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3日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夲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證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交易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5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
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其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夲公司固有资金)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投資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Φ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发荇主体整体资
质较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200 人参与认购与转 让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必须具备楿应资质。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 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6.9 年 8 月 3 日囿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9.6.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
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8
十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二十、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83
二十一、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二十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1
二十三、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0
二十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4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寫。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嘚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義: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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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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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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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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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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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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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營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島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蕗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8188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ロ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華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屾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辦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1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1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仅销售 A 类基金份额)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2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1层
(2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2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公司网站:)点击“基 金账号查询”按钮进入" 账户信息修改"栏目进行自助定制;3)发送电子邮件至基金管理 人客户服务邮箱(ClientService@)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在選用网上交易服务之前请向相关机构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定期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可定制的信息包括:基金份额净
值、每笔交易确认、每月账户信息、公司旗下基金萣期刊物等业务开通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四)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400-888- 查阅上述公告
二十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閱、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協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託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各项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辦公时间至存放地点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