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关于2016年毕业生派遣证改派期限需要什么资料 去哪里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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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届毕业生报到证调整改派事宜的通知
&拟稿:董承婷&&点击量:[]
各毕业研究生:
&&&由于部分毕业生有报到证调整和改派的需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改派对象 &
1.已变更就业单位,现就业单位要求持《报到证》报到者; &
2.原属“待就业”现已就业,且单位要求持《报到证》报到者; &
3.报到证有错者。 &
二、调整改派适用范围及时间 &
& &毕业离校之日起2年内皆可提出申请; &
&&&办理时间:每周周一、周三。7月15日放假前,毕业生改派全部手续可委托学校统一办理。放假后,学校安排专人值班,但仅办理登记及开具材料事宜,由毕业生自行前往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理改派事宜。 &
三、调整改派资费标准 &
1.变更就业单位,调整改派资费为50元; &
2.原属“待就业”现已就业,调整改派资费30元;
3.报到证丢失,补办报到证资费30元;
4.报到证信息有误,调整改派不收取任何费用。 &
(7月15日放假之前由学校统一办理改派,学校代收改派费用;8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自行前往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改派费用直接交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
四、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
(一)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
1.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 &
2.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首次就业的毕业生不需此项); &
3.原《报到证》; &
4.学校出具的《重庆市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往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 &
(二)补办《报到证》所需材料 &
1.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的《重庆市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备注栏应注明“遗失补办”字样); &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亲笔书写的补办申请书。 &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学校将不再负责办理其调整改派手续 &
1.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而被单位退回的; &
2.因违反协议而被单位退回的; &
3.报到三个月后体检不合格而被单位辞退的; &
4.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或无故不按签约单位要求时间报到的; &
5.办理了申请不就业手续的。 &
六、其他事项 &
表1 暑期值班表 &
周一上午(9:00-11:30) &
周三上午(9:00-11:30) &
周一上午(9:00-11:30) &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 &
联系地址:厚德楼1008(工作日) &厚德楼1006(假期)
联系电话:023-&&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7号重庆市教育商务中心 &
联系电话:023-3- &
& & & & & & & & & &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 & & & & & & & & & & & & & & 日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邮编:400067技术支持:研究生院 LOU.Kai&Email:grsadmin@&报到证如何改派?去哪改派?_百度知道> 【重要】2016届毕业生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重要】2016届毕业生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作者:www.dtrencai.net 时间:
1、什么是《报到证》及《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通知书》),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转正定级的必要材料,是证明通过国家统招考入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自考和成人教育无《报到证》。
所有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教育厅审核(办理依据为毕业生上交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材料),最后由学校通过学院发放给每名毕业生。毕业生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所以说,《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
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在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业无法落户;回家乡就业,报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能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限制。因此,特别注意同学们,除升学外,其他毕业生都应该拿到《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6届毕业生在日前可办理),毕业生毕业两年后属社会人才范畴,教育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包括《报到证》的办理)。
2、2016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6月下旬到7月上旬为区内各高校近8万名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我校被安排在6月25日左右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报到证》。除办理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期间不受理我校2016届毕业生任何单独办理《报到证》的申请。
于6月17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至我校学生就业处(北校区主楼221)的,以及国防生可以在一批(6月27日左右)办理到《报到证》。由于涉及4000余条就业数据录入和《协议书》审核排序,6月18日―6月24日期间交到学生就业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的,有可能推迟到二派(7月中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为了同学们能在毕业时拿到《报到证》,为了配合全校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排序和录入工作,请毕业生务必在6月17日之前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录用网上公示。
就业材料录入系统后,中心会将就业方案于6月20日交学院,由学院与毕业生一一核实是否录入准确,请毕业生关注并配合此次审核。
错过一派的毕业生请务必在8月24日前将《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学生就业处(假期值班安排将在7月中期发布)。中心将每两周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一次派遣手续。
9月1日后,2016届毕业生何时才能办理《报到证》另行通知。
3、办理《报到证》的材料
a.《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学校、学院、用人单位、本人各一份。
b.用人单位接收函:格式也可自定,只要说明是接收内大什么专业谁在何处从事什么工作即可,需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c.单位文件:单位的录用文件或调档函,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使用。
d.网上公示:打印首页及名单中包含本人信息页,需注明网址信息,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发布的录用名单。
e.劳动合同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如页数过多,可复印首页及用人单位盖章页。
f.营业执照:法人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本人。
g.《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情况登记表》:仅在职研究生可使用,需要工作单位盖章。
f.《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情况登记表》:主要指毕业生从事自由撰稿人、摄影、演出等无固定工作时间和组织的职业。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表格,需本人签字。
g.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如因寄送时间,原件需个人留存等原因,可询问学生就业处后提供复印件或将接收材料扫描、照相发到指定邮箱。
如上交的不是《就业协议书》,而是自拟格式的《用人单位接收函》、《劳动合同复印件》、网上公示等就业证明材料,请附加填写《内蒙古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该表不需要单位盖章)。上交《就业协议书》以外的就业证明材料时,同时携带自己的空白《协议书》,如协议书未从学院领取,学生就业处会在现场电话与学院核实。
4、《报到证》的领取
因为《报到证》的白色下联要通过学院封入毕业生档案,因此《报到证》统一到学院领取。按照学校的要求,一派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后到学院同《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一同领取,《报到证》不能提前于《毕业证》发放。因成绩等问题暂时不能领取《毕业证》的,《报到证》将由学院扣留,不能发放。假期间办理的《报到证》从学生就业处直接领取,毕业生取到《报到证》后到学院取档案,9月开学后学生就业处会将所有留存的《报到证》转交学院。
《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时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没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如要求毕业生提前携《报到证》报到,请和单位解释。如需学校出面证明的,可到学生就业处开取证明。
5、关于缓派
2016届毕业生已签约,并已将就业材料交学生就业处,但目前有和原单位解约的意向或原单位正在办理某些手续(如入编、解决北京户口)需延缓派遣,可在6月17日前将《缓派申请》学院需签署意见,交学生就业处(说明和哪个单位签约,为什么要缓派,之后如何处理)。
中心可暂时不为该生办理《报到证》,直到该毕业生交来其它材料解决此问题。如到9月1日还未处理,中心将按照原单位派遣。
6、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是明确你的档案等人事关系应该转往的地方。一般来说,单位可接收档案即可将《报到证》抬头打印(俗称“派遣”)为该单位,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档案、户籍、组织关系进行调转。《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一个月),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部分地区和单位无强制必须在期间报到的要求。
单位派遣基本原则:
(1)行政事业单位、国企、股份制企业等范围较大的单位,有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直接派到用人单位。
(2)中小型企业,协议书上盖当地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如填写的是人才中心,备注注明实际工作单位。
(3)中小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无编制)、在北京、深圳等地不能解决户口、基层就业项目等不能存放档案的单位,且没有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多数为地市级人社局(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或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7、关于档案
档案是记录个人教育、工作经历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毕业后应妥善安置自己的档案,不允许个人长期携带档案,自己开封档案。离校前每名毕业生都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登记表》由学院封入档案,《报到证》也是毕业生档案中的重要材料,关系到毕业生存档、落户、转正定级等事宜,除升学外,无《报到证》的档案一律不允许调离学校。
档案的接收单位以《报到证》派遣单位为依据,转递至具体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本科毕业生如确有留档需要,可与学校签订《内蒙古大学毕业生留存档案协议书》,由院系托管档案两年,期间随时可以办理调档,两年后的年底(即2018年年底)由院系转交学生就业处发回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高职、研究生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报到证》后,应及时办理档案关系,学校不予保管档案。确有困难的,可将档案暂存至当年12月底,之后将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档案在转寄过程中涉及多个单位,有可能在寄送过程中漏登记、破损、丢失,请毕业生尽量在毕业时,至少在毕业当年自行妥善处理好档案问题,不要等着学校两年后发回生源地!自己一直不管档案,10多年后来学校查档案,发现档案丢失的毕业生屡见不鲜。
8、关于改派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6届毕业生在日前可办理),在此期间内,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化,新接收单位要求毕业生提供派往该单位《报到证》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逾期不能再办理改派。办理时需向校学生就业处提供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上下联。上联为彩色,毕业时与《毕业证》同时发到毕业生手中,下联为白色封在毕业生档案里。档案不允许个人拆封,毕业生可携带档案和上联办理手续。
(2)原单位解约材料。《报到证》上显示的单位出解约材料,基层就业项目由该项目地市主管部门出具。出国、自由职业、申请回生源地的不需提供。
(3)新单位接收材料。协议书、接收函等。
(1)学校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典礼时间初定为7月1日,毕业典礼后毕业生可以到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办理档案、党组织关系等事宜。
(2)今年年底,学生就业处将向同学们的QQ邮箱发送一个电子问卷《内蒙古大学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问卷》,请同学们尽量配合完成问卷。
对《报到证》、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等置之不管,拿了《毕业证》就走人的做法,将会在你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业、报考公务员、落户、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提拔调用、结婚、买房等方面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类似的案例在之前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人员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很多毕业生档案内没有《报到证》,有的是在毕业后十年左右,甚至三十多年后才出现的麻烦,直接影响升职、评职称、人事调动等事情。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有详细告知你们的责任,请毕业生务必处理好以上问题!
近期由于涉及毕业生派遣及离校诸多问题,学生就业处来咨询的同学和电话很多,再加之本身工作量很大,如在办公室处理工作和回答电话疑问过程中,有不妥之处,请毕业生谅解。也希望毕业生能仔细阅读这4000多字的说明,尽量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如还有疑问可到学院或学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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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动态>>>>>>正文
为了准确编制毕业生派遣方案,进一步帮助未落位毕业生落实就业去向,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校招生就业处、运载学部现开展派遣信息核对及落实毕业生去向工作,请各位毕业生认真核对本人派遣信息,确保顺利派遣离校。
现就开展派遣计划核对等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就业派遣计划核对时间安排
1、5月17日—5月20日,组织毕业生进行第一次就业派遣计划网上核对,毕业生登陆大工就业网(career.),通过学号和密码登陆,进入‘派遣信息’中核对和修改本人派遣信息,生源问题请及时联系招生就业处修改,后两次派遣计划核对将不再核对生源信息,5月20日17:00时系统关闭。
2、5月27日—6月2日,组织毕业生进行第二次就业派遣计划核对。本次核对为书面核对,各学部、学院将于5月26日下午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派遣核对表,请研究生各班班长等候通知到学部领取书面核对表格,组织毕业生进行第二次全口径就业派遣计划核对。6月2日(周四)9:00前将签字确认后的第二次就业计划核对表交回学部。
3、6月8日—6月12日,组织毕业生进行第三次就业派遣计划核对。本次核对为网上核对,如有问题凭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落位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南门科技园大厦103室)进行修改。
4、6月21日,学校集中打印《报到证》;6月22日,各学部、学院将到招生就业处统一领取《报到证》,毕业生于报退当天凭《报退回执单》到各学部、学院毕业生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
5、7月13日前,收集集中申请改派材料,7月14日学校去沈阳进行集中改派。
二、关于学籍异动的说明
对于因推迟答辩等情况不能按时于2016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需本人持经研究生院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延期申请表》到招生就业处申请延期毕业,纳入2017届派遣计划。
对于能够正常毕业但由于各种原因漏报生源的学生,请联系学部。
三、派遣计划核对注意事项
1、姓名。如需更改,须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招生就业处办理。
2、生源所在地。如有家迁,须提供迁入迁出证明,以及现家庭住址户口本复印件到招生就业处办理。(注:系统打字输入时,涉及县级市时,如“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请尝试辽宁省瓦房店,等候系统自动弹出名称选中)
3、派遣单位名称。签署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与协议书所盖公章一致;升学的毕业生应为升入学校;出国、未就业或就业单位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应为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如有问题请持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办理。
4、报到地址。与派遣单位对应。
5、单位信息。根据实际工作单位情况填写。
6、档案转寄信息。档案馆将按此信息寄发档案。签署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与协议书一致;升学的毕业生应与调档函一致(一般为高校地址、档案馆、研究生院等);出国、未就业或就业单位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应为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如有问题请持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办理。
7、户口迁移地址。保卫处将按此信息出具户口迁移证,要详细到具体派出所。原则上要求户口和档案在同一个城市,若入学时户口未迁移至学校,不需核对此项内容,毕业后可凭《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然后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8、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地址、单位性质、单位行业、组织机构代码、获取信息途径、职位类别、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档案转寄信息中的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毕业生请对照就业协议书进行确认修改,其它核对项则不可以修改,如有问题请持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办理。
四、关于派回生源地说明
1、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一次性派回生源所在地。所谓派回生源所在地就是将毕业生的户口、档案按各省(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求派往其省或市级就业主管部门。
2、出国或已签约但签约单位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按派回生源所在地处理。
五、其他说明
1、对于单位所在地为对毕业生落户有比较严格指标限制的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的毕业生,本人须和用人单位确定能否申请到当地人社局用于落户的“接收函”,
(1)如确定接收,本人将接收函送至招生就业处,按单位名称打印《报到证》。
(2)如若确定不能落户或毕业生本人因户口问题暂时不想派遣到用人单位,本人须向招生就业处说明情况,并提供由单位出具的同意派回生源所在地的证明。
(3)对于签约北京、上海两地用人单位,能够取得落户资格但暂时没有当地人社局落户“接收函”的毕业生,须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证明(或三方协议)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按照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打印《报到证》,但户口及档案可暂时保存在学校(注:即申请缓派)。
2、请就业系统显示暂未落位/就业的同学,如果有准备出国、自主创业、其他形式就业的,请配合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就业登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出国登记表》及国外大学邀请函、《创业登记表》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6月2日9:00前交到学部。
3、升学的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录取本校研究生除外)先到招生就业处盖章登记后到档案馆办理档案流转手续。
4、已签的协议书应在第三次派遣核对结束前交到招生就业处,否则将按未就业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
5、档案转寄、户口迁移问题详见后文。
2016届毕业生档案办理须知
一、学生人事档案内容与作用
1、学生人事档案是什么?
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2、学生人事档案的作用有哪些?
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选拔、职称评定、考研政审、出具各种证明等,都需要审查档案。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
1、正常毕业季派遣的学生
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后,档案馆会在7月中旬左右,按照毕业生本人在招生就业处网站所填地址统一邮寄。其中,已在大连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连地区生源毕业生,其档案由专人统一送交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2、改派和非毕业季零散派遣的学生
须学生单独将派遣证和转档信息提交到档案馆,档案在材料齐全完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邮寄。
3、博士后入站、定向、委培、强军计划的毕业生
博士后入站人员须持入站通知书(招生就业处就业信息科审核盖章后),来档案馆填写转档信息后办理转档。定向、委培、强军计划的毕业生,档案须寄回原单位,如果工作单位与入学前发生改变,须持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和新单位接收函来档案馆填写转档信息后办理转档。
三、填写转档信息时须注意的事项
1、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的全称及具体部门名称,便于准确投递。
2、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及具体门牌号码),便于邮递员上门投递。
3、准确填写档案接收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便于责任到人。
4、准确填写学生本人手机号码,便于及时通知档案投递信息。
四、落档及报到
所有需要转档的学生都务必在档案发出后三个月内向接收单位核实档案是否到达及材料齐备情况。如果就业单位的人事档案不在本单位管理,而是存放于第三方(如人才代理)的,应尽快持报到证前往该单位办理存档手续;档案派回原籍的毕业生应尽快到存档单位办理存档手续,以免出现因当地档案管理不善导致档案遗失的严重后果。
2016届毕业生户籍办理须知
为保证报退日毕业生顺利拿到《户口迁移证》,安心离校,保卫处将于六月起为户籍在校的2016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毕业生户籍卡请于2016年6月3日(周五)下午5点前归还并停止借用(仅在本校继续就读的学生可借用)。
一、迁移地址的填写
请毕业生于5月17日-6月2日登录大工就业网填写户口迁移地址,地址详细至省市区街道门牌或派出所。之后所有毕业生户籍卡将移交派出所办理迁出,迁移地址和缓派名单将无法变更。
1、集中派遣(网上填报)
(1)升学:建议迁往学校,填写学校落户地址,本校升学填“大连理工大学”;若想迁回家,填家庭地址。
(2)工作:建议迁往公司,填公司落户地址;若公司不解决户口,需落户回家。
(3)出国、待就业:户籍需迁回家,填家庭地址。
(4)入伍:填家庭地址,户籍迁回家后,在家注销户口。
2、户口缓迁(就业信息科现场申请)
(1)北京、上海工作:6月2日前办理缓派,确认接收户口后,来保卫处开《户籍证明》,办理迁出。
(2)继续留校考研:建议户籍迁回家,若办理缓派,得知录取结果后(无论录取与否),保卫处办理户籍信息变更或迁出。
(3)学分未修够:待确定毕业后,本人携带《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明》)来保卫处办理迁出。
二、户口迁移证的领取
请毕业生于报退当日携带《报到证》或《毕业证》至保卫处集中发放窗口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缓派的同学在确定户籍迁移地址后,自行来保卫处办理,可代为办理;本校升学的学生不用领取。
三、其他事宜
毕业生如需办理护照、签证等重要事宜,请务必于6月3日前办理完毕,因学校集中迁出户口引发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毕业后户籍卡不再借用,仅限办理迁出。特此说明,望周知。
办理地址:保卫处103室。
咨询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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