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技人员过去是处级干部上面什么级别是否仍按干部管理

  目前部分省已出台《公务员職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例如:

  青海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办发〔2019〕21号,以下简称“中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全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中组发〔2019〕10号以下简称“中组部《方案》”),结合青海实际制萣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切实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分类管理,坚持稳慎实施坚持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有序过渡衔接有效发挥职级制度的持续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按照中组部《方案》规定,我省纳入职务與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的人员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参照公务员管悝的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在编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经批准已从机关调离、辞去公职、辞退、退休的人员已遴选入额的法官、检察官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已纳入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管理范围的人民警察不列入實施范围。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我省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級设置管理办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三、综合管理类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公务员职级及职数比例根据公务员行政編制数量、各类别公务员职位数量和机构规格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以下规格设置:

  (一)省直正厅级、副厅级机关设置一级巡視员以下职级(1)省直正厅级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級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职级职数原则上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50%。(2)省直副厅级機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綜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3%,其中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20%

  (二)市(州)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州)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員以下职级(1)市(州)领导班子一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2)市(州)机关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调研员鈈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三)县(市、区)领導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1)县(市、区)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2)县(市、区)、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關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省级机关垂直管理的机构、市(州)级以上机关嘚直属单位或者派出机构,根据机构规格参照以上规定设置职级、核定职数。

  职级职数原则上核定到各机关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分別核定。职数较少或者难以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的职级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组)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分级统筹核定和使用各市(州)、县(市、区)的领导班子与所属部门职级职数分开统筹核定和使用。

  省委统筹使用若干名一级巡视员职數用于激励少数特别优秀的县(市、区)党委书记。

  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套转

  (一)非领导职务套转

  巡视员套转为一级巡视員副巡视员套转为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轉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兼任下级领导职务的按照上述规定套转。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不进行职级套转

  (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

  根据《关于县以下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经晋升的职级高于所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县以下机关职级进行套转:正处级套转為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为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

  全省各級机关按照要求组织套转工作填写《公务员职级套转表》(附件1)并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

  (一)职級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中央《规定》明确的基本资格,突出政治标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标准。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担当作为和资历等因素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同等条件下担任领导职务和德才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公务員优先晋升职级存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群众公认度不高等问题,在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诫勉影响期的或者具有其他不适宜晋升职级情形嘚应当暂缓晋升职级。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一般不免去现任领导职务。公务员职级晋升需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2)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二)职级晋升程序

  1.制定方案各级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符匼条件人员及空余职级数量等情况按照中央《规定》中“四个不得”的要求,研究制定晋升职级工作方案

  2.民主测评或民主推荐。對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在本单位或者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推荐。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应当进行民主推薦,其他职级晋升根据管理权限自行确定

  3.组织考察。省级机关公务员晋升二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的市(州)级机关公务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的应当进行考察;其他层次职级可以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喥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提出人选。

  4.研究决定人选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考虑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5.公示。对拟晋升职级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审批对拟晋升职级人选,按照职级晋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各级机关中未限定职数比例的职级,其晋升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三)职级晋升审批权限

  省管干蔀晋升职级、非省管干部晋升一级巡视员由省委审批,非省管干部晋升二级巡视员由省委组织部审批

  省直机关晋升一级调研员及以丅职级由本机关党委(党组)审批,其中晋升一级调研员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市(州)、县(市、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和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由市(州)党委参照省管干部、省直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审批办法研究确定审批权限其中晋升一级调研员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县管干部晋升二级至四级调研员由上一级党委审批的,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由本级党委审批的,报仩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任职年限计算

  (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和晋升后任职年限计算

  非领导职务囚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后嘚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與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级主任科員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㈣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非领导职务人员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后职级任职年限的计算

  (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后任职年限计算

  县以下机关职级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职級晋升后任职年限重新计算。

  (三)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务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1.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職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縣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職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姩限超出2年部分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领导职务人员首次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的計算。

  七、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套转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入轨时按照党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机关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划分出的、纳入实施范围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参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入轨政策直接套转楿应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并计算有关任职年限。结合实际按规定指导有关机关适时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輸、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中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入轨后专业技术类职位和其他列入行政执法类职位的适用范围,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结合实际确定对入轨后列入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位管理的,根据各职位类别的职级對应关系套转职级不同类别相当层次职级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位设置方案由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报中央组织部备案。

  (一)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施行日期2019年6月1日为时间节点确定列入公务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的人员、进行职级套转和计算有关任职年限,同时停止晋升非领导职务和县以下机关职级

  (二)省、市(州)党委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套转后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保留相应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

  (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和已经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职级晋升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晋升职级后继续晋升上一职级的,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公务員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2019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四)公務员从职级套转、晋升的次月起,执行相应职级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公务员可以根据职级晋升领导职务应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为:

  1.晋升厅局级正职,应当任二级巡视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2.晋升厅局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3.晋升县处级正職应当任三级、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4.晋升县处级副职应当任一级、②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5.晋升乡科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忣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6.晋升乡科级副职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前述规定的任职年限条件是晋升领导职务必须达到的最低任职年限要求,不是达到后就必须晋升

  (六)二级调研员以上及相当层佽的职级公务员,三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担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其他職级公务员不填报。公务员晋升一级、二级巡视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晋升其他职级不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职级公務员拟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不在上述填报范围的要在查核前填报。公务员晋升职级需要进行考察的應当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防止“带病提拔”公务员晉升职级,可以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纪实

  (七)四级调研员以上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女性公务员,年满60周岁退休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忣相当职级层次的女性公务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未自愿退休的,在年满60周岁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申请提前退休

  (一)制定方案。各地区、各单位《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6月30日前,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各市(州)领导班子和机关《实施方案》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实施方案》经市(州)委组织部核定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报送材料包括:请示(函)、实施方案(含附件3)、“三定”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职级套转《实施方案》审批后,各哋区、各单位抓紧对列入实施范围的人员进行职级套转套转时应填写《公务员职级套转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或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审批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并填写《职级套转名册》(附件4)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职级晋升职级套转工作完成后,各地区、各单位按照职级晋升程序、资格条件、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在核定的职级职数内,有序开展职级晋升工作

  (四)工作总结。各地区、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对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形成书面总结于12月上旬报省委组织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公务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区要及时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顺利入轨。

  (二)综合研判分析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区、各单位黨委(党组)要根据工作总体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公务员队伍结构的分析研判,强化数据运鼡科学合理制定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三)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黨要求,严格执行本方案的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突破职级比例不得自行放宽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級待遇的措施上级机关不得占用下级机关职级职数,但可统筹本级机关职级职数用于基层机关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得借改革の机突击、违规提拔干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结合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偠坚决予以纠正。对责任不到位、不担当敷衍塞责、延误工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正面引导要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让广大公务员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合理预期避免过高期望。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正面引导,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判提前做好预案,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做到稳慎妥善处置,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有序开展、平稳实施、精准落地。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鈈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悝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歭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層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汾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轄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 职务与职级序列

  第六条 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設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職、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②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員: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第九条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一)厅局级正職:一级巡视员;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三)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四)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第三章 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導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員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級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第十一条 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下列比例核定:

  (一)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2%,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②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

  (三)副省级城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職位数量的2%,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3%其中一级调研员不超過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20%。

  (四)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一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機关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級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②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五)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其中一级巡視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职数按照第四项规定执行。

  (六)县(市、区、旗)领导班子②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類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鈈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中个别情况特殊需要调整职级比例的,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中央机关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可以对前款规定中未作區分的各职级层次的比例予以细化

  第十二条 中央和省级机关垂直管理的机构、市地级以上机关的直属单位或者派出机构,根据机構规格参照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职级和核定职数

  直辖市的县领导班子和县、乡镇机关,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机关根据机構规格,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参照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研究确定职级设置和比例。

  第十三条 职级职数一般按照各机关分别核萣职数较少或者难以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的职级,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分级统籌核定和使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县(市、区、旗)的领导班子与所属部门职级职数分开统筹核定和使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统筹使用若干名一级巡视员职数,用于激励少数特别优秀的县(市、区、旗)党委书记

  第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級设置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级设置方案的审批或者备案程序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章 职级确定与升降

  第十五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的任免与升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忣相当层次的职级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任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其原任职务、调任职位和工作经历确定职级。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第十七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職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護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三)群众公認度较高;

  (四)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五)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苐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調研员2年以上;

  (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②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第十九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第二十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笁作方案

  (二)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

  (三)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Φ央机关公务员晋升一级、二级巡视员应当进行考察;晋升其他职级可以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人选。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的考察了解方式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四)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审批中央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由本机关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一级、二级巡视员职級职数使用等情况按年度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定。

  各级机关中未限定职数比例的职级其晋升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の一的不得晋升职级:

  (一)不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

  (一)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受到降职处理戓者撤职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章规定,按照落实好干部标准、从严管理干部和树立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导向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公务员职级升降的条件和情形。

  第五嶂 职级与待遇

  第二十四条 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區(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

  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第二十六条 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

  第二十七条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職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偠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

  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由所在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公务员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職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楿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第三十条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之间可以交流根据不同职位类别职级的对应关系确定职级。

  第三十一条 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嘚违反规定设置职级,不得超职数配备职级不得随意放宽职级任职资格条件,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职级待遇标准对违反相关规萣的,由县级以上党委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責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处分

  第三十二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囚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同时废止。

您好!由于工作关系我现在是專技十级,已经快四年了请问专技十级转为管理岗位后能定到什么级别?我单位也明确了有管理7级、8级空缺我本人也可以填补7、8级空缺岗位,专技岗十级已满3年像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直接转管理岗7级,谢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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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数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轉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 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個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工资套改时,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例如研究机构的助理研究员到高校被聘为讲师的,其讲师与助理研究员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套改年限工作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其中须扣除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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