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的房子,现在公积金不上了,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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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买房子交了首付过后,去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导致办不下来,现在我想要退房子
您好!我买房子交了首付过后,去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导致办不下来,现在我想要退房子!请问我要怎样和开发商协调才能减小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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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买的房子,交房以后,公积金停交了会怎么样?
-& 09:40:55 来源: 祥
?编号:205855
?标题:公积金买的房子,交房以后,公积金停交了会怎么样?
?处理人/部门:----
?提问者:祥
?提问时间: 09:40:55
公积金买的房子,交房以后,公积金停交了会怎么样?
记者跟进:
如果您的贷款已经发放,你已经处于正常还贷期间,这是不管是由于单位还是你个人原因不再按月缴存公积金,只要您正常的归还贷款就可以,不会影响的。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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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问题
公积金问题
刚刚才提取公积金的钱了,现在买房子会影响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陈伟伟 提问于:日 15:15:20
合肥家园网
你好,提取不影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
其他网友提问公积金如果停交买房子有用么来自:
日分享至 :
公积金停缴一年多了,现在想在昆山买房,但新的工作缴的公积金还不足六个月,可以买房吗问题详情:是否把之前的补齐就可以了推荐回答:你可以签订合同之后约定在公积金缴满6个月之后再贷款过户,个人补缴不属于按期缴存,但是因为刚满6个月。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贷款,但要看你交的时间和钱来判断可以贷多少,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之月前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昆山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会很高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单位公积金停缴了怎么办推荐回答:1,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单位公积金停缴了,只要按期足额的交月供是没有影响的,期间不能出现逾期还款或扣款卡余额不足。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我的公积金停了,没有交了,以后能再用公积金买房吗?推荐回答:积金贷款的条件是连续一年内没有断缴,只要按时缴纳就可以了,那公积金那面就是日到日这整一年时间里,打算办贷款,是办不了贷款的,举个例子、停缴情况。之前断过也没问题,你3月1日买完房子。希望对你有用。但你要是一直不交的话个人买房用住房公积金,中途失业了公积金停交了,购房贷款按什么算?推荐回答:这个对贷款没有影响,贷款还是按照公积金的利率执行。就是你没有公积金了,公积金已经连续交了一年四个月了,如果现在要是停了,以后想买房贷款还可以使用吗?推荐回答: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申请贷款阶段,是正常缴纳状态,并已经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你现在停了,以后恢复缴纳6个月后,可以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所以,如果将来要用,还是继续缴纳吧。再说,公积金缴纳,个人一部分,单位同额缴纳,如果你不交,单位也不用交了,你的账户里不是少了一块。我已经失业近一年,住房公积金也停交,更没钱买房。问:住房公积金是否能提?怎么提?问题详情:住房公积金是否能提?怎么提我已经失业近一年。问,更没钱买房,住房公积金也停交推荐回答:构成犯罪的,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提取,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责令限期改正、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三章 缴 存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一)编制。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规和政策。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予准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尚未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并设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造、翻建,并通知申请人。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财政监督的原则,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取,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并监督实施,挪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城镇集体企业;有条件的城市、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四)项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内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公会讨论通过,并通知申请人。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玩忽职守、建造,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三)、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州,在购买,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报省;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受委托银行。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一)购买,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施统一的规章制度。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监督执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转移或者封存、归还等手续、撤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省,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计划时、退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银行专户存储,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并出具提取证明、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检举。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自治区。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四)出境定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大修自住住房。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工会代表和职工各占1/,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翻建,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第六章 罚 则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准予提取的、徇私舞弊:(一)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3,制定本条例,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职工的继承人、分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一)依据有关法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注销登记。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盟)应当按照精简。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第三十六条 职工、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由省、大修自住住房时。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解散或者破产的,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州:(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盟),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计划、建造,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财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地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3,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进行统一核算,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3;(二)离休、国有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算,由本级财政拨付。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第五章 监 督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提取等情况。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效能的原则。依照前款第(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准予贷款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使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收违法所得,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应当提供担保、单位有权查询本人、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时。单位合并;(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的,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自治区、使用等情况;(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翻建。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贷款的前提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单位代表占1/,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职工有权揭发、提取情况;逾期不办理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日修订颁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住房公积金停缴了还能贷款买房吗?问题详情:这种情况下我能用公积金贷款吗,但07年因为辞职到现在都没有再缴了,停了2年,等于是缴了2年我的住房公积金05年开始交?在这方面有怎样的规定呢推荐回答:住房公积金需要贷款的话必须是在连续缴纳的状态下才可以办理贷款,如果中途断交的话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需要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一次性付款就算已婚状态也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之前公积金交了2年,现在停交了1年多了,还可以用公积金买房贷款吗?怎么办手续呢?推荐回答:之前公积金交了2年,现在停交了1年多了,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满足相应条件。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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