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岁数小别和我一样的已经不小了毕业一年了,现在还是个小文员,自己专业没学好,想学点别的换个工作,又不知做什么好,

2005年我写的11万字长篇小说《缺口》(1)(给自己留个回忆吧)
乱伦的爱情过后,世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只剩下那些悄无声息默默飘落的雪花。
因为,爱情吞噬了生命。
无论活着的人还是死了的人,生命都已不复存在。
上帝不会因为你是否真正爱过而带给你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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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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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去爱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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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被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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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场“乱伦”的爱情……
难道一切真的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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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敬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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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来,林清清都在默默看着身边的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故事,那些电影小说里才会有的故事就这样不可思议地在身边发生着。林清清从没想过别人才应有的故事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也许真的是害怕极了自己的家乡,林清清是有些热爱北京这个从小向往的城市的。
更多的人可能认为热爱家乡是任何一个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大家可能就会对林清清产生误解,没有一个人是不眷恋故土的,狐死还会首丘更何况人呢?
可林清清真得就怕再回那个地方了,她说她想家的时候想的是爸爸妈妈,她说她想家的时候从不想那个地方——她的家乡。
在家乡的时候她有一个最大的心愿——离开家乡。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怕了自己的家乡?
应该说林清清后来在都市里的“感情沦落”与她自己的品性无关。在当今生活的节拍越奏越急,人与人的感情也越来越开化的同时,空虚寂寞也像一股肆无忌惮的风刮在一些人的身上,逐渐腐蚀到一些人的心灵,乃至一些人的灵魂深处……
现在北京已是寒冬腊月,又是一年要过去了,日子真是过太快。
快得还没有去享受其中的任何一天,它就嗤笑着在一旁溜走了,让想抓住它却还未来得急伸出手的人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无聊,这日子过的真是没劲。哪一天一定要去蓝雅迪厅发泄一番,把所有的郁闷跳出来喊出来。”一大早林清清就愤愤地想。
去年元旦时她原来所在的单位请办公室的所有员工去蓝雅俱乐部淋漓尽致得玩了一次,后来林清清有时想去那里放松一下,可她有贼心没贼胆,在那个五花八门的地方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她还真怕自己一个女孩子遇上点不测。
她想着,把自己换下来的衣服连同床单裹在一起,扔进了盆里。
来北京三年了吧,三年的时间里林清清觉得自己只有失去,没有收获。金钱、爱情,好像都离自己越来越遥远。
就是这样吧。
心灵孤独的人总会感觉自己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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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高中毕业后,父母四处托人给她找工作,最后终于有了着落,到唯一的镇办企业----德兴针织厂上班,但是进厂之前得先交一万块钱的集资费。当时林清清听那个不知什么关系的表叔说明情况后一下子火了“这班我不上,交了钱去上班,每个月领二三百块钱,就是用五六年的时间再去把那一万块钱领出来,我要是去怕是脑子有病,再说我家里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
“好,人各有志,人各有志!清清小小年纪想的远,想的对。人各有志,人各有志呀”记得那个欲从中间捞一笔好处费的表叔就这样皮笑肉不笑地走了。
林清清天天随父母忙碌于田间地头,心里一直在思索如何改变自己的生活。
自己是有理想的人——林清清一直就这样以为。
其一年间上门为她提亲的人络绎不绝,林清清一律不想见。可父母说什么人不能闭门朝天过,这点面子都不给中间人就把亲戚们都得罪了,看以后咱遇到点什么事情谁来帮咱?清清硬着头皮见了几个一个也没成,理由只有一个——没感觉。
其实没人知道那时林清清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人。
那是她的高中同学,当初两个人在镇上读初中时就在同一班级,后来上了县城里的重点高中两个人还是分在了一个班。当然不同的是林清清是凭自己的努力考上来的,而那个金建斌则是自费而来,也就是说他的父母给了学校一定数目的建校赞助费。当然,这些在林清清看来是一种浪费的方式,“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林清清一惯这样以为,自己既然没那个本事何苦来凑这个热闹呢?自己压力大不说,要是在这种压力下失去信心、失去对学习的兴趣更是得不偿失的事情。他的父母没替他想过这些吗?林清清每次无意中看到金建斌对着自己的成绩苦着脸紧皱眉头的样子心里就会这样想。
那时刚分到这个新班级的时候同学都是陌生的,金建斌与林清清虽说是老同学了,但以前从没相互讲过话,此时面对班里的唯一一张熟脸两人见了也只是相互笑一下。二人真正的交谈还是从一个星期天开始的。那时林清清这些住校生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在那个以升学率为最高宗旨的重点学校,可以拿来用的时间全部用来上课,包括周六周日。学校应该还算是仁慈的,至少每四个星期给了这些学生一天半休息的时间。那个星期六的中午放学后,林清清没有象别的同学那样提着包步行三里路到县城的最东边的车站去挤两个小时一辆通往林清清所在的那个全县最北端的小镇的公交车。在林清清眼里回一次家来回的车费是十元,她每顿饭的费用两个馒头四角加上一角钱一小碟的咸菜,一共是五角钱。所以说她回一次家的车费差不多就是她一星期的生活费。
没有到过林清清家乡或着应该说没有在林清清家乡生活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到那里的生活是何等的清苦。对于林清清那样只靠几亩地生活的农民家庭来说十元钱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因此林清清就把回家压缩成两个月或是三个月一次。
那个星期六的下午林清清将该洗的衣服床单都洗完以后就到了晚上了,她简单地吃了点东西,然后开始了她一个月才能好好享受一次的幸福——睡觉。
在那个追求高分数的残酷学习方式中,学生能够休息的时间只是在晚上十点下了晚自习以后到早上五点半上早自习以前,所以能好好睡一觉成了林清清这些学生最奢侈的事情。当林清清在这次奢侈的睡眠中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了,看看外面下起了不小的雨。
应该去教室里学习了!
时间在充满理想的季节总显得格外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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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在学校门口的饭堂里简单地吃了点东西到教室里去了。可今天教室里最后一排却多了个人。
“喂,金建斌,你怎么没回家?”
金建斌对于林清清的出现也感到有些奇怪:“你呢?”
“我?来来回回的多麻烦。”林清清满不在乎地说。
“麻烦?回家还麻烦?我不回家是因为我家里没人。”
“没人?什么意思?你爸妈……”林清清忽然不敢往下问了,他年龄这么小,难道他的父母就双双英年早逝了吗?可是……
“在南方做生意。”金建斌有些自嘲地回答。
“噢,原来这样!”林清清松了口气,也瞬间明白了“怪不得你家有那么多钱为你上学铺路”当然这句话林清清是在心里没有说出口。
“林清清,你那些写作题材都哪儿来的?”没想到金建斌走过来坐在了她旁边的位子上。他知道在初中的时候林清清就经常在一些学生杂志或报纸上发表文章。
“自己想象的。”林清清从不以此炫耀自己,但每次听到同学或老师提到这些时心中也不禁有些自豪。谁又明白她在紧张的学习中花费那么多时间来写那写故事或散文最终的目的是在于那十几块钱的稿费呢?
“怎么会那么感人呢?像你那篇《大杨树底下的疯娘》,那篇《父亲》,那篇……”
林清清没想到从金建斌嘴里一下子说出那么多自己文章,心里竟有些感动:“怎么说呢,主要是所见所闻加上自己的希望与想象吧。”此时林清清觉得如果不跟他讲一下自己一些灵感的来源似乎有些对不住人家看过那么多自己的文章了。“比如那篇写疯娘的文章是根据一件真实的事情写的。本来是一个单身妇女含辛茹苦的供儿子到大城市上了一个有名的大学,就在那位母亲抱着美好的希望不辞辛苦的到工地上搬水泥,卸沙子挣钱寄给儿子做生活费的时候,她的儿子却因在城市里迷恋于网吧和灯红酒绿的生活而荒废学业被学校开除,这位母亲因此倍受打击失去了生活的希望,而在每次等儿子归来的那棵大杨树下上吊自杀。我听说以后总觉得太令人失望便改写成作文里那样,她的儿子因在城市中见义勇为而不幸献身,母亲因此疯了,经常在村口那棵大杨树下向路人疯言疯语地炫耀考上名牌大学成为英雄为她争光的儿子。我那篇《父亲》写的是真事,我的确和我爸爸都有胃病,可是并不象文章里所写的爸爸每个月都为我准备进口的胃药,因为我们家根本买不起。我只是有一次胃疼得很厉害,让爸爸知道了,他给我买了一次,而我的确看见爸爸有一次胃疼得厉害却一下子吞了五片止疼片……”
“真的很感人,从那么多关于亲情的文章看出你一定很幸福。”
“是的,我爸爸妈妈都很疼我。”林清清有些自豪。
“很羡慕你,我父母在南方,我每年暑假去那里,平时他们只是寄钱给我。”
“那你什么也不用操心了,安心读书就好了。”林清清不明白他既然有那么好的经济条件还会有什么分心的事呢,以致学习成绩那么差。
“我从小学习成绩就不太好,很贪玩,而且我寄住在姑姑家,他们跟本不督促我,当然也是我自己对学习没有兴趣。可我的父母对我的希望却很大。”金建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那你以后好好学呀,要不然你爸爸给你出的那些学费都浪费了。”林清清实事求是地说,诚实的脸上没有一点点讽刺的意思。
“我有时也想好好学,可是一点动力也没有。”
“你有什么理想没有?”
“我不像你们的理想那么远大,我从小喜欢飞机就想以后能当飞行员。”
“那就为了这个也要好好学习呀,你想啊,要开飞机就得考航空学院,那也需要好成绩的。”林清清眨眨眼睛想了一下,“要不这样吧,以后我们有共同的课余时间我就帮你补习一下你特别薄弱的科目。尽管我的成绩也不是特别好,但我们也可以相互学习一下嘛”林清清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仍不失谦虚地说。
“好啊,我每个月都不回家的。”
“那我怎么前两次都没看见你?”
“我去外面上网了。”金建斌如实回答。
“那你今天怎么没去?”
“外面下雨了。”
林清清笑了,没想到这个金建斌如此对自己如此坦诚。
此时金建斌也感到很开心,他以前从不主动和学习成绩好的同学讲话,当然除了自己的自卑以外,也是因为看不惯那些优等生脸上的傲气,和对时间吝啬的珍惜,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同是优等生的林清清竟是如此的容易接近和善良可爱。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两个人成了好朋友。
三年来两个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时间拉近了两颗心的距离。林清清回家的时候金建斌也和他一起坐车回姑姑家,因为用林清清的道理来讲,姑姑虽然不关心他的学习,但无论如何姑姑在生活上还是很照顾他的,父母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应该把姑姑家里当成他的家。当然金建斌的学习成绩也突飞猛进,有时候金建斌以感谢林清清帮助他提高学习成绩的事情请林清清到校外的饭馆里小撮一顿。可能两个人的感情就是在这不知不觉中产生的吧。
后来金建斌以不错的成绩如愿地考上了位于某个大城市的一所航空学院,林清清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国语大学。
勤奋应该是使梦想成为现实的最为简单的途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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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命运偏偏更爱捉弄穷苦的人。
这些年以来父亲林有德为了女儿的学费和生活的开销一直在跟着建筑队干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林清清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不久,林有德从十来米高的架子上掉下来摔伤了,虽然生命没什么危险,但腿却摔成重伤,如不及时手术治疗就会落下终身残疾。当时在医院林有德非要回家,在手术之前医生征求家属意见时,林有德对妻子李芷兰说了一句令林清清感动终生的话:“清她妈,这手术不做,留着钱给咱清上大学呀!”当时林清清心里一酸,从母亲手里拿过笔毫不犹豫地在手术书上签了字。
在农村,像林有德所在的那样的自由组织的建筑队有很多,没有什么安全设备,盖房子靠得是男人们的双手和手里的瓦刀,所以工伤再所难免,在大家都公认一切工伤自负的情况下小心翼翼地卖着自己的力气甚至是陪着性命挣钱。
等林有德治好病从医院出来,大学开学的日期早过了不说,单在医院花的钱就又使这个本来清贫的家庭背上了一屁股的债。
林清清的大学梦就这样破灭了。
她偷偷地哭过,内心喊过,叫过。但着一切伤心失落必须瞒过父母的眼睛,父母本来因为这件事就很自责了,她又怎能在往父母的心上撒盐呢?
这期间林清清唯一的安慰就是收到了金建斌从航空学院里的来信。
当然林清清在给他的回信中提到了家里有人给她提亲的事情。金建斌又及时回信了,只有一句话“清清,如果你是喜欢我的就请你等着我来娶你!”林清清的心里百感交集,她觉得自己早已经爱上了他,因为在读完那句话之后,林清清就在心里坚定地说“会的,我一定会等着你,等着你来娶我。”在林清清有了自己坚定的爱情之后,她怎会答应别人提的任何一门亲事呢?
不过在这些提亲的热心人中,她倒是从一个热心的表姑那里打听到了这位姑姑的小姑子在北京的地址和电话。据说这位姑姑是奶奶表妹的女儿,她的小姑子林清清自然得称人家姑姑。
尽管只比清清大两岁。可那就是人家的辈份。
林清清便带着对生活的向往来到了这个人满为患的城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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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端着脏衣服从楼道里走过,朝隔壁看了一眼,心想,这俩家伙还睡呢!
隔壁住着张亭和慕小崇。
当初林清清刚来北京时在商场谋到了一份做促销员的差事,促销的商品是什么思元牌速冻水饺。这当然是那位姑姑的帮忙。天天站在长长的冰船旁边,为顾客介绍各类水饺的口味与营养价值,月工资四百,食宿不包。如果这一品牌的水饺月销售达到一万五千元,她才会拿到5%的提成。林清清工作了二十天左右的时候算了一笔帐,每天的自然销售是二百元左右,周六周日通常作特价促销活动,销售可以达到五百元左右,算来算去林清清觉得就是累死也达不到一万五,所以她只能在借宿在姑姑那里的情况下拿每个月四百块钱的死工资。林清清一咬牙把工作辞了,还好因为有姑姑的帮忙,那个思元厂家给了她二百块钱算是结了她二十几天的工资。是另一家冷冻食品的促销员,
林清清就是在这十几天里认识了慕小崇,她是另一家冷冻食品的促销员,同一商场的服装导购小姐张亭和慕小崇合租一处房子,她们每天中午吃饭都在同一饭堂,时间一长三人也就熟悉了。
后来林清清制到打字社作了几份简历去了人才市场找工作,先是谋到了在丽特食品公司做理货员的工作,后又因工作认真出色而提升为销售经理助理,到丽特公司上班以后林清清也从那位姑姑那里搬了出来,在张亭与慕小崇宿舍的隔壁租了一间房子住,一直到现在。后来在丽特公司发生了一件林清清一直不愿说出口的事情,所以再次失了业,如今在蓝天广告公司上将近一年班了,生活才显得稳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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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洗完衣物已经八点多了。&&&&&&&&&&&&&&&&&&&&&
想着自己还要去图书馆阅览室查点资料不由有些着急。
每逢周六周日图书馆就人满为患,九点以后别说找座位,就是想找个地儿站着看书也是很难。
下了公交车以后林清清看到马路上有一小段空白就急忙往对面跑去,“吱——”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林清清被吓出一身冷汗的同时紧贴着她的脚尖停下。林清清看着司机随着惯性猛地往前倾倒,顿时心里紧张的要命,这可是自己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呀!
& “对不起,先生……”林清清紧张得低下头。
& “小姑娘……”雷志喻从车窗探出头。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您别生气……我……”雷志喻的话刚一出口就被林清清的对不起截了回去。
“小姑娘,你,你没事吧?”雷志喻关心地问。心想应该没碰到她才对。
“叔叔,我错了,不该横穿马路,对不起!”林清清紧张道歉得同时抬起头看到雷志喻的脸,莫名其妙地自己都说不出为什么,那张五官清逸,带着儒雅气质的脸是那般亲切,他那和蔼可亲的面孔,他那充满关切的眼神……林清清的心又像刚才受到惊吓时一样狂跳起来。
“没碰到你吧,小姑娘?”雷志喻发现了她正注视着自己出神的视线。
&& “啊,没,没有。”林清清急忙回过神来。
“没事就好,这是我的电话,如果发现伤到哪里了,就打电话给我。”雷志喻递过来的是一张停车发票,上面是他刚刚随手写上去的一串手机号码。
车慢慢启动了,“以后过马路要多加注意”雷志喻略带责备关心地叮嘱一句,又含蓄深邃地望了林清清一眼,离开了。
晚上林清清躺在床上想着白天的事情,尤其那双充满关爱又如潭水般深不见底的眼睛,令她一下子身陷其中。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从心底涌上来。自己怎么了?那明明是一个陌生人嘛,怎么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怎么会只一眼就被那个人吸引住呢?他的那张脸、他的那双眼明明就象自己很熟悉的一个人,这是一种对亲人才会有的感觉。也许他就是一个与自己只有一面之缘永远不会再次相遇的人。
林清清想到这里心中有了一种淡淡的失落。
林清清把那个手机号码存到自己的手机里,可是会跟他联系吗?又有什么理由呢?&
这天雷志喻一大早爬山回来半路接到儿子雷越的电话“爸,你在哪里?赶快回来,妈妈头晕的厉害差点儿跌倒……”雷志喻听到妻子方虹在电话那边微弱的声音“越越,别让你爸着急,我只是血糖低,不碍事的……”回到家以后妻子方虹坐在沙发上喝着糖水,只是脸色还是有些苍白。“怎么又犯头晕呢?”雷志喻怜惜握住妻子的手。“去医院看看吧!”“没事的,老雷。都去过那么多次医院了,医生每次都告诉咱们了没事,可能这两天因为学生要考试有些太累了,我喝点糖水就好了。”方虹见他这么快赶回来心里很是欣慰。是啊,自从嫁给雷志喻自己从没受过什么委屈,他平时虽然总是公务缠身但是从不会冷落了自己和儿子,他在做好一个好领导的同时也在尽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的责任。就拿自己低血糖的毛病来说,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头晕或是晕倒,他每次都很紧张非要带她去医院,可每次医生都说没事多吃点糖就好了。二十多年了,他从没让自己受过一点委屈,尽管二十多年前嫁给他的时候他的心还在为另一个女人伤痛。
方虹觉的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丈夫和儿子都是让她幸福的。&&&&&&&&&&&&&&&&&&&&&&&&&&&&&
 晚上躺在床上,雷志喻看一眼安睡中的妻子,坐起来靠在床头燃起一支烟。他想起了白天遇到的那个女孩,想起那个女孩注视自己的眼睛,黑黑的,亮亮的,胆怯,紧张,好象又带着某种勇气,多么相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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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清,记得思元水饺厂家的那个业务员吗?”元旦这天张亭懒懒地躺在林清清的床上。
  “程辉嘛,记得呀。”         
“小崇正和他谈恋爱。”
“他?和小崇?”林清清有些不可置信。
程辉是负责思元产品在各个商场的促销策划,财务结算,也是当初安排林清清在商场做促销员的人。此人和善,真诚,是北京当地人,长得也挺高大帅气的,只是年龄,程辉至少三十多岁了吧,然而慕小崇才二十岁,正是花季贪玩的年龄,他的家人会同意他们的来往吗?
“是的,他和小崇。”张亭继续道“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虽然程辉的年龄大了一些,但他对小崇很好,如果他们在一起,小崇会很幸福。”
“他们怎么会走到一起的呢?”
“程辉经常去那个商场,你不干了以后他曾让小崇帮他找促销员,一来二去他们就熟悉了,小崇爱说爱闹,每次见了程辉也不例外,可能是程辉成熟与宽厚打动了小崇,当然小崇也想找个北京的男朋友将来在这里扎根。”张亭说到这里笑了一下“这都是小崇告诉我的,今天这家伙又去约会了。
林清清笑着感慨:“什么时候我们俩也都能找一个有感觉的人谈谈恋爱就不用在节日休息的日子里这样无聊地呆在家里无所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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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嘀……林清清的手机叫起来。
“喂?你好。”林清清看也没看随手接起来。
“你好,”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你是哪位?”
“我是谁?”林清清一脸的莫名其妙,“请问你的电话是在打给谁呢?”
“我收到你的信息‘明月西回,北雁南归’好才气呵!但不知你是……?”
林清清听着对方的声音感觉有一种时空在急速穿越的感觉。
“我发的信息?”
她的大脑随即飞快地运转起来,难道是他?林清清想起手机里存的那个没有主人姓名的手机号“你是,您是那个司机叔叔?”林清清激动地问。
今天一大早,林清清就收到了几个同事发来的各式各样的节日祝福信息,林清清也信手拈来地编了一条“明月西回,北雁南归;万事容易,唯梦难追;为梦醉,从不悔;缘靠天,份人为;知音为默契,知己会相思;友谊天长路,你我永相随。今日迎新岁,愿君今朝梦更美”挨个发给每个人。没想到竟会……
“哦?司机?”对方显然还没明白,但是口气却不急,好像在和林清清探讨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对,那个司机叔叔,去图书馆,我横穿马路,急刹车,被我吓一跳,没有发脾气,用一张发票给我留了手机号……”林清清兴奋地追忆那天的事情。
噢,想起来了,雷志喻记起了那个一脸恐惧,但有勇气注视他的眼睛的那个慌里慌张的女孩。
“噢,小姑娘!”雷志喻拉长着声音说“我猜得对不对?”
“嘻---,您还记得我。”
“当然,那天开车太急,吓到你了,不好意思喔……”尽管雷志喻在那天以后经常会想起那件事,想起那张干净的脸,想起那双带着胆怯让人疼爱的眼睛,萍水相逢以后永远都不可能再相遇了。但没想到刚才那条信息竟是她发过来的。
“叔叔元旦快乐!”林清清甜甜地说。
“好,谢谢,谢谢!也祝你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多的收获和更美的梦想。”
林清清笑了,在挂掉电话的那一刻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那个声音听起来那么亲切,好象是一个久违了的亲人。
“谁呀?瞧你那幸福的样子。”张亭问。
“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
“该不是突如其来的爱情吧?”张亭故意逗她。
“去你的!一个和我爸差不多年纪的人,哪里来的爱情?你敢爱?那去找一个爱给我看看!”林清清狠狠地回敬张亭。
“哼,瞧你紧张的样子,你也许已经爱上人家了,只是自己心里不敢承认而已。”
此时林清清脑子里也闪过一个问题:爱情,自己的爱情会与他有关吗?她从心里问自己。
但她马上又否定了自己,她为自己一闪而过的想法感到羞愧,他是父辈的人呀!他的和蔼,他的慈祥,还有他那浑厚的声音中所带的关怀分明是来自一位师长啊!
什么叫爱上了不敢承认?瞎讲!
“瞧你那小样儿,还不承认?那分明是爱情的流露。”张亭依然对她不依不饶。
“跟你说是一位长辈嘛,你再瞎说我掐你。”林清清去抓张亭的痒痒。
“啊,爱可以穿越时空嘛,管他什么年龄呢。啊……不说了,老姐饶命!啊……”
年轻的心总会有些海阔天空、不着边际的想法!
此时的林清清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此次感情放肆的绽放会是她灵魂上的致命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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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对于林清清来说已经成为不敢轻易去尝试的东西,尽管她在感到孤独的时候那么渴望有个人来爱自己,来呵护自己。
两年前林清清结束了自己的初恋,想起那段往事自己都感到奇怪,她一点都不怨恨金建斌,尽管是他背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也许在林清清看来金建斌那还谈不上是背叛吧,当时她选择了北京做为今后的发展天地,虽然也与相隔千里的恋人经常鸿雁传书互诉相思之情,但是后来二人的分手还是好象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尽管她在面对这一事实时也象所有痴情的女子一样的痛不欲生,只是她不知道。
人的意志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感情也许也是如此吧!
在林清清与金建斌身处两地,鸿雁传书谈恋爱的时候相信谁也不会想到分手二字。可是生活在两个不同城市的青春男女,思想也会慢慢变的不同吧,更何况他们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环境里——一个在社会,一个在校园。
当林清清的言谈举止更多于对未来生活的的无限憧憬时金建斌明显感到了自己越来越不了解清清的内心世界,她说她渴望自己在北京能变成一个女强人,能让那些没走出那个小镇的人们对她刮目相看,她说她希望将来自己的成功能激活家乡人麻木的在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上理所当然地一直耕种下去的思想。当金建斌品味着林清清在信里向他描述的这些愿望的时候,他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到自己毕业的时候那个乖巧可爱的林清清会有怎样一种性格呢?
好多时候他不敢再去想他们的将来,那似乎很难以让人面对。是否林清清已经成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女强人,而自己却刚刚走出校园为着工作到处在奔波?或者当他有时间守在林清清身边可以好好爱她的时候,而林清清却天天在为工作奔忙?……总之那个时候金建斌的心里乱急了,他渴望将来的林清清还会象他认识的那样单纯可爱,可是会吗?
他们的爱情还没有经过花前月下的甜蜜,还没有享受灯红酒绿的醉人就要进入庸俗的现实生活中吗?当金建斌看到身边越来越多的男女同学相互偎依着出双入对的时候,他的心开始动摇了。当然在金建斌慢慢地发生这些变化的时候,林清清已经从他越来越短的信件,越来越懒散应付的口气中感觉到了什么。
“去学校里找他。”当林清清做出这一决定的时候立即买好了火车票。自从觉察到金建斌的变化以来她好长时间了一直心乱如麻,她以前以为有了金建斌的那句“如果喜欢我就等着我将来娶你”的最初的表白,他们结合是迟早的事情,只是需要对方相互去耐心等待时机,所以在感觉到金建斌对自己越来越疏远的时候,林清清再也无心去做任何事情了。
可是在她没有跟金建斌提前打招呼就擅自将双脚迈进那所大学的时候,她却后悔了,
如果他真的借此次见面对那份感情在她面前画一个句号,她又该如何来面对呢?
林清清矛盾地走在校园里的小路上,其时正直深秋,在萧瑟的风里路两旁的梧桐树一片一片飘着落叶,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呢,还是因为树的不挽留?似乎没有人能解答林清清此时的心境。
林清清就那样孤单的徘徊在那里,望着身边过过往往的在阴冷的秋风里依然满脸阳光的大学生,思索着如何来给自己盲目的到来一个解释的理由的时候她看见了一个让她心跳的身影——金建斌!是他!只是他的一只手正搭在一个与他肩并肩头碰头同行的女孩的肩上。林清清就这样呆呆地望着他们从自己身边亲亲蜜蜜地走过。
他竟然没有看到自己!
林清清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林清清感到了一种撕心裂肺的痛!
林清清又默默地回到了北京,她只记住了那个有金建斌的城市里的风,冷得让人发抖。
初恋应该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树叶轻轻飘落的声音凝固了一切。
林清清这才明白,在这个快餐爱情泛滥的时代,自己揣着一颗寂寞的心一直在演绎一场早已经过了时的爱情等待。
原来她还以为任何一段感情的结束都会如小说里写的那样凄惨悲哀,到了自己这里她才发现和恋人分手竟是很容易的事情。
她没有流泪。
也许她并不觉得伤心。
她那时唯一的感觉就是冷!
尽管只是深秋但是她却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寒冷。
那个城市的风太厉了吧!——林清清好象给自己的感觉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段爱情死去了,当事人总是伤怀的,只是林清清不敢承认而已。
一年多的时间里,林清清默默地工作。她没有成为什么女强人,只是蓝天广告公司里一个小小的文员。天天为公司里打印材料,接打电话,收发传真。
她的工作不会用她太多的思想和精力。
她会在孤独寂寞的夜晚,在稿纸上构思一个又一个美丽浪漫而且把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的男男女女的爱情故事。
她有时觉得自己已经麻木了,天天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活在自己憧憬但却不存在的爱情里,她不敢去感受自己以外的世界,她在芸芸众生里盲从地生活着,有时觉得自己成了这个城市的一个附属品,
林清清“谈”了一段寂寞的爱情,也就此寂寞的放弃,却不知这段寂寞的爱情同样也寂寞了自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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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旦以后的日子里,林清清经常会在耳边回响那个浑厚带着金属磁性的声音,回忆那个声音带给自己的感觉,那种令人想去亲近但又不得不站定朝那个人仰望的感觉……
“小林,愣什么呢?”办公室里袁刚正在电脑前作图文设计,一抬头,看见林清清正发着一份传真发愣,连传真信号断了的提示音都没有听到。
“啊?啊!没什么。”林清清回过神来,微笑着对袁刚说。见传真断了,忙拿起话筒继续拨号。
袁刚微笑了一下,心里爱怜道,这孩子!
这时温琳刚好从外面进来,看见了这一幕,从心底嗤笑了一下:“袁大哥,你笑什么呢?这么陶醉。”
“啊,没什么。怎么,张经理叫你过去有事?”
温琳笑笑,把一份材料递过来:“小林,把这份材料打印两份,一会我要和张经理拿它去见一客户。”交代完,又在袁刚身边站定凑近他的耳边,似乎又故意让林清清听见“抓紧点,可别让别人捷足先蹬把我们的乖乖女给抢跑呀!”
袁刚脸红了一下:“瞎说。”
“还不承认!真没办法。”温琳作出一副杞人忧天的样子。
林清清坐在电脑前扫了她一眼,看来这温大小姐今儿个心情不错,否则她才不会放下那副冷冰冰的面孔和他们这些闲杂人等开玩笑。
张云海是这家蓝天广告公司的业务经理,这天要去和创兴集团的一位副总去谈合作的事情。拉到这样一个大客户可不容易,要不是自己人前人后的托关系,加上自己对那位王副总的会从五十万广告费中提出20%给他作回扣的承诺,人家又如何会注意到他们蓝天广告公司呢?虽然这次赚不了太多钱,但是放长线钓大鱼,早晚都得把给他的回扣成倍的从创兴集团捞回来。拉到这个国有企业集团的广告不动些脑筋是不可能啊!
这些人物每次谈业务身边都会带着八面玲珑的女秘书,那好,不要让人家笑我们这些私营企业的人老土,这次带温琳去,虽然这个温琳故作姿态的高傲有时候让人心里感觉不是那么太舒服,但是人长的是公司里最漂亮的女孩。
漂亮的脸蛋总会让人感到心情舒畅,心情舒畅的时候谈起事情来总是相互顺利一些,事情进行的顺利了财源来得也相对容易了。
任何事情的选择都存在它的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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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山东邑州的父母打电话来了,让林清清今年早点回家过年,还有几位热心人给她介绍对象,要回去以后见一见。
对象!对象!对象!要什么对象呀?林清清觉得自己的心情糟透了。
在农村,尤其是在林清清所在的那个地处鲁西北平原的那个闭塞、贫穷、落后的小镇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好象成了不容人们去质疑只能按其执行的规定。
祖祖辈辈的男男女女生活在这里,人们在农忙的时节忙得连和熟人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但是闲下来的时间人们似乎不知如何去打发了,无事可干便使这里的人们变的无聊至极。有一些青壮年的人便外出打工,除了能靠卖苦力赚取点家用外,还能打发这无聊的年年岁岁。可是那些留守在家而又无事可干的婆姨们便要在着无聊的生活中寻找一些无聊的打发时间的方式了,东家坐西家窜,张家长李家短,什么李家的大儿子在外打工找了个姘头;王家的二柱子在外打工不学好,专干一些偷偷摸摸的勾当,被公安局给抓了;老张家的大闺女在外挣的钱花都花不完,一个姑娘家没啥本事咋就能挣那么多的钱?咋回事哩?赵家的三儿子在外发了大财,听说开了家什么公司,有了钱就忘了本呀,咋就不知道拉巴一把着些穷乡亲哩?人们更感兴趣的应该是对于现在一些男女青年的爱情故事,比如谁家的女儿和谁家的儿子订了亲,那男孩长的那么埋汰,那女孩咋就看上人家了呢?八成是男孩家里有钱吧。谁家的女孩什么时候已经跟谁家的小子订了亲,后来又把男方的彩礼退回去了把亲退了,看着挺般配的咋就掰了呢?是不是那男孩有什么毛病让人家女孩发现了吧,也或许这女孩子又有了啥想法,要找个有钱有势的吧。……
这些人对于别人的事情有着孜孜不倦的兴趣。
他们把内心的种种猜测以语言的形式表达出来,似乎在宣示自己对别人的隐私有着不可阻挡的发言权。
林清清不愿回去,那个环境让她感到压抑,感到窒息。尤其对于那些热心人对她在北京生活的各方面的询问更是感到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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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不想溶入家乡的人群,每次想到将来回老家结婚、生子过祖祖辈辈走过的日子时,她的心里就充满了莫名的恐惧,她隐隐约约明白自己有些讨厌自己的家乡,尽管她出生在那里。
在林清清的心里,她真正长大的地方是在那里的校园,尽管学校里的条件简陋的无法形容。
当初她上幼儿园是在村民废弃的两间小土屋里,简陋的连厕所都没有。林清清还是在那里面从识字图片上认识了五星红旗、认识了北京天安门。
小学学校虽然是两间红砖砌起来的大教室,但是教室外面的空地就是农民的场院,一到夏收时孩子们只得在人们扬场晒粮时飞进教室的灰尘里咳嗽着上课,尽管如此林清清还是从那样的环境里知道了什么叫贫穷,认识了什么是落后,懂得了什么为理想,还有,老师告诉了他们什么是进步——子辈强于父辈!
林清清在镇上的初中住校生活使她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日子最为充实。每星期回一次家,拿干粮、咸菜、换洗衣服、鞋子。当时在林清清的眼里,那才是学生应该有的生活,学习的时候可以安静的学习,不用在放了学以后该写作业的时候还要到地里去给鸡、鸭、兔挖野菜;不用在她放了学以后想看书或要写作业的时候还要帮爸妈烧火、做饭、喂牛、饮羊、拌猪食。尽管每顿饭吃的是冷馒头,喝的是一桶稀饭又被加了两桶凉水的稀米汤,林清清觉得自己还是快乐的。&&&&&&&&&&&&&&&
尽管条件艰苦,她能趴在高低不平的铺板上津津有味地读喜欢的小说;尽管条件艰苦,但当她某篇文章在她喜爱的一种文学选刊上发表,得到十四元稿费的时候,她会感到无比的幸福与快乐,尽管每次她都想用那十四块钱可以给自己买件衣服,可以不用再穿用妈妈的旧衣服改成的土褂子,但她还是每次都把钱交到父母的手里,她喜欢听父亲说:“清比爸挣钱还多还快哩!”她也愿意看妈妈读她的文章时满脸激动的模样。她能在喝凉水啃冷馒头的日子里静静地整理自己的思绪,然后让自己的心情随笔尖缓缓地流淌;尽管条件艰苦,她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望着宿舍屋顶透着的星星点点的月光,甜甜地想着帅气的语文老师上课时引人入胜的模样……。
她至今不明白当时对语文老师的那份感情究竟称不称的上是爱,但至少能称得上是暗恋吧。当时教她的那位语文老师也就是二十八九岁,姓李,个子高高的留着一头浓密的短发,话不多。那张脸在林清清看来是张沉默中带着忧郁气质的脸,也许是年轻的老师更有自己独特的教学方式和获取学生心理的法宝吧,李老师所教的林清清那个班语文成绩在全年级是最好的;他讲课从来不开快车;他能引导着学生逐篇课文逐句逐字的分析理解,体会文章的中心思想和作者的写作目的;他鼓励学生坚持写观察日记每周不得少于五篇,每星期六收上去,利用一天多一点的休息时间为八十多个学生逐篇修改批阅,星期一上课之前就发给学生;他还鼓励同学们练字帖,每天至少写一张,讲给同学们在将来参加工作以后能写一手好字是多么多么的受益无穷。
林清清觉得自己能在年级语文单科竞赛中考出全县第一名的好成绩和日后经常有些“小豆腐块”能发表大多要归功于李老师。至于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语文老师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后来越来越爱上他的课,越来越愿意见到他,见到他的时候自己总是心跳不已,这样的感情对于当时只有十四五岁的林清清来说是个天大的秘密,她想象不到自己对李老师的爱慕一旦被人发现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可是后来林清清把自己对李老师的这种感觉写进了自己天天压在枕头下的那本日记,可是她的私人日记不知后来被谁看到了,于是林清清爱上语文老师的事情在班里传了开来,当然只是限于同学之间的小道传播,没有人敢将这样的事情去告诉哪位老师,因为李老师是这个班的班主任,就算有人想去“告”林清清“早恋”的“状”,但是,又应该去找谁呢?总不能直接告诉李老师林清清爱上他了,要他去批评林清清吧?去告诉校长吗?当时没有一个学生会有那么大的胆子,何况他们心中的李老师是个难得的好人,谁忍心呢?
那段时间林清清能明显感觉到同学们疏远了她,甚至在上语文课的时候好多同学看着语文老师同时也在偷偷的观察着林清清。
爱情,对十四五岁的孩子们来说是既神秘又向往而又不得不忌讳的事情。
林清清心中充满了自责,在她看来是自己的“爱”给李老师带来了麻烦。一定有好都同学背地里笑话她和李老师。李老师那么好一个人怎么可以因为她一个小小的林清清让人背后议论呢?林清清更加努力的学习语文,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一下内心对李老师的负疚。
从那个时候开始吧,林清清越来越喜欢独处——她真的不怎么喜欢那些同学了!——竟然敢偷看她的日记!
是林清清爱上了李老师又不是李老师爱上了林清清,他们可以笑话她林清清怎么可以也诽谤李老师呢?只会不分黑白乱说一气!
想来,这应是最单纯的感情吧,因为同学们对李老师有一点点诽谤,她可以不要和任何一个同学成为朋友。
她宁可把心事压在心底。
她宁可独自疗伤。
她宁可带着对李老师的爱永远独来独往。
青涩的爱情,萌芽在一颗倔强幼小的心灵里!
读高中的时候,林清清进了从未去过的县城。那三年的生活应该是更值得去回忆吧。她不仅在刻苦学好文化成绩的同时也因自己的文学才华成了学校里公认的才女,更值得一提的是她在那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有了自己的初恋,尽管这在以后又成了一种苦涩的回忆!
林清清至今还留恋校园里的时光,她曾经梦想自己能成为自己初中校园里的一名语文老师,象她当初的语文老师一样优秀、让学生喜欢的老师。
那里的校园尽管条件苦一些,可是那里是出人才的地方。
逆境造就一个人!——那里每年的高考升学率都在全省名列前矛,苦——是那里的学子们学习的动力。
穷则思变!
可是在那里的人们看来摆脱贫困和落后似乎只有逃离那个地方,却没有人想到要去改变那里的生活状态。
对于学生们来说似乎考到城市去成了唯一的出路。
她曾想去改变那里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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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两年没有回家了,两年没有回家去看看自己日夜牵挂同样也日夜牵挂自己的父母了,再不回去就真的有些交代不过去了。
并非是对父母不关心,而是她前两年的生活过得实在有些惨不忍睹。去年想回家过年,可是身上的钱连来回的路费都不够,让她跟父母伸手去要吗?她做不到。
有好多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她都恨不得能一步回到父母身边去,虽然面对老家的人群会让她无所适从,但毕竟父母的爱能驱走她内心的凄凉。
当她想到那里永远单调让人窒息的生活方式时她又立即从心里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回去还要相亲!
去接受那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模式吗?
那她就有可能会在别人认为天经地义的无聊生活中委曲求全一辈子,这当然不行!
但是她将来会在北京生活下去吗?——她不敢去想。
她也许只是这个城市的过客而已,在这现代化的城市里,好多时候当她孤独地行走在茫茫人海的时候,她就会产生一种恐惧感,凄凉的孤独感经常会如疯长得的野草缠住她,使她透不过气来。
她既没有丢弃家乡的说法,也找不到把自己留在这个城市的理由。
也是该回家看看的时候了。
到除夕之夜,当别人家里都合家团圆的时候,自己父母的膝下却见不到她这个唯一的女儿,那时老人心里该是何等的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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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挤在上班的公交车上,听见手机响了,上面显示的是那个没有主人姓名的号码。
“您好。”在把电话接起来的那一时刻林清清竟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车里人挤人的声音嘈杂的很,听不到对方的声音。她只得对着电话喊“我到单位以后再给您回电话。”她没听清对方应了句什么。
她只盼望车快点到站,也好早点离开这个空气浑浊的车厢。
雷志喻今天一大早接到一个朋友老姜的电话,对方是某机关举足轻重的人物,大体意思是让雷志喻帮他一个老同学大学毕业的女儿安排个工作,并特别交代女孩由于处在活泼的年龄,贪玩。所以成绩不是特别优秀,尽量安排一个力所能及的工作。
老姜所提的那个同学的女儿雷志喻是见过的。
那天妻子方虹出差了,家里没人做饭,晚上雷志喻和儿子雷越去吃肯德基,谁知竟意外地碰上老姜和一个女孩头挨头地在里面一起用餐,雷志喻想躲开但是来不及了,他和老姜的目光尴尬地撞在一起,老姜不自然地介绍身边那个染着黄头发,涂着蓝眼影,穿着露背装的女孩:“这是陶丽,一个外地老同学的女儿,一个人在北京上大学,我抽空照顾照顾……”
现在老姜竟让自己为女孩安排工作,雷志喻尽管心里有些不痛快,但碍于老朋友的面子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何况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就算那个老姜塞过来的人什么也干不了,他也得接下来然后工资照开,养个闲人就当养条路吧。
不知什么原因雷志喻想起了一双无助的眼睛,一张干净的脸,那眼神那么的熟悉,带着洞悉别人心灵的锐利。他翻开手机找到那条保存着的信息“……万事容易,唯梦难追;为梦醉,从不悔;……”怎样一个女孩呀,她会有什么样的梦想呢?“唯梦难追”自己会不会以举手之劳就能为这个女孩实现她的梦想呢?
雷志喻的手机响亮起来,是一个八位数的座机号。“喂?”
“叔叔您好!”
“哦,小姑娘,是吧?”
“对,叔叔,我是林清清,双木林,清水的清。您眼中那个已经二十三岁的小姑娘。”雷志喻听着林清清故意把“小”字咬得很重,好像在提醒他,自己已经二十三岁了,很大很大了。
雷志喻刚才还处于低调的心情一下子被林清清的幽默调动起来:“哈哈——,不是小姑娘,林清清,好听,贴切。小林,这样叫你总可以了吧?”雷志喻觉得像是在宠自己的女儿。
“可以,”林清清甜甜地应着“叔叔,您找我,有事?”
“噢……”雷志喻不知如何回答,问人家有什么理想,什么追求?然后告诉她我可以帮你实现?
“小林,快过春节了。”雷志喻答非所问地说。
“对,我快回老家了。山东邑州。”
“噢,好,陪父母过年,一家人其乐融融,好啊!”邑州,雷志喻知道那个小城,地处鲁西北平原,经济萧条,闭塞落后。
“叔叔,……”
“哦,说呀,小林。”
“没什么,提前祝您春节愉快。”
“谢谢,什么时候回家?”
“这个周末放假,我星期天走。”
“好,一个人要多注意安全啊。外面的世界是复杂的,你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行!”
“哦,我知道。”林清清听着雷志喻温和的叮嘱竟有了想落泪的冲动,在异乡漂泊的日子里何曾有人如此亲切地关心自己呀。
挂了电话以后,雷志喻的眼前一直晃动着那双眼睛。山东邑州,一点关系也没有,怎么可能呢?可是太像了,那双眼睛……
林清清一直觉得孤独,这是她跟金建斌分手以后,一年多来最深切的感受。在他们那段感情还存在的时候,林清清同样也是个在北京无依无靠的北漂一族中的一分子,但她那个时候在感情上还有个寄托的方向。现在却常常觉得自己可怜,孤苦伶仃的可怜,当她接到雷志喻的关心,尽管只是问候,但她还是从心灵上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
陌生人的善意更容易温暖一颗孤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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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广告公司。
今天每个人的心情都有些激动——要放假了!一年到头,除了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的假期以外,就是春节的长假了。这天公司除了要给每位员工发年终奖金,还要在晚上去一家酒店举行年终宴会。
林清清于今年四月份进入这家公司,猜不出自己能拿多少奖金,毕竟是第一次,原来工作过的那些单位根本没有年终奖这一说,只是象征性的发一二百块钱的过节费,到底是正规点的公司待遇就是不一样!看着每个人脸上荡漾的笑容林清清也觉得心情舒畅起来。
“林清清,该你去领奖金了。”同一办公室的温琳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虽然这温大小姐脸上和往常一样挂着淡漠的表情,但嘴角掩饰不住的笑意仍然看的出她的心情不错。
“谢谢。”这个温琳平时难得与自己讲一句话,也不知她是面部严肃神经过于发达呢,还是温和神经过于稀少,总之一天到晚让人欣赏她冰冷的面孔。
财务处的主管叫周静,在蓝天这样的小公司人事划分上不是那么明确,此人也兼林清清所在办公室的主任一职,这是个对工作一丝不苟的女人,据说她是总经理张志鹏的同学,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脸上总是挂着职业性的笑容。见林清清进来,微笑一下,看着她启唇道:“小林,进公司这么长时间以来,工作一直很认真嘛。”
“应该的。”林清清谦虚道,同时觉得被周静这样盯着看很不舒服。
“呶,这是你的奖金。”说着向林清清递过来一个信封“三千,相对于别的员工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谢谢。”是挺多的——林清清心里想。
“可不要向别人透露哦,否则别的同事都会有意见的。”
“嗯,我知道。”
当林清清签完字转身从财务处走出去的时候,周静的脸上浮上一丝不屑一顾的鄙夷……
善良的人就容易相信身边人的善良。
尽管自己并不了解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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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四星级京都大酒店内,蓝天广告公司的宴会正在进行。
总经理张志鹏自然坐在首席,他右边是一位美丽高贵的女人,听说是总经理夫人。平时除了每周五的例会外,张志鹏很少在公司,据说这个有着俊朗外形健康体魄的老板每次出席什么宴会都会带上夫人出场。首席上还有几位客人是一些企业内举足轻重的人物,也是能给蓝天带来滚滚财源的黄金搭档。
公司里几位部门经理依次向张志鹏及夫人还有几位客人敬酒。林清清发现张志鹏对喝酒非常爽快,话不多,有人敬就喝,好象酒在他那里都变成了白开水。席间张志鹏也会很细心的照顾自己妻子,为妻子加菜,陪之说笑,一起看酒桌上的趣事,那位总经理夫人也是满脸的幸福。林清清看着这对恩爱有加的夫妻,对于公司里那些关于张志鹏与周静有染的传闻怎么也相信不起来。
几杯酒下肚,大家的调侃也多起来,有个女职员提议让在坐的哪位给大家讲个笑话。那位满脸横肉的业务经理张云海站起来说“我来说一个,如果逗不笑大家,我自愿认罚,饮酒三杯,可是我如果把在座的每一位都逗笑了,”张云海转脸对着那位刚才提议讲笑话的女职员“孙小姐,你得有所表示啊。”“对,让张经理亲一下。”有人起哄。“喝交杯酒。”又有人出主意。
张云海清了一下嗓子道来——
一个美国人在中国的一家饭店里吃饭。当侍者端上一盘龙虾后,美国人问道:“请问你们怎么处理吃剩的虾皮?”
“当然是倒掉了。”侍者说。
“NO!NO!NO!”美国人摇着头说,“在我们美国,吃剩的虾皮就送到工厂里,做成虾饼,然后卖到你们中国。”
一会儿,侍者又端上了一盘水果,美国人指着其中的一个橙子问:“请问你们怎么处理吃剩的橙皮?”
“当然倒掉了。”侍者道。
“NO!NO!NO!”
美国人摇着头说,“在我们美国,吃剩的橙皮就送到工厂里,做成橙汁然后卖到你们中国。”
结帐的时候,美国人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笑着问侍者:“请问你们怎么处理吃剩的口香糖?”
“当然吐掉了。”侍者道。
“NO!NO!NO!”
美国人摇着头,得意地说:“在我们美国,嚼过的口香糖就送到工厂里,做成套套,然后卖到你们中国。”
侍者终于不耐烦了,问道:“那你知道在我们中国如何处理用过的套套吗?”
“当然扔掉了。”美国人道。
“NO!NO!NO!”侍者摇着头说。
张云海这时卖关子道,“我们可爱中国男子汉们,你们如果遇到这样无理取闹的美国人,你会怎么收拾他?”
“轰出去!揍那老外。”有人义愤填膺的喊道。
“唉,莽撞!知道我们可爱的侍者是在美国人结完帐以后是怎么说的吗?”大家都支起耳朵等待着下文。
“我们可爱的侍者说‘NO!NO!NO!在我们中国。用过的套套就送到工厂里,做成口香糖,然后卖到你们美国。’”
张云海话音一落,整个宴会上传来喝彩声,爆笑声,鼓掌声,有人笑的流下了眼泪,有人笑得捂住肚子直不起腰来,一屁股倒坐在墙边的沙发上打滚。
张云海对那位正笑得满脸通红的孙小姐说“怎么样?小孙,如何奖赏我?”
“亲一个,亲一个。”起哄声四起。
在大家的怂恿与坚持下,那个孙小姐只好送上自己的脸颊,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张云海吻了一下。
“好!再来一个!”瞬间口哨声,喝彩声又充斥了整个空间。
整个宴会上都是欢笑声。
林清清来的洗手间,刚刚蹲下来,就听见两个女人又说又笑的走进来。“你别总在人前那么清高好不好?那个创兴集团的王副总眼睛一直没从你身上移开过,你就不能主动点?”是周静的声音。
“小姨,你别说了,人家不好意思那样嘛。”竟然是温琳!
早先听说过温琳是通过周静的介绍进的蓝天公司,但没想到她们的关系竟是这样,平时两个人在公司里互不搭讪,犹如陌生人的样子想来也着实让人佩服。
“你主动点有什么呀?那个王副总可是创兴集团内一个一言九鼎的人物,抓住了他可是想要什么有什么。你不是还想在北京买房子吗?就你那点工资还不知等到猴年马月呢,趁着这个机会不找个人为你投资,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天下竟有这样的长辈!这真是让林清清大跌眼镜,周静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女人竟有如此让人叹为观止的人生观!
“还有,琳琳,今天发你八千块钱奖金的事可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们几个办公室文员的奖金都是固定的,给你多了别人的自然就少了,我不怕张总知道而是怕下边的员工知道,他们要是闹情绪辞职不干了,再招人不大好招。你想啊,蓝天公司不要学历太高的员工,那样他们的薪金待遇要求也高,我们要的就是象林清清和袁刚那样没有什么高学历但又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工资不用太高,做起事来也不差。”
“明白,我的好小姨。行了,你够漂亮了,不要补起妆来就没完没了了,走啦!”
林清清在里面听得脑袋发涨,他妈的,八千块奖金!
清清那一刻觉得自己真是愚蠢,愚蠢的透顶。
人说有一种傻子在别人把他卖了还帮着卖他的人数钱呢!林清清觉得自己就像那样的傻子,感动别人发给自己那么多奖金的时候,对方一定在心底笑着骂她傻冒!
林清清从厕所里出来,对着化妆镜狠狠地看着自己的脸。什么都不懂,傻冒!
她觉得胸腔里有股邪恶的气体,吐不出来,憋的她难受。
她想去找周静把奖金的事情问个明白,可是问什么呢?还不明白什么呢?有本事自己也去拿那么多钱呀。可谁会给你呀。谁让你自己没有一个在公司管钱的姨妈呀。没学历没背景活该自己让人算计!
林清清再回到座位上看周静的时候,那女人脸上正挂着平易近人的笑容和几个员工说笑。
周静对温琳的那番劝告的确起了催化作用,这个冰美人此时正在首席上向各位领导敬酒,没有太多的语言,只是举杯向对方甜甜地一笑,很迷人。轮到那个王副总的时候,竟然朱唇轻启:“王总,我敬您,以后多多关照!”
那个姓王的一直看着她的眼睛竟有些发直:“好,好,温小姐以后有什么用的着我王某人的地方尽管开口,若能为您这样的艳丽夺目的美女效劳实在是求之不得呀,整个蓝天大哥就看好你最漂亮,这杯酒算是大哥敬你。”说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林清清一个人来到凉台上,放眼望去,北京的夜晚流光溢彩,斑驳陆离,可是在这五彩缤纷的华丽夜装下面到底掩藏了多少令人作呕的污垢和可恶的伎俩?
林清清抬头朝天空望去,看不到一颗星星。
宴会结束后,林清清打车回到家里已是午夜时分,她踢掉皮鞋使劲把自己扔到床上,沉沉地睡去了。
复杂的生活环境总是容易让人感觉到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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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慕小崇和张亭过来找她一起去逛商场。
林清清想想马上过年回家了,是该买身新衣服和给父母准备礼物的时候了。
三人一行来到了公主坟的城乡贸易中心。
城乡的衣服贵得令人咋舌,毕竟都是打工族,消费水平相对于这里的档次来说还有一定的距离。
“清清,你看这件衣服你穿一定好看。”张亭指着一件红色的短款羽绒服。
林清清一看标价:498元。“太贵了,看看别的吧。”
“你怎么活得跟苦行僧似的?每个月八百块钱的工资,除了房租、生活费剩下的你全都寄回家,现在发了奖金有点钱了该好好热爱一下自己了吧?可你又舍不得。”慕小崇以前听林清清讲过,她的老家是个贫穷萧条的地方,除了庄稼地里出出进进和做点苦工之外,没有别的来钱的路子,而且林清清出来打工之前她爸爸还受重伤住过院,加上林清清以前念书的花费家里欠了一屁股两肋骨的外债。像她们这些一没背景二没学历的女孩子们在北京生活要想攒点钱的确不容易。
“清清,你先试一下衣服再说嘛。”张亭帮忙叫来了服务员。
衣服的试穿效果很好,使林清清整个人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林清清心动了一下。
红色一直是自己不敢尝试的颜色,而此时镜子中的自己既热情洋溢又现代时尚,身上的红色此时在林清清眼里充满了美丽的诱惑。
林清清二话没说叫服务员开单付款买了下来。
林清清又选了一条黑色的紧身长裤,配上红色高腰羽绒服,加上本来就苗条的身材,清清丽丽的脸蛋,整个人此时既时髦又浪漫,一种青春的美笼罩全身。
“哇,清清,你真是身藏不露,今天才发现你整个一不折不扣的一等大美人!唉,平时也真是因生活的无奈亏待了自己。”
“行了吧,瞧瞧你们俩,此时不也是美不胜收吗。”林清清推一把大发感慨的张亭。
“我俩再怎么包装我看也比不上你林清清秀色可餐!”
“好了,赶紧收起你那色狼眼神,看得我鸡皮疙瘩都出来了。”林清清抬手轻轻打一下慕小崇。
三个女孩说说笑笑地向公交车站走去,一路上吸引了好多行人的目光。
车终于来了,人多的密不透风。
售票员扯着嗓子喊:“往里挤,使劲,再往里挤挤,还有两个,再挤挤,使使劲!好,抬脚!”砰,车门关上了。
林清清三人站在一起,努力支撑着,不至于被别人挤倒。
林清清感到身后有个人的肚皮以下直往自己屁股上贴,她马上意识到有人要吃自己的豆腐。她向张亭和慕小崇使了使眼色朝后呶了呶嘴,显然二人明白好友遇到了麻烦。张亭朝林清清后面瞟了一眼,朝她坏坏地挤了下眼睛。林清清使劲一跺脚。
“哟,疼死我了。”一个男人尖叫了一声。
“咯咯咯——”三个女孩开心地笑起来。
“笑什么?”那男人朝她们瞪了一眼,接着冲着林清清气急败坏地叫道:“你踩我脚了!”
“哦?什么?”清清作出茫然的样子。
“还装蒜?你故意踩我脚!”
“哦!对不起,真对不起,先生,我没看见。”清清作出很无辜的样子。
“您哪,最好离我姐姐远一点,只要有男士蹭着她,她就会很紧张,她一紧张就会站不稳,一站不稳就会踩到别人的脚,轻了就象您这样疼得叫一下,重了可就不好说了,这高跟鞋上可不长眼哪,您以后可得好好注意点。”张亭忍住笑煞有介事地向那男人作出一番“好心”得劝告。
车里的人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嗤笑着看着那男人脸红一阵白一阵地挤到一边去了。
像她们这样天天挤公交车上班的女孩,对于这样的骚扰经常遇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既然想占我便宜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这是她们经常用的办法。
晚上林清清早早收拾好第二天回家要带的行李,然后一个人仰在床上发呆。张亭和慕小崇都要在北京过年,张亭是个要强的女孩子,十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据说是当时山沟里接电,她爸是不小心从十米高的电线杆上摔下来,正好掉在地面的乱石堆上,刚刚三十出头的人当时躺在那里只是张了张嘴什么话也没留就这样咽了气。张亭下面还有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弟弟,家里的日子简直难得比黄连心儿还苦,她初中一毕业就出来打工,挣钱供弟弟上学,明年她弟弟就该考大学了,她得加紧攒钱的步伐,春节期间各大商场照常营业,张亭继续上班作导购,可以拿大比平时多两倍的薪水。慕小崇则是个大胆而有心计的家伙,她正处于和程辉的热恋之中,为了将来在北京有个幸福稳定的家,自然愿意在节日期间到未来的公婆家里好好表现一番。
林清清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想着还要回家执行家里已经安排好的相亲之事心就觉得没着没落的。
她打开收音机,里面传来当前正在流行的歌曲“……我是花瓶中哭泣的百合花,离开了泥土就是爱你的代价;你是我眼中最后一粒沙,我含泪也要轻轻的擦……”凄婉动听的音乐感染着清清此时的心境,她心想,歌中那个自喻为百合花的女人一定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吧。我的爱情又在哪里呢?
在好多女孩的眼里,爱情纯洁的如白色的寂寞百合花才会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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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嘀——,林清清的手机响起来。
响起在林清清对爱情充满美丽幻想的时候。
竟是雷志喻:“小林,一会儿路过西三环,既然你就住在附近,能否出来喝杯茶?”
林清清对于这个声音感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在这无所事事的时候找个人聊聊天自然求之不得。于是和雷志喻说好碰头的地点,换上今天刚买的新衣服出去了。
外面阴冷阴冷的。
冷得让人感觉到了温暖对人间的吝啬。
雷志喻开车载着林清清来到紫竹院附近的一家茶艺馆。茶馆里宁静典雅,古朴韵味十足,整个大厅灯光柔和,中间清清的水池里有一座别致的假山,涓涓细水由假山上清流而下,假山的正前方坐一留着平头,穿着长衫的男子在弹古筝,曲子音色温润悦耳舒畅,林清清看得有些发呆,恍若进入人间仙境。
雷志喻带她在大厅的一角落座。
“小林,想喝什么随便点。”雷志喻的随和舒缓了林清清有些不知所措的表情。
林清清微笑着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茶谱,挑了一个最便宜的茶指给侍者。
雷志喻说“小林,喜欢吃什么,点几样小食品。”
侍者又把茶谱递到林清清面前,林清清礼貌地摇了摇头。
雷志喻伸手把茶谱拿过来,点了茶,又把几样食品指给侍者。待侍者离去,林清清开口问道:“您经常来这里喝茶吗?”
雷志喻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在这里总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当今社会前行的步伐太快了,有时觉得自己在茫茫人海中行走的太累了就想找个清静的地方歇歇脚,我比较喜欢这里的环境,你呢?小林,平时都喜欢去什么地方?”
“我?我从来没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平时没事我就在家里听音乐,休息日我大多在图书馆度过。”说到这里,侍者用托盘端上来两杯茶,和几样小食品,彬彬有礼地放到桌上以后,说声“慢用”转身离开了。
雷志喻继续刚才的话题:“都到图书馆里学些什么?”
“其实没什么,大多是因为无事可做才到图书馆里读一些自己喜欢的书打发时间,偶尔也会因工作需要去查一些广告客户的资料。”林清清如实答道。
其实很多时候她都想去报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学一技之长,可是学费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她也只能望“班”兴叹了。
她想着,抿了一口价格不菲的茶,淡淡的,没什么味道。
“噢?那找你的小朋友们去玩啊。”雷志喻从眼前这个女孩的语气里听出了她淡淡的孤独。
“其实我在北京没什么朋友的,有几个经常联系的伙伴平时也各有各的事情与安排,不好耽误人家时间的。”林清清无奈地笑了一下“我只要离开公司就无事可做。”
“那你的工作是……”
“蓝天广告公司,文员。”
“都做哪些事情?”
“为领导打印材料,收发传真,接打电话。”林清清自嘲地微笑一下“都是些服务性的工作,不用思想,无聊的很。”
“小林今年有二十岁吗?”
“二十?雷叔叔,您真是贵人多忘事,我跟您说过我二十三岁了。”
“哦,对,讲过讲过。”雷志喻有些尴尬。别人都用年轻漂亮来讨好女孩子,可他确实忘记她跟自己讲过她的年龄了。
林清清好像理解了雷志喻的心思:“我这个人哪,老化的有点慢,经常给别人视觉造成一点年龄上的小误会,今天竟然也把雷叔叔的火眼金睛给骗了,我真的很不简单喔。”林清清调皮起来竟也象个小孩子。
“噢?是这样?哈哈哈……”气氛一下子轻松起来。
林清清看着这个温文儒雅的男人,他谈起话来从容不迫,语气柔和,但是她还是感觉到他有着不凡得气质和压倒群雄的气度。她必须承认她愿意和他在一起聊天,吸引她的不单单是他磁性的声音,还有他询问有关她的问题时,她有了一种亲切的幸福感。
这次茶聊进行了一个多小时。
雷志喻和她从茶馆出来时外面已经下起了雪。片片雪花从空飘落下来,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着晶莹的光,犹如夜晚的精灵降落人间。
“啊——太美了!”林清清跑到雪地里,向着天空挥舞着双手,脸上堆起动人的光彩。
雷志喻发动汽车,望着林清清跳跃的火红身影竟有些莫名的感动。
雷志喻从停车位把车调出来,停到林清清身边:“清清,上车,外面太冷。”
“啊?哎!”听到雷志喻叫自己由小林改成了清清,只觉一股暖流淌过心间。
黑色的宝马在漫天的雪花中犹如奔跑的黑色精灵。
车在靠近林清清住处的一个路口贴着马路边儿停下来。
“小林,我有个问题……”
“您说。”林清清声音里依然带着美丽的雪花给她带来的兴奋。
雷志喻似乎有些犹豫,“人家都说不能问女孩的工资,当然男同志的也不应随便问,可我还是想知道,小林,你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
“八百。”林清清如实报来。
“想不想换个好一点的工作。”雷志喻这个在上流社会生活了多年的男人,从来是别人有事求他,自己也不会想到要主动去帮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去安排工作。“我只是想,作为朋友,我应该为你做点事情。”
林清清听了他的解释心里热了一下,虽然她从没问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但她对他有着绝对的安全感,从他的谈吐和价格不菲的宝马座骑来看,他绝非一般人物。如果那次相遇也包括在内的话,他们不过是第二次见面,他就想对自己有所帮助,竟然还把自己这个乳嗅未干的黄毛丫头视为朋友。
“雷叔叔,谢谢您!我的工资虽然不高,但还是很称心的,真的。谢谢您!”林清清以前多么希望有个人能在工作上拉她一把,但是此刻她感觉他和对这个男人的敬重与仰慕超过了她心里的一切感情,她希望在他的心里自己是个自强独立的女孩,她不想因为他们之间有份发自内心的真挚友谊而要他去帮自己做任何事情。
“噢,工作得愉快就好。但是小林,如果你有什么愿望叔叔可以帮你实现,也许做的不会那么如你所愿,但是请相信我,我会去尽最大努力的。”
“我相信。”林清清听了雷志喻一番发自内心的诚恳,感动得快要哭了。
“你一个女孩独自在北京不容易,我们的相识也是一种缘分,我也许能改变你的一生,只要你能相信我是发自内心的想成为一个能帮助你的朋友。”
“谢谢你,雷叔叔。我很感动,真的。”林清清仿佛不知如何表达此时对这个男人的感激,她把手伸到了他的面前。
雷志喻看着林清清伸过去的那只手一怔,但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微微一笑,握住了那只小手。
——小手指尖冰凉。
转头看自己身边的这个女孩,路灯灰白的光照进来,淡淡的笼罩在她那张干干净净的脸上,林清清正抬头望着雷志喻,他的目光正成俯视状态落在他的脸上,这种角度让他看见了她那双漆黑的大眼睛里正饱含着泪水,雷志喻觉得心中涌上一股疼痛的怜惜,“清清。”雷志喻温柔地轻唤一声,便捧起那张精致的脸,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林清清懵了,她仰着脖颈,想挣扎却被愈楼愈紧。
他的唇柔软而热烈,像是要把她整个融化。
泪水顺着清清的脸颊流下来,她微微地睁开眼,看见他高挺的鼻梁与紧闭的双眼,他的脸上是忘我的痴迷。
他越吻越深,呼吸越来越急促,像是要把她吞进自己的身体。
林清清第一次和男人有了肌肤之亲。
她逐渐被那种美妙的感觉陶醉了,她感觉自己早就爱上了这个男人,她现在被他点燃了,也许在她的灵魂深处在渴望爱情的同时也在期待有人来唤醒她一直沉睡的少女激情,她不由自主的用双手勾住他的脖颈,去生涩地迎合他……
就在这时林清清的手机叫了起来,打破了温柔世界里应有的宁静。
两个人几乎同时睁开了眼,迅速离开了对方。
“喂?”林清清望了雷志喻一眼,接起手机的同时用手背抹了一下眼泪。
“爸,对,明天回,下午三点。事情你们安排,嗯,知道。嗯,再见。”挂了电话,清清抬起头望着雷志喻,空气里此时静止在林清清的呼吸里。
“我,对不起,对不起清清。”他抓起她的手“请你原谅我。”雷志喻充满自责。
林清清泪流满面,猛地抽回手,拉开车门,顶着漫天飞舞的雪花跑了出去。
雷志喻望着那个渐渐远去的红色身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人,有时候容易失去理智。
在被感觉控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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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自己刚刚离开的那个男人,他吻了自己,他竟然吻了自己。
他爱上我了吗?肯定是的了,他的吻那么专注与动情,那种认真是作不出来的,林清清相信自己的感觉。
可是这个男人能爱吗?他有父亲般的年龄啊,他这么优秀的男人,一定有个幸福的家吧,他是个有吸引力的男人,是个可爱的男人,但是可以去爱吗?不可以!怎么可以爱上别人的丈夫和父亲呢?
林清清突然觉得自己好不道德。
心灵在感性和理性之间总是容易被矛盾痛苦地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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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志喻到家时,妻子和儿子都已经睡下了。
他直接进了书房坐下来,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想着刚才对那个女孩做的一切,他深深地把头埋在了支起的两臂了。
这样呆了一会,他燃起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
然后打开一本书,里面夹着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梳着两条好看的麻花辫,甜甜的笑意荡漾在脸上,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正调皮地看着雷志喻。
“你一定回来找我啊!”他和女孩分别时的情形又在雷志喻的脑海里闪过。
“你怎么就不多等我几天呢?你让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啊!”雷志喻对着照片在心里喃喃自语。
“二十八年了!”雷志喻在心中轻轻叹息。
“老雷,你怎么不回房睡觉?”妻子方虹不知何时来到了他的身边。
“怎么,你在想她,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忘不了她。”方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哀怨。
雷志喻心里涌起一股酸涩之感:“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他抓住妻子搭在他肩上的手“她是我心里留下的一份罪孽,要不是我当年一时疏忽,她也不会年纪轻轻的走上那条路哇,这二十八年来我始终不能原谅自己,我放不下对自己良心的那份谴责。时间会冲淡一些往事,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会随着时光的流走、随的年岁的增长而从内心减轻的。”
“老雷,我们都老夫老妻了,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虽然二十多年来咱们恩恩爱爱,但我们始终在躲避有关她的话题,我们不敢提及当年,不敢提及有关年轻时的一切回忆,不就是因为我们谁也没有忘记她吗?”方虹的声音有些哽咽。
“好了,不说了。我只是想从书里查点东西,没想到翻到了她的照片,我们去睡吧。”雷志喻轻轻拥着妻子向卧室走去。
人在责任面前总是逃避不了选择善意的谎言去安慰一颗敏感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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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兴奋在长途客车驶入家乡的时候就在林清清心里减少了一半。
——老样子,一切都是老样子,如记忆中一样的萧条与零乱。
两年了,两年相对于人有限的生命来说,应该不是太短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她亲眼目睹了今天早上刚刚离开的那个城市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可是,这里,她的家乡,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何等的凄凉!
镇子上的人们脸上都带着麻木的表情,呆滞的目光望着过路的行人,几个调皮的孩子追着跑来跑去,他们的喊叫声提醒着人们这里还有着一丝闪亮的生命。
林清清看着这个她从小长大的地方——这里的尘土一年四季都随风到处飞扬。
她多么希望这里会有一些进步,记得曾经某年哪个地方突然冒出了一栋白色的两层小楼房竟然让她激动不已,那时楼房在她眼里成了城市化的标志。
“清——”一声长长的呼唤。
她寻声望去,是父亲,他看起来比两年前老多了,脸也更瘦了,头上几缕白发正在风中微微颤抖。
“爸。”清清叫了一声,喉咙有被铅块塞住的感觉。
“哎,冷不?”林有德走上前来接过女儿手里旅行箱“咱快回吧,你妈在家等着哩。”
李芷兰在等在巷子口,朝清清爷儿俩回来的方向张望。这个少言寡语沉默内向的女人,两年来已饱尝了对女儿的朝思暮想,现在女儿终于能回来过年了,她的心里无比得激动,恨不得女儿一步迈到她的身边。
“妈。”林清清瞧着母亲单薄的身体鼻子有些发酸。
“哎,冷不?快回。”
家里炉火正旺,一进门就觉得暖融融的空气一下把身体整个包围。
“瘦了。”李芷兰心疼地打量女儿。
“妈,这叫苗条。我的好多朋友天天使劲减肥还瘦不下来呢,我这是自然瘦身,自然美。”林清清调皮地安慰母亲,不过的确也有很多时候林清清在别人羡慕的目光里为自己的身材而骄傲。
“你把头发梢弄得这么黄干啥?像烤焦了似的。”
“妈,这叫时尚,既自然又好看。”清清调皮地冲母亲甩了甩脑后的马尾。
“你要是再不回来过年,我和你妈就要到北京去找你了。”林有德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女儿调皮,掩饰不住满心的喜悦。
“哎呀,爸,我这不是回来了吗?为了表示我去年没能回来和父母团圆的歉意,呶,我亲爱的爸爸,这是女儿向您献上的礼物。”林清清调皮地向父亲递过准备好的两条555牌香烟。
林有德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好抽口烟,好象在他这里抽烟比吃饭更重要,高兴的时候抽,心烦的时候也抽,喝茶的时候抽,聊天的时候还抽,一根接一根,真不知道烟里的世界到底有多美好,竟然那么让他乐在其中。
“妈,这是给您买的棉服,把棉坎肩脱了,穿上试试嘛。”林清清帮母亲把衣服穿在身上,“我还怕买肥了呢,还正合身。”接着转过脸去“爸爸,你看我妈妈好不好看?你闺女有眼光吧?”
“好看,好看。”林有德乐呵呵地应着,吸了口刚刚燃上的555,“清,这烟好抽,三五牌,挺贵吧,我听人讲过。”
“好了,我的亲爹,烟比您闺女还亲呢吧,您见到我亲倒没亲一下,见到这烟倒是先嘬上了。”林清清噘起嘴巴冲父亲做了个鬼脸。
“瞧你这孩子,学贫了,这么老大不小的了,跟你爸爸瞎闹啥哩?”李芷兰笑着责怪女儿。
“这是我和爸爸亲密无间。当然了,也和老妈您情意深厚。”林清清说着在母亲脸上亲了一下。
深深的情浓浓的爱总是在骨肉血脉之间表达得更加亲切自然。
并且,毫不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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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林清清在房里收拾东西,邻居家大婶的儿子吴新涛过来玩了,他比清清小一岁,两个人从小玩到大,感情比亲姐弟还好,今年大学毕业后的吴新涛留在了省城一所中学做了老师,还经人介绍交上了女朋友,女孩在银行上班,在别人眼里银行里可是铁饭碗的工作,大家都夸新涛有福气。
“姐,你在北京有男朋友了?”吴新涛讪讪地问。
“咋了?怕姐嫁不出去了?那赶紧给姐姐找一个。”
“不是,你该交男朋友了嘛。”
“姐才不急呢,谁像你呀?整个一媳妇迷儿!小时候玩过家家每次都让姐给你当媳妇,现在真找到媳妇了就把姐姐给忘了吧?”林清清故意逗他。
“没有。姐,你从小就叫我媳妇迷。我不是。我从来没想过让别人做我媳妇。”吴新涛有些不快。
清清心里一愣,但只是一瞬间就过去了:“你对象漂亮吗?”
“我不知该怎么说,今年我妈非要让我把人家领回来过年,说什么给她领个城里的儿媳妇回来让她在别人面前风光风光,你说这是啥话哩?你说我刚跟人家认识才几个月人家能来咱这里吗?姐,我带了她的照片来,给你看一眼,你说好看不?”
照片上是一个化妆很讲究的女孩,看不出本来的样子。
“不错嘛,挺漂亮的。”
“不,姐,她长得没你好看。”吴新涛慢吞吞地说“不过她对我挺好的。”他又象在解释什么似的加了一句。
林清清望了眼前的男孩一眼,心里隐隐痛了一下:“傻小子,姐姐都老了,哪里能跟你女朋友比呢?姐姐这两年没跟你联系,心里怪姐不?”
“不怪,不怪,真不怪。只是,我有时觉得心里挺委屈的,我一直在挂念着姐,可是,姐你却把我给忘了。人家都说你在北京过年是因为你在那里找了个有钱的对象,说你到人家家里过年去了,是吗?”
“别信那些,那些人见个树叶落下来都会象狗似的叫唤半天,都是他们瞎猜的。姐去年为了好好表现一下,主动要求留在公司里值班才没回来。”
林清清发现自己真是虚荣,她绝不可能说出她是因为身上没钱才没回家。
人总是爱在自己熟悉的人面前维持一种本是虚无的美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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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过了元旦以后,大约离过春节还有一个多月吧。
她还没有从与金建斌那段失败的感情中真正走出来的时候。
她还在丽特食品公司北京办事处做销售经理助理,那个销售经理叫肖志,也就三十多岁吧,平时对林清清也格外照顾,她也把那个肖志看成如兄长般敬重。
那次是在国际展览中心开冬季食品定货会,有了林清清在此之前上对丽特食品竭尽全力的宣传,加上在此次定货会上林清清邀请在此之前认识的差不多遍布整个北京食品市场的各采购经理到丽特的展台前来参观和免费品尝,这使好多商场的采购经理注意到了她们的产品,一天下来竟有七十多家商场表示愿意试销一下她们的产品,最后一汇总竟是近三百万的销量。
定货会结束后,肖志带着林清清去了一家豪华饭店吃饭,一来庆祝她们在定货会上取得的成绩,二来感谢林清清对他的鼎立相助。
那天晚上林清清觉得很自豪,她的努力换来了领导对她的肯定,她好象看到自己前面有无限的光明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她觉得自己这是走向成功的一个开端。
北京的夜晚到处霓红闪烁。
肖志开车送她回家,车行在南三环时他却把车拐进了一条黑暗的小路,“肖经理,您走错了,不应拐弯的。”
“没事,这条路一样能到西三环。”当肖志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把车停了下来。
“怎么了,怎么不走了?”林清清有些纳闷。
“清清,我们在这里呆会儿,我喝了点酒心里有些闷。”
“怎么了?不是因为要开车就喝了一小杯啤酒吗?”林清清伸过手去摸他的额头。
“清清。”肖志一把把她抓住。
“啊……”
“告诉我,你喜欢肖大哥吗?”肖志带着微微的喘息问道。
“肖经理,您在我心里是一位可亲可敬的兄长,我敬重您。”
“哈哈——敬重?清清,你太诚实了。大哥喜欢,清清,大哥喜欢你,知道吗?”说着暧昧地说着,把脸凑过来,一只手朝林清清的胸部摸去,嘴里喃喃地:“大哥喜欢你,大哥真的很喜欢你。”
林清清打了个冷颤,他终于明白他到这条路上来的意图了。“不,肖经理,您不能这样,您对我的照顾我会感激您,您是有家室的人,不能这样啊!”
“不能?现在这个社会开化成这样,就算你跟了我,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清清,我一直想要你,清清,给我吧,我真想要你,来吧别躲了,我会让你舒服的。”肖志抓住林清清的双手,强行吻上来。
“哦,不,不要啊。”林清清绝望地喊。
“干嘛不要?你一个乡下来的小姑娘想在北京混下去能吗?你只要依了我,我保证你有钱花,保证你过的舒服。”肖志淹没在强烈的占有欲中,他强行在清清的脸上,颈上吻着。
“不,求你,放了我吧,求你了。”
“别挣扎了,你就依了我吧。”
“不……”
“啊,我的手!臭丫头,你敢咬我。”
啪!一个重重的耳光摔在林清清的脸上。
“你再逼我,我就死给你看。”林清清拉开车门飞似的逃了出来。
不知道跑了多远她拦住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西三环。”
她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伪君子!伪君子!伪君子!”
此时的空气中所有的空间已经被她的泪水所占据,她感到窒息,感到彷徨和绝望。她知道她的胸腔里还有一颗心,但是它已经被摔裂成了八瓣,只是有一层薄薄的膜在兜住那颗破碎的心,如果猛然间这层膜在外在的压力下裂开一个口那里面的血就会流出来,那她的生命也会因心脏的失血过多而逐渐干枯。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林清清听见司机问:“姑娘,还没到吗?”清清回过神来,已到西三环北路了,过了自己住的地方好远。
“在这里下车吧。”她有气无力的回答。
清清一个人走在风势凌厉的大街上,她的大脑里只有刚才那让她感到羞耻的一幕,她走在人烟稀少的三环路上犹如夜晚的孤魂野鬼,偶尔有车在她的身旁急驶而过,她的长发随带过的风而飞舞。
当她要过马路走上天桥时,她和自己做了一个危险的游戏,把背靠在栅栏上头慢慢的仰下去再仰下去,她的头发在风中飞扬,眼睛也开始眩晕,冰凉的泪大颗大颗地落下去,砸在天桥底下穿梭而过的汽车上,她就这样望着天空中几颗寂寞的星星,望着天空中几朵大片大片飘过的黑云,她感到了这个城市可怕的孤独。
她忘记了自己是何时走回家的。
当她第二天带着红肿的双眼去上班时,却被办公室秘书告知被解雇,原因是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他妈的,叫你去做婊子你也要乖乖地答应吗?她只能在心里恨恨地骂。
“我要见肖志!”她听见自己的声音里带着无力的苍白。
“肖经理出去谈业务了。”秘书愣愣地说“他决定的事情一般不会改变的。”
当林清清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她感到自己在使劲咽下一根鱼刺。
尽管她的喉咙已经被扎破,但她还是在使劲往下咽,就算她的胃也会被刺破、心脏会被刺穿,她也要往下咽!
因为,她没有别的选择!
她知道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自己——软弱无能!
接下来的日子,她为找工作的事情四处奔波,可是等到的回答都是年底了公司不要人,也不换人,过完年再来试试吧!在欲哭无泪的日子里,钱也慢慢花光了,要不是张亭和慕小崇接济她,恐怕过年的时候也要饿肚子。
春节过后的人才招聘会,她进入了着急招办公室文员的蓝天广告公司……
生活偶尔也会给受伤的心灵予可怜的慰籍。
如果不去思考这种慰籍其本身蕴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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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想啥呢?姐?”
“啊?啊,没什么。新涛,别人说的那些话你信吗?”
“当时他们都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有人还说有在北京打工的亲戚看见过你,和一个城里有钱人手挽手……”说到这里新涛顿了一下“姐,对不起,我误会你了。”
“傻小子,什么叫误会呀?姐姐要找对象是迟早的事。”
林清清心里怎么会不明白眼前这个男孩的心思呢。
如果当初能各自抛开心中的顾虑去捅破那层姐弟关系的纸,也许她们真的能成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恋人。
如果没有后来金建斌的承诺,如果当初吴新涛有勇气表白自己内心的感情,也许林清清的初恋对象会是眼前这个憨厚的弟弟。
可是生活就在这对对错错中过去了,再回首,人事已非!
“姐,你将来会在北京安家吗?”
“不知道,看将来姐姐的爱情在哪里吧,爱在哪里,心就在哪里,心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将来的事情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不聊这些了。姐,你坐了一天车也累了,早点休息吧。我回去了。”
缘分本来就疏远于心灵对现实的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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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来到父母房里。
“清,你那个表婶昨天来过了,男方是她娘家的一个侄子,你去她家跟男孩见个面吧。”
“妈,我不想去了。”
“不去哪成呀,已经跟人家定好了。”
“我不想去嘛,找什么婆家?我要陪着爸爸妈妈过一辈子。”
“你这是咋了吗?在电话里说得好好的,我和你爸都答应人家了,你好歹给中间人一个面子嘛。”
“我害怕家里这种定亲方式!”
“咱这穷地界儿不就这样吗?见完面就得表态同不同意。要是相处上个一年半载的再说不行,人家就会说咱耽误了人家男孩的年龄,再说了在相处过程中人家男方得花钱,到时亲事成不了,人家就会觉得女方使得他们人财两空,要闹事的。谁知道哇,按说这两厢情愿才能成夫妻,别别扭扭得强扭在一起又有啥意思哩。可咱这破地界儿的男人咋就活得这么没志气,女人咋就这么听天由命呢?风俗习惯就是规矩,闲言碎语就是凭据。有啥办法哩?”
母亲李芷兰的话让清清感到了这个家乡人们生活的无限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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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和那个男孩见面了,长得倒也精神,只是满脸的稚气。一问才知道男孩比自己小三岁,没等林清清表态男孩倒是先说了,想找个比自己小点的女孩,那样会有男子汉的感觉。好,这倒省了自己难以向大家交代,林清清心里想。
回家时那位表婶送她们出来,并带着满脸的歉意,可说了一句“唉,孩子大点找对象就是难,挺好的一个闺女啥埋汰也没有就白瞎在这岁数上了,这以后可咋办哩?”看着那位婶婶杞人忧天的样子,林清清只觉得心头一震,心里愤然:“我的岁数咋了,我以后就没出路了?咸吃萝卜淡操心!”当然这等话她是骂不出口的,她一把拉起满脸尴尬的母亲走了。
当天晚上爸爸的一个烟友李大伯就到她家里提亲来了,男孩是临村的,前年本来定了亲,可后来女孩子外出打工时跟别人偷跑了。
“偷跑了?”清清疑惑地问“我回来后怎么听说那女孩带着在外面自由恋爱的对象回来过?”
“是啊,回来过,可她爹妈嫌她丢人现眼没让她和那男的进门就把他们撵走了。”
“那她爸妈不要那女孩了?”林清清心里有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
“那可不是咋地?向来小伙子在外弄回个媳妇那是本事,哪有大闺女家往家里领男人的?谁能丢的起这人!”。李大伯的话让人闻到了一股令人反感的大义凛然的味道。
在农村订了亲的姑娘就等于是有了人家人,有了人家的女孩子再找人谈恋爱那就无异于红杏出墙,这是要遭人唾弃的,无论你是否真的心有所属。
“可把这边的男孩给坑苦了。” 那李伯大的话大有替天主持公道的意思
“他大伯,我听说人家女孩回来时把这边男方的彩礼钱给退回来了呀。”李芷兰听了也有些觉得说不过去“咋还说被人家女方坑了哩?”
“这岁数不是给耽误了吗?再上哪里去找那么合适的哩?”
“男孩多大呀?”林有德有些担心。
“23了。”
“咳,跟俺清同岁,没你说的那么邪乎。”
第二天相亲时没等林清清发表什么看法,母亲倒是先附到她耳边:“那男的咋那么矮呀。”林清清笑了一下未置可否。临走时留给李大伯一句话:回家商量商量再说。
回到家,林有德略有所思地吸着烟:“个子矮了点,长相也略显老了点,但人倒看着满厚道,挺老实的一个孩子。”
“再怎么厚道不也得咱清乐意才行?你就别发表看法了。清,你认为那人咋着?”
林清清象没听见似的一言不发。
李芷兰急了:“清,你得好好想想啊,咱岁数虽大了点,可不是找不着婆家了,万不能草帽底下是个人就成啊。”她是怕昨天的相亲伤了女儿的自尊。
“我不要再相亲了。”林清清平静地说,口气中带着不容置否的坚决。
“唉,你这孩子呀!”李芷兰叹息道。
那李大伯过来后带着林清清不同意的答复阴沉着脸走了。
以后几天里再有人提亲林清清死活也不去见了,父母不忍心逼她,也就这样无可奈何地由着她了。
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可是身边的人知道吗?就算知道,可是他们都会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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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之夜,林清清向父母敬酒。林有德一饮而尽,看出他很激动:“清,我和你妈有你守着才高兴啊,去年你没回来你妈在大年夜流了一晚上的泪,别人家里都欢声笑语咱家冷清的……”
“喝多了不是?还提这些干啥?清,咱吃菜,甭理你爸。”李芷兰责怪地打断老伴的话。
“对,不说了,清,赶紧吃,吃完了咱爷儿俩到门口放炮仗去。”
家家户户在这辞旧迎新的夜晚燃放起了烟花爆竹。
“爸,在北京不让放这些,过年一点动静也没有。”林清清用竹竿挑起一串长长的鞭炮,爆竹声震的她肩膀一耸一耸的,火光把她的脸映得通红。
“还是回来过年好啊。”林有德说着点着一个烟花筒,轰的一声,一大串烟花在天空中噼噼啪啪地散开了。
好美!林清清仰着脸赞叹。
“去年你妈说啥也不出来,一晚上守着电话流眼泪。我一个人放着没劲哪。买了一大堆鞭炮本来要等你回来放个够,可是……,还是爷俩玩的高兴。”
吱——!啪!一个“钻天鼠”上了天,林有德抬头望着,带着满脸的红光,好象年轻了好多岁。
林清清望着满天的五彩缤纷,心中满是感动,大年夜因为团聚才有了喜庆!
春节就这样过去了,连接几天的走亲访友让林清清倍感疲惫。
缺少知己的生活本来就是乏味的。
不管是否与周围的人在进行着礼尚的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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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林清清躺在床上难以入睡。
她又一次想起了那个让她悸动不已的身影,想起了那个让她一想就热血沸腾陶醉其中的深吻。
他在干什么呢?
他知道自己一直在思念他吗?
他知道自己一个不负责任的吻就把她的心吸走了吗?
一想到他脸上曾对自己流露出的慈爱,林清清心里就会涌起一股疼痛感,他是个有着和父亲一样年龄的人啊,不可以去爱他,不是吗?
泪水在不知不觉中沾湿了枕头。
她的脸靠着冷冷的枕头,感觉到了一种冰凉的色彩。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响了起来。
“喂,小林,是我。”一个浑厚的声音恍如隔世传来。
天哪,是他,真的是他!
犹如梦中一般!
她一直在等他的电话啊,不是吗?
每一分每一秒在手机响起的时候,她都以为是他,但是每次接起电话后她的心都因失望而一落千丈,可是就在她一天比一天失望心里不再奢求他的电话时,他却打来了!
清清感到身体里的血液畅通起来,心脏也在胸腔里加快了跳跃的速度。
“喂,小林,怎么不说话?”那边小心翼翼地问。
“我……”林清清只知道自己此时想哭。
“你怎么了?讲话啊。”
“我……”
“小林,怎么了?家里出什么事了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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