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员属于县处级行政级别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系统中的一种非领导职务,在级别上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與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導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職、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是何级别、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调研员属于县处级行政级别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系统中的一种非领导职务,茬级别上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務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鄉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是何级別、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縣处级正职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调研员属于12级至15级
根据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員法》从法律层面上,再次明确了这一职务分类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訂草案)》习近平主席签发第二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根据新修订公务员法过去的“非领导职务”表述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职務”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将非领导职务改造为职级。
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是何级别、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員、二级科员改革成果被法律巩固下来。
调研员分为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有些书上亦称副调研员)两者都属于非领导职务,但都有級别调研员对应处级,助理调研员对应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