村五保对象户籍登记为城镇户籍后,可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低保金,同时实行分类施保,在原享受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的低保金,需要集中供养的进入当地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其子女服兵役期间落户城镇的,子女退役后享受所在地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其抚恤和生活补助从其落户城镇后次年开始执行城镇标准。具体措施由州民政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部门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拓展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常住人口。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7.建立健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的保障机制。认真执行省制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的相关政策,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增加人口流入地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具体配套措施由州财政局牵头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州公安局根据本意见制定出台全州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和居住证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办理各项户口的事项、程序和要求,做好各县(市、区)户籍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出台有关卫生计生、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一律不准与户口性质挂钩。
  (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各县(市、区)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顺利推进。州公安局根据本意见制定出台全州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明确办理各项户口的事项、程序和要求,做好各县(市、区)户籍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州发改、财政、教育、卫计、人社、民政、住建、农委、林业和国土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牵头改革事项,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深入宣传引导。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要通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咨询热线、录播专辑节目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内容和办理程序,做到家喻户晓;要密切关注社会反响的舆论动态,做好信息收集和社会舆情掌控工作,及时掌握改革动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为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和谐融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州督查督办局要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创新服务水平,在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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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2016年贵州都匀小升初学区划片方案及最新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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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升初火爆异常,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就读重点初中,小编了解各位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收集了一些小升初的资讯供大家交流借鉴。  2016年贵州都匀市小升初方案出台  2016年都匀市小升初方案出台,今年都匀市小学毕业生为5086人,其中乡镇2483人,城区2603人。今年的小升初仍然按照划片区进行。  据悉,今年都匀城区七年级招生计划数分别为:师院附中300人,都匀三中430人,都匀四中500人,都匀五中350人,都匀六中290人,都匀十中410人,都匀民中320人,民办湖南师大附中湘才国际实验学校500人,黔南兴华学校100人,都匀剑江中学50人。  按片区招生的学校所划片区为:  1、师院附中:招收广惠办事处的平桥社区,钓鱼台社区,大西门社区附中与三中交界的公路以西片区,西苑社区的斗蓬山路彩虹桥至剑江中路交汇处以东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2、都匀三中:招收广惠办事处的广惠社区,东山社区,大西门社区附中与三中交界的公路以东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3、都匀四中:招收广惠办事处的石板街社区,环西社区,西苑社区的斗蓬山路彩虹桥至剑江中路交汇处以西片区,文峰办事处的环东社区,百子桥社区,新华社区,蒙家桥社区象鼻山原铁道口以西片区,西山片区百子桥――市人民医院――三道河桥――象鼻山以北片区,沙包堡办事处虹桥社区食汇街后面公路口至八小以南,沙包堡办事处谢官冲社区都匀监狱至杨梅山幼儿园以南的小学毕业生。  4、都匀五中:招收小围寨办事处剑南社区,剑西社区,剑东社区的省内贸学校旁边新大桥为界以南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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