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多占政策性住房情形

{{new_assets_list}}
紧急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房管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的通知》(溪组字〔2015〕58号)文件要求,请各校迅速组织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师)开展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人人填写《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附件1),并以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为单位进行汇总,填写《清理规范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于时间紧迫,各校电子版统计表必须于本周五(元月8日)上午12点前报教育局办公室邮箱(),本项任务完成情况以邮件上传时间为依据,作为临时任务纳入年末考核内容。登记表及统计表纸质文档于元月12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柳垂锋,联系电话:。&竹溪县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1月6日&
本文来源:局办公室关于我校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内容
关于我校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17:41:17 &新闻来自: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数:7738
根据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厅发【2014】6号)和桂林市《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我校开展了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
成立了我校清房领导机构,制定了清房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上报桂林市清房办。在全校范围内发布了《关于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电党【2014】36号)文件,明确了清退对象,清退范围、清退原则、清退方式等。
2、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整治。
在全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集中学习《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并把开展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今年党风廉政的重点工作。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清退、总结上报四个步骤进行。目前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已完成,现已进入清退整治阶段(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3、做好数据收集统计工作。
组织全校教职工报告本人及配偶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情况。目前我校住房清退办公室已经收到《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申报登记表》2216份,《干部职工家庭政策性住房零违规报告》2216份。住房清退办将审核干部职工填报的自查申请表和零违规报告,每半个月将清房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报到桂林市清房办。
二、下一步活动要求
1、实行专项整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清房工作负总责,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负监督责任。
2、严格政治纪律。在此次清理工作中所涉及的干部职工,必须如实填报个人政策性住房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报瞒报,如有瞒报、故意漏报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等追究其党纪政纪和其他纪律责任,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提拔任用。
3、严肃查处拒不清退行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被发现后拒不清退的,或专项整治活动后被举报查实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4、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干部职工填报的自查申报表和零违规报告,督促干部职工如实报告、认真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整改清退后填报零违规报告的干部职工名单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桂林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情况通报
2014年9月26日,桂林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桂林市副市长、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卫在会议上做了讲话(详见附件1),会议还对整改活动第三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详见附件2)。
&&& 请各单位对照讲话和通知要求开展第三阶段的整改清退工作。
&&&&&&&&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邮编:541004
E-mail:xxk@
地址: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行政楼
版权所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您的当前位置:
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鄂组通[2015]66号)要求,为进一步严明政策性住房政策,督促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经研究决定,我校在日前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1、成立湖北大学政策性住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校政策性住房清理规范工作。
组 长:尚 钢 熊健民
副组长:刘国新 王世敏 蒋 涛 侯 勇
成员:何应华 谢 鉴 刘晓波 杨世雄
2、领导小组下设政策性住房清理规范工作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和各单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政策性住房的清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组织部、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处。
组织部、人事处:负责按干部职工违规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或组织处理。
纪检监察处:负责责成违规干部职工限时整改到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各单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政策性住房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个干部职工,并协助做好《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的收发工作,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自查、规范整改。
二、清理对象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全面清查的要求,清理对象为湖北大学所有在编在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三、清理步骤及时限
(一)全面自查阶段(日-12月13日)
凡属我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自日起,要按照政策性住房清理规范的要求,以家庭为单位,认真自查、并逐一填写《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附后)。
各单位住房联络员将本单位职工填写的《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到政策性住房清理工作组(行政楼811办公室,联系人:毛小莹 联系电话:)
(二)清理排查阶段(日-12月18日)
政策性住房清理规范工作组根据教职工填报的《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认真核对政策性住房配售情况,全面排查、准确甄别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
(三)规范整改阶段(日-12月31日)
学校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必须腾退。对于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必须于日前退还学校房产管理办公室,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若应退住房已在本通知印发前上市交易或者已经拆迁并实行完全货币补偿导致无法腾退的,应将收益所得上缴同级财政指定帐户。
四、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多占政策性住房情形。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省直机关统建职工住宅,省直单位统建统分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未售公房(含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房)及其他经地方政府批准,限定供地方式、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的住房。
多占政策性住房情形的认定。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是指干部职工家庭违反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购买、承租两套及以上政策性住房(含部队政策性住房)的行为。以下情形除外:
1、异地调动干部、挂职干部因夫妻两地分居,该家庭按住房配售和租赁政策,购买一处政策性住房,同时在异地租住一处政策性住房的。
2、夫妻双方婚前(或再婚前)按住房配售政策各自购买一处政策性住房,未形成共同财产的。
3、夫妻双方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两处住房均未达到职级面积标准,且合计面积不超过本人(或配偶)职级面积控制标准的;或合计面积虽然超过本人(或配偶)职级面积控制标准,但超标面积已按房改市场价购买的。
4、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其他不属于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情形的。
(二)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性住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好头、负好责,做好本单位(部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按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督促认真自查、规范整改,确保清理工作全覆盖、真落实、见成效。
(三)清理过程中,如发现领导干部自查时故意隐瞒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出具虚假证明规避整改要求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的,组织部、人事处要根据干部的认识态度、违规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或组织处理;纪检监察处要责成其限时整改规范到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从日起,发现领导干部仍存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一律由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进行诫勉或组织处理,其中,属提拔重用对象的,一律取消资格;有关违规问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处进行调查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关处理情况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
湖 北 大 学
& &&版权所有(C)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鄂ICP备 & &当前位置:
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
日 13:59&&&&&&浏览: 次
3830136 & & &
3861561 & & &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Copyright @
鄂州职业大学组织部 All Right Reserved. 电子信箱:教务处通讯地址:鄂州职业大学图书馆 邮编:436000 电话: 传真: 鄂ICP备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1.《廉政准则》规定个“不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A.51B.52C.532.制定《廉政准则》,主要根据党内法规。A.《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国共产党章程》3.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在(地区)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A.异地B.本地C.国外4.各级(机关)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A.人大B.政协C.党委(党组)5.(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A.人大B.政协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6.《廉政准则》由(哪个机关)负责解释。A.中共中央组织部B.中共中央宣传部C.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7.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A.党员领导干部B.所有领导干部C.县处级以上干部8.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应列入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A.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B.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C.干部考核9.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坚持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A.人大与政协B.党政C.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1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A.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B.有价证券,股票C.支付凭证,经济适用房11.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A.一年B.两年C.18个月12.公务员受记过处分,几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A.6个月B.12个月C.18个月1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督的重点对象包括。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B.党的各级机关C.党的各级领导干部1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A.1个月B.6个月C.12个月1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对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决定。A.上一级行政机关B.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C.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合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合同期限为。A.1至5年B.2至5年C.1至6年17.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行政解决纠纷的法定方式是。A.行政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调解1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内,不得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A.3年B.5年C.10年19.各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A.党委政府B.纪委C.党委20.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A.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B.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C.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评比21.某非上市国有企业董事长调任省直机关任厅长,其原来持有该非上市国有企业的股份,到省直机关任厅长后应当在内向原公司(企业)办理退股或者证券转让手续。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22.作为某局党委书记的李某,擅自以个人名义用公款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可能构成下列错误。A.受贿B.挪用公款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3.某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在买卖股票中,行为是允许的。A.上班时间炒股B.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交易C.利用休假时间到证券营业大厅买卖股票24.某乡镇党委书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由他人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构成错误。A.受贿B.贪污C.挪用公款25.某市委书记的女婿在其管辖范围内开了一家歌舞厅。对该市委书记的处理不正确的是。A.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B.不纠正的,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C.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26.下列属于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A.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B.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C.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D.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7.下列行为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是。A.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B.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C.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D.在国内证券市场用合法财产以合法方式进行证券交易28.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重的,如何处理?()A.从轻处理B.减轻处理C.从轻或者减轻处理D.从重处理29.下列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是。A.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B.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C.私存私放公款D.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30.下列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的是。A.在公务活动中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B.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C.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D.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31.党组织关系在河南的中央驻豫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中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细则(试行)》。()A.不适用B.适用C.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D.视情况而定32.下列行为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是。A.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B.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C.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D.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33.下列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是。A.虚报工作业绩B.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C.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D.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34.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哪些规定处理?()A.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D.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5.甲系A县县委书记,帮助某房地产开发商乙协调土地,乙允诺将来送给甲一套房产,甲说:“现在反腐败力度太大,直接收受房产绝对不行!”后来,乙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甲房产一套,甲的行为违反了52个“不准”中的哪些不准?()A.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B.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C.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D.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36.下列属于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是。()A.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B.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C.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D.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37.为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对机关小汽车在方面作出了规定。()A.配备B.购买C.更换D.装饰或者使用3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A.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B.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C.用公款支付或者推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D.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3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A.税费缴纳B.社会保障C.医疗卫生D.行政许可40.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的监督作用。()A.民主党派B.人民团体C.人民群众D.新闻舆论4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A.改组B.解散C.合并D.撤销42.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从、、、、、等六个方面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了安排部署。()A.教育制度B.监督改革C.执法廉政D.纠风惩治43.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A.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B.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C.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D.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44.按照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下列哪些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A.办公用房的情况B.配偶从业情况C.子女从业情况D.投资情况45.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未谋取私利,但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应该如何处理?()A.不构成违纪B.依照失职渎职处理C.依照滥用职权处理D.依照玩忽职守处理三、判断对错(每题0.5分)46.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47.党员领导干部可以任意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48.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49.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50.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51.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2.对于借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不论是否大操大办,都要追究责任。53.党员领导干部陈某利用到北京出差之机携妻同行,其妻在北京旅游5天,回单位后陈某在其妻的要求下将两人此行开支一并报销。陈某本人违反了《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5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55.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56.党员领导干部江某在单位办公楼建设中,按工程进度多预付工程款50万元给承包工程的李某,为表谢意,李某在为江母祝寿时,送礼金1万元。江某本人没有违反《廉政准则》有关规定。57.某县建委主任张某的儿媳妇在异地工商局注册了某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后,又回到张某所在县承接工程项目。按照《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张某应阻止儿媳妇的行为。58.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但不可以再享受失业保险。59.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单位可以与其本人协商后将其辞退。60.党内处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教育与挽救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61.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62.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仍应给予处分。63.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64.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65.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1-5BCACC6-10CAACA11-15ABABB16-20AAACA21-25CBCAC26ABD27ABC28C29ABCD30ABC31B32ACD33ABD34ABD35AB36ABCD37ABCD38ABCD39ABCD40ABCD41AB42ABD43ABCD44BCD45BCD46-50错错对对对51-55对对对对对56-60错对错错错61-65对错错错对知识竞赛试题:
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知识竞赛:网友评论本类热门48小时热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下列属于工伤的情形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