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拆迁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证是拆迁办还是房管局

15年前房屋拆迁后未注销 男子6趟奔波拆不存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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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5年前房屋拆迁后未及时注销,现在申请公租房遇阻6趟“折返跑”拆了“不存在的房子”
15年前房子被拆迁,15年后申请公租房被拒绝,原因是这套房屋的信息还登记在房管局。手里没有任何房屋证件,当年
原标题:15年前房屋拆迁后未及时注销,现在申请公租房遇阻
6趟&折返跑&拆了&不存在的房子&
15年前房子被拆迁,15年后申请公租房被拒绝,原因是这套房屋的信息还登记在房管局。手里没有任何房屋证件,当年的拆迁办也不知所踪,甚至当年的街道办也已经重组,如何才能把这套已经不存在的房屋注销掉?昨天,武汉晚报记者陪着市民老王在汉阳4个部门之间跑了6趟,终于帮他把这件事处理清楚了。
名下多出一套&不存在的房子&
老王今年53岁,一直在硚口区租房子。他目前的身份,是汉口一家酒店的保安。今年6月份,他通过社区提交了一份公租房申请。申请材料经过审核之后,被打了回来。
&硚口区房管局查到我在汉阳有一套22平方米大小的房子,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但是那套房子早在15年前就拆迁拆掉了。&老王说,社区告诉他,可以到汉阳区把那套已经拆迁的房屋信息注销,之后才可以再次申请公租房。
在昨天之前,老王去过汉阳区房管局、汉阳区政务大厅,他陷入了一个困局:无法证明自己名下这套曾经存在过的房屋已经不存在了。汉阳区政务大厅要求老王出具从房管局查询的房屋档案以及拆迁办出具的拆迁证明;汉阳区房管局只能查询到该房屋还处于未被注销状态,无法证明其已经被拆迁。
老王说,汉阳的房屋被拆迁之后,辗转搬家多次,当初的拆迁协议早已经找不到了,房产证交给拆迁办之后,当年的拆迁办也已经不知去向。老王说,他跑了一圈,发现自己似乎无法找到解决困境的办法,于是向武汉晚报求助。
4个部门之间陪跑6趟
昨天下午2点半,记者在汉阳区政务大厅见到了老王。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老王,要注销这套房屋,有两个方式。&到区房管局找到你的房屋档案,登报注销房产证,再找到拆迁办,前来出具相关证明,完成注销。或者直接到拆迁办拿到你的房产证,直接来注销。&
老王表示,已经无法找到当年的拆迁办。窗口工作人员表示:那你们要去房管局找档案,也问问他们。
下午3点半,老王从汉阳房管局档案查询窗口打印了一份房屋信息档案,档案显示该房屋信息未被注销。
下午4点,返回汉阳区政务大厅,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实在无法找到拆迁办,可以到当年的街道办开具证明,证明这套房屋所在区域确实已经拆迁,将证明交给政务大厅。
下午4点半,记者随同老王赶到晴川街街道办事处。听完情况介绍,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老王反映的情况年代久远,当初的街道办已经拆分重组。&你们先到现在的国棉社区去开证明,如果需要再回来。&
随后,记者与老王来到晴川街国棉社区。介绍完情况,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从来没开过这样的证明,房子的事不属于社区管,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开。&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了多位街道的老员工,核实老王所说房屋的地址和拆迁事宜是否属实。最终,晴川街国棉社区开具了一份证明,证明老王房产信息上显示的地址确实已经拆迁。
下午5点,记者和老王赶在汉阳区政务大厅下班前,将社区开具的证明拿到咨询窗口询问。工作人员表示该证明具有证明效力。&下一步,登报注销房产证,再拿着报纸和你们手里的这几份材料到窗口,就可以把房屋信息从系统内注销了。&
[责任编辑: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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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南昌市青云谱区:区拆迁办存在一系列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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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26 发布在
&&&&&&&&&&&&&&&&&&&&&&&&&&南昌市青云谱区:区拆迁办存在一系列违纪行为&&&&南昌市青云谱区监察局派驻区房管局监察室:&&&&一、公民向监察机关检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将三份信函作一个简单的对比就可以发现:区拆迁办和南通公司均在扯谎。&&&&1、《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来访答复函》(青检访复【2011】03号)中写:“2003年因玉带河建设需要对南通公司在玉带河西支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因历史原因,南通公司在拆迁房屋中有建筑面积3517.42平方米的住宅和非住宅无产权证,经房管局和拆迁办丈量确认认可,并补缴了规费,其中1682.22平方米非住宅面积按规定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并冲抵了南通公司应缴青云谱区拆迁办的费用,其余1835.20平方米被确认为82户拆迁户的住宅面积。”&&&&以上答复函中写:南通公司有3517.42平方米的无产权证的房屋经补交建设规费(80元每平方米)后得到确权及同等待遇的补偿。但是,请看区拆迁办和南通公司是如何扯谎的:&&&&2、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写给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的信中写:&&&&“钟华金、罗建平向贵办反映其拆迁安置房被我公司挤占之情况,现回复如下:&&&&一、月间,南昌市八湖两河指挥部对玉带河西支规划红线范围内我公司的职工宿舍进行拆迁,拆迁办按政策以产权证为依据对我公司的职工宿舍进行确认、丈量及安置和补偿,钟华金、罗建平所住的是违章建筑,其个人无产权证,我公司也无任何依据和手续,拆迁办不可能将其所住违章建筑按面积计算在我公司的拆迁面积之内,也不可能按此面积补偿给我公司拆迁安置房,也就更不存在‘某位厂领导挤占’”他们的拆迁安置房问题。&&&&二、房屋建筑和办理产权证有严格的规定,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手续,违章建筑无任何手续和依据,对我公司内的违章建筑,我公司不可能也办不到任何手续,故罗建平信中所称“南昌通用机械厂----替我家及一批相同性质的住房补办手续”纯属捏造。&&&&3、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出具的《关于黄剑平信访问题的回复》中写:“现我办再次重申:一、玉带河西支改造工程涉及南昌通用机械厂地段的房屋拆迁,对有合法房屋产权手续的被拆迁房,我办已与房屋产权业主单位南昌通用机械厂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其被拆迁户均已搬迁安置房居住,且已办理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权证手续。二、黄剑平所述的拆迁房屋,既无房屋产权手续,且无建房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许可证等任何证件。对拆迁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给予补偿安置。”&&&&备注:区拆迁办一方面与购买了房屋产权(房改完毕)并取得了房产证的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同时,区拆迁办又悄悄与房屋的原产权所有人(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其中的奥妙何在?看完本文您就知道了!&&&&4、南昌市青云谱区房管局出具的《关于黄剑平反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的回复》中写:“鉴于上述拆迁办回复以及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说明,我局意见:同意拆迁办的回复。”&&&&三、有关争论。&&&&1、《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国发[号)&&&&(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国务院发布)&&&&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直辖市、 市、 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县城、工矿区内的一切私有房屋。前款私有房屋是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第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占、毁坏城市私有房屋。&&&&第四条 城市私有房屋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时,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房屋所有人合理的补偿,并按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对使用人予以妥善安置。&&&&被征用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按期搬迁,不得借故拖延。&&&&2、有人说:“你能证明你的被征收房是合法财产吗?并且该房产属于你。”&&&&我说:“能。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加盖公章的《关于黄剑平信访问题的回复》和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关于黄剑平反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的回复》均能证明被征收房属于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日生效,日失效,我家房屋2003年被征收,故在其有效适用期内。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我家被征收房属于城市私有房屋,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时,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我合理的补偿。”&&&&3、有人说:“你家房屋没有办理三证,通常认为属于违章建筑。”&&&&我说:“错。我至今认为:没办建房手续的房屋不等于就是违章建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际没有对违章建筑作出明文定义和司法解释,违章建筑应该具备哪些要件?由哪个部门来认定?这些都没说,即法无细文,即是一纸空文,即是无法操作。假如需要办理《建房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占用空间证》、《不妨碍相邻建筑通风证》、《不妨碍相邻建筑采光证》、《房屋质量合格证》、《生活废水排放许可证》等等,岂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成了违章建筑?!城中村、祖传房、民房、私房之类,都没有现政权颁发的房屋产权证,能认为它们都是违章建筑吗? 假如某侠士看某人像个恶魔,就把他杀了,并声称是替天行道,行吗?不行!依据现今的法律,侠士构成故意杀人罪!所谓要抢劫,先诬陷别人的财产是赃物,这也太不厚道了吧?说白了,作为建设单位,要进行房屋征收,就得协商给予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建设单位与被征收房房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建设单位无权过问被征收房是否涉嫌违章或违法!(打一个简单的比方:您要买人家的菜,您可以对菜的品质进行评估并讨价还价,但您不能过问人家的菜是偷来的、抢来的、自己种的、还是贩来的,您不是执法者,您无权没收人家的菜!假如您怀疑人家的菜的来历不合法,您就没收人家的菜,您这是抢劫行为!退一万步说,既使人家的菜确实是偷来的,也得由法律授权的公检法来侦查、公诉、审判。再换一种说法,您家房屋没有办理《占用空间证》、《不妨碍相邻建筑通风证》、《不妨碍相邻建筑采光证》、《房屋质量合格证》、《生活废水排放许可证》,于是,我认定您家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我请拆迁公司把您家房屋无偿拆除,您会作何反应?您肯定指着我的鼻子怒斥:‘你算哪根葱?你有执法主体资格吗?你凭哪条法律认定我家房屋是违章建筑并可以无偿拆除?!’你只要敢拆,无论适用《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或《民法通则》,你都得赔偿!)”&&&&4、有人说:“根据南昌市的政策,85年以后的自搭房一律不予征收补偿。”&&&&我说: “错。这个政策的文件我有,即 《南昌市朝阳洲道路改建及城市排渍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我认真地研究了它,其第二条写:‘在朝阳洲道路改建及城市排渍道建设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适用本实施意见。’请注意:该‘实施意见’只适用朝阳洲道路改建及城市排渍道建设工程!该‘实施意见’中没写其标准和规则适用以后全部南昌市的被征收房的补偿个案!南昌市玉带河改造工程与南昌市城市排渍道建设工程也不能对接划上等号作同一认定?故您适用文件错误。”其实,该文件中关于85年以后的自搭房一律不予征收补偿的条款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国发[号)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内容相抵触,前者的效力低于后者(南昌市人民政府的文件的效力低于国务院的法规的效力),故应适用国务院的法规。&&&&四、请求事项。&&&&综上,1、明明有3517.42平方米无产权证的房屋经房管局和拆迁办丈量并补缴规费(80元每平方米)后得到了补偿,区拆迁办和南通公司却要死磕,死不承认!2、请问区拆迁办和南通公司:做事得一视同仁吧,你们口口声声无产权证的房屋一律不得补偿,怎么南通公司3517.42平方米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得到补偿,我家40平方米的无产权证的房屋就不能补偿?!3、请求贵监察室对区拆迁办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适当的处分并责令区拆迁办针对我家被征收房给予合理的补偿。4、请求贵监察室出具书面接收回执并在回执中注明办公室电话和贵室主任的手机号码。5、请求贵监察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受理举报、依法调查处理并将本文检举的问题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书面回复我。&&&&五、舆情。&&&&1、凯迪网络(律师之窗)于 6:19:59&&发表了《中央巡视组已接收我的检举材料》,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17702个。&&&&2、新浪博客于 06:29:26发表了《中央巡视组已接收我的检举材料》,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14978个。&&&&3、发表该文的还有中华网社区(百姓心声)、新浪杂谈、西祠胡同(江苏新闻爆料官方平台)等。&&&&4、华声论坛于&&23:16发表了《弱势小民黄剑平为己请命》一文,截至日7时27分,阅读人数已达16330个。&&&&5、新浪博客于&&23:04:55&&发表了《弱势小民黄剑平为己请命》一文,截至日7时30分,阅读人数已达14849个。 &&&&6、凯迪网络(律师之窗)于&&22:48:05 发表了《弱势小民黄剑平为己请命》一文,截至日7时34分,阅读人数已达4971个。&&&&7、发表该文的还有:西祠胡同(江苏新闻爆料官方平台)、中华网社区(社会热点、百姓心声)、新浪杂谈等。&&&&8、凯迪社区(猫眼看人)于
3:37:25发表了我写的《南昌青云谱区:南通公司长期霸占我家拆迁安置房》,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超过2.01万。&&&&9、枣庄都市网(说天说地)于
11:07:58发表了我写的《南昌青云谱区:南通公司长期霸占我家拆迁安置房》,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到4161个。&&&&10、华声在线于 04:42发表了我写的《南昌青云谱区:南通公司长期霸占我家拆迁安置房》,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到1814个。发表该文的还有烟台全搜索、逗比在线、宜新网(百姓声音)、天涯论坛(百姓声音)、中华网论坛(百姓心声、中华论坛、社会热点)、骗子屋主页、艾米易读(百姓声音)、天涯信息网、天涯资讯网、天涯易读网、看看帖等。&&&&&&(以下省略9千字左右)&&&&十、证据。&&&&证据1:《南昌市青云谱区:区拆迁办存在一系列违纪行为》一文中所陈述的全部事实。&&&&证据2(附件1):《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来访答复函》(青检访复【2011】03号),2页。&&&&证据3(附件2):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写给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的一封信,1页。&&&&证据4(附件3):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出具的《关于黄剑平信访问题的回复》,2页。&&&&证据5(附件4):南昌市青云谱区房管局出具的《关于黄剑平反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的回复》,1页。&&&&证据6(附件5):《玉带河南通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情况结算单》,2页。&&&&证据7(附件6):加盖了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公章和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关于玉带河西支罗建平违章建筑拆除情况的说明》,1页。该说明书全文如下:&&&&关于玉带河西支罗建平违章建筑拆除情况的说明&&&&省一建公司:&&&&我办实施市政重点工程玉带河西支拆迁工程时,你公司职工罗建平在南通公房旁(西支规划红线范围内)搭建约40平方米的住房,因其无法提供合法建房手续。在实施拆除时,按文件规定属违章建筑,已作无偿拆除处理,请你公司妥善解决其住房问题。&&&&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公章为: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省一建公司:&&&&经了解,该户生活非常困难,请予支持解决罗建平住户。&&&&公章为: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据8(附件7):日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写给市“八湖两河”指挥部上的一封信,1页。&&&&证据9(附件8):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远的亲笔信,1页。&&&&证据10(附件9):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日写给区纪委的一封信,1页。&&&&证据11(附件10):《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答复(被害人、诉讼参与人、控告人)通知书》(青检侦监答【2012】01号),1页&&&&证据12(附件11):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与厂生活区拆迁户之一(我岳父钟有件家)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书:《玉带河房屋拆迁安置期房协议书》{青拆协字(27)号},1页。证明事项:我岳父钟有件家的原被征收房属于南通公司的直管房(属于南通公司直管房的82户之一),门牌号码为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151弄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栋1楼1号,本协议书的落款时间为日,该协议书中写:“甲方:青云谱区房屋拆迁办(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钟有件(以下简称乙方)”“另外,南通公司给职工拆迁户每户的拆迁补贴9600元。”“安置地点:在南昌市京东安置区。”“本协议签订时甲方收到乙方现房屋产权证原件壹件,南通拆迁补贴通知壹份。”但整个协议书中没有约定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及产权证何时能够颁发给安置户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南通公司给职工拆迁户每户的拆迁补贴9600元。”南通公司给出这笔资金的依据和来源是什么?结合其他证据和事实情况证明:区拆迁办与南通公司合谋把所有的拆迁户坑了一把,具体是这样操作的:拆迁之前,动员职工购买所住房屋产权(房改),82户直管房拆迁户中,只有4户困难户未购买所住房屋产权,78户购买了所住房屋产权并得到了房产证,78户直接与区拆迁办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实际安置房是廉租房,房屋的产权属于南昌市房管局,多年之后,78户纷纷醒过味来,找区拆迁办理论,区拆迁办动员他们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比于商品房的价格自然低多了,兼顾安置房的面积是原被拆迁房面积的二、三倍,一算经济账,还是有划算的,便默默接受了。&&&&证据13(附件12):《职工购房维修自理承诺书》,1页。&&&&证据14(附件13):可以证明我岳父钟有件缴纳安置房超面积款的具体数额的书证,1页。&&&&证据15(附件14):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写给玉带河工程指挥部的《报告》,1页。&&&&证据16(附件15):《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青公不字【号),1页。其中写:“你于日提出控告的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倒卖土地使用权,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证据17(附件16):《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复议决定书书》(青公复字【号),1页。&&&&证据18(附件17):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日出具的《关于罗建平有关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1页。&&&&《关于罗建平有关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中写:“(一)玉带河整治占地未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问题。玉带河整治工程是我市建设花园城市的重点工程之一,属公共设施用地。”&&&&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玉带河工程占用的绝大部分是国有土地,依据以上法规,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关于罗建平有关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中写:“(三)南昌通用机械厂涉嫌擅自出售原厂房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开发的问题。经调查,南昌通用机械厂生产区用地已于2004年12月经我局公开出让给了江西天龙数码有限公司。该用地公开出让手续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用地出让方案是经市政府、市监察局批准同意的。”&&&&特别说明: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女处长(好像是土地利用处处长)曾对我说过:“该答复函中的内容未经我审批。”这就意味着其内容肯定有虚假成分!用地出让方案肯定未经市政府、市监察局批准同意的。&&&&证据19(附件18):南昌市审计局日加盖其公章的《关于对黄剑平来访答复函》,2页。&&&&证据20(附件19):南昌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出具的《关于黄剑平同志反映拆迁情况的回复》,2页,其中写:“1、玉带河西支(改造)工程于2003年开工,工程业主为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南昌市)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未参与玉带河西支相关工作。”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管字【2002】69号)中却写:“建设单位:南昌市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证据21(附件20):《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复核决定书》,3页。&&&&证据22(附件21):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书面答复,1页。&&&&证据23(附件22):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的书面答复,1页。&&&&证据24(附件23):《南昌市朝阳洲道路改建及城市排渍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3页。&&&&证据25(附件24):伪造的《保证书》。&&&&证据26(附件25):落款时间为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公章为南昌市财政局的答复函。1页。&&&&证据27(附件2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管字【2002】69号),A3纸,1页,其中写:“建设单位:南昌市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名称:玉带河西支改造工程”。&&&&证据28(附件27):《房屋拆迁许可证》{洪拆许字(2002)第051号},A3纸,1页,而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出具的《关于黄剑平信访问题的回复》中却写:“于此同时该工程取得了合法房屋拆迁许可证洪拆许字号”,同一工程由同一单位颁发两份编号不同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而且两个编号只相差15个数,由此提示这两份证件都有可能是伪造的。&&&&此致&&&&敬礼!&&&&黄剑平&&&&手机、电邮
、QQ号、&&&&修改完毕于日7时39分。&&&&后记1:本文将于日上午送达南昌市青云谱区监察局派驻区房管局监察室。&&&&后记2:日10时15分左右,我到达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现,该局除两间局办公室的门上贴有所在办公室的职能标识外,绝大多数办公室只有编号没有职能标识,我一直走到走廊的最西头,发现走廊南面最西头一个办公室的门半开着,我进去询问坐在里面的一位面容姣好的女孩:“请问贵局监察室主任在哪个办公室?”女孩说:“我局没有监察室主任,可能是由谁兼职吧,你有什么事?”我说:“我要书面投诉区拆迁办一系列的违纪行为。”女孩说:“我这里是财务室,你去找对面的局办公室,从西往东数第一间。”我说:“办公室主任是姓黄吗?”女孩说:“姓黄的是副主任,主任姓魏。”于是,我退出来,推门走进了门上贴有办公室的办公室,我问:“请问贵局监察室主任在哪个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黄丽琴说:“我局没有监察室主任,我这里是局办公室。”我问:“哪位是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黄丽琴说:“主任不在,你原先来过。”我说:“啊,您是黄主任,失敬,失敬。”办公室副主任黄丽琴说:“你有什么事?”我说:“我来书面反映区拆迁办的一系列的违纪行为。”我把《南昌市青云谱区:区拆迁办存在一系列违纪行为》(18页、附件27份)交到了她手上,她说:“上次你不是反映过吗?”我说:“上次提供的证据太少了,论述的也不够清楚,最主要的是:拆迁办在上次的书面答复中撒了谎,南通公司也撒了谎,明明有三千五百多平方米房屋无产权证经过补缴每平方米80元的建设规费后得到了补偿,我这回提供了区检察院的书面答复。”她说:“好吧,放这里吧。”说完,她推门出去了,但几十秒后,她马上就进来了,她说:“你现在就去找拆迁办吧。”我说:“要找也必须经过局里转下去了我才会去找,区拆迁办很诺模饷闯な奔涞牟┺模依疵幻鹎ò煊忻挥械鹘獾囊庠福唬阆衷诰屯ㄖ鹎ò炖茨貌牧稀!彼担骸叭思叶嫉降闵先チ耍蝗死茨谩U飧鍪虑橐蹋讯群艽螅芏嗍虑椋膊皇切芟瑁ㄔ鹎ò熘魅危┮蝗巳范ǖ模荡恚渌泊砹耍芏几墓绰穑俊蔽宜担骸拔抑还芙饩鑫艺飧龈霭浮9缶钟屑图焓榧锹穑俊彼担骸懊挥小!蔽宜担骸澳蔷陀Ω霉榈匙槭榧枪埽榧呛途殖な且蝗寺穑俊彼担骸笆且蝗耍胀酢!蔽椅剩骸笆腔苹故峭酰俊彼担骸笆峭酢!蔽椅剩骸巴跏裁矗俊彼砭妹怀錾员咭晃唤创诺哪惺克担骸澳愕阶呃壬先タ矗抢镄戳恕!蔽椅剩骸笆榧窃谀母霭旃遥俊彼担骸霸134。”我说:“好,那我去将检举材料交给他。”于是,我拿着材料出了门,但134房房门紧锁,经敲门和拧锁把,均无反应,倒是发现对面墙上有工作人员去向牌,这时,那位串门的同志走了过来,我指着去向牌问:“排在第一位的是局长吗?”他说:“肯定是斓寂诺谝晃 贝诱夥荽由贤屡帕械拿タ梢匀范ǎ壕殖ぜ媸榧俏醣镜拢旃抑魅挝喝俨ǎ旃腋敝魅挝评銮佟N以俅巫呓旃腋敝魅位评銮俚陌旃遥担骸巴蹙殖げ辉诎旃遥医桓桑桓蹙殖ぁ!被评銮俳庸桓员叩呐⒉⑺担骸靶±睿愀揭环荽砬阉旁谕蹙殖ぷ郎稀!蔽宜担骸澳墙谢评銮侔桑俊被评銮俚懔说阃贰N宜担骸澳旃业牡缁笆嵌嗌伲俊被评銮偎担骸88440xxx”,我用手机试了一下,桌上的电话果然响了,黄丽琴伸手要接,我说:“是我打的。”黄丽琴说:“我知道你,你是不相信任何人的人。”我说:“不是,不是,我是怕您报错,验证一下。拆迁办的主任还是李瑞清吗?”黄丽琴说:“是。”我说:“书记是?”黄丽琴说:“姓陆。”我说:“啊,陆武斌。”黄丽琴点了点头。我说:“什么时候能给回复?”黄丽琴说:“下个星期你过来或打电话过来。哦,你刚才说你都向哪里反映了?”我说:“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早就发表了我写的文章,日我向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提交了检举材料,昨天我向省长信箱和省委‘民声通道’上传了这封信(《南昌市青云谱区:区拆迁办存在一系列违纪行为》),都转下来了吗?”黄丽琴说:“没这么快,肯定会压下来,你不必要回执了,等下来了,一起给你办。”我说:“区拆迁办还是在原地方、那个学校对面办公吗?”黄丽琴说:“他们都到点上办公去了,在京山那里。”我愣了愣,一时无话,黄丽琴说:“还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了,告辞,告辞。”出门后,我看了一下手机,上面显示的时间为:10时48分。&&&&黄剑平补记于日10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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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意见’中没写其标准和规则适用以后全部南昌市的被征收房的补偿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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