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释丘陵地貌怎么形成的的地形特点??

七年级下册地理重点知识点总结归纳

  在年少学习的日子里,大家对知识点应该都不陌生吧?知识点就是掌握某个问题/知识的学习要点。那么,都有哪些知识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七年级下册地理重点知识点总结归纳,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⑴巴西是拉丁美洲人口最多,面积的国家。国土面积居世界第四位。

一.法国是什么地形为主

地势地形特点为东南高,西北低,平原丘陵面积广阔。

1.科西嘉岛。科西嘉岛位于地中海当中,为法国最大、地中海第四岛屿。科西嘉岛距离法国大陆170公里,面e69da5e887aa积8680平方公里,居民有33万人。

2.留尼汪岛。留尼汪(法语:La Réunion)是一座印度洋西部马斯克林群岛中的火山岛。为法国的海外省之一,位置为9188°S 5475063°E。

3.下辖一个省,即留尼汪省。瓜德鲁普。法国属地,瓜德鲁普的正式名称是瓜德罗普省。位于加勒比海东部背风群岛,地理坐标:北纬115°,西经635°面积 1780平方公里。

4.人口约 44万。马提尼克岛。法国的海外大区,位于小安地列斯群岛的向风群岛最北部,岛上自然风光优美,有火山和海滩,盛产甘蔗、棕榈树、香蕉和菠萝等植物。

5.法属波利尼西亚,又名塔希提。是联合国非自治领土,位于太平洋的东南部。西与库克群岛隔海相望,西北临莱恩群岛。

6.由社会群岛、土阿莫土群岛、 甘比尔群岛、土布艾群岛、马克萨斯群岛等共有118个岛屿组成,位于社会群岛的塔希提岛最大。

7.扩展资料科西嘉岛,一直都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的天堂。这里有延绵开阔的海岸线、风景如画的起伏山峦,波光粼粼的港湾、炫目耀眼的海滨城市、美丽迷人的海滩、层峦叠嶂的山,穿越这层层的自然屏障,你会惊讶于眼前的景象——一座神秘莫测的山顶村庄。

8.科西嘉岛是被世人称之为“战神”、“无挡之军”的法兰西第一帝国缔造者拿破仑·波拿巴的故乡。整个阿雅克肖城都有他留下的印记。

9.现在,拿破仑故居被重点保护着,成为了著名的阿雅克肖·拿破仑博物馆。以拿破仑命名的大街、饭店到处可见。

三.法国地理环境是什么样?

1.面积为55.16万平方公里(包括科西嘉岛)。法国三面邻海,是欧洲西部面积最大的国家。 位置:位于欧洲西部,与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接壤,西北隔拉芒什海峡与英国相望,濒临北海、英吉利海峡、大西洋和地中海四大海域,地中海上的科西嘉岛是法国最大岛屿。

2.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向大西洋敞开。东部是阿尔卑斯山地和侏罗山地;中南部为中央高原;西南边境有比利牛斯山脉;中央高原和比利牛斯山地间的西南地区为阿基坦盆地;北部是巴黎盆地;西北部为阿莫里坎丘陵。

3.平原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山脉:有阿尔卑斯山脉、比利牛斯山脉、汝拉山脉等。法意边境的勃朗峰海拔4810米,为欧洲最高峰。

4. 河流:主要有卢瓦尔河(1010公里)、罗讷河(812公里)、塞纳河(776公里)。地中海上的科西嘉岛是法国最大岛屿。

5.边境线总长度为5695公里,其中海岸线为2700公里,陆地线为2800公里,内河线为195公里。 气候:西部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南部属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中部和东部属大陆性气候。

6.平均降水量从西北往东南由600毫米递增至1000毫米以上,山区达500毫米以上。月平均气温:一月西部及南部4-7℃,东部及北部1-3℃;七月北部及西部 16-18℃,南部及东部21-24℃ 矿产:铁、煤、铝土储量较丰富,还有铅、锌、铀、钾盐等。

7.林地覆盖率24%。 人口: 6068万(2000年),包括350万外国侨民,其中140万人来自欧盟各国,边境有阿尔萨斯人、布勒通人、科西嘉人、巴斯克人、佛兰芒人等。

8.通用法语。居民中84%的人信奉天主教,89%的人信奉伊斯兰教,其他人信新教、犹太教、佛教等其它宗教。

四.法国有丘陵吗,是什么

1.丘陵是一种地貌,指的是起伏不大的地表,还有些比较低的小山包。人们一般不命名的。你不如问法国有哪些比较出名的山脉:比利牛斯山 , 阿尔卑斯山。

五.法国地表植被主要以什么为主

植被类型应该是温带常绿落叶阔叶林

六.法国地势和地形类型各有什么特点

法国地形特点:地势地形特点为东南高,西北低,平原丘陵面积广阔,领土包主要河流为塞纳河和卢瓦尔河。

七.法国以什么地形为主 以什么气候为主

1.法国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拥有异常丰富的自然与文化遗产。 法国是西欧面积最大的国家,位于欧洲大陆西部,领土呈对称的六边形,三边临海,三边靠岸,高高耸立的阿尔卑斯山和比利牛斯山脉分别是法国与意大利。

2.西班牙最天然的地理分界线。法国的大部分领土都处于平原和丘陵之上,美丽的塞纳河从心脏地带流过,滋润了巴黎盆地广阔的土地。

3. 位置:位于欧洲西部,与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接壤,西北隔拉芒什海峡与英国相望,濒临北海、英吉利海峡、大西洋和地中海四大海域,地中海上的科西嘉岛是法国最大岛屿。

4.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向大西洋敞开。东部是阿尔卑斯山地和侏罗山地;中南部为中央高原;西南边境有比利牛斯山脉;中央高原和比利牛斯山地间的西南地区为阿基坦盆地;北部是巴黎盆地;西北部为阿莫里坎丘陵。

5.平原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山脉:有阿尔卑斯山脉、比利牛斯山脉、汝拉山脉等。法意边境的勃朗峰海拔4810米,为西欧最高峰。

6. 河流:主要有卢瓦尔河(1010公里)、罗讷河(812公里)、塞纳河(776公里)、马恩河(525公里)。

7. 地中海上的科西嘉岛是法国最大岛屿。边境线总长度为5695公里,其中海岸线为2700公里,陆地线为2800公里,内河线为195公里。

8. 气候:西部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南部属地中海气候,中部和东部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平均降水量从西北往东南由600毫米递增至1000毫米以上,山区达500毫米以上。

9.月平均气温:一月西部及南部4-7℃,东部及北部1-3℃;七月北部及西部 16-18℃,南部及东部21-24℃,大部分气候温和,环境优美,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

10. 矿产:铁、煤、铝土储量较丰富,还有铅、锌、铀、钾盐等。森林覆盖率24%。 海岸:法国蓝色海岸是著名的海岸风光观光地带。

八.法国边界有什么山脉?

西南与西班牙 安道尔边界--比利牛斯山东南与意大利 瑞士--阿尔卑斯山

会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前言《会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强依法用地意识、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上轮规划刚性过强,弹性不足,其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未能充分显现。随着国家和湖南省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转变,上一轮规划已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发展战略要求,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会同县人民政府开展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了《会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了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方案,提出了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措施,明确了土地利用重点任务,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是会同县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及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紧紧抓住“中部崛起战略”、“泛珠合作”和“湘西开发”的发展机遇,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项目带县、民营活县”四大战略,积极融入“会靖通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快会同县“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建设步伐,保障土地资源供给,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确保规划成果的权威性。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发展战略的同时,充分考虑会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寻求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模式。

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平衡,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土地规划编制与其他各行业、各部门相关规划相衔接,统筹区域内各利益群体在规划期内的合理用地需求。

坚持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编制《规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使规划对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指导性。

6、公众参与原则:坚持“打开门做规划”,规划编制各环节充分听取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

第二节规划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

7、《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4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2号);

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主要内容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号);

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号);

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66号);

7、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细则》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9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9、怀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怀国土规办发[2009]01号)。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村镇规划标准》(gbj);

3、《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试行稿)。

1、《会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会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年)》;

3、《会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4、《会同县生态县规划(2006—2020年)》;

5、《会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第三节规划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守“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年)》及其确定的主要规划调控指标为指导,围绕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目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区域、城乡和各业用地,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措施,增强土地利用对会同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四节规划任务1、根据会同县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分析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形势,明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政策导向。

2、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以及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则与措施。

3、确定土地利用调控目标,根据未来人口增长趋势与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确保会同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4、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社会、法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贯彻实施。

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一、自然条件

会同县位于湖南省西南边境,怀化市南部,湘黔两省交界地区,东邻绥宁县,南抵靖州县,西连贵州省天柱县,北接洪江市、洪江区和芷江县。处于云贵高原东部边缘,雪峰山脉西南部,沅水支流渠水、巫水下游流域。县内交通、水系发达,枝柳铁路南北纵贯县城,209国道穿越全县,318省道和222省道在会同交汇,加强了同周边区域的联系;境内的渠水、巫水常年通航,可以直通沅江,到达洞庭湖,流入长江。全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境内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暖温共节。年平均气温16.6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1264毫米,无霜期301天,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县内矿产资源较丰富,矿种多,分布面广。已开发利用和初步查明金等10个金属矿种,煤等7个非金属矿种,铝土等5个主要伴生矿种。其中金属矿以金矿为主,非金属矿以煤矿和石灰石矿为主。

200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上年增长11.20%;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增长5.00%;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增长14.6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4.30%,三大产业结构由2004年的37.1:13.0:49.9调整为34.9:13.9:51.2,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4.59%,财政收入与gdp同步增长,经济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总量的扩大、结构优化及质量的提高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005年会同县农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87%,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78%,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9.21%;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11%;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64%,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0.49%,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0.04%;其他土地中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1.31%,滩涂沼泽占土地总面积的0.49%,未利用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04%。

各类土地资源分布呈现以地形地貌为基础,以经济发展条件为依托的格局,耕地主要分布在巫水和渠水沿岸的河谷平地、209国道沿线各乡镇,具体分布在连山乡、坪村镇、堡子镇、马鞍镇、若水镇、团河镇等乡镇;林地集中分布在中部山区,具体分布在以鹰嘴界自然保护区为中心的周边各乡镇;园地主要分布在耕地与林地相结合的低丘地带;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各建制镇及金子岩乡、肖家乡等乡镇;其他土地以水域和未利用土地为主,集中分布在渠水和巫水沿线。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林地、耕地为主

由于受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全县土地利用类型复杂多样,其中以林地、耕地为主,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21%和9.87%。

2、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不足

2005年全县土地利用率达97.16%,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其他土地可开发的未利用土地为2338.13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36.62%,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3、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全县耕地主要分布在巫水和渠水沿岸的河谷平地、209国道沿线各乡镇;城镇主要分布在209国道、222省道沿线的各建制镇;林地分布较广,但分布最集中的是东南部各乡镇。

4、土地利用经济效率不断提高

在政府宏观调控及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全县土地利用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土地面积gdp由1996年的39.83万元/平方公里增长到2005年的68.59万元/平方公里,同期粮食单产从4956千克/公顷增长到5326千克/公顷。

第三节土地利用形势一、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泛珠”合作的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加快全县交通、能源、城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及产业布局的调整,进一步发挥会同县区位、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承接要素重组和产业梯度转移;湖南“湘西地区开发战略”向纵深方向实施,为会同县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加速了包茂高速的开工、g209国道的改扩建、新农村“通畅工程”的实施;怀化市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及“会靖通生态经济带”建设,进一步加快了会同县“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全县将着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项目带县、民营活县”战略,确保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会同县区位优势明显,已展示出强劲的发展态势。根据《会同县统计公报》,“十五”期间,全县经济增长势头良好,将有利于会同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会同县是湖南省的农业、林业大县,依托现有的农林资源优势,要继续加强北部竹木业、中部果蔬、南部养殖业三大功能区建设,加快区内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十一五”规划,在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时,既要有利于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也要合理的安排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工业是会同县主要经济增长点,借助县城老城区改造升级的契机,继续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的战略,努力将会同县打造为湘西南重要的新型工业城镇。根据“十一五”规划,通过工业化进程,带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提升县城中心城市功能,强化农村小城镇聚集功能,基础设施要紧紧围绕老城改造、连山工业园建设、支柱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配套完善。

旅游产业将是带动会同县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围绕“富民强县”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文化旅游为龙头,以生态旅游为依托,以打造“将军”、“古村”、“生态”、“炎帝”四张王牌为重点,努力建设成为湘西南旅游走廊中历史文化与自然风光相融合且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县。

因此,在绿色农业、新型工业、特色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的新形势下,会同县将面临土地供给压力不断增大的趋势。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及规划调控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一、战略目标

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湖南省“一化三基”发展战略,紧抓怀化市“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契机,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自然资源环境为基础,充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完善县城中心城市功能,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协调城乡区域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格局,努力将会同县的现代农业做大、新型工业做强、特色旅游业做精。

在深入分析研究会同县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会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本轮规划期间全县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会同县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生态相对脆弱,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较多,粮食产量偏低,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尤为重要。在规划期内,重点保护和建设好地域面积较大、耕作条件较好的坪村、连山等乡镇的耕地;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回填工程,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科学划定基本农田;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加快县城林城镇和连山工业园区建设,推进g209国道沿线小城镇建设的同时,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部分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位于城镇规划圈外废弃的工矿用地等进行整理复垦,并将整理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置换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以促进用地布局优化。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鼓励城镇组团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积极防治土地污染,综合整治土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第二节规划调控目标科学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保护的用地关系;统筹区域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凸显区域土地利用主体功能,提升区域土地利用效率与价值;保障资源安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促使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形成梯度有序、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新格局,促进会同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坚决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土地综合整治,强化地质灾害的防治,稳定耕地面积。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逐步提高,确保基本农田的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高。

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根据会同县土地利用现状布局及未来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优先保障建制镇和工业园区的用地,提升中心城镇的集聚功能,优化农村居民点和工矿用地布局,保护以鹰嘴界自然保护区为中心的生态林地、以巫水和渠水为纽带的水域,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土地利用的层次管制战略,确保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三、努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强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活动,积极预防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流失,稳步推进坡耕地的改造,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规划期间,全县森林覆盖率维持在70%以上,形成稳定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

四、不断增强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能力

逐步建立土地预征机制、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机制、建设用地约束机制,显著增强土地管理的创新能力,实现土地管理效率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根据县域内土地资源特点和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科学合理的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规划期内,耕地面积略有减少,林地面积略有增加,园地、牧草地面积维持现状,其他农用地持续减少。

第二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规划期内,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和旅游建设用地,严格实施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逐步调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规划期内,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缓解土地供求矛盾。

第五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第一节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一、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

自然保护区用地主要是以鹰嘴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景区为中心,包括洒溪乡、沙溪乡在内。本轮规划期间,将在鹰嘴界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野生动物驯养园、珍稀植物培植园、科研考察实验园、生态观光园、休闲度假园、竹林风情园等特色园区,成为全县土地生态稳定性的重要屏障。

二、水源涵养区用地布局

水源涵养区主要包括巫水和渠水涵养区、大溪水库水域保护区,其中巫水和渠水涵养区位于巫水和渠水流经区的第一层山脊内,主要二级溪流两岸的第一层山脊内。大溪水库水域保护区位于金龙乡境内,依托大溪水库水域及其干支流,局部改善和调节区域小气候。

三、林城镇“绿心”用地布局

林城镇规划区内,将以粟裕公园、会同河等生态用地为“绿心”,形成县城的生态保护屏障,局部改善县城生态环境。

以建设“生态示范县”为契机,依托肖家乡、金龙乡、黄茅乡等北部乡镇丰富的竹木资源,建设会同县重要的林业基地,稳定林业用地面积,布设安全的生态林系统。

第二节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一、耕地布局

受地形、水源、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限制,全县耕地集中分布在巫水、渠水沿线的冲击平原和溪谷平地、g209国道沿线的各乡镇,主要位于坪村镇、堡子镇、连山乡、林城镇、团河镇、若水镇、广坪镇等乡镇。以耕地质量评价为基本农田布局的依据,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

优先将巫水、渠水及g209国道沿线的优质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协调好各类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关系,加强基本农田建设,重视基本农田质量的提高。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选址特殊、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中的耕地占用评估和论证,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占用优质耕地;通过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开发等途径补充耕地,确保实现本县内耕地保有量目标,增加耕地储备指标。

第三节优化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一、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城镇体系布局现状,会同县城镇用地要进一步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拉开城镇框架,强化城镇功能,推进区域空间格局从“一心两城”逐步向“一点四轴”发展,城镇用地布局以林城镇为中心,坪村镇、堡子镇为区域重点城镇,构建“县城——重点建制镇——一般建制镇——集镇”多层次的新型城镇体系,完善产业区、居民区等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合理划分空间单元分布,形成中心带动、片区联动的区域协调发展。工矿用地布局将进一步向连山工业园集中,依托便利的公路、水路和铁路运输条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污染扩散。

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用地限制在扩展边界内。独立选址的规划建设项目,要强化科学论证和土地审批,确保科学选址与合理用地;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减少闲置用地和低效率用地;优化工矿用地布局,全面整顿三oo小区、大石板工业小区,加强工矿用地复垦;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例。

二、合理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用地边界;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镇、村以及工矿建设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以确保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以将区内土地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进行调整。

三、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顺应人口转移和城镇化的需要,在中部的坪村镇、堡子镇、若水镇等发展较快的乡镇及连山乡、黄茅乡、洒溪乡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乡镇,结合生态文明村和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的缩并整合,促进农村居民点紧凑发展、集约建设,推进中心村建设,加大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力度,实现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相对集中化和集约化。

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建房;支持农村基本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推进集约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保障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促进闲置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流转。

四、合理布局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

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增独立工矿用地以原有必须保留的独立工矿用地的改扩建及拥有良好自然资源的项目为基础适量安排,对无原有基础、无资源优势又不属于高新技术的项目,不予安排用地。将位于城镇周围的工矿企业纳入城镇用地范围统一安排规划用地。规划期间,主要保障贤胜油业提纯加工生产线、大唐华银石煤综合利用工程(含铁路专线和煤场)等项目用地。

第四节切实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一、交通用地布局及管理

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国家修建包茂高速公路会同段和邵怀高速公路硖洲至黄茅连接线的建设,全面完成80km县城到乡镇公路建设,实现乡乡通油路(水泥路),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国家对g209会同段的升级改造,建设会(同)向(阳)、团(河)河(口)国防公路,打通与靖州县、洪江市的新通道,构建县域范围内新型的对内、对外交通网络。

严格用地审批,按照各等级道路的建设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项目选址尽可能利用荒地,少占耕地,尽量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厉行节约集约用地,保证交通设施用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禁止超标准建设。

二、水利设施空间布局及管理

重点建设高椅电站、小洪电站、长寨电站,加固县城防洪堤工程,完成大溪水库的安保工程,引导会同县新的能源利用方式的转变。

科学选择水电站坝址及配套设施,严格用地审批,按照水电站建设标准审批用地。

三、旅游用地、特殊用地布局及管理

加快边贸旅游的发展,努力打造“一个中心、三区四线”的旅游发展总体布局,以林城镇为总枢纽,加快高椅古村民俗风情旅游区、连山炎帝故里文化旅游区、鹰嘴界生态休闲旅游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开辟大将红色之旅、古村风情之旅、生态休闲之旅、炎帝文化之旅四条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优化旅游用地布局,形成旅游业发展新格局。特殊用地主要分布在林城镇、坪村镇。

控制旅游规划区建设规模,区分旅游设施建设用地和旅游景观用地,限制旅游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优化旅游设施建设用地结构;突出旅游用地的生产、生态与休闲的多功能性,着力提高旅游建设用地的效率与效益。

第六章耕地保护与土地综合整治第一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划控制和引导,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协调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突破计划指标。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向丘岗山地扩展,挖掘建设用地潜力。

二、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各项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在“先补后占”的原则下在全县范围内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目标实现。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一、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已经验收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落实到地块。

二、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城镇、村庄和集镇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项活动。各级政府应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指标。

三、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建立基本农田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扶持力度。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加大对旱地和山丘地区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第三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一、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及生态全面管护,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耕地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格控制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占用耕地。

开展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等级折算补充耕地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三、加大对污染耕地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加强耕地抗污染和抗灾能力建设,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污染和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污染、灾毁情况监测。积极采取各类工程、生物措施,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复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四节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一、土地综合整治的安排

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力度,按照“农民自愿、权属清晰、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要求,加强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

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的保障措施

1、科学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全县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编制,明确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实施计划等,统筹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村庄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的发展。

2、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

在会同县人民政府的统筹下,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聚合土地整治、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村危房改造、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电力、通讯、烟草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使用,充分发挥各项资金使用的叠加效益。

3、建立新增耕地指标有偿调剂制度

综合整治新增耕地扣除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后,按规定程序经上级部门验收确认,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并可在省域内有偿转让,所得收入用于项目整治和建设。通过综合整治,增强耕地的抗灾能力,扩大旱涝保收面积,改善耕地耕作条件及提高田间管理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在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基础上,按照管制规则的区域差异进行土地用途分区,作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会同县共分为以下7种土地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除确定为非农业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需占用的耕地划为一般农地区,其它0.1公顷以上的灌溉水田、1公顷以上的旱地和菜地均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挖塘养鱼、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按程序申报批准。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应当进行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4)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了木材生产、采种、防止灾害等发展林业生产和改善生态环境所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3)未经审核批准,不得将林地转变为非林地。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或预留的土地用途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以及为城镇建设服务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用地等;

(2)区内土地利用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类建筑建设设计规划,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3)区内建设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低效用地及空闲地,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区内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4)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的生态走廊,禁止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林地、蔬菜基地、山体等。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农村居民点(村庄、集镇)已建成区和为农村居民点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独立于乡镇、村庄建设用地之外的工矿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各类建筑用地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各类建筑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各类建筑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未利用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护自然和人文景观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包括粟裕公园、鹰嘴界自然保护区核心景区、高椅古民居、炎帝故里保护区。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按照怀化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确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预期用地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林城镇是会同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交通中心,通过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与怀化市区及周边地区的联系,增强城镇服务与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完善产业布局,重点工业逐步向工业园区转移,城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旅游、信息和中介服务业。

第九章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第一节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落实是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主旨,根据规划建设用地项目的用地性质、投资来源、收益主体等特点,确定会同县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为国家投资的高速公路和国道改扩建等交通项目、挖潜水利资源和保障需求的水利项目、改善就业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工业项目、提升城镇品位和突显地方特色的旅游发展等项目。

第二节建设项目的安排一、生态建设用地

保障生态建设用地,加快会同县“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建设步伐,重点保障鹰嘴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实验室用地、粟裕公园管理区用地、肖家金龙楠竹生态园用地等,指标纳入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规划期内,在中心城区南部将建设会同县公墓区。

第十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生态环境分区一、生态功能分区

在gis技术的支持下,结合会同县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按其重要性将全县划分为4个类型的生态功能分区:中北部自然生态维护区、水库水源维护区、城镇生态维护区、耕地保护区。

1、中北部自然生态维护区

该区生态敏感性最强,系统稳定性差,容易受到外来干扰的影响,其生态系统功能最重要,是重点保护区域。该区主要集中分布在鹰嘴界自然保护区、肖家楠竹园、金龙峡生态旅游区等,该区域内应禁止一切有损害生态系统的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对鹰嘴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开发活动,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对已经存在的有污染的、对生态系统影响较大的工矿企业应坚决予以搬迁,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对肖家楠竹园、金龙峡生态旅游区建议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方式进行保护。

该区的生态敏感性强,系统稳定性较差,对外来的干扰抵抗力弱,对会同县的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生态功能,与整体生态维护关系密切。该区主要分布在渠水和巫水及其支流两岸的水源涵养地带,包括大溪水库周边的水源涵养地带,该区应以保护为主,可在合理引导下进行适度开发,但要严格控制城镇用地的开发、严格控制该区域的人口发展规模,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有计划地进行修复,封山育林,发展生态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杜绝污染严重的企业落户。

二、生态区分布对土地利用的引导

1、结合会同县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以及未来人口的发展趋势,将形成以县城林城镇为中心,坪村镇、堡子镇为重要发展点,沿国道g209、省道s222为发展轴线的城镇发展体系。

2、从有利于基本农田的建设和稳定出发,基本农田应主要布局在土地平整、土层厚、有灌溉保证、较少有障碍因素影响的土地上,重点选择在不敏感区和轻度敏感区布局。应充分体现保护耕地原则,把综合条件最优的土地优先用于农业。

3、轻度敏感区适宜以建设用地为主(建设区);不敏感区适宜最广,以农用地为主(包括保护区)。

4、高度敏感区、中度敏感区以保护为主,重点防治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土地开发应适当控制。

第二节生态环境建设一、构建良好的生态格局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会同县将新建和整合各类生态保护区,科学合理的调整土地生态保护结构。到2020年,全县共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水库水面保护区3处、历史文化保护区3处、风景名胜区2处。

建立土地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有效控制城乡生活污染源,加强工业污染物、生活污染物的防治,保障污水处理场、垃圾填埋场等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2、逐步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

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改进土地复垦的生物、工程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1、加强丘陵农业生态建设

加强水体系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生态防护林;加强农田生态建设,调整种植结构,改革耕作制度,大力发展农、林、副兼顾的高效生态农业,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新模式。

2、改善矿区土地生态环境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采矿区地质环境评价,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供地政策。加强生产性土地复垦监管,坚持采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尾矿库和退化土地综合整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整体质量。

3、加快土地生态综合建设

对采矿地沙化和水土流失、采空区塌陷等进行生态综合治理;通过荒地造林等措施恢复土地生态工程;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镇建设,保障城镇公共绿地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倡导生态城乡理念,创建健康人居环境。

第三节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了保护会同县中心城区地质环境,防止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为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审批建设用地提供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规定,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会同县中心城区新增区及其周边地区尚未进行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

一、评估区地质环境现状

评估区内地形较简单,地形地貌条件较简单,地貌类型主要为剥蚀、侵蚀丘陵;地层分布较复杂、穿越的地层较多,岩性岩相变化较大,构造中等发育;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中等。评估区除2处小、中型滑坡,其它地段未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不均匀沉陷、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2处滑坡地质灾害有1处危险性小,1处危险性中等,对人居环境影响中等,危险性中等。

二、评估区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规划区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加剧和引发的主要地质灾害为小型滑坡,局部为大型滑坡;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主要地质灾害是小型滑坡及岩溶地面塌陷灾害,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i)遭受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ii)遭受滑坡、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iii)遭受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工程建设和使用引发其它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遭受其它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规划场地所划分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i),其场地建设适宜性为适宜性差;规划场地划分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ii),其场地建设适应性为基本适宜;其余规划场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iii),其场地建设适应性为适宜。因规划场地内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所占场地面积为整个规划区面积的0.11%,对总体规划影响较小,规划用地适宜性总体为基本适宜。

第四节中心城区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及评估受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对会同县各建制镇镇区新增规划建设用地进行了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工作。经查询,会同县各建制镇镇区新增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没有具有工业价值的重要矿产。因此,中心城区规划区未压覆具有工业价值的重要矿床。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健全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

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新农村规划、生态县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各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

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任何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必须经过预审,未经预审的项目,不得批准农业地转用、其他用地占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其他用地占用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

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违反土地规划的违法违纪重大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情节严重的给与党纪、政纪处分;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必须依据法律效力严格执行实施。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完善县、乡镇、村、组四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全面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土地违法案件月报制度,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

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建立和完善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加大对耕地保护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调整和改进土地租税费杠杆的内容和作用机制,完善收益分配政策,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以此来提高存量土地保有量成本,促使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增量土地的不合理扩张,促进土地资源达到最佳配置效果。

创新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对全县各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行年度考核,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与年度土地利用指标相挂钩,建立低效用地置换利用机制,制定土地收益分配办法,建立产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将若干规划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和规划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持

通过开展与土地资源管理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价及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网络。

构建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通过开发数据接口、服务接口,逐步实现县、乡(镇)国土资源的不同数据库,不同应用系统间的集成与整合,保证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决策提供高效、快速、实时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数据。

五、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会同县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听证、公众参与及公示制度,建立完善专家咨询制度、规划公开查询制度、规划公开评议制度、规划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和监督反馈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能较准确的表达社会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的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减少决策失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六、重视土地生态建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精神,按照“商品有价,服务收费”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并尽快实施。生态补偿费属于生态服务收费,征收范围为:依靠生态效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收入的项目,如征收水费的水库、水电站、城镇自来水、风景旅游区门票和营业单位、依靠大型防护林受益的农田、水产养殖业等;由于开发建设、使森林和农田遭到破坏,生态效益丧失的开矿、林木采伐等。征收费用于恢复植被、补充耕地、补偿生态效益损失。征收办法采取在利用土地生态效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现收费基础上附加或与经营单位对现收费比例分成或每年划出一定数额,根据适合当地情况、确定行之有效的办法(如税收或国民收入再分配等)。

本规划文件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中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和补充。

本规划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会同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原规划同时废止。

本规划由会同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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