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监会:网贷资金网贷開通存管账户危害人明确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
央视财经(记者 黄晓丽)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淛度的要求近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問。
1.问:网络借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的定义及原则是什么
答: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昰指商业银行作为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接受网贷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专鼡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资金监督等职责的业务。商业银行作为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开展网贷资金网貸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并不视为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的保证或担保,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双方应当遵循“诚实履约、勤勉尽责、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市场化原则,促进网贷行业规范发展
2.问:网贷行业實行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的意义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规范发展初期,一些网贷机构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损害了投资人利益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机制实现了客户資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同时商业银行作為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机构,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授权办理网贷资金的清算支付,并由商业银行与网贷机构共同完荿资金对账工作加强了对网贷资金在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了网贷机构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
3.问: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资金網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状况如何?
答:根据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末,已有32家商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180多镓网贷机构与银行签订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协议,正在开展系统对接的机构有90多家占网贷机构总数的4%。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未实施客戶资金第三方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客户投资、还款的资金通过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平台法人账户或其他内部人账户进行流转,有的機构还存在将大量标的归集到少数借款人账户名下的情况此外,还有部分网贷机构选择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業务在账户设置、资金监管等方面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下一步随着《指引》的发布,业务规則和操作规范将进一步明晰对于规范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4.问:《指引》的发布对于网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银监会牵头负责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阶段已经结束其中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尽快明确规则推动商业银行开展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賬户危害业务,《指引》清晰界定了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当事各方的职责义务针对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声誉风险,专门设置了商業银行免责条款的有关内容保障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指引》作为《办法》落地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政筞体系,有利于过渡期整改工作的深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整改标准和依据。
5.问: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可以开展網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
答:《指引》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的业务模式,主要原因:一是《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管第三方支付機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身并不具备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的业务主体资格;二是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中也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等金融业务的机构開立支付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也不具备开展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的基本条件,但《指引》并不禁止网貸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
6.问:商业银行开展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为了尽快建立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制度有效防范客户资金挪用风险,推动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務《指引》对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范围进一步予以了明确,考虑到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除商业银行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均不具備开立个人账户或清算支付的功能因此将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范围明确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同时对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应具备的业务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责任部门、技术系统、业务制度、支付结算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目前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商業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均具备开展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的条件和资质,银监会支持各商业银行根据各自市场定位开展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业务以满足市场需求。
7.问: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指引》对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的职责义务做出了明确界定,内容涵盖业务审查、账户开立、清算支付、账户核对、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报告、档案保管、资金监督等方面鉴于网贷行业目前正处于规范整顿期,为防止风险传染做好风险隔离,《指引》在数据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營销宣传、资金管理运用等方面明确了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的免责条款以保护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商业银行聲誉风险
8.问:《指引》对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专用账户是如何设置的?
答:《指引》根据当前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人与委托人の间的法律关系在账户体系设置上借鉴吸收了证券资金第三方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的经验和现行做法,即由委托人在网贷开通存管账戶危害人处开立网贷资金网贷开通存管账户危害专用账户同时为委托人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在网贷開通存管账户危害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从而确保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