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人事任免邵洪斌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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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电台行风政风热线在线访谈
【时间】:2012年9月5日上午8:30
【地点】:义乌广播电台
【出席人员】:义乌海关骆旭红副关长及各科室代表一行;义乌广播电台行风政风热线主持人王冰冰。
[访谈实录]
[主持人]:请骆关长简要介绍一下海关的业务和职能?(8:39:06)
[骆旭红副关长]: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义乌海关副关长骆旭红。义乌海关是日正式开关并对外办理业务的,业务管辖范围为义乌市行政辖区,目前共有关警员70人。成立以来,在海关总署和杭州海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义乌海关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小商品出口管理的综合监管新机制,大力提升海关监管服务效能,切实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努力加快各项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创造一流业绩,建设一流海关”的目标。(8:41:01)
2012年上半年,义乌海关成立了以关长林江为书记,副关长邵洪斌、骆旭红为成员的新一届党组,带领年轻的义乌海关关警员队伍,以小商品出口监管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为重点,为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懈努力。1-6月,经义乌海关审核并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共11.6万份,同比增长28%;实际监管进出口集装箱18.23万标箱,同比增长12.4%;义乌外贸进出口总值20.2亿美元,同比增长21%,高出全国外贸进出口平均增长13个百分点。下面我为听众朋友简单介绍一下在过去一年义乌海关在各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第一方面是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过去一年义乌海关进一步加大联网监管力度,联网商户逾 3.3万多家,约占国际商贸城商户总数的70%,接受联网报关单11.86万份,实现联网货物量质并举,改革效果逐步显现;依靠地方党政,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商检等多部门的联系配合,推动初步建立了小商品出口综合管理机制。第二方面是小商品监管平稳发展。在严峻的外贸形势下,2011年我关共受理进出口报关单23.1万份,监管集装箱36.15万标箱,保持了小商品出口稳定发展态势;受理行政案件3090起,罚没收入1631.9万元,案件总量和个案罚没数不断下降,出口申报规范发展局面不断巩固;查处侵权案件449起,查获侵权货物1448万余件,成功保护了27个国家和地区的265项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期间查办的7起重大案件分别收到了海关总署的贺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战果辉煌。(8:41:24)
第三方面是服务经济卓有成效。过去一年义乌海关积极响应国家战略,主动参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配套海关监管模式的建设研究,积极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大力推进区域通关工作,主动沟通舟山海关开通“新区直通车”,联系温州海关开拓小商品对台航线业务,推动小商品出口的快速、便捷;支持“义乌港”建设,全程参与、积极跟进口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航空口岸建设,圆满完成义乌至香港进出境航班监管任务;强化监测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深化政务公开,充分满足了群众个性化咨询要求,也提升了海关的社会认知度。以上是过去一年义乌海关工作开展的一些情况!谢谢大家!(8:41:31)
[网友:访客]:我是一家货代公司的,听说出口可以不用走宁波,直接走温州、舟山就可以了,我想问问这个业务怎么办理?(8:42:40)
[王曦]:义乌海关成立以来,特别是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义乌海关一直在寻求小商品出口新通道。出口可以通过杭州海关关区内“区域通关”这一创新通关模式,到台湾的货物在义乌“家门口”报关后可以不用施封直接将货物拉到温州状元岙码头装船出口。到俄罗斯、西非、北非的集装箱货柜在义乌海关报关、义乌国际物流中心施封后,直接运往舟山金塘大浦口码头出口,而不需要到宁波转关。义乌小商品出口在义乌办结通关手续后,舟山、温州等口岸海关只需进行相关信息的核注、确认即可放行,将转关模式下的“二次报关”变为“一次报关”,通过这种模式,企业能省下相当一笔运输费和转关费用,通关效率也能显著提高。目前这项业务已经在义乌海关稳步开展,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具体咨询电话。(8:43:33)
[潘登]:首先要跟您解释清楚的是,你的商标无论是否在海关总署备案,都可以得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只是有无在总署备案所得到的保护形式不同。相对而言,有在总署备案更有利于权利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这主要是因为:第一,知识产权备案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海关对其发现的侵权货物有权主动中止进出口,并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对侵权人有震慑作用;第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权利人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以及相关图片等,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嫌疑货物。因此,事先进行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第三,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货物时,权利人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的,其中有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较轻。 因此我们鼓励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积极向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8:46:07)
[网友:访客]:你好,我是一家新注册的外贸企业,想问一下义乌海关查验是怎么收费的?(8:44:43)
[陈羡荣科长]:海关对小商品出口货物实施查验不收取任何费用。查验过程中产生的装卸费、吊箱费等,均由义乌国际物流中心收取。至于流传的加急通关费、搞定费更是无中生有,海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查验,正常货物当天查验当天放行,“问题”货物依法扣留,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义乌国际物流中心是义乌市府全资公司的服务部门,其收费标准也是经工商和物价部门审批的。据了解,目前义乌国际物流中心掏箱分40’大箱全掏480元,半掏260元,20’小箱全掏300元,半掏150元,是参照宁波等口岸海关收费标准5折来确定的。在此提醒各企业,遇到不清楚的查验收费问题时,可以通过义乌海关统一服务热线“8”进行咨询。企业切莫轻信各种收费理由蒙受不必要的损失。(8:48:38)
[网友:访客]:我是义乌一家企业的,我们公司现拥有一个商标,在国外市场有一定的名气,听说只有到海关总署备案了才能受到海关的保护,我想问一下是这样的吗?(8:45:08)
[潘登]:首先要跟您解释清楚的是,你的商标无论是否在海关总署备案,都可以得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只是有无在总署备案所得到的保护形式不同。相对而言,有在总署备案更有利于权利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这主要是因为:第一,知识产权备案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海关对其发现的侵权货物有权主动中止进出口,并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对侵权人有震慑作用;第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权利人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以及相关图片等,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嫌疑货物。因此,事先进行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第三,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货物时,权利人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的,其中有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较轻。 因此我们鼓励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积极向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8:50:33)
[网友:访客]:你好,我是义乌的一家外贸公司,我们公司想申请成为A类企业,这个A类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还有就是评上A类以后能享受到海关哪些的优惠政策?(8:51:09)
[王曦]:你好,我们也借回答您问题的机会宣传一下海关在企业分类管理方面政策。海关会根据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将企业分为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是海关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的具体措施之一。 现在来回答这位听众的问题。申请成为A类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条目繁多,你可拣红色的说,再说具体的可在互联网搜索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署令第197号),或拨打海关热线咨询。)(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三)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五)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六)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十一)连续1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对于适用A类企业,海关在政策方面也给与一定优惠与便利,比如海关可为其优先办理业务,在特殊情况下可派员到企业进行查验,对其“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监管模式等优惠措施。关于企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海关企业管理岗位,地址是义乌市城北路555号海关大厅15号窗口,电话是。(8:51:56)
[网友:访客]:我们是义乌一家外贸企业,我想在海关备案一下我的品牌,这个备案会一直有效吗?(8:52:54)
[潘登]:您好,这个问题我来解答一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可以续展;但是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以知识产权有效期为准。(8:53:24)
[网友:访客]:我想了解一下,你们海关办案的程序,为什么会出现有的小商品货物案件处理周期快,而有的则比较慢的现象?(8:55:12)
[吴亮副科长]:我科办理的小商品行政违规案件数量较大。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可以依据违规案件事实和情节轻重的程度,将案件处理分为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简单案件处理程序和一般案件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的情形,对单位处罚1000元以下时使用,该类案件可以在受理案件的当天即可办结。简单案件适用于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适用简单案件程序办理的案件,海关应当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以内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案件程序适用于走私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影响出口退税管理等需要开展深入的案件查证的情形。一般案件需经过调查、审理环节,因此办理一般案件的期间需3个月左右的时间。(8:56:18)
[网友:访客]:你好,我是一家运输企业,想问一下如何成为海关备案的运输企业?(8:58:28)
[陈羡荣科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第五条, (一)从事货物运输业务1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二)按照《海关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有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提供的担保;(三)企业财务制度和账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企业资信良好,在从事运输业务中没有违法前科。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企业向海关递交办理注册登记有关材料,经海关备案登记后,运输企业即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8:59:05)
[网友:访客]:我是市场上的做生意的,我想问一下你们海关每年没收这么多侵权货物都是怎么处理的,像我们这样可以买吗?(9:14:06)
[潘登]:我想这位听众说的应该是海关依法拍卖罚没物资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之后依法拍卖,但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9:14:44)
[网友:访客]:我想做进口生意,请问一下进口报关需要提供哪些单据?(9:15:50)
[王曦]:根据《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1)合同(2)发票(3)装箱清单(4)提(运)单,这四项是必须提供的单证,另外一般都是代理报关,所以要有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还有根据不同货物有相应的监管条件,有的涉及通关单,有的要办理一些进出口许可证件,如果是加工贸易的货物还要提供加工贸易手册,以及其他进口有关单证。具体咨询电话。(9:18:13)
[网友:访客]:您好,我近期想去香港旅游,我想问下如果到香港去可以携带多少人民币和外币现钞?(9:19:26)
[陈羡荣科长]:单次进出境可携带人民币2万元或折合美元5000元以内的现钞。如需携带折合美元5000元以上外币出境的,须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向海关申报携带出境。2万元以上人民币禁止携带进出境,如超过该量,海关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9:19:57)
[网友:访客]:我还想问一下,那携带在境外购买的商品有数量和金额限制吗?超过多少需要交税?(9:20:34)
[陈羡荣科长]: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在境外购买的商品数量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自用” 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作为进出口货物进行处理,需要通过一般的外贸渠道办理进口手续,并交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9:20:59)
在自用合理数量内也分两种情况,一是免税数量,就是携带物品在《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例如海关对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免税规定等;二是征收行邮税的数量,即超过《限量表》但属合理自用的,海关予以征收行邮关税后放行。例如,你进境时同时携带了一部IPHONE手机、一部ipad平板电脑和一块高档手表,总价值已经超出5000元,那么它们对应的行邮关税分别是10%、20%和30%。完税价格以购买物品时商家出具的发票价格为计算基础进行认定,如不能提供发票价格的,以海关认定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基础进行计算。(9:25:20)
[主持人]:听说海关有个暂时进出境的政策,问一下暂时进出境货物都有哪些?(9:26:10)
[王曦]:暂时进出境货物包含(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六)货样;(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九)盛装货物的容器;(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十二)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具体咨询电话。(9:26:34)
[主持人]:短信平台有听众提问:义乌市场上的商户自己的产品有外观设计专利的,而且也在海关备案过的,想问一下专利权海关保护不保护的?(9:28:02)
[潘登]:专利权也是受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受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奥林匹克标识专有权、世界博览会标识专有权。(9:28:22)
[主持人]:请骆关长介绍一下我们义乌海关在各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9:31:29)
[骆旭红副关长]:下面我为听众朋友简单介绍一下在过去一年义乌海关在各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第一方面是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过去一年义乌海关进一步加大联网监管力度,联网商户逾 3.3万多家,约占国际商贸城商户总数的70%,接受联网报关单11.86万份,实现联网货物量质并举,改革效果逐步显现;依靠地方党政,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商检等多部门的联系配合,推动初步建立了小商品出口综合管理机制。第二方面是小商品监管平稳发展。在严峻的外贸形势下,2011年我关共受理进出口报关单23.1万份,监管集装箱36.15万标箱,保持了小商品出口稳定发展态势;受理行政案件3090起,罚没收入1631.9万元,案件总量和个案罚没数不断下降,出口申报规范发展局面不断巩固;查处侵权案件449起,查获侵权货物1448万余件,成功保护了27个国家和地区的265项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期间查办的7起重大案件分别收到了海关总署的贺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战果辉煌。第三方面是服务经济卓有成效。过去一年义乌海关积极响应国家战略,主动参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配套海关监管模式的建设研究,积极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大力推进区域通关工作,主动沟通舟山海关开通“新区直通车”,联系温州海关开拓小商品对台航线业务,推动小商品出口的快速、便捷;支持“义乌港”建设,全程参与、积极跟进口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航空口岸建设,圆满完成义乌至香港进出境航班监管任务;强化监测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深化政务公开,充分满足了群众个性化咨询要求,也提升了海关的社会认知度。以上是过去一年义乌海关工作开展的一些情况!谢谢大家!(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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