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钱没给没工作能不能评职称向带工的人要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我的位置:
问题编号:1625847
我干的工地老板甲方没给钱,我可以向甲方主张权利讨薪吗
甲方没给乙方工程款我给乙方干活可以向甲方组长讨薪吗
提问者:辽宁-铁岭劳动纠纷浏览476次 09:24:16
无需注册、快速提问 全国专业在线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共有 2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辽宁-沈阳)帮助网友:61826称赞:446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09:29:17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400- (辽宁-沈阳)帮助网友:48131称赞:118是可以的。 05:21:01
已帮助472人&
已帮助2407人&
已帮助4人&已帮助4人&已帮助3人&已帮助6人&已帮助8人&已帮助5人&已帮助9人&已帮助7人&
还没有华律网账号?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华律网:
相同经历,我也要问
扫微信,与律师对话
华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您投诉的是 的提问:
投诉类型:
无意义的回复
内容含广告
投诉说明: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控告,劳动监察部门会书面责令单位支付,如果再不支付,可以要求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必须先到...
大家还关注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包工头不给钱怎么办?
  农民工外出打工、尤其是在建筑工地打工时,经常是跟随包工头的,他们有时候并不大了解工地是哪个公司发包的、哪个公司承包的,包工头从哪里接来的活,只是和包工头约好了干什么活、每天给多少钱、吃住怎么解决等等,工程完工后一般也是向包工头要钱。那么,如何确定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的关系?
  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来看,个人是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的。而且,建设施工工程领域中,对用人单位还有特别的要求,即必须是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这就是说,包工头承包工程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了。但是,包工头在现实中却是大量存在的,农民工外出打工没有找工作的渠道,只能依赖于包工头,在这种情况下,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呢?
  如果干完活以后,包工头卷钱逃跑了,我们给农民工提供几条建议:
  首先,我们可以告诉农民工兄弟,包工头卷钱逃跑后,你们不必到处去找包工头,可以直接去找将工程给了包工头的建筑公司要工资。
  《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把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个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农民工虽然是跟着包工头出来打工的,但从法律上来讲,农民工和包工头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与将工程转给包工头的建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不能给包工头结算,如果用人单位把钱给了包工头,那劳动者还可以继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第二,如果包工头为了揽到工程,而挂靠在一个劳务公司名下(只是借用这个公司的名字来承包工程,其实工地上的管理、工程款等等都是包工头自己的),在这种情况下包工头跑了,农民工就可以直接去找包工头挂靠的劳务公司,要求支付自己的工资。
  第三,如果包工头逃跑了,但工程款并没有和发包方、总承包方结算完,劳动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将发包人、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一并起诉,尽早拿到工钱。
  第四,如果农民工手头没有什么证据,找用人单位或者发包方都没有确定的把握时,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只要求一部分(可以是很小的一部分)工资;在协商的过程中拿到了相关证据后再通过仲裁或诉讼要回自己其余的工资。
  有时候不是包工头逃跑了,而是工程完工后,承包的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想给农民工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和包工头合作,有时候能顺利的拿到工资。
  比较好的办法就是让包工头来给农民工作证。农民工手里的证据常常只有包工头的欠条,他们能证明的也就是跟着包工头来工地干活儿。而包工头手里则会有和建筑公司的工程承包协议,该协议能够证明上级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了包工头。因此,如果农民工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工资时,包工头可以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协议书,以此来证明:第一,农民工确实是在该用人单位承包的工程中干活;第二,该工程确实是用人单位转包给包工头的,由包工头领着工人来干活的。这样,让包工头来做证人,不仅可以证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还可以证明当初约定的工期长短、工资数额、支付时间、其他待遇等等问题。
  如果在承包工程时包工头是以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名义签订承包协议的,或者包工头和建筑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协议,农民工可以想法劝包工头为自己作证,在法庭上认定包工头是用人单位的职员,其对外代表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干活,这样可以直接认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日起施行)
  第29条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京劳社资发〔号)
  第11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5〕29号)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在我市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业施工资质,严禁非建筑业企业的其他组织或个人招雇农民工从事建筑施工。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五)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代表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分别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三份,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各持一份,另外一份保留在农民工务工的工地备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不得由建筑施工企业代为保管。
  (六)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其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劳务分包企业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工资支付的基础管理工作,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农民工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伪造
、变造、隐匿、销毁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案例:
  张某和几个老乡跟着一个包工头来到北京打工,在建筑工地上做油漆工。刚来时,包工头与张某等人约定,每天给60元,半个月内完工。但因为原料供应不上,张某等人一直拖了2个月也没完工。张某不想继续拖下去了,就向包工头要自己的工钱,包工头说没干完活他也没钱。他们又去找承包该工程的建筑公司,对方不承认张某等人与公司之间有任何关系,让张某去找包工头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公司将工程非法转包给包工头,其转包行为无效,张某等人与包工头个人之间也不成立所谓的“雇用关系”,而是与建筑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建筑公司有义务支付张某等人的工资。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地上有没女人焊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