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全国自然灾害普查,普查工作人员是政府委托第三方违法吗


沛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情况登记表,通过邮箱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沛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


预算金额:19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邮件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合格后,采购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 1月7日北京时间09点30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北京时间10点00分,截止时间之后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2年1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02214日后仍可以下载报名表报名,20221月4后下载的报名表报名,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

江西省普查办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题会议

10月9日,江西省普查办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全省各行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共同研究推进普查下步工作。省普查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汪少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普查办常务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陈勇主持会议,省直主要牵头部门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省普查办有关人员参会。

会议强调,风险普查启动以来,特别是全省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主要牵头部门围绕风险普查工作的阶段目标和要求,积极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在宣传发动、业务培训、队伍建设、数据调查、督查指导、经费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做好本行业普查任务,推动全省普查试点和全面调查取得了积极进展,当前全省普查调查工作整体进度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同时指出,当前普查工作仍然存在行业进展、区域进展、推进力度不平衡和思想认识、业务指导、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主要牵头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组织推进本行业普查任务,切实做到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确保各项普查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全力推动全省普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要进一步强化横向衔接,明确进度安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同频共振、步调一致。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审核,履行行业部门质控责任,把质量管理贯穿采集、质检、核查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加强业务培训,发挥技术支撑队伍和基层力量作用。要进一步强化检查督导,建立完善分片联系指导制度,用好通报、考核等手段,推动市县履行调查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普查安全,切实做好数据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做好试点收尾,如期形成第一批全链条普查成果。要进一步谋划成果应用,推动普查成果在行业领域、灾害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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