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赔车祸后还可以投诉当事人吗?

由于车险在我国的特殊性,基本上每一位车主提车以后第一件事都是为车辆投保车险,在事故发生后,也是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申报理赔。

但是车险的理赔,也是有严格的程序和认定要求的,许多不太了解车险理赔流程的朋友在事故发生后随意挪动车辆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不经保险公司定损自己送去修理,导致车险理赔经常出问题。

今天,老罗就和大家分享一个车险理赔不恰当,导致全家锒铛入狱的案例,文末还会和大家科普一下车险理赔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2016年12月,张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家车辆投保了车险。

2017年10月,保险公司接到张某报案称其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派遣调查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到达后发现车辆受损严重,已经达到全残标准,且驾驶位有大量血迹。

然而事故现场,自称驾驶员的张某全身无污迹,体表也无伤痕,反倒是车上的另外两名乘客张某父母浑身多处骨折、面部搓伤,已经送往医院治疗。

保险调查员认为案情存在多处疑点,调取张某母亲的通话记录时发现,张某与其母亲在事故发生时间段内存在通话记录,两人同在一辆车上还需要通过电话沟通吗?

保险调查员认为张某并非事故车辆驾驶员,与张某沟通希望其能主动放弃索赔。

然而张某不为所动,依然坚持赔付,并不断拨打监管部门投诉电话,侧面施压公司进行赔付,无奈之下,保险公司先行赔付10万余元。

赔付完后,保险公司以张某骗保为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刑警法医大专家对事故进行了碰撞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交通事故车辆损毁严重,外界暴力巨大,驾驶员应遭受到严重损伤,且应具有开放性创口、胸腹损伤等特征。

然而经过专家鉴定,张某体表、神经系统、运动系统检查结果均呈阴性,不符合本次事故驾驶员应具有的损失特征。

警方在调查取证后,认定本案可以零口供公诉,对张某及其父母实施了抓捕。

事发后,张某家属主动将赔款退还至保险公司账户,并向公司出具悔过书,承认错误,请求取得保险公司谅解,然而此案已经进入公检程序,为时已晚。

今天的案例来自于一起真实的商业保险欺诈犯罪,事实上近几年来车险一直是骗保的重灾区,通过人为制造各种交通意外、或者顶包骗保等行为层出不穷,因此保险公司在对车险理赔时的调查力度比人身健康险的调查取证力度高了不止一个层级。

就我所知,保险公司在调查涉及骗保案件时,会采用抽调监控记录、当事人通话记录、征信报告、银行流水等材料,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诊断鉴定。

这也导致了许多正常理赔的朋友在申请车险理赔时,经常容易被卡赔款,一卡就是十天半个月,更有甚者甚至更长。

今天,老罗就给大家科普几点车险理赔时的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

首先是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报案,最晚也得在出险后的48小时以内通知保险公司,因为根据保险合同规定48小时后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并且由于事发后过长时间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会怀疑你在伪造事故现场,这会让调查力度从正常车险理赔提升至恶意骗保级别,将会极大程度地拉长理赔款项的发放时间。

其次是定损核价,这个是理赔的核心环节,很多车主在出事通知保险公司后就把车往修理厂一开,然后寄个维修发票给保险公司希望能够保险,这种行为是大错特错。

车辆的定损与核价,一定要由保险公司来做,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定损,定损完毕后车主才可以开去修理。

未经保险公司定损就擅自将车辆开往修理厂的,很容易导致实际产生的修理费用与保险公司定损价格存在出入,从而造成损失。

老罗我就见过一个先走维修后定损的案例,车主维修费花了十几万,保险公司定损只定了5万,中间的差额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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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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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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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对方全责,对方保险赔付后,自己的还能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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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能先理赔车损险再理培三方险吗的问题,解释如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再由责任人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的,则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责任人和责任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偿,超过部门再由责任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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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不买车损险,因为车损险属于商业保险,用户可以不予购买。我国目前只有交强险必须购买,有些裸车就是买个交强险就上路
至于车子损坏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事工作职责时,产生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劳动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错时,用人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劳动者追偿
这里明确了劳动者履职时的风险和过错原则。你使用单位车辆,第
前者确定你在一般情况下是否担责,后者是看你承担多大责任

你方损失先由对方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和限额内赔付,超出限额和范围的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划分。交强险人伤赔偿12万之后按比例由商业三者险赔付,主次责任是三七开。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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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不可抗拒造成。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由律图小编带您详细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明确规定: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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