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湖徐辛庄农贸市场在哪哪

常政征土字(2012)17号―白马湖村部办公楼、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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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征土字(2012)17号―白马湖村部办公楼、农贸市场
常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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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常政征土字〔2012〕17 号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14日批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1)政国土字第1718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武陵区南坪岗乡白马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宗,征收面积18.2565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有关政策规定,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用途为居住用地。建设项目名称为常德市白马湖村部办公楼、农贸市场。
  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被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和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常政发〔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征地补偿标准列表
  被征收土地
  所有权人
  (亩)
  综合地价
  区域划分
  补偿标准
  (元/亩)
  地类修正
  系&&& 数
  白马湖村
  农村道路
  农田水利用地
  白马湖二组
  宅基地
  小& 计
  白马湖五组
  4.5285
  宅基地
  小& 计
  8.3805
  合& 计
  18.2565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常政发〔2010〕9号)的规定执行。
  3、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常政发〔2010〕9号)的规定执行。
  4、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房屋拆迁,按《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常政发〔2010〕9号)的规定执行。安置途径采取公寓安置或货币安置两种安置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居)民小组予以宣讲和复印张贴。
  四、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安置,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并按《武陵区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常武政发〔2009〕15号)纳入社会保障。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权利证件,到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拟征收土地告知后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的征地调查结果作为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除正常的生产生活外,拟征收土地告知后栽种、建设和装修地上附着物、扩大养殖范围和增加设施、追加放养各种养殖物等,以及拟征收土地告知前违法违章修建的地上附着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一律不予补偿。
  六、征地拆迁实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应在3个月内全额支付到位。对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被征收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全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拒不领取补偿费用、拒不腾地的,由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七、征地拆迁实施、管理与协调。
  1、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常德市武陵区征地拆迁所
  法定代表人:谭延安&& 联系电话:7260578
  单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
  联系电话:7809816
  经办人员:彭宁、邓志刚&联系电话:7801912
  2、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管理单位: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武陵分局
  法定代表人: 潘云辉&& 联系电话:7261078
  单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
  联系电话:7261000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协调机构: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袁翔&& 联系电话:7801989
  单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1662号(紫云小区办公楼)
  联系电话:7801880、7801885
  特此公告。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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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本期嘉宾:武陵区服务业办党组书记、主任 黄建新
访谈主题:
访谈时间:日 10:00
白马湖农贸市场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白马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 联系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 联系电话: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白马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武陵区桃花路与高教路交汇处东北角
常德茗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1栋4F农贸市场,同时包括空地绿化、停车场建设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4880m2,总建筑面积11578.65m2,总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市场废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禁止使用沥青松香脱鸭鹅等家禽的绒毛;废弃物及时清扫、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合理设计农贸市场摊位的分区;加强农贸市场周围的绿化;采用自带消烟除尘设施的一体化柴油发电机;地下停车场安装抽风机进行换气;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从楼顶排放。
(3)噪声及振动:合理设计农贸市场摊位的分区;严禁宰杀猪、牛等大型牲畜;维护好市场秩序,做好文明经营;加强场界绿化。柴油发电机底座安装减振垫、设备房采取隔声、吸声措施。
(4)固废: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收集、定点贮存、外运综合利用、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一并进行处置;对垃圾的储存不能超过一天,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餐饮食物残留物收集后由周边养猪户运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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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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