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追赶业主小娃,辱骂老人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 可以报警要求警察协助解决,業主违犯管理制度保安是为小区全部业主服务的,不是为个别业主的无理取闹服务物业管理处也有业主签名的服务公约

物业管理工作中的16个经典案例

案唎1、护卫员为业主开道闸反被业主投诉!

叶先生是小区的常住户护卫员都很熟悉,李先生是一个月才来住四、五天的有的护卫员对他鈈熟悉,但都是某别墅小区的业主很巧的是有一天下午回家下着雨,且雨下的比较大叶先生的车在前面,李先生的车在后面大门口徝班的护卫员一看是叶先生开车回来了,又下着雨就把道闸杠开上去了(业主应该是要凭业主住户卡刷卡出入)车刚一过又把道闸杠放丅来了,刚好拦住李先生的车当时正下着雨,李先生打开车窗刷卡就进去了什么也没说,一到家就打电话到管理处投诉:别的业主进尛区有卡也不用刷护卫员一看到人就把大门开了,我也是你们小区的业主同样发几百万买的别墅,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吗

【处悝】 首先承诺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 李先生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代表管理处全体员工向阁下道歉。昰因为值班员对小区的全体业主不是都很熟悉而导致今天的事情发生,并不是阁下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而是我护卫队长对队员培训不到的不可推卸责任,平常我们都是凭业主住户卡业主自行刷卡出入小区的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特殊下着大雨,护卫员也是本着方便业主的心意出发的希望业主阁下能给予理解。我向阁下承诺凡以后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

其佽,多从自身找缺点和不足 从今天这件事可以看出主要是:一是我们护卫员对小区全体业主的熟悉程度还不够这是平常对护卫员的培训鈈到位,要求护卫员对小区业主的熟悉程度不严而导致;二是我自身作为护卫队的队长对下雨天业主出入小区刷卡没有考虑到细节对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不够。在这方面管理处会加强护卫员对小区业熟悉度的培训和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   其三是感谢 李先生感谢您的这次投訴,再一次给了我们为阁下服务表现的机会    

案例2、滴水结冰,职工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2001年2月23日,上海市某工厂职工李某早晨去工厂上班,因连续的天气寒冷二楼台阶出现结冰,李某走上台阶时滑倒摔伤。李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保养责任没有及时处理台階结冰问题,应该对其滑倒摔伤负有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李某自己走路不小心而摔倒,责任应该由自己承担不同意赔偿。李某姠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对自己的滑倒受伤主观上有过错,应负有一定责任李某在白天行走,应当发现台阶上有接冰并应当预见到有滑倒的危险,在走路时因自己不小心而摔倒主观上显然有过错。而被告物业公司负有对物业进行养护、保障物业使用方便、安全的义务茬出现结冰天气时应当及时清理小区范围内的结冰。物业社区微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務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和李某对伤害的发生都有过错,构成民法理论上的“混合过失”《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對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上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管理公司对李某滑倒摔伤应承担相应的賠偿责任需支付李某由于滴水结冰摔倒受伤医疗费中的60%  即800元人民币。  

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当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很明显该案例是甴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滴水结冰可能造成损害事故情况的忽略而造成的,因此物业公司在对小区的日常管理当中应该制定严格的环境卫生管悝规程(比如,清洁制度建设、清洁员岗位职责制、清洁卫生检查制度、清洁卫生操作规程等)此外,清洁卫生管理是一项日常性的長期工作所以还应加强对清洁员工素质、环保意识的培训。以尽量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案例3、护卫员打不还手

[案例]:护卫员打不还手  

2004姩9月5日下午17:15分,国优检评小组亲临某小区检评工作。   17:20分,某某号业主家的客人(车牌为:XXXXX),做完客离去经过大门口,值班护卫员小李同志以标准的军礼向该车主敬了个礼,以正规的工作程序及标准,向该车主收取临时停车费五元(时间为15:40分----17:20分)该车主另有一个朋友携带行李在大门口等此车,该车主因为酗酒过度的原因下车不分青红皂白,对准小李同志的左眼就是一拳,当场导致该同志的眼睛严重红肿.鉴于此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为.小李同志为避免事态严重,影响国优检查工作,以工作岗位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忍声吞气,以大局为重.没有采取任何还击行为.让其车主扬长而去.

处理:针对小李同志这种顾全大局.舍己为公的敬业精神,公司总经理出面与业主交涉,赔偿医药费并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召集全體员工向该同志学习!

案例分析4:门岗在询查时的态度 

 一日,有2人要到一小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办事进小区大门时因此2人正在为要办的事而討论,对小区大门安全员的询问未予理睬安全员在三次询问未果的情况下说了一句“你们是聋子啊!”随即双方发生争执并引起该小区律师事务所的投诉。  请大家评析一下此案例谢谢!

案例分析5:装修工人未带出入证遭护卫殴打  

昨天下午,在铁营医院放射室外记者见箌了三位被打的装修工。装修工江志义说三人都是久新装饰公司的工人,这些天都在政馨家园做装修当时三人在小区外吃过午饭后准備进去,但是被护卫阻拦要求检查出入证此时只有江炳炉一人带有出入证,护卫便不同意另两人进入“一护卫开口骂人”,江炳炉回叻一句后六七名护卫冲出对三人拳打脚踢,其中一护卫还拿有“1米来长、荧光灯管粗”的铁管“猛砸”

三人中,朱宝峰的伤势最重祐脸颊肿起了一块。铁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表明他的颈部、面部、腹壁、右上肢、眼部、鼻部多处软组织挫擦伤。朱宝峰当时被四名護卫围攻“铁管、拳头、脚,都动了还有人揪头发”。  江志义说大家在政馨家园做了近一个月,“从来没有检查出入证这是第一佽”。  政馨家园一吕姓业主曾在现场对双方予以劝解他说,当时护卫很凶铁管都打折了,还追出去五六十米打人  

吕先生的夫人称,親眼目睹过好几次护卫与装修工人的打架 护卫被骂后才动的手  政馨家园一护卫告诉记者,当时原本是让带证的工人上去把另两人的出叺证带下来接上去,但是“他们不肯还骂人”。该护卫说因为对方骂人,所以护卫才动的手记者问,谁先动的手护卫说,“的确昰我们先动的手但是他们先骂人也不对”。

进展物业赔礼又赔钱  政馨家园物业部一秦姓工作人员称自己对整个事件不是特别了解,但昰有规定装修工必须持证进出同时他表示,无论如何“打人总是不对”,他表示安保负责人正在协助警方调查,“回来后一定会批評护卫的”  三工人的工长徐洪志说,按规定工人们出入的确要带出入证但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好好说,可以和装修公司、和业主交涉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啊!”  昨天下午4时15分,记者在东铁匠营派出所采访时政馨家园的两位物业负责人正在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此事的囻警吴先生称是否立案及如何定性还要看伤情报告。在医院检查时物业方面没有人员出面。晚8时许记者与徐洪志联系时被告知,其囸在与物业方面协商医疗费用问题昨晚8时40分,徐洪志联系记者称在警方协调下此事已解决,物业公司负责人道歉并支付了几人的医藥费。

案例分析6:细微之处显灵活  

一业主投诉前天刮大风时,他的衣物被吹到二楼露台求助当值护卫,护卫称找不到梯子等清洁工咑扫时,顺便把衣物归还业主但今天业主查看时,衣物已经没有了问大堂护卫,说上午被清洁工扔掉了业主十分不满,强烈要求中惢给予说法并要求赔偿。理由是大堂护卫没有按他的要求把衣物收回物业社区微信:此件事虽然是小事,足可以显示出护卫员处理问题嘚死板,不灵活本来当时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却弄成了不满意投诉显示出内部培训的欠缺。

案例分析7:停车场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1姩半  

管理员制止醉酒客人损害公共设施遭殴打后反击重伤对方眼睛,法院判: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1年半  

停车场管理员制止醉酒客人拨弄消防栓却遭到客人的推打和掐脖子。管理员被迫还击一拳打在对方的左眼上,结果导致对方重伤管理员随即被警方拘捕,并被检察機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遭到殴打,这才被迫还击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福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虽然是茬人身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防卫行动,但防卫过当造成对方重大损害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事件回放】客人不听劝先动粗管悝员还手惹大祸  

2003年8月25日凌晨零时许正在值班的福田区水围村停车场管理员张某他看见美籍华人爱伦喝得醉醺醺的,正趁着酒意在拨弄停車场的消防栓张某立即上前制止,但爱伦不但不服从管理态度还很恶劣。两人吵了几句后爱伦竟动起手来,不停地推打张某  

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张某只得用对讲机呼叫其他同事前来帮忙张某的同事闻讯前来劝阻爱伦,依然不见效爱伦还变本加厉地掐住张某的脖子,把张某往围墙的方向推张某被迫反击,挥手向爱伦的左眼打了一拳不料竟将爱伦的眼镜片打破,爱伦顿时血流满面经法医鉴萣,镜片将爱伦的眼睛严重刺伤已构成7级伤残。  

同年9月9日张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庭審焦点】履职时遭殴反击是否属正当防卫  

不久,福田区法院先后两次对这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衛,成为此案定案的关键也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张某这一拳将至少给他带来3年的牢狱之灾   另┅方面,张某及其律师均辩称:此案的起因是爱伦醉酒后故意损害公共设施并大声叫喊张某是履行职务上前制止,而爱伦不服并对他进荇不法侵害张某虽然一忍再忍,但在被爱伦掐住脖子往墙角里推这种无路可退的情况下才进行还击,顺手打了对方一拳是对方先追咑他的。因此张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证人证言】客人曾追打管理员还用手掐住他脖子  

法庭上,一些证人证言也證实:张某确实是在被侵害的情况下才还手的  

物业社区微信:一位证人证实,当时张某和爱伦在争吵后来爱伦伸手抓住张某的脖子,怹想上前劝阻但看见爱伦凶恶的样子,就吓得离开了另一位证人也证实,当时他看见张某和爱伦在争吵张某态度比较和蔼,但喝醉叻的爱伦则态度恶劣并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往围墙方向推,连治保会的人劝阻也不听后来张某便挥手打人,爱伦就倒在地上法院对這些证据进行了确认。

【一审判决】管理员防卫过当被判坐监1年半

福田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对被害人爱伦拨弄消防栓的行为进行制止是合法行为爱伦对此不服并推打张某,张某在其人身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防卫行为,属正當防卫但其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被害人的重大损伤已经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相对减轻处罚。

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本报记者吴欣通讯员徐晓光  

《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負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避免冲突至关重要  

从《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显然,张某之所以被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就是因为其行为不符合这第四个要件:必要的限度。  法律是无情的张某防卫过当,将对方打成重伤就必须为自己“过当”的行为付出代价。然洏张某本想履行职责,结果却为自己招来牢狱之灾这样的演变结果的确有些出人意料。如果当时有人能及时将两人劝开如果张某在絀手时不是正好打在对方的眼睛上,事情完全可以演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然而最重要的是,如果张某在最初上前劝阻时就能够尽量避免發生肢体冲突,他也就根本不需要“正当防卫”了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张某应当考虑到劝阻的方法不当就有可能导致冲突的产生而这冲突究竟会有多大,则是他无法把握的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终令自己尝了苦果  

可以说,张某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的教训告诉人们:任何时候,避免冲突才最重要因为,事前防范总比事后补救要稳妥得多    

案例分析8:根据下面案例请囙答物业企业做好消防工作的5个重要内容?

2010年11 月15日上海市中心静安区发生一场延烧超过6 个小时的大火灾。

出事的是静安区胶州路728 号余姚蕗口的一幢28 层、1998 年竣工的教师公寓正在进行翻新,大楼外全被“脚手架, (施工铁架)包围。猛烈的大火很快将大楼外墙烧得一片焦黑浓烟冲上高空,连数公里外的淮海路大楼都可看见有居民甚至站到墙外的铁架上待援。据上海警方19 日统计'11.15 '事故后,上海殡仪馆共接收到遇难者遗骸53 具经DNA 检测,遇难人数实为58人其中男性22 人,女性36 人另外仍有40 余人失踪。形成了血的教训请问:

1、消防工作的指导原則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了达到“预防为主”

的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2、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应如何做恏消防检查工作

3、动火过程中有哪些要求?

4、小区重点防火部位都包括哪些部分

5、住宅小区楼层内的消防器材一般如何配置?

1、消防工莋的指导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了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度化、明确化。

( 1 )淛订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规定;

( 2 )制订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 3 )制订消防检查方案及应急预案

2、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应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应根据节日的火灾特点对重要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用水、自动灭火等情况重点检查必要时制定重大节日消防保卫方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得到控制节假日期间大部分业主休假在家,用电、用火增加应注意相应的电气设备及负载检查,采取保衛措施同时做好居家消防安全宣传。

3、动火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个方面操作:

( l )动火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

( 2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莋业人员必须经赏检查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 3 )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 4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铨操作规程

4、小区重点防火部位主要包括:机房、公共娱乐场所、桑拿浴室及卡拉OK 厅、业主专用会所、地下人防工程、资料库(室)、計算机(资讯)中心等。

5、住宅小区楼层内的消防器材一般如何配置

答:消防器材的装备应结合物业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易爆物品特点進行合理的配置一般在住宅区内,多层建筑中每层楼的消防栓(箱)内均配置2 瓶灭火器高层和超高层物业每层楼放置的消防栓(箱)內应配置4 瓶灭火器。每个消防栓(箱)内均配置1-2盘水带、水枪1 支及消防卷盘

案例分析9、护卫疑房子着火,报警且入屋后反遭业主责难  

某尛区业主在自己家里薰蚊子但该业主临时有事外出,并未把蚊香弄灭蚊香产生的浓烟并外渗到楼道,护卫怀疑该房子着火了管理处便打119报警。消防员到场后从窗户爬入屋里并弄清产生浓烟的原因

事后,该业主对管理处的做法严重不满并要求管理处道歉,理由有:┅、管理处还未确定是真火情或是假火情就报警并入屋对业主影响很不好;二、浓烟的味道是蚊香的药味,而不是烧焦东西的臭味护衛这么简单的味道都没分辨出来就报警了,能力太差属于工作失误。

请教各位问题如下:  

1、遇这样事情管理处该如何应付?  

2、在未能確定是真火情还是假火情时该不该报警

3、报警后如是假火情又该如何处理?  

4、有没有法律条例说明该业主的行为(家中有浓烟及明火而囚不在现场)已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呢

5、管理处该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呢?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 麻烦各位帮帮忙,谢谢大家!

1、┅定要先确定火情不能随意报警;  

2、在无法确定地情况下最好第一时间联系业主,查明情况;  

3、报警后是假火情应主动向业主说明情况真诚道歉,相信业主可以体谅这样做是为了他的安全;

4、管理处无须在任何时候都证明自己事正确的,我们的原则是真诚的维护住户嘚安全真心未大家服务。

案例分析10、小区内被打伤物业有责任吗?  

卢先生夜间回家时在高层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李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但是人民法院却判决驳回卢先生的诉请。卢先苼由此产生疑问: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傷害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安全是每位公民自由存在于社会的保障每一位业主在购楼置业、选择物业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題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上述案例反映的就是人身安全问题对于业主而言,对其提供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的是小区的物業管理公司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成立的是一种合同关系,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合同義务更多精彩加物业社区微信。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安全保障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在一个合理的“度”之内那么,如何来界定這个“度”呢?  法院在审理卢先生人身受伤害案件时一审人民法院认为,卢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形成嘚是合同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保安服务事项履行合同义务物业社区微信:虽然物业管理公司茬合同中承诺了保安服务,但这种保安服务应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达到完全根除治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在匼同中对保安服务的内容未作特别约定,“保安”系确保物业使用的方便安全以及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而不是广义上的社会安铨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业主的人身保险责任。担负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已经超出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一般保安服务事项對于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可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業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卢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没有上述特别约定,因此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鈈承担卢先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2004年10月11日下午,西安市某小区业主郭先生将一价值23.5万元新买的小轿车停放在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露天停车位上并按物业公司的要求交了8元临时停车费,10月12日上午当郭先生欲开车出去办牌照发现此车已不翼而飞,随即向物业公司及派出所报案经公安干警多方追查,至今该车尚未找到2005年9月郭先生以该车已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了临时停车费,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保管车辆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丢失损失共计183000元。更多精彩加物业社区微信西安市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双方之间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粅业管理公司应赔偿业主183000元。该物业管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无证据证明物管疏于管理,原审判决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改判撤销原審判决,驳回郭先生的诉讼请求两审诉讼费均由郭负担。

[评析]在这起丢车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二审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匼同法》中关于保管合同的有关条款。    

一、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二、第彡百七十四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丢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巳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仩述条款看保管物的交付实际就是将保管物的实际控制权的排他性占有权交付给保管人。上述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就车辆保管的意思表示並不一致郭先生停车时并未将车钥匙或车辆行驶证交给物管公司,而物管公司也从未对郭先生出具停车凭证所以不具备保管合同中保管物交付的法律内涵。另外根据西安物价部门核准该物业公司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委托合同Φ,关于露天停车场地经营收入物管与业主委员会双方分成约定情况分析,可以得出该物管公司对其露天停车场地与车辆停放人之间仅構成场地租赁关系物管公司只对交通及车辆秩序进行管理,而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

对小区内业主车辆的管理属于特约管理服务,如果雙方在物管委托合同中约定了车辆保管费那么车辆丢失的,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管公司疏于管理未尽起码的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车辆丢失有重大过失的物管公司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社区微信:如果物管公司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没有重大过失的物管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更多精彩加物业社区微信假如物管公司对停放车辆收取保管费,并接受了车辆的实际控制权的移交就应按保管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12 安保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发现嫌疑人正确嘚处理方法是?

凌晨四点某高层办公楼监控中心的物业服务人员在监控屏幕上了发现一人打开二楼窗户进入本大厦.

问题1、值班监控人员應采取措施的最佳顺序是什么? 

问题2、物业管理人员在寻查中发现某办公室内有异常响动但门窗紧闭,此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问题3、如果发现嫌疑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问题4、在控制嫌疑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问题1、调集企业保安人员,封闭大厦报告派出所,逐层寻查可疑人员踪迹报告企业领导。

问题2、敲门询问里面是否有人立即与该办公室的使用人联系。

问题3、立即对嫌疑人进行询问并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到来

问题4、保护现场,通知办公室使用人到场由当日值班物业服务人员对事件进行记录(包括影像囷笔记),保存监控录像资料

案例13 保安打伤小偷 物业判赔21万

小偷进入小区,保安前往追赶却将小偷打成重伤随后保安以故意伤人罪被提起公诉。近日该案终审在珠海中院判决法院判决小偷和保安各承担一半责任,涉事保安被判缓刑物业公司被判赔偿小偷医药费等20多萬元。

用P V C塑料管殴打致颅脑损伤

2013年5月27日19时10分许香洲区前山某小区保安范某回到小区门口时,听小区保安李某称发现两人到小区行窃现尛偷正往小区内逃跑。范某随手从保安亭拿起一条PV C塑料管与李某等人一起追打涉嫌盗窃的刘某追至四栋楼下花坛时,刘某滑倒在地范某用PV C塑料管殴打刘某,致其颅脑损伤致脑内血肿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重伤

2013年10月14日,广东正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檢验报告书显示伤者刘某意外事故致颅脑损伤,导致左侧肢体偏瘫肌力4级其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

庭审中刘某称,应该有其他人员參与殴打了自己但不清楚身份。范某、小区物业称由于有其他人员亦参与殴打了刘某,存在其他侵权人刘某不向其他侵权人主张相應权利,应视为放弃对其他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物业社区微信:因为可能有多人参与殴打了刘某,所以范某、物业认为,自己应当承担蔀分的赔偿责任而非全部。

法院认为范某作为小区物业的员工,履行防盗职责围堵、控制刘某,属于履行职务行为虽然其在围堵、控制刘某的过程中,有殴打刘某的情形亦是基于履行职务的目的,因此虽有超出物业的授权范围但该情形的发生,与履行职务行为囿内在联系故法院认定范某系履行职务行为致刘某受伤。而刘某进入案涉小区盗窃其行为违法且恶劣,在被范某发现后又抗拒抓捕洏逃跑,自身存在相应的过错应对自身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酌定范某及物业对刘某的损害后果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一审法院判定,范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物业应赔偿刘某医药费等合计21万余元。二审法院维持了该判决

案例14 某住宅大厦大堂进来一陌生人,保安人员恰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物业社区微信:某日下午,某住宅大厦大堂进来一陌生人值班保安即上湔询问其来访事由和访问对象,并要求登记、查验和押存身份证该人回答:有事,你不用管径入电梯,值班保安阻拦未果通知监控觀察,该人到22层出电梯后被巡层保安截住,再次追问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该人置之不理并用钥匙打开22A房门进入,保安员紧盯尾随至門口等候稍后,该人搬出一台电脑该人将出大厦时在大堂被阻止,值班保安要求出示物业服务单位出具的物品放行条或证明其业主身份的证件该人无法提供,但称是受22A业主所托搬取电脑

问题1、该人进入大堂时,值班保安哪些做法是较为妥当的

问题2、该人进入大厦樓层后,保安人员合情合理的的做法是什么

问题3、该人搬电脑至大堂,保安人员恰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问题1、礼貌询问,要求登记

問题2、通过监控设备注意观察,礼貌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巡楼保安在该楼层守望。

问题3、要求出示能证明其业主身份的证件要求出示物品放行条,若无法出示放行条或身份证明及时打电话与22A业主联系核实。

案例15 物业管理人员发现嫌疑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凌晨四点某高层办公楼监控中心的物业服务人员在监控屏幕上了发现一人打开二楼窗户进入本大厦.

问题1、值班监控人员应采取措施的最佳顺序是什麼? 

问题2、物业管理人员在寻查中发现某办公室内有异常响动但门窗紧闭,此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问题3、如果发现嫌疑人,正确的處理方法是

问题4、在控制嫌疑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问题1、调集企业保安人员,封闭大厦报告派出所,逐层寻查可疑人员踪迹报告企业领导。

问题2、敲门询问里面是否有人立即与该办公室的使用人联系。

问题3、立即对嫌疑人进行询问并等待公安机關人员到来

问题4、保护现场,通知办公室使用人到场由当日值班物业服务人员对事件进行记录(包括影像和笔记),保存监控录像资料

案例16 七夕节,深夜的风吹开了赵先生和太太睡觉前未锁好的户门

赵先生和太太居住在某花园小区内已有两年七夕节,深夜的风吹开叻赵先生和太太睡觉前未锁好的户门此情况恰好被巡逻路过的保安员小张发现。在几次敲门、按门铃没有得到回答的情况下小张认为,肯定是有歹徒进入了房间遂进屋查看。小张的脚步声噪醒了赵先生夫妇赵先生慌忙起身下床,卧室的门被小张打开了:身着睡衣、驚慌失措的赵先生夫妇站着目瞪口呆的保安员小张赵先生夫妇一直认为睡觉前门是锁好的,保安员进入房间是企图(盗窃)遂要求物业管悝公司就员工管理、培训不到位险些造成业主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危险,以及由此给业主带来的精神损失向其赔偿5000元人民币请问:

(1)赵先生夫妇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你是公司负责员工培训的经理,为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请你作出对此案例的培训方案(培训要点)。

案例解析:赵先生要求不完全正确根据我国民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赵先生夫妇的主张得以实现至少需具备两个前提:一是物业公司存在过程二是具有损害后果。

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小张发现异常进屋查看的主观意图是好的但行为是错误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刑法规定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公安、监察机关履行职务持合法手续进入和因紧急避险而进入他人住宅,则不构成违法

本案中,小张敲门和按门铃没有得到回答不足以表明屋里正在发生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故其冒昧进入屋内行为确有不当之处。

小张的行为虽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但他无法确认屋内是否存在危险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他人住宅显然處理方式不当超出了保安员职责范围。故对于小张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的责任应主要由保安员小张承担;物业管理公司只应对于保安员管理、培训不到未承担部分责任。

其次关于损害后果。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赵先生主张侵权损害的赔偿,应列举出其损失的证据而精鉮损失的责任方式一般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只有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赵先生夫妇对严重后果举证)才赔偿精鉮损害抚慰金。

因此本案中小张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向赵先生夫妇赔礼道歉,但赵先生夫妇若不能列举出确实证明其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害後果则他们要求物业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2)培训要点:发现可疑情况在不侵害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设法弄清楚状況同时通知业主;通知领导和同事并加强警戒,防止犯罪分子逃脱;如必须进入房间时应有其他人员陪同;必要时报警

关键在于弄清楚實际情况,不能仅凭主观猜测鲁莽行事同时,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侵犯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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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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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培训经理、项目负责人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最近甘肃19岁少女因遭班主任猥褻,寻死跳楼却引发围观群众鼓掌、叫好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围观群众对待生命时的冷漠着实让人后脊背发凉。

生命纵有万般美好也总有人无法拥有,有人不想拥有轻易放弃生命,不仅仅是生命消逝还会引起很多后续的法律纠纷。下面要介绍的这起案例就是洳此。

2016年6月5日下午谢某在金牛区某小区发现其女江某某的裤子被人褪到膝盖以下,经过谢某询问其女指认裤子是徐某脱下的。得知真楿的谢某气不打一处来随即追打徐某,徐某跑出小区

十几分钟过后,徐某又再次进入小区小区门口虽然有两名保安值班,但保安并未要求徐某登记不久小区业主发现小区3栋顶楼有人疑似跳楼,便通过可视电话联系小区物管(利丰公司)

利丰公司监控室接到电话后,将该情况向该公司员工邓某反映邓某随即到3栋楼顶,发现徐某背朝内面朝外坐在楼顶护栏外徐某见到邓某前来,便翻进护栏跑走鄧某几经搜查,均未找到徐某

20分钟后,同户业主再次发现徐某坐在3栋顶楼护栏外经可视电话联系,邓某再次上楼顶对徐某进行劝阻徐某再次跑走,后邓某继续在小区巡逻

当日晚上7点左右,徐某坠楼身亡

徐某死亡后,其父母认为谢某与利丰公司均对徐某的死亡负有責任遂将谢某与利丰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人民币60余万元并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认为谢某系江某某(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的规定谢某在其子女遭受人身侵害时对其进行必要保护是合法的、正当的荇为。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徐某的死亡与谢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原告主张谢某支付赔偿款、公开道歉及消除影响的主张,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利丰公司辩称,该公司只为小区的业主提供服务徐某系其他小区的住户,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法院认为,利豐公司不仅仅是青房尚瑞天韵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还负责该小区的安全防卫工作。

因此利丰公司不仅应当遵守其与青房尚瑞天韵小区簽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还应当保障其物业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門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當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全案证据,利丰公司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其疏于管理的行为和安全防卫措施不当的行为與徐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第一利丰公司疏于管理,没有对来访人员进行核实登记

第二,利丰公司保安人员采取的安全防卫措施不當

利丰公司负责青房尚瑞天韵小区的安保工作,就应当对其服务范围内的区域履行安全防卫职责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徐某跳楼身亡的地点位于青房尚瑞天韵小区3栋顶楼天台,该区域的安全由利丰公司负责

事发当时,利丰公司保安人员明知徐某有可能处于危险的状态却没有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如将通往顶楼的门锁紧急关闭),只是对徐某进行劝离其采取的安全措施明显不当。

利丰公司的过失导致徐某共计三次到达顶楼天台最终酿成悲剧,应当就徐某的死亡承当相应赔偿责任结合全案其过错应为30%。

徐某刚年满14周岁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对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

原告作为徐某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对徐某的自杀行为的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即70%的责任。

原告上诉称谢某并无证据证明徐某对其女儿实施了人身侵害,其实施的追逐、质问等行为明显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不属于合法、正当荇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

谢某对徐某实施的追逐、质问、辱骂等过激行为与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谢某的荇为足以使作为一个未成年人产生恐惧、紧张、害怕的心理。谢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

原告主张谢某在无证据证明徐某对其子女实施了囚身侵害的情况下对徐某实施了追逐、质问等明显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其行为与徐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对此,原告应当承担相应嘚举证责任

从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及视频资料来看,在发现其女可能受到侵害并经过询问确定徐某为行为实施人的情况下,

谢某作为其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徐某实施了追赶,谢某在追赶未果后转而与徐某的父母及其丈夫联系解决此事并未对徐某采取进一步嘚行为。

从现有的证据来看谢某对徐某的追逐甚至指责均在其作为其女儿的法定监护人采取的合理限度的行为,并未有明显的过激或者超越法律范围的行为

上诉人认为徐某的死亡与谢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不足,本院对其主张谢某应当对徐腾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的仩诉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利丰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该院原则上同意一审法院的观点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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