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士只要符合年满30周岁,且没有小孩或者无生育能力的就可以。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单身女士领养小孩时,要能够提供小孩以后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收养的孩子依据法律要求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去福利院机构的孩子应去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被遗弃的孩子应去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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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领养孤儿没有费用的要求,因此...
[导读]: 曾晓萌律师,福州家暴维权律师,现执业于福建秉峰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曾晓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
,,现执业于福建秉峰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单身女性没有结婚,而又却想要拥有孩子,就有了想领养孩子的念头,不过领养孩子是需要经过法律允许才能够领养,这样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单身女性领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的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由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身女性领养孩子条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二、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三、单身人士收养孩子的程序
1、达成收养意见。
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
2、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3、办理收养公证。
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4、办理户口登记。
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根据以上内容得知,如果想要领养小孩是需要具备相关的条件才能够领养的,只有通过法律的程序办理领养才能够受到保护。以上内容给我们介绍关于单身女性领养孩子条件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还给大家拓展关于单身人士领养孩子的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有了初步的了解。如还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社会中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思想意识也在不断放开,很多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选择做了“丁克”族,也有相当一部分夫妻由于种种原因未在最佳的生育年龄生儿育女,当后来想要孩子时却发现己经无能为力。于是便萌生了收养一个孩子的想法。下面整理了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2、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收养孩子有什么手续
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无子女证明;或;生育情况证明;;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民政、计生、公安部门出具的委托或安排公民抚养弃婴、儿童的证明;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片2张和收养人一寸免冠照片各1张。
以上第、、、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县、城区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首先,验证证明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其次,核实收养当事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必要时要进行调查,防止伪证。
三、有效的收养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6、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况、收养人为男性的与被收养人为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7、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可以让彼此陌生的人成为亲密的家人,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但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形成的收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也只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在成就个体小家幸福生活的同时,还会在社会传递爱的力量,传递正能量。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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