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帮我贷款提前收取服务费正常吗会不会是骗子?

近日,奔驰漏油事件愈演愈烈,这其中有一个1.5万的金融服务费,引起了大家的广泛。

录音中,奔驰维权女车主反复提出:在购车的过程中,她对于“金融服务费”一事完全不知情,在交完首付后才知晓1.5万元是“金融服务费”。这笔费用“不可以刷卡”,她是通过转账到4S店内一名员工的个人账户中,且没有开具发票,只有收据。

问题是车主并不理解自己交纳的这笔服务费,到底获得了什么服务……

谁代表你们收的这笔钱?这笔钱流向何处?1.5万元是什么计价标准?

针对这笔“金融服务费”,该女车主认为这笔钱涉嫌诈骗。

第一,为何在游说车主选择金融服务费时未能提前告知;第二,服务费的“服务”到底体现在哪些方面?她在办理金融服务的银行流水、居住证以及房产抵押等相关的手续和证明,都由自己个人办理,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享受到4S店的服务。

说到金融服务费,很多人就会联想到贷款中介费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到底要不要付中介费?多少才合适呢?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付任何中介费的,比如你联系到了A公司的信贷人员,资金解决并没有完全,那么你可以私下对A公司的信贷员提出要求,让他帮你想办法,那么当他帮助你在B公司获得借款之后,B公司的业务人员是会相应得给他一部分的佣金,行业内称作“返点”你无须付出任何的中介费。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中介服务费是必须要有的

张先生急需用10万元,用自己名下的车辆进行了“车辆抵押登记贷款”,这种贷款的模式下车还属于自己,只需要将车辆的产权证进行抵押登记,安装一个GPS定位系统,车辆继续开,每月还款就可以了,相当于我们又回到了最初按揭买车的那个状态。

然而,车辆抵押登记借款的平台的资金都是有成本的,由于目前的竞争压力大,各个平台在利率上都不断的压低,那么公司依靠什么来生存呢?

这里就出现了所谓的中介服务费,一般来说这个服务费大约在3%~5%之间,其中有2%-3%是介绍人的费用,比如我介绍你去这个公司,那么我可以获得你借款额2%~3%的一个服务费,如果是10万元,我就可以获得2000到3000元的介绍费,另外的1%是这家平台从业人员的提成,剩下的2%就是公司的收益了,公司的收益包括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以及人员工资的底薪。

按照这么算,10万元的借款,你总共付出元其实还是蛮合理的。

另外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可能服务费会超出你的接受能力,但是很多人却没有办法,这种情况就属于“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包罗万象,可能是你的征信花了,甚至黑了,可能是你的车辆或者房产多少有些瑕疵,或者产权有些争议,这种情况下凭自己是很难获得贷款的,这个时候如果找一个专业的信贷经理,他们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资源,或多或少是会帮助到你……

从这个角度来看,信贷员为你提供专业服务和资源,解决你的资金烦恼,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是非常合理的。

有必要说明的是,获取的资金额度越大,服务费的比例越小;反之,资金额度越小,中介服务费的比例就会越大。双方洽谈协商、共赢才是王道!

这种情况下出资方就会承担更高的风险,但是为了富贵险中求,毕竟竞争压力太大了嘛,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你的服务费会超过5%以上,至于是不是要接受这个服务费的标准,就需要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了。毕竟,不着急的借款都不是资金需求。

所以,总的来说我们接受了服务和他人资源的享受,节省了我们的时间成本,付出相应合理的服务费是没有问题的。

但前提是一定要擦亮眼睛,要寻找正规公司,靠谱的信贷从业人员,切勿让一些信贷行业中的败类,将您“忽悠”的去接触“高利贷,套路贷”等陷阱当中。

“仅凭身份证,当天可放款”“无视黑白户,无条款贷款”“特殊渠道快速、低息贷款”……

贷款“黑中介”打着吸睛幌子诱骗借款人,如果不注意辨别就很容易上当受骗。北京银保监局今天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要提高警惕,谨防贷款“黑中介”的五个“定制圈套”:

“黑中介”谎称通过包装资料可以解决借款人“银行流水不够、收入不达标”等资质方面的困难。但当你拿着造假资料去申请贷款时,便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是资料造假被金融机构查出,结果自然是拒贷,还会被金融机构列为黑名单;二是个人信息泄露“被贷款”,相关资料可能被黑中介拿去申请贷款。

“1分钟办理、无需审批”“仅凭身份证,当天可放款”,“黑中介”一般将目标锁定在收入不稳定人群,“1分钟办理、无需审批”“仅凭身份证,当天可放款”是很好吸引该人群的噱头。而被这些虚假信息迷惑双眼的借款人,往往拿到的是一份“天价”合同,最终造成无力偿还的结果。

“黑中介”承诺低息、快速放款,但前提是借款人先要交一定的保证金、押金,以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一旦借款人交了钱,“黑中介”就会消失无踪。正规的金融机构在正式放款前是不会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的。而“黑中介”一般没有实际业务,图的就是借款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因此会在贷款过程照中,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

“黑中介”宣称自己在金融机构有熟人或者有关系,可以帮助借款人轻松贷款,而且利息很低,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如果借款人信以为真,交了所谓的服务费,贷款无望反倒被骗了服务费。正规的金融机构,都有严格的贷款审核流程,并不是内部人员就能左右的。

“黑中介”谎称只需几千元就能洗白个人征信,无论多花、多黑都能洗白,以避免贷款被拒。一旦用户信以为真就会被骗。征信报告只有上报的商业银行才可以修改、更正,除此之外,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是无权更改的。不良征信记录会在还清全部逾期欠款及罚息的5年后自动消除。用户发现征信有不良记录时,要积极处理,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才是正确之道。

正确贷款“三要三不要”

一是花钱要理性,不要让个人贷变成“烧钱贷”。

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忽视自身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计后果、盲目借贷,否则一旦资金断流,就容易陷入“黑中介”贷款的“定制圈套”。

二是借钱要正规,不要把“假李鬼”当成“真李逵”。可以通过“三看”辨别正规金融机构:

一看联系方式与经营场所。正规的金融机构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联系方式,并非只有一个简单的贷款网站,并非一个QQ号或一串手机号码。

二看前期费用和贷款利率。从贷款利率和前期费用来看,遇到“无门槛、低利息”的贷款产品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正规的金融机构在正式放款前是不会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的。

三看受理区域与营业执照。正规的金融机构一般只办理当地业务,有利于控制信贷风险,而非正规机构一般会声称“可办理全国业务”,这是他们异地行骗的一种手段。正规的金融机构会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借款人可以登录当地工商部门网站看看是否已经注册。

三是救济要理智,不要让中介贷变成“中介害”。如果不幸陷入“黑中介”贷款陷阱后切忌自乱阵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不要因为害怕,被“黑中介”恐吓、威胁,在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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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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