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跟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区别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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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有什么区别
  当前,参与传销的人大部分自以为参与的是“合法直销”,把人骗进火坑的传销企业,也大都打着“合法直销”的旗号。为了防止上当受骗,要弄清以下方面的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传销公司收取入门费,数额在一千至几千不等,有一些“聪明”的传销公司,他们变通形式收取入门费,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收取几千元不等的费用。传销参加者交费后,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传销公司依托的是低质高价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在市场上销售。传销玩的是“聚众融资”游戏,他们的销售方式是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销售,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宣传品。结果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或几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上销售。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而直销企业的产品质量好,因此产品在市场上畅销,其产品销售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直接到顾客手中,中间没有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以“拉人头”来实现收益的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参与者在收益上不分先后,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五:有无店铺经营。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便于公司管理。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上,经营活动处于无店铺的状态。这是区分直销和传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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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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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_直销与传销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 03:04&&&&发布人:
直销与传销有什么不同??
一 般.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 一定的认?知 度。军莹。 教练是一位行家,你可以在网上搜索~~军莹。 教练与之交谈直销与传销有什么不同和区别?
1,是否以销售产品为盈利手段,而不是拉人头为盈利。 
其实很难界定,安利就是让新加入的人试用产品,上线从中获利,下线越多,提成越高,其实说到底还是拉人头的利润。 
而很多被称为传销的组织也有正规的产品,体制也比较正规,但还是被封杀,为什么? 

2,是否有高额的入门费。 
靠,多高算高,完美是680一套,这个算不算?为什么高了就是传销,不高就是直销,偷1000是小偷,偷10块就不是小偷了吗? 

3,是否有店铺。 
靠,传销组织开个店铺就成直销了。。。。 

4,是否按劳分配 
如果拉人头也算劳动的话。。。。 

5,是否有退货和退出保障 
直销就是管理很正规的传销。 

但是传销,不等于非法传销。传销是一种销售制度,任何销售者可以建立直接的分支,即个人等同于机构,然后在此基础上享受团队销售的提成差额。也就是说,一旦具备了一定的团队规模并达到一定销售额数,作为销售团队的建立者无需做直接的销售工作就可以拥有收入。 
直销,是把生产商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没有任何中间环节(批发零售)的销售方式。比如电视直销、设立直销员的厂家直销等。 
传销在我国历史较短,而直销则有悠久的历史。 
现在的一些非法传销,往往打着直销的名义和幌子,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而且只有金字塔型的顶端一部分人能真正享受到制度的好处。广大基层销售人员工作受人歧视,非常辛苦。什么是传销?和直销有什么不同?
直销的定义是什么和传销有什么不同
严格来说应该是直销和非法传销才有区别的.传销本意是传递销售的意思,在国外直销和传销是同个意思,即drict sale spot ,在初始翻译中文是不分的,后来有人利用这中渠道骗人钱财,破坏传销市场,才进一步分解为,变相传销,直销,传销.中国的直销行业(1998年前叫传销),1994年-1998年期间,国家批准的合法正规直销(传销)企业41家,到98年时合法的非法的公司已达5000多家。非法传销公司利用拉人头,老鼠会形式欺骗了很多的消费者和业务员。中国的直销(传销)市场被这些非法公司搞的非常混乱。因此,国家政府于日为了清理整顿,把非法,合法的公司全部停止整顿。3个月后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允许安利,完美,雅芳等10家企业可以合法的在国内从事直销(因为传销的名词在人们心目中已被大多数人反感)经营活动,但要求这些公司必须依法转型,转为店铺加业务员的形式运作。因此,目前国内区别直销与传销的明显区别就是:1.是否10家转型企业.2.有没专卖店和分公司.3.是否有无条件退货机制.还有其它的一些区别.(当然这里说的10家公司,主要指外资企业,国内的企业也有国家允许的) 
这几家公司可算作在中国合法的传销公司,当然,名字换成直销。 
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总的来说就是区别在于:1.合法性 2.公开性 3.获利方式 
直销和传销有甚么不同?
我觉得传销和直销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实物交易。而直销的话,是有一个奖金制度存在的,奖金大小根据做的业绩来给予。在直销界,直销事业是公平的,加盟的网站机会也是平等的,在我身边的朋友当中,他们大多都倾向于加盟直销同城网,不仅因为他们网站正规、专业、美观方面都是目前互联网上最强的;也是目前唯一一家由正规网络公司开发的直销平台;同时能够拥有个人直销网,快速实现网络推广。
听说他们还有统一网站维护、推广、更新,非常轻松的实现网络直销。
近一段时间来,他们从这个事业当中获得较高的收入,也是越来越多的直销事业伙伴想要加入直销同城网的真正原因吧。隆力奇直销和传销有什么不同?
楼主你好;在你了解隆力奇这个机会性行业的同时考虑隆力奇是否合法是吧?首先;合法直销与金字塔诈骗(即非法传销,下同)区别在于:一是销售人员的加入有无承担资金风险,二是收入所得是否来自销售产品和服务。如果薪酬是靠招募金、培训费等与销售产品无关的渠道获取,就是属于有欺诈行为的金字塔诈骗。& 直销管理条例》共八章55条,包括直销企业准入门槛、直销人员资质等内容,其中规定,有关企业不得招募未满18岁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公务员、现役军人等为直销员。《禁止传销条例》共五章30条,包括传销行为的种类、查处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规定,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最高可处罚200万元。对两者的明确界定,意味着“直销”这一零售方式已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带有商业欺诈性质的“传销”则将受到有力阻击。& 事实上,世界各国均明令禁止和严格取缔金字塔式诈骗。在立法规范方面分为两种:一种是明确直销的内涵及合法性,并制定若干禁止条款以防范金字塔诈骗(在我国有《直销管理条例》);另一种是专门制定《反金字塔法》(在我国有《禁止传销条例》),通过界定金字塔诈骗以及处罚措施来规范直销行业。& 虽然从表面看,直销和非法传销就商业模式而言有相似之处,但事实上,二者在交易基础、入门费、退货制度、冷静期制度等方面都有本质区别。
据我了解,隆力奇公司是一家刚走直销模式的国内民营公司,拥有合法的直销牌照,可以到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查看,直销立法说明直销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行业,为国家创造了很多个人创业的机会,国家允许大型公司转型直销,一是加入WTO和国际接轨,二是扩大内需走向国际市场!让国内公司更具抗风险和竞争的能力!& &&& 隆力奇公司和其他直销公司的产品一样为了能走向国际市场,产品都是经过国内认证和国际四个认证!才能有资格走向国际市场!这是不争的事实和参与竞争的必备条件!&&& &&& 直销有直销的理念和模式,每个公司都有不同形式的各项奖金制度和加入方式!这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 &&& 很多人不了解直销,对直销有误解或是片面的理解,这很正常!因为每一个新兴行业的诞生和发展都要有个过程!既然直销在中国历经坎坷发展了这么多年,立法保护,合法经营!并蓬勃发展!说明直销在广大人民群体中还是有需求有市场的,他的发展和壮大是不以我们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这是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产物!&&& &&& 所以应该顺应形势的发展,用平和积极的心态,正确的眼光应对新生事物的诞生,适时的把握机会,找好切入点,才能顺应时代的潮流!找到展示个人风采和理想的人生舞台!
CopyRight&2012- AllRight Reserved传销与直销行业的区别有哪些?_百度知道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最近有朋友在做直销工作,是合法的企业,我也参加过他们的会议,气氛很好,但是不知道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差别?除了在法律上是否被商务部认可以外,还有那些区别?
首先,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个伪问题,在直销行业,或者更准确滴说,在多层次销售行业,直销和传销其实是一个概念,但是在中国如果这样修改问题,可能问题更准确:传销和非法传销有什么区别?或:直销和非法直销有什么区别?一样的问题。然后,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从直销牌照问题、真实产品问题、有无服务问题、入会费高低问题、拉人头问题等等,都可以说说两者的区别,就像楼上各位提到的,但是,说实话,这些都不是直销和传销的本质,个人认为如果说更有实质性一点,下面的观点可以供大家揣摩:就是看价值链或收益来源是否都来自于最末端,就是说前面加入的人是不是赚的都是最后加入的钱,如果一旦停止进新人,前面的人是不是还有钱赚。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看直销人员收入的来源就清楚了,通常直销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两个部分,一是新加入人员的购买额或入会费,另一部分是现有直销人员的自用与直接零售额,假如没有新人进来,直销人员的收入会降低,这个降低的程度如果大到一定程度(比如导致很大一部分高职级直销人员流失或暴动(这是有可能的),那么这家公司赚的钱很显然主要来自于新人进,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直销公司或直销操作手法就涉嫌非法传销,但是说实话,目前很多拿了拍照的直销公司都是靠这个赚钱,司法部门也没有查他们。在中国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合法,并不一定是看这个东西本质上是不是合法,而是看当局或执法主体有没有认定或查处为非法,即使并没有可资依据的法律。因为我们国家直销法没有明确的东西很多,比如最灰色的,多层次收益问题,直销法其实并不允许,但众所周知如果没有多层次收益,谁会愿意做直销呢?
专家说  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则是以“寻找下线、拉取人头”的模式发展下线。  条例说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通俗说  直销:你用一元钱买一元钱的货物。  传销:就是,你给他1元钱,他说他教你赚1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你给了他1元钱时,他就告诉你再找像你这样的十个笨蛋就好了。实际上我国对多层次直销一直都是睁一眼闭一眼,主要打击的都是多层金字塔纯诈骗的那种案件。譬如U币 ,finnciti ,mbi,网络黄金,孔子复利,国宏国际,等等。
重新修改回答,之前回答不太严谨。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原因在于国内对”直销“一直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原来国内是没有”直销“这个词语的,98年之前都叫“传销”。根据奖金制度可以把直销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单层次(Single Level Marketing)直销公司。直销员的收入来源直接来自于其个人销售货物至最终消费者所获得的零售利润。以戴尔为例,这才是真正大家字面上理解的直销公司,中间没有总代理分代理这些层级。至于安利完美之流所说的直销,那就是另一种了。而这另一种就是多层式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中,简称MLM。直销员除了依靠销售货物获取利润外,更可自己招募培训其它的直销员,其收入的来源不仅包含其本人的销售收入,还包括自其名下所构建的网络产生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收入,这就是和单层次直销最显著的区别。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直销公司,均采用此种方式。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允许的直销方式是单层次直销,我国对多层次直销这种营销方式实际上是明令禁止的,它和层压式推销就是我们官方定义的”传销“。有的国家和地区是允许多层次直销的,但是他们有详细明确的管理条例,比如台湾,受到《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约束。国内一直有声音要求政府允许多层次直销,但是我国连直销传销定义都整不明白,还是算了吧。而实际上,国内的有牌照的几十多家直销公司,安利完美玫琳凯三生等,除了雅芳,都是多层次直销。看看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安利完美之流拉人头攒下线团队计酬的做法看明白了吗?还有另一种就是广大群众细问乐见的层压式推销,又称“金字塔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是多层次直销的变种,其员工获取销售奖金的方式主要来自介绍其他人加入的“入会费”,多以非法或地下的方式,它就是我们中国人俗称的”传销”。比如什么1040阳光工程啊,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等。官方一直严厉打击的是这种传销,而对安利完美之流,那是睁一眼闭一只眼咯。有人问了,为什么安利完美这些公司看起来像非法传销呢?实际上,是非法传销像安利啊。安利是所有传销的老祖宗,1945年,卡尔·仁伯创立的纽崔莱公司开始采用多层次直销的方式销售其营养素补充食品,是为多层次直销之始。1959年,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经销商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创立安利公司,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随着安利等公司的成功,模仿多层次直销制度的非法欺诈公司也纷纷出现。1964年,假日魔术公司成立,以拉人头、强行塞货等方式取得迅速发展,但也引起了大量社会问题,被形象地称为“老鼠会”。197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法,使其被取缔。这个假日魔术公司,就是世界上最早的非法传销公司了。再说说国内直销传销的历史吧。(引自安利前钻石笑非的揭秘安利之《我的钻石人生》)第一个阶段是1991年雅芳进入中国至98年4月之前的群魔乱舞期。可以这样说,雅芳的进入带给了中国人一个全新的概念---原来东西还可以这样卖?!那之后,各种规范不规范的传销便像阳光雨露般洒满了中华大地。这期间影响最大的当属爽安康(即传销摇摆机),成本不过百元的摇摆机以五、六千元的高价进行销售,并向会员许以高比例提成,一时间影响遍及全国。据当时媒体报道,在事件发展的高峰期,仅广东淡水一地便聚集非法传销人员数十万,进而在长沙、海口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全国闻名的新闻事件,最终导致了98年的“4.21直/传销禁令”。安利是在95年4月在中国正式营业的,不过那之前安利已经通过在香港办卡不断渗透内地的方式占有了市场先机。后来的立新世纪也想走这条路,结果与武汉新田一起被立为04年中国十大传销案之一,彻底告别了中国市场和直销牌照。立新忘了,那是2004年,已经不是群魔乱舞ZF找不着北的年代了。第二个阶段当属98年直销风暴后至06年直销立法这段时间。声誉一落千丈的安利及其他九家转型企业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改名叫直销的。名字虽然改了,但老百姓还是“固执”地认为那是合法的传销。不许转型的传销还是转了,这次是转入地下。第三个阶段无需赘述了,06年直销立法后,不少以前的山大王陆续被招安了,有事没事的都想分上一杯羹。
从实际上来说,在国内混到直销证的组织销售活动就是直销,没有的就是传销。。。
PS:此文参考了前几位的回答作为我个人见解的依据,如有不满欢迎私信,愿意更正,谢谢!先科普一下直销和传销的区别:传销 = 企业==》顾客==》顾客==》顾客==》顾客==》顾客==》顾客==》无限。。。直销 = 企业==》销售员工==》顾客 ==》STOP当然,我无意评判安利的好坏,我家也用安利(的瓶瓶罐罐,的确顺手,预备班用到现在都没坏:)),也轮不到我来评判它产品的好坏,我只能告诉朋友圈里对其蠢蠢欲动的几位朋友,不管它到底有没有合法的身份(国家许可),你们仔细想想它是属于直销还是传销?有人说它有国家颁发的直销证书,OK,Let's talk trukey,《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安利的等级计酬制是违法的。就算不称它是传销,也是一种违法的直销。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只要你的业绩来源(为你带来收入的人)不是通过你直接购买产品(通过你的下家再到你)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例,某企业产品直销员A推介B购买产品,而B又介绍C购买产品,而该企业因为C购买了产品而奖励A,则该行为视为违法),或许有些企业会通过一定方式流程将C的购买行为合法化为是AB共同发展C成为客户,那么请注意上述引用法律的第二句:“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所以,你可能暂时还未涉及违法,但是,当你的报酬超过你所推销产品收入(我不确定是毛利还是净利,但是从这件事角度来说可能只是让你变成违法的最后一根稻草)的30%,抱歉,我就要报警了
当然,有人问那有办法钻空子,让我的收入一定低于30%嘛?有,如果你也过这个,你会发现你发展的下线和你下线的下线购买产品时,你的提成百分比会变少有没有?比如我的直属下线我的提成是20%,到了他的下线我的提成就会变成10%……以此类推。或许有人还会说“那可是他们说过到了某一级之后再往下我的提成就不会变啦~那这样我岂不是还会超过30%?(具体计算公式我就不复述了,要的可以私信我发给你看演算公式)”是的,话都是这么说的没溜,但是,你们仔细想一下,他们在说服你入会的时候有没有说过,等到你发展的人数达到多少多少人之后,你的身份就会从一个金/银/铜牌会员变成一个代理商?(称谓或许不同,但是基本性质没有区别)注意这个代理商的商字,没错、你已经从一个(直销)“员”变成了一个代理“商”了,通俗的来说你已经不是以一个“人”为单位来战斗了!安利的猫腻,正在于此。当你组织起的团队人数(发展下线)多到你的利润值已经快到那个警戒线了,业绩足够好时,公司会以各种方式或理由(基本上就是:哎呦!你真牛B,那么多人跟你混呐!你干脆开个公司得嘞~你看啊,你开了公司之后,我们会有XXXXXXX的好处……and so on)说服你,办一张营业执照,转变成企业法人。于是,你和公司的关系,变成了法人与法人的关系。直销法严格禁止个人组织团队,可当你变成了企业的法人,你就合法变身为安利的经销商。你的公司,每个月向安利寄一张发票,安利转账一笔拉人头费,完美地符合法律的要求。这样一来你懂安利以及其他相关的直销组织了吗?如果你还有问题,我可以将前面的盈利计算公式发给你,你自己算算你需要拉多少人才能成为经销商?如果说做出来的人数你觉得按照“你发展X个下家,然后每个下家发展X个下家,用不了多久你就能有车有房走向人生之巅!”的思维并不困难,我只能说:“两个氦原子”,你接下来的生活不是被人噱就是噱别人,要么噱并被噱着
。最后,祝各位幸福的走上人生巅峰,我还有事先睡了!
简单的举例传销和直销的区别: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结过婚的人,叫夫妻生活。没结婚的人,叫非法同居。但它们内容是一样的。对吧?这个就是区别
从理论上来说,传销是直销的一种,属于多层级的直销。在中国,非法传销与直销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直销一般卖的是真实的产品,而传销是通过入会费或者虚构的概念产品、价格虚高的产品获得收入,并且通过发展下线的形势壮大队伍。不久之前看过一篇报道,一个留学生不慎入传销团伙,坚决逃跑导致被其他传销人员殴打致死。他母亲痛苦说:这些人书都念到哪去了?哪怕你把我儿子打残,我好歹也有个儿子啊!那货传销人中,最低学历是大专。我看得真是很痛心,但是仍然有那么些人,为了不切实际的发财梦,加入传销队伍,无知、贪财使他们失去理智,连亲人都骗、好人都下手杀害。于是我觉得这就是区别,所谓非法传销,是一群不可想像的蠢人,听命于一些个异想天开的领导。我身边好像没有涉及传销的,但是就是由于那篇新闻报道,我真心希望这类事件再不发生。
其实我认为直销与人们心中的传销,举个例子,市场价100元的产品或者服务,直销就是把价钱压低,压到80元甚至更低,减少流通环节和其他成本,发动群众(有好处)薄利多销,消费者,推销员,商家三方得益;而传销,就是把价钱提高到150,甚至更高,并且夸大产品效果,无中生有,诋毁同行,各种逼单,一旦没达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夸大),就很容易出现负面新闻。
人性是很多人都不喜欢别人赚他钱,巴不得成本价得到(最近讨论的苹果6成本1200的问题),也就是喜欢占便宜,贪得无厌,尽管有时候的确为他带来实惠好处。
至于电视新闻经常播的传销,限制人身活动的,法律上是属于非法囚禁;什么不给钱入单砍手指的,叫做敲诈勒索;明明是没有产品的,或者根本没达到效果(没错,说的就是有些鱼目混珠的保健品)与承诺的严重不符合的,那叫做欺诈。所以有时候要看清本质;如果是强买强卖的,那是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律效力待定。法律上关于传销的定义,我觉得是国家实属无奈之举,就像化疗,把好的细胞和癌细胞全部杀光,一刀切。
如果你是消费者,不论是直销传销也好,只要确实是为自己带来实惠,而且自己又需要的话,买或不买,自己喜好。
如果是想从事这个行业,一定要认清这些东西是否给消费者带来实惠,是否帮到别人,而不是损人利己;要保障自己(签合同,书面文字录像录音之类的信息)万一合法权益受损的时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很多公司的实质还是要你深入了解,经历多几家公司才有个大概判断力(也就是交学费)。最后一点就是不要被某些别有用心的花言巧语冲昏头脑(也就是夸大收入的手法),这个行业未来的确是发展前景巨大,但是一般都要几年的奋斗,要考虑在这个期间的费用是否能够维持下去,99%很多做这行的都死在这关。最后,就是一定要跟对人,,这样会少走很多很多弯路。
这个行业淘汰率极高,但是成功的道路也不拥挤,路遥知马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共勉!
看到有人说“留学生误入传销团伙、逃跑导致殴打致死”等新闻的时候,对他们的观点不敢苟同。我只会说新闻媒体有时候会添油加醋!为了所谓的收看率,有些报道难免会不实,也可能是因为留学生害怕 觉得传销环境不安全 ,求生的本能爆发,翻墙犯错道了,误踩了什么,导致身亡。 新闻媒体记者找不到线索,又要交差出稿子,匆匆了事,只有把全部责任推卸在传销身上。
对于这种事件:真的不是亲身经历现场,就没有发言权。我看到这类新闻的时候,我只会想:呵呵,受害人胆子真小,见识太少。呵呵,新闻人,学识、见识太少,肤浅,忽悠广大民众有一个算一个,说不靠谱新闻,典型的不负责任,控制舆论,随随便便去控制观众的喜怒哀乐。呵呵。传销
之前的安利刚开始进入中国时 营业范围里 就是写的传销。国家没管控好这一新形的销售方式,精明的人动了歪脑筋,模仿这种销售模式来卖产品,导致传销公司遍地开花,扰乱了市场。后来就出现了什么打架啊!绑架啊
什么的恶性社会事件。再后来国家就肃清市场,出管理条例,提高准入门槛,编游戏规则,给正规传销公司改名直销发直销牌照,在政府的监管下运作。现在看到的雅芳,玫琳凯 、天狮、无限极、安利等都是有直销牌照的。这都是可以在国家相关网站上查的到的。对于这类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你不要问我安利是不是传销?雅芳是不是传销?无限极是不是传销这类傻XX的问题。我要告诉你,他曾经是,他现在不是。因为名字不一样了。本质还是那个本质,按照他们那套销售模式来卖产品。现在各个有直销牌照公司的产品各有优缺点。有人建议你买,你觉得产品好,就买,不好就不买呗。至于他们那套推荐人模式,想参加就参加呗。你觉得好玩就加入,不好玩就不加入呗。毕竟产品好用才是王道,用产品的同时分享用产品的心得,能多赚点钱钱就多赚点,没人来抓你,放一百个心大胆做就是。而对于没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会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资本运作啊、国家1040工程啊、养老消费啊!电子商务啊!冒有直销牌照的直销公司啊等等!亲们 遇到这些就可要注意了,那可能真的就是忽悠你得钱钱。钱钱忽悠的差不多了,头头携款享大福。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的是,踏踏实实做事,没有那么容易赚的钱钱。在这些组织里确实能赚到钱,但赚的都是后来人的钱。先做的人都赚钱了。你要觉得昧着良心可以赚这些钱钱,就加入呗 。只要良心过得去。如果选择做了,我的建议是不要去喊穷亲戚朋友了,把月收入上了六位数以上的人忽悠过去,参与这些游戏。这才是你的本事。做这些项目的顶层的人有些早就避开了法律风险。你不会被抓的,有很多人举报时,顶多去去派出所,查也查不到什么,过不了两三天就出来了。千万别发生暴力事件。发生暴力事件这个可就跟这些所谓的公司没什么关系了,那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可真是要做牢的哦!对于这些有朋友喊你加入这些项目的时候,我的建议是:长一双明亮智慧的眼睛,多了解他们的历史,来龙去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然后去选择参与或者不参与。在这里真正可怜的人,是那些无知的人,盲目去做这些事情的人。真正可恨的人,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不告诉真相去忽悠那些弱势群体,而靠此方式赚弱势群体票子享福的人。说的很乱,但是很想码这些文字发表下自己的观点,我说的也不完全对。觉得有帮助收了就是。没帮助,笑笑就是。我还想说:有些事情,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人生的路有很多,擦亮眼,去多经历,多尝试何尝不好。
直销和传销模式上基本是一样的,貌似一开始都是叫做传销;
从合法性上,直销有牌照,非法传销虽然被打击,但实际上是睁一眼闭一眼(和伟大的GDP等有关);
从产品上,非法传销一般是没有实际产品或者产品属于低质高价的;
从激励上,直销主要强调通过经营人脉来销售更多产品,平时也经常通过各种分享来强化大家对产品、品牌的信心,同时增强销售技巧(国内的话感觉更像是纯粹心态激励或者说是忽悠,很多东西到了国内都会变味道);传销更多强调的是发展更多的人,平时一样是经常描绘前景,不过所谓的前景都是建设在传销是合法的、受领导人支持等YY出的理论,经常会“引经据典“甚至利用一些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物来洗脑,比如虚构某在建工程为某领导人给亲属买的别墅、比如虚构某建筑物为国家为该项目专门做的纪念建筑,往往还会利用建筑的造型甚至楼层数量等告诉你这是暗示着什么什么意义。。。
从人员上,直销对从业人员貌似没有很硬性的限制,传销有,据说有几类人群是不允许加入组织的,人员素质上直销和传销其实差不太多,不过传销不发展本地人,美其名曰政府的政策,实际上是发展本地人会有很多潜在问题,而外地人骗来后就很容易控制;
之所以知道这些,因为我在广西,现在在北海,本地的外来人口很多都与传销有关,经济上对传销也有较大依赖,也和很多传销人员打过交道,后来因为年龄不满25岁,这些人放弃了对我的跟踪(本地的传销是资本运作旗号,命名为1040工程,要求25岁以上、有经济基础、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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