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律的本质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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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亲属是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1、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为配偶。

2、血亲。是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丹括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有共同的祖先,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无数代;拟制血亲是经法律规定而形成的血亲关系,如经收养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3、姻亲。指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等。如伯母、舅母、岳父母、姐夫等。

家属的意思什么,都包括哪些人可以成为家属?

家属,就是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外加配偶

家属与亲属的含义区别是什么?

家属是同一户共同生活的亲属

家属不是法律术语,准确的应当说是近亲属,根据司法解释,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家属是封建家族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家属是家长的对称,是家长统率下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同居的其他家庭成员。

现代社会废除了家长制,虽仍有“家属”一词,但含义已发生较大变化,其指的是在一个家庭内生活的亲属。并且,不论以哪个家庭成员为户主,他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家属也就是家庭成员,一般指:儿女、父母和配偶,没有结婚的姐妹和兄弟。

什么叫家属?什么叫亲属?分别指的包括范围是如何???

家属是指有血缘有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亲人,如父母,兄弟。亲属是指因为血缘或婚姻构成的社会关系!如姨父,姑父!连襟等。

我国的法律中有“家属”这个概念吗?

没有的,法律上一般用“亲属”

家属:.家庭内户主本人以外的成员,也指职工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员。

亲属: 指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其含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1、亲属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2、亲属产生的三种情况。一是由婚姻而产生。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三是由收养而产生。以上三种情况是产生亲属的根据。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亲属和家属的区别,在旧中国,家属是封建制家中和一个组成部分。家是指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而同居的亲属团体。

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员,因为和这些亲属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同共生活。

旧中国亲属的分类:(1)宗亲。(2)外亲(3)妻亲。

新中国亲属的分类:(1)配偶。(2)血亲。分两种:一是自然血亲。二是拟制血亲。(3)姻亲。分三种:一是血亲的配偶。二是配偶的血亲。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亲属的法律效力。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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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哪条有直系亲属的定义?

劳动法没有规定,但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下了个文件: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卹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 领取抚卹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卹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第五条 领取抚卹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卹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卹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卹金。

第六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卹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属一般指一个人的老婆或老公,有时也包含父母,家眷范围相对较广,指的全家人,包括父母、子女、心及爷爷奶奶、孙子孙女等一起生活的人。

2020青少年禁毒知识网上答题已经开始了,我国在法律上毒品一词起源的时间是什么?答案很多小伙伴不知道,下面91小编为大家来介绍一下答案,快来看看吧!

我国的“毒品”一词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是国人在百年来与毒品不懈抗争中的创造成果。我国首次对 “毒品”一词作出清晰定义的法律文本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20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中学组答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 )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分类方式多种多样,从毒品的来源来看,毒品可分为天然毒品、( )、合成毒品。

3.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中学生而言,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①在娱乐场所或在外游玩时,接受陌生人递过来的香烟、食品或饮料。

②积极向周围的同学和朋友宣传毒品知识

③好奇,追求刺激,体验一下吸毒的感觉

④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慎

⑤遇到挫折和烦恼,同教师或家长倾诉交流,寻求长辈们的帮助,及时化解心中的矛盾

⑥碍于面子,尝试朋友们递过来的一些粉末、片剂或者类似香烟的东西

4. 阿片类毒品是从罂粟中提取的生物碱及体内外的衍生物。它们能与中枢特异性受体相互作用,缓解疼痛,产生欣快感。下列毒品中不属于阿片类毒品的是:

5. 毒品祸害无穷,不仅严重损害吸毒者本人的身体健康,对吸毒者的家庭和整个社会秩序都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吸毒的危害包括:

A.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引发自伤、自残、的行为、传播疾病等

B.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贻害后代等

C.诱发违法犯罪、影响国民素质、吞噬社会巨额财富、影响国计民生等

6.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的( ),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吸食者初吸时会感到头晕目眩、恶心或头痛,多次吸食就会上瘾。

7. 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简称NPS),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列管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这一概念于2013年在《世界毒品报告》中被首次提出,下列关于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新精神活性物质又被称为“策划药”“实验室毒品”。

B.从流行时间上看,新精神活性物质属于第三代毒品。

C.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不法分子通常把它们伪装成“跳跳糖” “奶茶” “曲奇饼干” “巧克力”。

8.下列哪个选项全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

A.“蓝精灵” “喵喵” “恰特草” “零号胶囊”

B.“GBH” “彩虹烟” “香蕉水” “笑气”

C.“K粉” “摇头丸” “咔哇潮饮” “大麻”

D.“LSD” “止咳水” “浴盐” “吗啡”

9. LSD, 化学名称为D-麦角酸二乙胺,于1938年被首次合成,是一种强效( )。

10.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对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中学生,可以为禁毒工作做些什么?

A.主动学习禁毒相关知识,积极向身边的同学朋友亲人传播禁毒知识

B.加入禁毒志愿者,在社区学校积极参与一些禁毒公益活动

C.主动远离迪厅、酒吧等毒品可能出现的娱乐场所

11. “国际禁毒日”是每年的( )。

12.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青少年要积极学习毒品知识,增强防毒拒毒意识,主动对毒品说“不”。下列有关毒品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吸毒容易对身体健康造成多种危害,包括降低机体免疫力,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传染性疾病,病死率增高等。

②长期吸毒才会上瘾,偶尔吸几次不会上瘾。

③大麻在许多国家都不算毒品,不会成瘾,对人体没有什么危害,偶尔尝一下没关系。

④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制剂,就是通常所说的止咳水,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作用,长期饮用易上瘾。我国已将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⑤鸦片,俗称大烟、福寿膏、阿芙蓉等,医学名阿片。其滥用方式为口吸,是一种传统麻醉品,具有保健作用。

13. 我国的“毒品”一词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是国人在百年来与毒品不懈抗争中的创造成果。我国首次对 “毒品”一词作出清晰定义的法律文本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4.毒品问题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问题,而是全人类所面临的挑战。各国应当紧密团结在一起,携手应对毒品问题。目前,我国已加入的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是:

①《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②《海牙禁止鸦片公约》

③《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④《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

15. 可卡因是用( )制成的,因价格高昂,通常被称为“麻醉品中的香槟”。

16. 丧尸药、浴盐、土冰,这些都是同一类毒品的俗称,它的真正名称是( )

17. 王某在某地购得15克海洛因藏在家中准备自己吸食,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18. ( )要依法加强涉毒演艺人员参加演出管理,推进娱乐服务场所毒品预防工作,支持创作优秀禁毒文化作品。

19. 吸毒,也称“药物滥用”,就是出于( )目的,通过注射、口服、鼻吸或其他方式将毒品摄入人体的行为。

20. 麻黄碱是从( )中提取的 。

21.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严重的,可以不适用( )。

B.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C.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

22.第一次将毒品犯罪规定为国际犯罪的公约是( )。

A.《麻醉药品单一公约》

C.《日内瓦禁毒公约》

D.《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23. “金新月”国际毒源地是指以下哪几个国家的交界地带?

B.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

C.印度、斯里兰卡、阿联酋

D.新加坡、伊朗、菲律宾

24. 在我国目前现有的几种戒毒模式中,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是( )。

B.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

25. 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是( )。

A.《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C.《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D.《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

26.下列有关毒品的认识错误的是:

A.摇头丸又称“俱乐部毒品”或“休闲毒品”。

B.鸦片,俗称大烟、烟土、福寿膏、阿片,其原植物是罂粟。

C.大麻属于荨麻目大麻科草本植物,其主要有化学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

D.小王邀约多人,多次在小李家里吸毒,虽然小李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但小李本人没有吸毒,所以小李不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7. 下面关于大麻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

A.大麻是世界范围内滥用最严重的毒品之一。

B.长期使用大麻容易成瘾并引发痴呆。

C.吸食过量大麻可发生意识不清、产生幻觉等。

D.大麻在许多国家都不算毒品,不会成瘾,对人体没有什么危害,偶尔尝一下没关系。

28.γ-羟基丁酸,又称GHB,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由于它可以轻易的放入饮料之中交给不知情的受害人使用,且受害人经常会不记得遭受过攻击。所以被称为“液体迷魂药”、“迷奸水”。

29.( )是迷幻蘑菇中的主要成分,这种物质是一种血清素受体激动剂。在血清素缺席的场合,能够刺激一些受体,使人产生做梦一样的幻觉。

30.( ),又称“阿拉伯茶”“东非罂粟”等。原产于非洲及阿拉伯半岛,主要活性成分为卡西酮、去甲伪麻黄碱等。具有兴奋和轻微致幻作用。滥用会出现抑郁、烦躁等症状。

31. 毒品是使用后能够产生( )的物质。

32. 身体脱毒只是戒毒过程的第一步,最根本上的是要彻底摆脱( )才能达到彻底康复。

33. 合成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 )。

34. 毒品预防教育的首要重点对象是( )。

35. 当发现有人可能正在吸毒或实施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应该( )。

A.尽快离开,确保安全情况下报警

C.好奇上前去看个究竟

D.马上阻止其违法犯罪行为

36. 当有人威胁我们吸毒时,要将情况主动告知家长和学校,或者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37. 一个完整的戒毒过程,包含( )。

A.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回归社会三部分

B.生理脱毒、心理康复

C.心理康复、回归社会

D.生理脱毒、回归社会

38. 当在你身边出现毒品时,正确的做法是( )。

39. 吸毒人员既是病人又是( )。

40.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41. 国家严格管制戒毒药品的研究、生产、供应和使用。

42. 海洛因的滥用方式有( )。

43. 海洛因,如采取静脉注射的方式,1至2次就可能成瘾。

44. 夏季郊外雨后的草地上长出了漂亮的新鲜蘑菇我们可以把这些漂亮的野蘑菇随便采回家里做菜吃。

45. 你的好朋友在娱乐场所给了你一种样子像糖果一样的东西,说特别好玩,让你尝尝。你的选择应该是:

A.相信朋友不会害你,直接吞下

B.不想吃,但是碍于朋友之间的面子,勉强吃了

D.好奇,尝试一下也没关系

46.你的同学或者好朋友把你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这些人私密的聚在某人家里或者类似娱乐场所的地方,使用一些粉末、片剂或者类似香烟的东西。还请你品尝,你恰当的拒绝方式应该是( )。

A.找个合适的借口离开那里

47. 你认为一个家庭如何才能“远离毒品”?

A.自己拒绝毒品,向父母和亲属介绍毒品常识,提醒他们千万不要尝试毒品

B.不去沾毒品,也不关心毒品

C.自己不去碰毒品就行

48. 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

49. 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

A.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

B.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

C.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

50. 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是什么?

C.朋友的怂恿和盲目从众心理

以上就是青骄第二课堂2020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中学组题库答案汇总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各位小伙伴们带来一点点的帮助,感谢各位小伙们的观看。

  我国的“毒品”一词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是国人在百年来与毒品不懈抗争中的创造成果。我国首次对 “毒品”一词作出清晰定义的法律文本是?这是2020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中的一道题,下面就是正确选项和答案解析了,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的毒品一词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

  问题:我国的“毒品”一词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是国人在百年来与毒品不懈抗争中的创造成果。我国首次对 “毒品”一词作出清晰定义的法律文本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B.97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为了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依照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五、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非法运输、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较小的,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或者予以罚款。

  六、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小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七、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八、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的,依照第二条的规定处罚。

  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指定特定的地方和制药厂,种植、生产限定数量的毒品原植物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第二条的规定处罚。

  单位有第二款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十一、国家工作人员犯本决定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决定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十二、对查获的毒品、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由非法所得所获得的收益、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一律没收。没收的毒品和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依照国家规定销毁或者作其他处理。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适用本决定。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前款罪进入我国领域的,我国司法机关有管辖权,除依照我国参加、缔结的国际公约或者双边条约实行引渡的以外,适用本决定。

  十四、犯本决定规定之罪,有检举、揭发其他毒品犯罪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十五、公民对本决定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检举、揭发的义务。国家对检举、揭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活动的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十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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