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谁知道,新加坡前十大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欧圣集团Oceanus Group有什么业务?它的主营业务是什么?


问题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现行常见的公司性质,包含股份有限,有限责任两种形式。 主要区别在于公司规模股东人数和股东承担责任的划分上。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来讲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都要大于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应该是以投资相关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话应该注明股份二字。要说区别,两者不在同一个范畴,就好像用肯德基里的墨西哥鸡肉卷跟整个麦当劳比,没法说。问题二:什么是集团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最简单的解释 就是破产后承担的清偿责任有限 不超过注册资本 这样法人就不会倾家荡产了 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分离 是鼓励兴办公司的举措.集团公司: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企业】《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一、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集团公司的概念。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二、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1987年12月16日)。该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1.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它的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上述规定已经不能囊括所有企业集团,因为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非公有制的企业集团。1991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71号)中称:“企业集团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此时已不再强触公有制。但是,该文件的精神还是主要支持建立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1992年5月,国家工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 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该文件规定:第二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由一个大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为核心组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第三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集团核心可以是一个大型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是一个资本雄厚的控股公司。(二)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应建立资产控股关系。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与半紧密层企业之间,应逐步发展资产的联结纽带。(四)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此后,国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此文件规定: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问题三:什么叫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问题四:实业公司 集团 还有那些 什么有限公司的是什么意思。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问题五: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有什么区别 分别是什么概念
看黑体就差不多懂了 集团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一样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法一章的学习,可以通过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入手,把握两种不同公司形式的具体规定。下面主要通过比较九个具体项目来对这章学习的要点进行说明。 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 (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 (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二、股权证明形式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三、公司的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所谓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在两种公司设立程序中,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1)名称预先核准: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预先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而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 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规定有比较大的修改。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对于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并未限制是否是自然人,也未限制必须是中国人,因此可以由法人或者外籍人员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然人股东,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公司的股东转让方式。 五、股权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①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解释】《公司法》在这里特别明确是由“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包括转让股权的股东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解释】这里是使用“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其他股东履行告知义务,而不是通过股东会审议。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④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例题】2002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 问题六:集团是什么意思
“集团”是“集团公司”的俗称,比如“海尔集团”,全称肯定是“海尔集团有限公司”或“海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集团公司”,在我国是是指投资多个子公司的企业。当然,通常大家也把有控股关系的母公司和他的子公司都称为“××集团”企业。所以,你的理解是对的。 集团不一定是企业,也就是说可以是事业单位,比如有的省市的广电集团,其英文名只写到GROUP,而没有CO. 如果是严格的公司,《公司法》规定一定要标注公司字样。例子: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当然,也有公司制的广电集团,比如上广电。不一而足,只是一时想起的,可能还有其他反例。问题七:什么是集团公司?
集团”是“集团公司”的俗称,比如“海尔集团”,全称肯定是“海尔集团有限公司”或“海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集团公司”,在我国是是指投资多个子公司的企业。当然,通常大家也把有控股关系的母公司和他的子公司都称为“××集团”企业。所以,你的理解是对的。 集团不一定是企业,也就是说可以是事业单位,比如有的省市的广电集团,其英文名只写到GROUP,而没有CO. 如果是严格的公司,《公司法》规定一定要标注公司字样。例子: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当然,也有公司制的广电集团,比如上广电。不一而足,只是一时想起的,可能还有其他反例。 问题八:什么叫公司 什么叫集团
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集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以下是引用片段: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目前所知集团最低标准是: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登记管辖 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北京市工商局负责。 公司和集团的区别 1.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2.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具体表现为:(1)集团是一种发挥群体优势、创造更大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集团的成员单位在二个以上。(2)集团的成员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集团的核心单位须是经济实体。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3)集团管理机构或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基于股权持有或协议约定,对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这种管理和协调从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集团成员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经营管 理的独立性,但并不影响成员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4)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公司(母公司)或成员单位 问题九:什么是控股集团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子公司在财政上的控制权,而且拥有经营上的控制权,并对重要人员的任命和大政方针的确定有决定权,甚至直接派人去经营管理。也称母子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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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企业三大指标最重要的财务指标是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证券信息机构定期公布按照这三项指标高低排序的上市公司排行榜,可见其重要性。在使用这三个指标时可以做一定的调整。1、上市公司具有利润操纵的动机与行为(1)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关键在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润操纵行为(2)在发行市盈率受到限制时为提高发行价格而进行利润操纵(3)为获得配股资格而进行利润操纵(4)为避免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摘牌而进行利润操纵2、对净资产的调整 ,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应予调整的项目其实就是上市公司易通过其进行利润操纵之处。调整后的净资产能使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的决策相关性大大增强。如何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呢?参考1997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2)待处理财产净损失、(3)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3、对净收益的调整对于房地产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要注意其在收入确定方法以防止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发生。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在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与之相对应的成本也不无道理,但有的企业却以售楼合同金额确定为当年销售收入,从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以上调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虽然会由于这些稳健的调整而在某些方面降低其相关性,所以,不要求也不可能要求全部上市公司方公布调整后的数据。但投资者若将其用于对企业的盈利状况进行评价,其可靠性无疑会大大提高,比较适应我国当前股市的某些现状。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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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三个重要财务指标的解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指标很多,投资人要通过众多的信息正确把握企业的财务现状和未来,没有其他任何工具可以比正确使用财务比率更重要。虽然有不少人认为我国当前的股市仍属于“消息市”,不少人的投资理念仍是捕捉消息,尤其是政策面的消息,在很大程度上排斥技术分析和财务分析,甚至声称根本不看财务报表。毫无疑问,把握好一个股市的大势至关重要,在目前中国股市行政特征浓厚的情况下,消息的重要性短期内无人能以替代。但无论如何,上市公司的质量差别很大,确实存在一些诸如“清华同方”、“东大阿派”等绩优股,但也不乏一些收益连年滑坡但仍在垂死挣扎以免被摘牌的垃圾股。一个投资者如果致力于中长线投资,学会正确使用财务比率则十分重要。因为从长远来看,投资者的长期收益,无论来源于价差,还是股利分红,最终仍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业绩上扬。所以,通过财务指标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仍很重要。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最重要的财务指标是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用于判断上市公司的收益状况,一直受到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极大关注。证券信息机构定期公布按照这三项指标高低排序的上市公司排行榜,可见其重要性。但笔者建议在使用这三个指标时要做一定的调整,尤其是在选择投资目标,以期寻找一个有真正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时。以下就为什麽要调整及如何调整逐一论述。一、调整的原因:上市公司具有利润操纵的动机与行为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关键在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润操纵行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会计环境和经济环境,以论证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是否具有利益驱动。(一)、在发行市盈率受到限制时为提高发行价格而进行利润操纵就中国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而言,新股发行额都是“稀缺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只有尽量提高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格受到发行市盈率的限制,一般不能超过15倍。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发行市盈率若高于15倍一般很难获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在发行市盈率为常量的情况下,要提高每股发行价格唯有在每股收益这个变量上做文章。1996年以前计算发行市盈率的公式是:“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年度预测的每股收益”,于是1996年以前发行新股的不少公司将盈利预测高估,其中少数公司盈利预测数远低于实际完成数。针对上述情况,证券监管部门对计算发行市盈率的公式做了修正,修正后的公式为:“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于是此后发行新股的公司多在历史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公司把不能直接产生盈利的资产尽量剥离,以较低的费用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而使利润增加。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由于受发行新股额度的限制,只能从原有总资产中剥离出一部分资产折股作为发起人股,对这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只能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模拟,模拟计算的利润无须缴纳所得税,但却是制定发行价格的依据,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二)、为获得配股资格而进行利润操纵大多数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能方便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在中国大陆,股份有限公司已有数万家,但其中只有数百家上市公司能够以向老股东配售新股的方式筹集资本。因此许多人认为,如果失去了配股资格也就失去了公司上市的意义。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配股资格有严格的要求:上市公司在配股的前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10%以上,三年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记录。而且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投资者往往认为该上市公司具有发展潜力。于是在政府对配股行为的行政干预,上市公司自身发展对配股资金的需求,以及投资者简单的价值判断对上市公司形成了压力。在这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净资产收益率10%成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首要目标。于是我们就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很多,而净资产收益率位于9%~10%区间的几乎没有(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只要三年保持9%以上即可获准配股,因而属例外)。(三)、为避免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摘牌而进行利润操纵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前已述及,公司取得发行额度且争取上市非常不易,公司上市后又被摘牌,不仅对股东而言是莫大的损失,而且公司丧失上市资格意味着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白白浪费。上市公司往往认为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厉的处罚,所以宁愿帐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由以上分析可知,上市公司确实存在利润操纵的动机,上市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件也屡见不鲜,程度更恶劣的如“琼民源”“红光实业”事件,这些都证明了对上市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在使用时进行一定的调整更为必要。二、对净资产的调整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应予调整的项目其实就是上市公司易通过其进行利润操纵之处。调整后的净资产能使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的决策相关性大大增强。如何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呢?参考1997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可对净资产进行以下四个项目的调整。即: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和递延资产四个项目。下面对每一项目进行逐一分析,揭示其可被利用来进行利润操纵之处。(一)、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项目,但应收票据一般为短期信用票据,其呈兑期一般在一年以内,因而“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般只包括“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三个项目。从国际惯例来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某一公司而言,存在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而且即使存在,也早已100%地计提“坏帐准备”,直接将其潜在的损失全部进入当期损益,因而对帐面股东权益不存在负面影响。而在我国,由于存在大量的“三角债”,以及人为利用关联交易通过“应收帐款”项目来进行利润操纵等情况。因而“应收帐款”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不少企业甚至大量存在三年以上帐龄的应收帐款。再者,由于我国过去的财务制度规定的坏帐的计提比例太低,造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广泛存在资产不实,“潜亏挂帐”现象突出。而资产的本质是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也就是说,资产能单独或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产相结合,直接或间接地为未来的现金净流入做出贡献。显而易见,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很难为企业的现金净流入作出贡献。列做企业的一项资产容易给使用者造成误解。预付货款与应收帐款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商家相互提供的一种信用。一旦接受预付款方经营状况恶化,缺少资金支持正常经营,那麽付款方的这笔货物也要遥遥无期。有时,预付货款也是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所以,把预付货款作为调整净资产的一个项目是比较稳健的做法。其他应收款项目原指企业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如企业发生的各种赔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但在现实中,其他应收款却没有如此简单。如:B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该意见称:“1995年二电炉厂因设备故障而停产发生的费用8194625.06元,历史遗留的工程设备大修理支出6282661.75元,列入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未计入当年损益。”上述两项费用如在本期确认,将会使税前利润因此减少14477286.81元。由此可见,其他应收款在此起到了推迟确认费用的作用,失去了其原有意义。(二)、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一般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盘盈和毁损。这些财产损失除少量可由过失人负责赔偿,或由保险公司赔偿外,其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便为“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其一般处理为:通过“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项目进入损益表,减少当期税前利润。所以,“待处理财产净损失”的经济实质是本应进入损益表冲减利润的损失或费用项目,根本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而且,不少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挂帐列示巨额的“待处理财产净损失”,有的甚至挂帐达数年之久。这种现象明显不符合收益确认中的稳健原则,不利于投资者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三)、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并无实质上的重大区别,它们均为本期公司已经支出,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益费用确定的“配比原则”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简言之均为“等待摊销的费用”,只是“待摊费用”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而“递延资产”的摊销期超过一年,因此可将之称为“长期待摊费用”。从严格意义上讲,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并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应为对于它们很难估计其是否有预期的未来收益或服务潜力,但它们似乎又同未来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而且在会计实务中,不少人也习惯与把已发生的成本描绘为资产。因此,成本就是资产的观点,加之收益确定时“配比原则”的需要,使得这些递延项目也能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方式进入资产负债表。总之,递延项目既包括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又包括很难确定其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支出或损失,但却以尚未耗用的未来经济利益的面貌出现,且金额一般较大,因而只能按照配比原则在其受益期内摊销。但在一些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中,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摊销很不规范,为上市公司推迟确认费用提供了便利。如:N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该意见称:“贵公司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摊销上不够规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了经营成果。”据检索: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会计年度,利润总额为346.82万元,仅为上年的15%,而年末待摊费用余额高达23568740.85元,年末递延资产余额高达47207083.83元,两项合计占流动资产年末余额的15%以上。看来,如果N公司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其摊销规范一点的话,说不定N公司在当年就会出现亏损。以上举出的只是些被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例子,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就没有问题。因为被出具保留意见的毕竟只是问题被暴露的少数。所以,若进行稳健的投资,将净资产进行以上几个项目的调整不失为一种对投资者的保护。因为若是一个业绩确实不错的公司,上述几个项目占净资产的比重不会太大,调整的影响自然很小。但一些存在利润操纵现象的公司的调整结果则会有很大差异。三、对净收益的调整在上市公司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况下,对净收益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每股净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的决策相关性。刚才介绍的几个科目多被用来推迟确认费用,下面则从收入方面对净收益进行调整。首先,笔者建议用主营业务收入代替净收益来重新计算,作为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参考项目。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有时,如果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兼营业务量较大,且为经常性发生的收入,也可归为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而言,一个业绩斐然或者成长性很好的企业往往是因为在其主营业务上取得了成功所致。一个企业或许可以将多余资金用于寻找新的增长点或开展多角经营。但最好也要围绕其主业经营,即发展一些与主业相近或相似的行业,即这些行业在技术要求、工序要求、人员要求方面与主业近似。或者,新发展的业务是为了支持主业的进一步发展。如:彩电企业收购一个电子器件工厂;食品企业收购一个种植基地等。三九集团就是一个多角经营成功的例子,它经营的产品种类虽然很多,但仍集中在医药、生化方面。而巨人集团本是一个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却贸然去做房地产,它的失败也不是偶然的。所以,我们在解读一个财务报表时,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不少一部分来自于非营业利润,如:出租房屋出租土地等其他业务收入,或来自于资本市场上的炒作等。这些与企业的长远发展并无十分明显的相关性,很难由这样的利润认定其有长远的投资价值。至于企业按权益法或成本法计算的“投资收益”,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处理。若这部分投资收益来自被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则也可并入主营业务中进行计算,但投资收益往往来自于关联方,这一直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一个黑洞。所以,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则也应引起投资者的注意。主营业务的重要性也可通过现有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说明。有研究者认为我国股市中实际上已出现了5种类型的绩优股,除传统的老牌绩优股外,还有高科技绩优股(如东方电子、清华同方、中兴通讯等);重组绩优股(如:国嘉实业、方正科技等);享有资源优势型的绩优股(如:稀土高科、东阿阿胶等)和新上市绩优股(如:中关村、清华紫光)不难发现,这些绩优股之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十分明确的主业,其主要经营产品有的甚至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众所周知,1998是股市的一个“资产重组年”,很多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券报》的一项调查表明,98年进行了资产重组的企业,其后的业绩不尽相同,业绩令人满意的重组往往是在经历了大股东变更后,大大改善了治理结构,有的通过彻底的置换,更换了经营范围,有的由于剥离掉劣质资产强化主业 而适应路大增.......。由此可见,主营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另外,对于房地产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要注意其在收入确定方法以防止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发生。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在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与之相对应的成本也不无道理,但有的企业却以售楼合同金额确定为当年销售收入,从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过以上调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虽然会由于这些稳健的调整而在某些方面降低其相关性,所以,不要求也不可能要求全部上市公司方公布调整后的数据。但投资者若将其用于对企业的盈利状况进行评价,其可靠性无疑会大大提高,比较适应我国当前股市的某些现状。参考书目:《证券市场会计问题实证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主编 蒋义宏 李树华《中国证券报》九九年六月至十二月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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