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盈|策略股票投资有哪些策略/开户收益、如何啊?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5]66号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出资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比例
  (2)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5312-15单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5312-15单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16)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层
  1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2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2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里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36)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2208
  3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4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41)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
  4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4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伟、胡慰
  本基金名称: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把握整体市场和行业中的机会,精选投资策略,寻找具有行业增长潜力和价值低估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定增长。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主动调整股票、债券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策略,深入分析并积极跟踪驱动股票市场、行业板块、公司股价形成上升趋势的根本性因素,通过前瞻性地把握市场中存在的趋势机会,入手选择具有长期可持续成长能力的股票。
  趋势跟踪策略以期在某行业或个股出现趋势性机会时,积极跟踪其市场表现。
  行业配置策略主要基于对行业景气趋势的分析判断,依据不同行业景气趋势的周期长短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其中,核心资产重点配置于具有中长期景气上升趋势的行业,卫星资产则动态配置处于短期景气上升趋势之中的行业。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趋势以及市场价格趋势两个维度的综合考量,将好公司与好股票有机结合,前瞻性地把握A股市场中存在的具有综合趋势机会的个股,进一步结合对上市公司品质的评价构建最终的投资组合。
  股票的价格趋势是寻找趋势机会不可忽略的一项指标。这是因为资本市场往往具有先知先觉的特性,而且资产价格中包含大量投资者未曾挖掘的市场信息,因此价格指标经常可以有效提示投资机会或预示风险。
  本基金所涉及的价格趋势指标为相对指标,即采用经过标准化处理的相对涨跌幅度(SRMI)作为判断价格变化趋势的指标,并且依据相对标的不同分为相对行业的涨跌幅度SRMIS和相对市场整体的涨跌幅度SRMIM来判别价格变化趋势。具体计算如下:
  其中,为过去1个月股票价格相对行业指数的年化日均超额收益率;
   为过去1个月股票价格相对行业指数的年化日均超额收益率标准差;
   为过去1个月股票价格相对市场指数的年化日均超额收益率;
   为过去1个月股票价格相对市场指数的年化日均超额收益率标准差。
  凡是SRMIS 或SRMIM处于行业内前 1/3 的公司都将作为价格趋势良好的个股成为本基金的重点关注对象。
  由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本基金采用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及分析方法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选择和投资。定性分析重点关注所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发行主体情况。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等。可以从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信用矩阵来估计信用利差。该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计一定期限内,债务及其它信用类产品构成的组合价值变化的远期分布。这种估计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实现的。其中先对单个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后通过考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和风险头寸,把模型推广到多个债券或贷款的组合。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利用认沽权证,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
  1、决策和交易机制:本基金实行投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以及重大单项投资。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保证确保交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
  2、资产配置策略的形成:基金经理在内外研究平台的支持下,对不同类别的大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状况作出判断。基金管理人的策略分析师提供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行业分析师提供行业和个股配置建议,债券分析师提供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建议,数量分析师结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风险控制要求提供资产配置的定量分析。基金经理结合自己的分析判断和分析师的投资建议,根据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拟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策略报告的程序审核和实质性判断,并根据审核和判断结果予以审批。
  3、组合构建:分析师根据自己的研究独立构建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的备选库。基金经理在其中选择投资品种,并决定交易的数量和时机。对投资比例重大的单一品种的投资必须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投委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的审核、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并听取数量分析师的风险分析意见,最终作出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审批结果实施投资。
  4、交易操作和执行:由交易部负责投资指令的操作和执行。交易部确保投资指令处于合法、合规的执行状态,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负有监控、处置的职责。交易部确保将无法自行处置并可能影响指令执行的交易状况和市场变化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及时反馈。
  5、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数量分析师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并提交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帮助投资管理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了解投资组合承受的风险水平和风险的来源。绩效分析报告帮助分析既定的投资策略是否成功,以及组合收益来源是否是依靠实现既定策略获得。数量分析师就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的结果随时向基金经理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反馈,对重大的风险事项可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
  6、投资管理委员会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管理程序。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单只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12、18、19项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1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本基金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披露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8年10月1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4、 2018年11月13日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2018年12月15日 关于旗下基金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8年12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18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8年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资产净值揭示公告
  8、2019年1月1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19年1月22日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10、2019年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11、2019年2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 223 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变更
的相关内容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以及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部分,更新截止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9 年 2 月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8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光
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托管协议:指《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
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指基金管理人和各基金代销机构签订的《光大保德信优势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治理准则》: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
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时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基金注册登记人: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即光大保德信基金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管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及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取得和持有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以投资于
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人;
机构投资人: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人;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
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
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 日:指 T 日起(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N 为自然数;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份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定,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将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按一定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
巨额赎回:指在开放式基金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该
基金总份额的 10%;
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同一个基金账户
下的一个交易账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人为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
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认/申
购基金款以及其他资产所形成的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基金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当日的基金份额总数所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
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洪水、地震及
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动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突发停电或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cn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
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
券助理总裁。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8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A 座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A 座 1108 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580 号南证大厦 45、 46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580 号南证大厦 45、 46 层
经办律师: 宣伟华、屠勰、孙翀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东三办公楼) 16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本基金 2007 年 8 月 21 日为募集期,本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
微信服务号: APP:
(1)投资人电子对账单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在线客服、客服电话等方式向本基金管
理人定制电子对账单。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对账单定制情况,向
账单期内发生交易或账单期末仍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发送电子对
账单,但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详实填写或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包括手机号
码、电子邮箱等)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送达的除外。
电子对账单形式及服务方式具体如下:
1)月度电子邮件对账单:每月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当月进行基金交易或当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基金份额,并成功
定制电子对账单的投资者发送月度电子对账单。内容包括:截至月度末的基金
份额持有概况及当月交易明细。
2)月度短信对账单:每月度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以手机短信
方式,向当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基金份额,并成功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
投资者发送月度短信对账单。内容包括:截至月度末的基金份额持有概况及参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cn)账户查询系统查
4)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索取订阅电子、短信账
单,亦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点进行查询。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指以不定期的方式向投资者发送的基金资讯材料,如基金新产品或新服务
的相关材料、开放式基金运作情况回顾、客户服务问答等。
通过本公司官网及移动端平台,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账户及移动端平台查询系统,查询基金账户
情况、交易明细情况、更改个人信息、订制邮件短信发送等服务。
(2)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功能,进行咨询或留言。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及移动端平台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
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基金产品净值、热点问题等。
微信服务号: APP:
基金管理人已经开通快速便捷的网上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官网及
移动端平台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信
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客服电话人工服务、客服电话语音留
言、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
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列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3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用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建设银行借记
卡网上直销平台(含移动终端)交易费率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工商
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邮储
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8 年 12 月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北京济安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代销机构暂停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代销机构名称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可印制成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招募说明书置备于公司住所,供投资人查阅;投资人也可按工本费购
买本招募说明书印制件或复印件。
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代销机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九)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概况 基本信息 历史净值 公告 费率 分红 基金号 基金吧

排位百分比(月度) 排位百分比(季度) 排位百分比(年度)

同类排行(普通股票型)
同类平均(普通股票型)

基金信息 | 申购赎回 | 法律文件 | 销售机构 | 持有人结构 | 十大持有人

前海开源价值策略股票(005328)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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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价值策略股票(005328)持有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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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价值策略股票(005328)十大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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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价值策略股票(005328)历史净值

请输入有效的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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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定期报告 | 分红报告 | 临时报告 | 基金费率变动 | 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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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分红 | 财务指标 | 利润表 | 基金负债表

基金分红、份额折算等引起单位净值回落和收益暂时下降为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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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价值策略股票(005328)持仓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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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价值策略股票(005328)全部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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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价值策略股票(005328)持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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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 基金费率 申购赎回 历史净值 分红信息 基金公告 法律文件 销售机构 持有人结构 十大持有人

十大重仓 持仓变化 资产配置 行业分布 股票明细 持有债券 选股风格

晨星评级 海通评级 银河评级 招商评级 济安金信评级

沪深股票、基金、债券、港股、美股、国内期货、外汇、黄金等行情,除有特别标明外,均为实时行情;其他行情至少延时15分钟。新浪财经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来自合作方,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以及其合作机构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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