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私藏子弹壳会有什么处分是不是会上军事法庭

《战狼2》中冷锋一脚踢死强拆老大,属于故意杀人吗?为什么不是死刑?
《战狼2》中冷锋一脚踢死强拆老大,属于故意杀人吗?为什么不是死刑?
一如初见忆流年 08-23 13:49
说实在的,这一聊真解气!爽!这样的人渣就该被整死。可是,如果是现实中的话,冷锋的行为会被怎么处理?部队会出面保护吗?
心灵成长记 11-03 12:26
冷锋这一脚真得是石破天惊,把看电影的观众给踢嗨了,觉得他是一个英雄,惩恶扬善,维护正义,但这一脚对他个人而言,则是一个悲剧,一脚把他踢出了军队,也改变了他后来的命运,冉冉升起的军中之星,就这样脱下了军装,当他最后打了那个敬礼,一滴泪水甩出眼眶,这滴泪水包含了悲伤,痛苦,遗憾,无奈
冷锋一脚踢死强拆的黑老大,属于故意伤害(致死)罪,根据犯罪情节,不可能判死刑。看电影,冷锋面对黑老大挑衅,飞起一脚,将其踢飞,实际是有镜头删减的,如果因为一句话就下死手,冷锋也不会是什么大英雄了,从资料上看,冷锋愤怒是因为黑老大踢飞了战友的骨灰盒(被剪掉),而战友的母亲妻子女儿一片啼哭,包括老母亲手里的骨灰。(播出),冷锋是在这个前提下踢死黑老大的。故意伤害致死,一般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冷锋显然没有判10年以上,从电影里交代的,冷锋服刑没超过3年推理,他的刑期应该在六年以下。为什么冷锋会得到减轻处罚的处理?第一是死者有重大过错。主要表现在对烈士以及烈士家人的欺凌上,包括电影观众也都义愤填膺,这还是减掉了更刺激的镜头。第二冷锋是自首,这是法律之内的考量,还有法律之外的因素,比如冷锋是战斗英雄。冷锋被判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减刑,他才能在三年之内出狱,出现在非洲,这是最合理的分析推理。尽管这是电影,但基本遵循了法律规定,吴京处理这个情节显然也征询了法律人士的意见,比较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大的偏差。
谢邀,旧城改造事涉居民搬迁,一般是政府行为,不是那个开发商或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能够主导的。影片《战狼2》中的拆迁队,法庭并没有认同是黑社会。现在人们对拆迁队印像不好,大都源于拆迁认狐假虎威,仗势欺人抑或得理不饶人。当然了,拆迁过程中,会常常遇到少数"钉子户",甚至最牛"钉子户"。这时,为方便工作,往往把拆迁工程发包给半官方或私人性质的拆迁队去做。由于有"钉子户"见钱眼开,狮子大开口,要价太高,令人头疼。还有"钉子户"好歹不分,橫竖不讲理,一句不搬,让人工作无从着手。自然,还有一些弱势群体因为补偿不到位,导致一时无处容身。现在,时兴招聘编外人员,也就是常说的临时工,他们因为工作事关一家老小的生存,往往工作特别用心卖力。其实,编外人员自古就有,历史上著名的包公也养了不少"临时工",比如赫赫有名的"五鼠”。一开始,"五鼠"可不是朝廷命官,后因屡建奇功,才得己入朝为官的。发展到今天,有身份的人自然不再这样做了,但底下还有,比如公安刑警,因为工作需要,就有自已的"线人",而这个"线人"在老百姓眼里可不是什么"良民"。拆迁工作之所以需要"临时工"去做,不外乎有下面几种情况。拆迁动员工作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对纳入拆迁范围的住户,没有上门征求意见,象影片中表现的一样,对辖区内有军烈属弄得无处容身都不知情。不认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一副高高在上,说一不二的嘴脸。利益分配不公,少数官员中饱私囊,让老百姓深恶痛绝。无形中形成了对立。而在上世纪的1958年,湖南祁阳县石洞源需要修建水库。导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陶铸旧居都在搬迁之列。报告送上去后,陶铸爽快同意了。现在,人们看到的陶铸故居是搬迁到的新址。《战狼2》男主冷锋,在面对拆迁队时,处事不够冷静,把握分寸也失当。因为拆迁队同样是"公务”在身。事实上属半官方行为。冷锋冒然出手,无法定性为见义勇为范畴。冷锋本来有多样选择,面对烈士又是战友的家人,无处容身,完全可以军方名义,出面与政府交涉,寻求帮助,妥善安置。但冷锋沒有这样做,而是义愤填膺,赤膊上阵,冲突中致人重伤(人死没死,影片没有交待)。冷锋的行为违犯了军人《内务条例》。适属于打架斗殴范畴,最后,以开除军籍,遣送回乡了事。我想,由此说明,对方没死,如果致人死亡,冷锋即便不获死刑,无期徒刑是肯定的。要知道,开除军籍大抵相当于三年刑期。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的一个战友,因贪图小利,监守自盗了几床军被,同样被开除军籍,遣送回乡。两相比较,冷锋还算幸运的了。(文中图片來自网络,不当之处,多多包涵)
鸿鹄高飞一举万里
关于这个问题我首先要说的是:从电影的情节来看我只知道冷锋踹了那个强拆老大,但死没死应该看不出来吧?那么我们假定这人被踹死了,冷锋的行为该如何定义?属于故意杀人吗?作为一名普通观众,也是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要说:“这一脚踢得真特么好!”惩恶扬善快意恩仇有侠士之风。当我走出电影院,冷静下来思考后我得出如下结论:一个人无论再坏,也享有生而为人的权利,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废除古代的凌迟、车裂等酷刑的原因,即使再罪大恶极之徒杀人不过头点地,他只要是个人就不应该受尽酷刑折磨致死,充其量一颗子弹解决问题,这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另一体现是任何人未经审判即为无罪之身,即使是军人警察也无权剥夺任何一名未经审判的公民的生命。但请注意这是有例外情况的:如果面对手持武器正在行凶的劫匪或是恐怖分子,难道军人警察也不能将其就地击毙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请注意这条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公民的法律制度,不仅仅只是特定针对军人警察。也就是说当强拆老大掏出枪来的那一刻已经威胁到冷锋和战友以及周边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这时就算他不是一名军人,他也有权制止对方的加害行为。那么冷锋在此事上是否完全没有任何责任呢?有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也就是说如果您面对劫匪持刀抢劫,您作为一名武林高手将其制服这叫正当防卫;如果您在制服他之后追着他打这叫防卫过当。从电影的情节来看:冷锋已经制服了这名强拆老大,并且警察也已赶到现场,这时他踹出的这一脚应该算是防卫过当,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故意杀人。最后总结一下:冷锋作为一名军人负有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责,在对方先掏枪的情况下出手属于正当防卫,只是在其已制服对方并且警察也已赶到现场的情况下仍将对方踹伤(也有可能是踹死)构成防卫过当,但不属于故意杀人。从道德层面而言:他是在惩恶扬善,老百姓会为他拍手称快;当然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人民军队也有自己的纪律,冷锋的行为情有可原,法无可恕,所以他脱下军装去服刑。至于死刑什么的,这是在逗我吗?如果这样会被判死刑,今后谁还敢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
在现在的部队条例中,非因公外出时不允许着军装,而影片中的冷锋的等四人给战友的家属送骨灰,并且着军装是代表军队给予战死的战友家人一个安慰,这算是因公外出了,因公外出在部队的条例中就是执行任务,在执行任务期间,一个解放军现役中尉被强拆工头用枪指着头,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碍军务,如果因地方人员妨碍军务导致任务失败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可以酌情自行处理,冷锋一脚将工头踹飞,已经是忍无可忍并且从轻处理了,如果现实中真有人拿枪指着执行军务的现役军人,是可以将其击毙的,而即使警察来了,也要先客气的问清楚原因,才能和军人进行协商处理,否则是不可以干涉军务的
大话西游7.11.03
很明显电影情节啊。除了执行任务,特战部队的军人能大摇大摆戴着肩章穿着军装回地方!?一个老社会人,在明知丧礼上的是烈士以及烈士家属时,还敢继续强拆,去破坏烈士骨灰!?吴京等人表明身份时,敢掏出枪来指着现役军人!?这在现实社会不可能发生的啊。我也觉得这是战狼2剧情里的一个小败笔。本来是要凸显军人的,结果人家出任务牺牲了,家里人还被地方小混混欺负。可现实里,如今国家对于烈士的规格待遇极高,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军人有荣誉感和归属感。战狼里却为了凸显主角,明显黒了国家一把。题外话了。那一脚没踢死啊,而且军人地方法院是没办法判的。部队肯定会带回去上军事法院。那怎么办不就部队说了算了。。。。
律师理查德
我认为在《战狼2》中,冷锋并没有踢死强拆老大,在中国故意杀人,尤其是在警察面前故意杀人,至少也应当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死缓,而在《战狼2》中冷锋3后就已经在外国混得有声有色了,所以,强拆老大一定没有被踢死;因为如果被踢死的话,已经触发了刑法,是无法在军队内部处理的,必须交由军事法庭处理。因此,个人意见是在《战狼2》中,冷锋只是踢得强拆老大非常的疼,甚至会有短暂的昏迷,但是一定狗不成重伤,因此,该事件在军队内部处理,冷锋被开出了军籍。在现实中如果发生军人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属于非常恶劣的事件,军队也无法保护。当然有一些事情,地方的公检法是不出面的,有军队内部处置,会给予军纪处罚:包括写检查、关禁闭、公开场合的检查、记过处分、降级、开除军籍等。
相信看过《战狼2》的朋友都对开头冷锋为了保护战友家属,踢死拆迁流氓的事记忆犹新,那一脚真实踢得痛快!《战狼2》故事的开端,冷锋与几名战友一起送骨灰,因为冷锋一时冲动,与人民群众发生冲突,导致后来的开除军籍,并且坐牢三年。不得不说,龙套开发商的演技很棒,深得观众们的切齿痛恨,所以,大家都希望能亲手掐死他,被冷锋一脚踢死,应该的应该的。其实电影还有一些情节,表现强拆老大的恶毒,因为一些原因,这些情节删除了。另外关于网友们怀疑的冷锋如何判刑,有人指出主角有军功在身,而且上的是军事法庭,前因后果自然会调查清楚,就算死了又怎样,强拆本身就违法,还侮辱军人,主角也被开除军籍,在监狱的时间没必要全演出来吧,肯定不会是没多长时间!
这种事踢死了也是部队的事,上不上军事法庭,军事法庭怎么判都不是你们能操心的,更何况冷锋这一脚,踢的是有原因的,威胁干掉烈士的家属,干死你活该,现实中,冷锋军装都未必会脱!烈士是保家卫国牺牲的,遗属被这么欺负和威胁,然后战友去摆平这个威胁,从情理上讲没做错,如果都选择沉默任由黑社会欺负和伤害遗属或者真把冷锋处理开除军籍这么严格,那军人得多寒心,谁以后上战场还去抛头颅扫热血,以后部队的兵该怎么带?以后谁还去参军?冷锋有点冲动,不够睿智,当时不动,过后偷偷干掉那个头目,以他们战狼中队的专业水平,警察也查不到他们的证据,但是还是不得不说,冷锋干的漂亮,回去部队,就算首长批评处理,但是我相信他们内心一定是在给冷锋点赞
大家都知道,电影开局冷峰因为拆迁的事被撤职坐牢,因为电影中画面一闪也有一个”三年后”的片段!依据国家法律现役解放军犯罪的,由军队负责案件侦查工作,由军事法院进行审判。军事法院对军人护短是一个不好摆在台面上说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也就是说,当时判冷锋的一定是刑法允许的限度中的比较轻的刑罚。 而且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所以依据法律要求,冷锋应该是没有踢死那个所谓的拆迁老大,因为如果这个人死了,冷锋会涉嫌故意杀人,这个罪名都在十年以上,即使认可冷锋当时向警方自首,从轻处理也要在十年以上量刑。如果那个人没死,冷锋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冷锋应该是犯故意伤害罪,但是确没有踢死那个老大,但伤情会比较重。因此从轻处理,也就是在三年到四年之间量刑。到监狱之后又经过减刑,在刑法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减刑到两年。
天问说人生
强拆老大,就强拆行为而言,本身也触犯了法律。冷锋的一脚,在法律上,也的确可以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电影没说,也可能踢死,或者造成重伤,或者啥事没有。结果如何,从法律而言,是界定冷锋责任大小的基本要素。当然,按照电影,冷锋坐牢,并且开除了军籍,显然是承担了其法律责任,后面的故事,是释放出来之后的事情。至于说被关了几年,电影不是教科书,自然不用交代都这么清楚。至于你问的,部队会出面保护么?这事情难说,冷锋是战斗英雄,但触犯法律,接受刑事处理,是非常正常的,但作为有功于国家军人,判决上,自然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比如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有自由裁量权,冷锋在量刑上以基本量刑原则,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战狼2弄这段只是要反映一下社会中的强拆问题,不过老是被人拿出来说事肯定是一些有心人借题发挥刻意用来抹黑战狼2的。其实这段情节确实存在不合理。1,谁特么白痴到在一个因公殉职的军人追悼会上搞暴力强拆?现实中不会有这样的人和事。2,一个因公殉职的军人追悼会上会没有当地的官员?3,一个包工头得智商欠费到什么程度才会拿枪顶着一个穿军装的军人并进行威胁?要么直接要他命要么先避开风头,这比较合理吧?一个军人执行公务的时候犯了错,肯定是上军事法庭的,而军事法庭走的不是社会中的律法而是军队的纪律。按军队的标准来说的话脚踢包工头根本没错,错的是时间太晚,当着警察的面踢。剧情中送战友的骨灰回家是军务,持枪妨碍军务当场揍死没商量的,不过当着警察的面军队也得给警察部门一个交代,差不多这样。
中国战略军火星司令部
你没有好好看电影,首先,包工头拿出枪,有严重威胁执行公务的军人安全行为。第二,电影中裁剪一部分,踢翻骨灰盒,记住,这个时候,骨灰盒代表烈士,代表军队的尊严。第三,冷锋攻击前,拆除枪械,已经表明他不是要杀人。第四,影片中,冷锋确实踢死了包工头。所以,影片中的审判是合理的:冷锋防卫过当,判故意伤害罪,军队服刑三年,开除军籍。合情合理,合法。
凤华健身器材坐垫
现实中冷锋这样的事情应该连军转都不会脱的,国家培养一个优秀的特种兵需要用掉多少资源,而且强拆老大已经涉黑了,三人以上就是涉黑行为了,还有强拆老大涉嫌非法持枪罪,杀人未遂,以及妨碍公务罪,因为冷锋穿着军装而且是护送烈士骨灰回家,现实中冷锋的做法不会开除军籍的,部队会带走人,然后部队会说冷锋是打击黑社会犯罪团伙,强拆老大拿枪指着冷锋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他自己的命了。所以说只是剧情需要而已。
这事再怎么判也是军事法庭的事,而且冷锋踢死老大也是为了战友情意,也就是说维护了军队的尊严,你觉得会是死刑?本来开除军籍都不用,但是不巧的是龙小云在任务时牺牲了(从彩蛋可以看出来上级知道是失踪了,但是冷锋却以为死了),这事直接导致了冷锋精神崩溃,已经不适合在军队中服役,而且军队需要有人去非洲调查龙小云的下落并维护军队的尊严(别忘了龙小云是去边境执行任务失踪的,这简直就是在向中国军队挑衅),所以就顺势开除了冷锋的军籍,让他去进行复仇(应该是复仇,从彩蛋得知军队应该一开始就知道龙不在非洲,而电影中的大反派应该就只是在边境绑走龙小云的凶手)!等到事情办完了,军队立马让冷锋回去去寻找龙小云真正的下落!
冷锋就是一猪队友,只为自己一口所谓的义气害人害己。最后一脚等于解救了包工头,没有冷锋的最后一脚,包工头铁定牢底做穿,为什么说包工头铁定20年以上,只要冷锋冷静不来那么一脚,那么部队会出面施压地方政府,第一拆迁外包导致暴力拆迁惹到军队,我相信开发公司和地方政府一定会和拆迁队长划清界限,警察出警速度之快,装备警种之齐备。这也代表开发商和执法部门之间的猫腻,但是警察这一方绝不会承认和开发商之间有不法利益勾结,所以会在不法拆迁违法后为了给自己正身而从严从快打击违法拆迁。军队和地方此时就会达到某种默契,为了给烈士一个交代,拆迁队长暴力拆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涉嫌故意杀人,殴打现役军人,这些加起来本来只需要十年左右的刑期,可因为影响恶劣负面之大,加上警察在补充侦查期间为开脱与拆迁队的关系,会把他之前的案底一并带出,最后的结果,拆迁队长被重判,队长媳妇收到一笔巨额封口费,烈士家属得到应有补偿,冷锋继续留队,警察秉公执法,政府强调合法拆迁构筑和谐社会,可冷锋偏偏就来了那么一脚,最后部队变得非常被动,等于变相解救了包工头。部队对冷锋的处罚合理合规。
回答的人中不懂法的真多,回去翻翻刑法或者听几节司考刑法的课,刑法原则讲求罪行法定,要求有犯某一罪得故意。踢一脚没有凶器不能判定是故意,冷锋也没有想一脚踢死他的想法,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有我一脚能踢死你的自信的,况且还是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无论是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故意杀人都不成立。踢一脚连故意伤害都算不上,顶多算个过失致人死亡或者防卫过当。
当有人拿枪指着脑袋时,涉嫌故意杀人了,至少是威胁恐吓,存在生命危险。军人空手夺枪是正当防卫,对方拆迁头目是非法持枪。但是特种兵的能力强,后面的踢死踢伤就是故意伤害了。但是军人,尤其是特种兵上军事法庭,一般部队回带回去审。不交地方法院的!按剧情分析,按防卫过当论,不处死刑。鉴于拆迁的复杂性,而且军事法庭我们一般接触不到,军队起了保护作用
地方政府无权处置在役人员 , 冷锋这种情况肯定是军事法庭处理 ! 冷锋对于部队来说是非常优秀的人才 , 死去的战友也是立了功的 , 就因为一个破拆迁队长把那么好的人才毁了 , 死了活该! 法外还有情有理呢 ! 再说大家都知道开始的拆迁队长是拿着手枪指着冷锋来着 , 他是个什么人,哪来的手枪部队的稍微一查就能查个底清 ! 就单单那手枪指人这一条来说弄死他 , 都没什么事!还敢威胁一帮子上过战场流过血的人?要知道特种部队都有执行战场条例权利的,如果执行就只有敌人和自己人之分 ! 再加上部队领导的维护种种原因本人并不觉得冷锋的判决有什么牵强或者剧情需要 ! 现实中也许就是这样 , 因为对于国家 , 对于部队的老首长来说一个冷锋比得上太多的拆迁队长 !开除军籍已经是对冷锋最大的惩罚了 !
辣么帅滴胖纸
首先,你要以冷锋所穿军装来判断事情发生的年代。冷锋穿的是最新式军装,那么,这个时代的纪律条令,军人非因公外出是不得着军装的,也就是说,冷锋着军装出现在营区之外就一定是因公外出。军人因公外出可以看作是执行任务了。那么,黑老大的做法在现实中会如何呢?在现实中敢拿枪顶着执行任务的士兵脑袋,直接击毙天经地义好吧!地方公安插手?你看他们敢过去不?过去阻拦也是打死的下场!还上军事法庭,别逗了!别说用枪指着军人的头了,你啥都不拿强闯军营试试
【良心回答】首先,恶霸并没有明确说明死亡,开除军籍仅仅是因为违反纪律。从情节上看,老首长在摘下冷锋军衔时语重心长,似乎还有重托,冷锋对军装的热爱才会流泪(这是军人对军衔的情结)。冷锋入狱后,龙小云手拿结婚审批表让冷锋签字(常理中部队绝对不会允许军人的结婚对象是在押罪犯,绝对没有审批通过的可能性),而后龙小云执行特殊任务,留有悬念。从电影本身来说,《战狼》系列离开军人身份也就失去了灵魂,未来走向任然以热血军人为买点。综上所述,隐藏的剧情就是——冷锋还是军人,只是因为要执行某种特殊任务临时脱掉军装,冷锋是卧底,为什么事是卧底,且看《战狼3》。
用户7.11.03
冷锋被人拿枪顶着头,就算一脚把人踢死了,也不属于故意杀人,顶多算个自卫过当,所以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打个比方,如果你被人持刀抢劫,又处于弱势一方(不落单谁抢你啊),你自卫当中一刀把人捅死了,也就是个防卫过当,最多判三年。记住了:是处于弱势,反抗当中,一下把人弄死了,而不是把人打昏迷了,再给人捅一刀。冷锋是反抗拆迁当中(对方人多,持枪,有机械,冷锋属于弱势一方),一脚给人踢死了。
我又看见一帮,傻帽在那聊法律,有得依呀!我们是有法必依,法律无外乎人情的国家,我念书少不知道,这俩句话是怎么从一个人嘴里说出来的。战狼2其实还不如战狼1水平高。完全就是现代版的抗日神剧。只是不抗日专心吹牛逼罢了。最后舰载巡航导弹,活活依靠一段视频,完成对一段时间之后一直在动的目标完成精确打击,我是服了,这和手撕鬼子同宗同源。对比,变形金刚金字塔顶那段,美国大片是一个人爬到金字塔帮美军发出精确坐标。朋友们变形金刚,是科幻片尚能不胡来,战狼好吧。
半游离宿命
我感觉吧,这个事,就看怎么说,首先强拆老大欺压烈士遗孀没人管,私藏枪支,而且让自己的手下动手围攻军人,殴打现役军人,可是比袭警要严重,更别说那么多人一起了,而且光是私藏枪支这个罪就够他喝一壶的了,别看强拆老大说那把枪是冷锋带的,军人外出不是执行任务,怎么可能配枪?而且冷锋的顶头上司又是一麦一星,少将啊,怎么着也能保得住冷锋吧?一个是骁勇善战,国家花费了大量金钱培养的特种兵,一个是社会无赖地痞流氓,哪个重要,相信大家心里都明白!所以我感觉,踢冷锋出部队都有点过了!但是剧情需要,不出部队,怎么去非洲,不去非洲,怎么打败雇佣兵军团!不打雇佣兵军团咱们看什么!
倾城公子小白
最终结果就在于,冷锋的上头领导的态度。自己的士兵为国捐躯却落个被强拆还威胁生命的结果,热血的领导一定会追究。这是烈士,国家对烈士的态度是明显的。军队毕竟还和社会公安不一样,他们还保持着热血和正义。自己的崽被社会人渣欺负成这样,军队领导必不会善罢甘休。看是哪方面先出手,哪方面手段强硬,哪方面能有更多的理由。而且冷锋处理强拆老大的时候强立了军功,杀人必须是重罪,军功也不可抹灭。自然是折中了一个更合适的处决文案。这样的事军方肯定会重视,手下还有那么多士兵,不处理好了,军心都会受到影响。至于一个强拆混混,说不定能查出多少违法犯纪的问题。这种人死了,除了在法律上有的规定外,没有人为他多说一句话,所以冷锋肯定是受了惩处,只是大方向军队方面还是维护的。不只是维护他,而是维护军人的尊严。
就事论事,从电影角度来说,完整的片段是面对黑老大对战友家属的威胁冷锋极其战友犹豫了,正在这当口黑老大踢飞了战友的骨灰盒(这一幕被剪掉),而战友的母亲妻子女儿一片啼哭(这一幕大家都看到了),引爆了冷锋的导火索,从而导致冷锋斩草除根,所以这个恶霸确实被踢死了!冷锋属于执行任务即护送烈士骨灰到家,遭遇意外及阻挠,导致杀人。根据一般常识推定:杀人后续是警察抓人,其余军人阻止,双方互相向上级反映。最后因为冷锋杀人属于我执行任务过程中,不属于纯粹个人行为,所以交军事法院审判。老领导出面保障求情,加上恶霸行为实在太过于恶劣(欺负烈士家属,毁灭烈士骨灰,强拆烈士家),如果不杀不足以平军愤定军心,所以冷锋的行为肯定在军内被拍手叫好,大大的同情,多方因素下被轻判三年。
小贱7.11.03
第一,黑老大首先涉及黑社会性质,这点不可否认。第二,随意践踏烈士家属以及,这一点更是罪上加罪。第三,有个细节,黑老大用枪指着冷锋的头的时候,注定了他的命运,之后警察到来的时候,黑老大只是说,警察同志,他有枪,但是自己的枪却依旧是在身上,袭警都是不得了的罪名,更何况袭击军官。中国私藏枪支罪的处罚很严格的,冷锋这时候生命受到威胁,换句话说,你有枪在身上,你指着我的头,我踹你一脚,属于正当防卫,如果非要加上罪名,那就去过激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天马行空17.11.04
对于冷锋那一脚,大家分析的都很到位。但是,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个细节没有?那就是这帮警察?到底是哪一伙的?大家看,拆迁已经冲突那么久了,也不见有警察到现场。偏偏在冷锋他们几个到了现场后,跟拆迁队起了冲突,警察才火速赶到。到了现场后,看到军人有枪?,迅速掏枪对准子弟兵。行动迅速,看来是经常演练了。
昂科雷7.11.04
即便抛开当时现场情形,比如黑老大拿着枪这些,单从法律上说,踢人一脚属于伤害行为而不属于杀人行为,这是本质,因为踢人一脚死不了是大概率,死了是特例。假如冷风拿着手枪把人打死了那就是故意杀人,但如果是只踢人一脚,只能认定为伤害,至于说被踢的那位后果如何,是身体弱死了,还是伤了,亦或者正好倒在一个尖锐物上被扎死了,都不能把伤害升级成杀人,最多最多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信了你的邪666
别猜了,就算踢死了,现实中,也不会脱军装,顶多记个过。首先,拆迁商涉黑,非法强拆,非法持枪,妨碍公务,用枪威胁穿着军装的人民解放军,侮辱烈士军属,种种行为构成了事件发生的重大过错,其次国家重要特种部队那基本是终身制,培养一个人才是极难的。带回部队内部处理,不对外宣扬,就此结束
删减了,强拆的把烈士的骨灰盒打翻在地,相当于阻碍军事任务,只不过没放出来怕引起不适。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到烈士家人切完镜头之后瘫坐在地上手上捧着骨灰盒还有红色的盖子,如果大家都看到这一点,就会觉得踹死他太便宜他了
其实有一个情节我很费解,黑老大看到警察来的时候,喊,警察同志,他有枪,他有枪的时候,警察就全拿出枪指着冷锋,这貌似不合理,警察又不是傻子,一看就知道什么情况,而且冷锋军衔貌似不低吧,普通连队都是干部了,一般警察管不着,而且军人外出执行任务,警察不知道是什么任务的话,有枪也正常,倒是警察,用枪不是那么随便的,事先警察是不知道状况是怎么样的,一般程序,能带枪也就那几个而已
很抱歉,我不是专业人士,可能给不了准确的回答。若以我浅薄的认识来看,如果这是发生在现实中的真实事件,冷锋可能会受到组织处罚吧,虽然强拆老大可恨,但人命是必须得到平等对待的,每个人都有生存下去的权利,别人无权剥夺,他的恶自然有相关部门处理,也会得到道德谴责。不过作为影片来讲,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许会突出人物的英雄形象,提高艺术既视感,更容易引起观众共鸣吧。以上纯属个人浅薄意见,不作为任何法律参考,感谢楼主邀请。
认证十万个冷笑话河神
这部电影在这个情节设计上很夸大,首先我认为一个地方黑社会会拿着枪指着军人的头?就算冷锋把枪夺过来而警察来了以后会如临大敌的用枪指着冷锋?把这个警察局长演的太傻逼,军人尤其穿着军装无论他手里的武器是哪里来的,没有伤害别人,警察不问清楚上去用枪指着军人这样很傻逼,这部分剧情很假。
军人是什么?人民的子弟兵,剧中强拆老大用枪顶着冷锋的头,踢翻战友骨灰,侮辱军属,这样的一个条件下,作为一个军人是不会忍受的!在军人眼中,什么最重要,国家,人民,共和国国辉,国旗,战友和亲人,任何一样都不容侵犯。一个军人在战友骨灰被侮辱,战友家人被侮辱的情况下还无动于衷的话,还能称之为军人吗?连这点血性都没有的话,和逃兵又有何区别!所以就算现实中出现类似的情况,作为军人的他是不会无动于衷的!哪怕是上军事法庭,他任然会作出同样的决定!
以强拆老大的行为按照法律来说只能和閻王讨论了,让他起枪挺上冷峰的头的那一刻,在场的警察狙击手或冷峰就有一万个理由直接击斃了。冷锋坐牢只是因为他解除了危险后再一脚踢死,给法律一个的说法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伤人,坐牢只是一种形式来说服人,不以罪惡定论。
恶霸有枪~充其量就自慰过当,再说冷锋是军人,有义务保护老百姓。这是一名军人基本常识。人民法院治不了现役军人的罪,这是由军事法庭来审判的,免职坐监几年也合情合理。对于冷锋这种类型的尖刀兵刑满出来也是不可以放任其自由从事其它的职业,部队是觉不允许的,冷锋不属于那种非常普通的兵服役个两年就可以光荣退伍后开个小店或者任个其它职务就行了。对于冷锋这类士兵在部队所学的本领如果放任其自由步入社会危害可想而知。会开飞机坦克大炮搞暗杀的士兵部队都会在退伍时安排到国家企业或相关单位任职的。不是说你出去后想干嘛就干嘛。
这种事,军事法庭需要处理的,1.打破烈士骨灰,军队绝不能容忍,教训他是必须的,只是失手打死了。2.把烈士送到家,这群兵都不知道如何跟家属如何交代,结果烈士家属缺受人威胁,教训他是应该的,只是失手太重。如果军事法庭接受两点事实,会有利于冷锋方面判罚。军事法庭是封闭的是以军事思想为基础的法庭,也是保护军人正当利息为准则的法庭,所以不坐牢在真实社会中也属于正常,死者不服也无处申冤!
Octopus7.11.03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谈一下。第一,说恶霸持枪等等的,冷锋在踢恶霸时,恶霸手无寸铁,却没有明显的侵犯他人安全的事实或意图,或者说恶霸的侵害或犯罪行为已经被制止或终止。这一脚即便去套用正当防卫等,也都比较牵强了。第二,冷峰那脚算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我觉得应该分开看。因为我们了解了恶霸和冷锋的对话,因此知道在主观上,冷锋是故意杀人的。但这些细节是否在案件审理的客观上被作为证据被提交审理,不得而知,假设检方,法庭与观众的信息一致,可认定冷锋为故意杀人。如果这些信息是不对称的,个人感觉冷锋存在被判故意伤害致死罪。个人非专业见解,如有谬误欢迎批评指正。
前辈封于修
根据相关采访吴京的报到中提到这段情节,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在说普通人不得持枪,就算你能持枪也不能对着军人,军人是什么?军人是国家的代表,你拿着枪对着军人就是对着国家,对着国家你以为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完事啦?只是后续的事情跟这部剧没什么联系,所以不便表。(如果是连续剧的话,一系列的相关人等都会收到严重出发),至于冷锋关禁闭,那是军队内部处理。
只是电影而已。攻击现役军官,等同叛国,更何况还持枪。强拆老大,本身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具有严重暴力倾向,一般人在这个过程中打死强拆老大,都属于正当防卫,更何况现役军官?所以,冷锋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另外,即使军人犯罪,也是由军事法庭审判,公安机关没有权利,警察又不傻,会和军队硬碰硬?电影中的桥段,只是一种夸张的手法。哪个警察会傻逼的去拿枪指一个军官?
沧海17.11.03
谢谢邀答:在整个故事里冷锋一脚踢死强老大是解恨,踢死强老大也是有原因的,冷锋属于正当防卫,過失杀人,没有想到一脚就能踢死强拆老大,再说,冷锋踢死这个人渣是为民除害,不但没有罪,而且大快人心!不過;这种事情肯定引起地方政府、司法,以及冷锋所在部队的涉入调查。
总部命令: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烈士骨灰!黑社会把骨灰给撒了,所以冷峰踢死强拆老大属于军方事物,地方无权管辖!那冷峰被开除军籍是因为任务没有完成,没有保护好骨灰!他应该早点踢死强拆老大就对了!
谢谢邀请!看到《战狼2》中冷锋一脚踢死或踢伤强拆老大,真是解气,拍手成好,因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己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们在这浮躁的社会中,在电影中得到渲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会是这样的,首先英雄正在开追悼会,当地的政府领导应该在现场,就说一定要强拆,也应该等到追悼会开完以后,再进行强拆,另外,现在是法制社会,任何黑恶势力,也没有青天白日,无法无天,拿枪顶着对方,难道当地警察是做什么的,如果冷锋一脚踢死强拆老大,那就犯法了,就算是正当防卫也是防卫过当,上军事法庭,最少五年以上。我认为只是电影的需要,剧情的发展,吸引眼球,给观众留下影响,将社会矛盾问题放大了,引起大家的共鸣,更是为了剧情的发展,留下的‘’伏笔‘’,为以后剧情发展做辅助。电影就是电影,不是生活,虽然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他是生活中,矛盾的缩影,也是现实中,矛盾的放大。所以我认为冷锋没有一脚踢死强拆老大,只是很很的教训了一顿,就没有故意杀人,更不会出现判刑。
星之将7.11.03
你们回答的都不是从写小说的角度的来回答的。以一个写小说角度的看,这就是以后小说能否写下去的一个伏笔!伏笔、伏笔、伏笔,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能否定,这战狼系列电影,是改编自一个小说。至于是个说什么的小说,我没问我的老婆“杜娘”。从写小说的角度讲,为了以后能继续写下去并让读者有继续看下去的期望,会做一些对下文将要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先作的某种提示或暗示。电影也会借鉴小说的方法,也会这样做的。估计以后战狼三会这样编小去:由于前面犯罪,不至于死刑、和开除军籍,所以这是上面领导为了以后有重要的任务也伏下的一个伏将。也就是卧底中的卧底。大家看到没?吴京在电影中找杀他爱人的凶手,花的时间才一两年,而正常的情况下,领导们伏下的一个卧底,一般会只用这么短的时间吗?所以估计以后领导会在吴京被开除三年左右的时间又会被那个签署开除吴京军籍命令的人见面,并说明他被开除的原因。
中国远征军虞师川军团阿译
刑法里有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罪,影片刚开始就提到了,冷锋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死一般是七年以上,穿军装外出应该是有公务,加上拆迁队长持枪威胁,拆迁队长踢翻烈士骨灰盒(侮辱烈士按寻衅滋事定性),量刑可能就要轻一点。
最爱踩蚂蚁
有什么好纠结的.....这就是一电影情节、要真是现实的、那个包工头敢么?欺负烈士家属、更何况还是特种部队的、现实生活中的话、不等冷锋他们到、家属家里早就站了一堆当地武装部的干部在忙前忙后了.....
呵呵呵17.11.03
这个问题问的本身就是有毛病,其一,剧中没有交代强拆的人最后是死是活,怎么就是故意杀人了呢?其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激于义愤的过失杀人,还是防卫过当,还是见义勇为的过失杀人是需要法庭辩论的,中国法律是开明的,不会不分事由就胡乱的判处死刑
帅不帅哥一枚
看到很多朋友说冷锋被枪指头的时候就可以出手反击,甚至杀了他,但是他没有,他是一名军人,代表的是国家,不愿意也不肖与之计较。但是却在对方放下了枪,出言威胁的时候,击杀了对方,因为这已经触及到他的底线,对兄弟,对兄弟家人的保护,已经可以让其放弃一切不顾一切的击杀对方。
什么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要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冷锋和战友与拆迁恶霸之间属于纠纷引起的防卫过当,充其量最高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冷锋未使用任何武器,只是踢了一脚,如果这一脚踢死了对方,法律在主观上也没办法判是故意杀人啊。即便是拿了武器,也不一定就是故意。其次,此次纠纷或见义勇为(毕竟拆迁这帮人都是地痞流氓甚至有前科,这些人动手在前)行为主体也不仅仅是冷一个人还有他战友,不可能让他一个人背,所以,不可能那故意杀人罪定罪。
蛋大的栗子
首先,拆迁头目被踢死我不怀疑,毕竟博伊卡都被冷锋弄死了,别说个秃顶小头头。第二,虽然死了人,但冷锋没有使用任何凶器货其他物品对死者进行要害攻击,关键是就一下,所以不可能是判定为故意杀人。如果冷锋在对方躯干或头上补一下,那故意杀人没跑了。(有种说法是就算拿刀一刀攻击要害,就一刀把人弄死,然后立刻打120求救,再自首,是不会判故意杀人的。应该是过失杀人。6不6?)第三,前面很多人说了,着军装外出就是执行任务,拆迁的持枪阻挠破坏任务,从军事法庭上讲军人不作为才是违法的。第四,终究是弄死人了,还是当着警察和群众的面,影响还是不好,回去会做检讨,关禁闭,收回部分已有荣誉,降衔等处分。判刑,不至于。
10号少年的梦
电影中并没有交代拆迁头子被踢死了,这就要让观众自己去发挥想象了,人家编剧肯定是想我也没具体描写拆迁头子死了,因为冷锋又被放了出来所以默认那个拆迁头子没死才对,不然不可能放出来!再一个我觉得这里的情景不太合理,那个拆迁头子又不是黑社会,他这种人顶多就是在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他看到现役人民解放军还敢拿枪指着人家?以为自己在国外以为自己是黑手党呢?在中国一个拆迁头子敢这么嚣张?脑子进水了不怕死吧?
AutumnLeaves
我觉得已经是重判了,应该判无罪。为什么呢?请大家注意下,一个包工头持枪威胁现役军人,从这个角度看,冷锋面对的不是普通群众而是犯罪分子,而且是具有危险性的持枪犯罪分子,作为军人,讲其击倒制服,完全是合理合法,至于在击倒制服过程中产生对犯罪分子的身体伤害,这在法律上完全是应该被考虑不承担责任的。
独坐小楼听风雨
拜托不要再问这些弱智的问题了,军人犯法有军事法庭审判,地方无权干涉!再说了,本来影片就有删减,因为黑老大踢碎了烈士的骨灰盒,冷锋最多算过失杀人,部队会对这种维护烈士尊严的人判死刑?你脑子进水了吧?
其实电影对于这一段是有删减的,强拆老大不但用枪威胁冷风,而且一脚踢碎了烈士的骨灰盒,其实在电影中可以看出这一段演绎的时候有一些莫名其妙,后期可能觉得观众无法接受就删除了,这后面的情节就可以理解了~不但用枪威胁特种兵,还威胁烈士亲属,还踢碎骨灰,他不死谁死,而且我觉得冷锋应该是没有踢死他~
一走一停一人生
老铁,这部剧是看的一个豪气和爱国情怀,如果是为了在里面找一些差错来和现实情况做对比那就没法看了。假如说冷风一脚踢死那人犯法,然后冷风被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入后剧情就是冷风开始表演肖申克的救赎了。又如果当时拆迁队长如此无礼,一脚重踢也是为了提现一种剧情需要吧,毕竟带你应就是电影,认真你就输了。其实未删减版还有很多更离谱的呢,别太认真了,想想看这部剧的初中和看后的感觉,觉得不错不就行了吗
白桦林7.11.03
1.包工头非法持枪,案件恶劣,冷锋帮助警察破案,有功。2.包工头非法拆迁,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极坏,冷锋帮助清理社会渣子,有功。3.包工头欺负烈士家属,有违国家法律,败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冷锋帮助清理社会不正之风,有功。如此有功之人,回到部队是要立功的,被处理只能说编剧有问题。
无厘头的乐趣
抛开法律层面,现实生活中,碰到这样的人谁不想打死。所谓的道义礼法,要是连一个烈士家属的人都不能保护,都是枉然。虽然没有当过兵,但是当兵的形象一直在个人心中是高高在上的。国家的安危可不是小事,他们应该有一些在情理之中的特权。不过话说回来。这不正是目前社会的风气么?吴京在影片一开始就揭露了这种败坏的社会风气,真的是说出了我们老百姓想说但是不敢说的话,我们除了关心会不会进军事法庭得到制裁,更应该关心的是,所谓的相关部门有木有深刻的意识到这种现象。
首先这个电影不是演拆迁!这个非法拆迁肯的老板,肯定有很多违法记录,只是电影没演,本身他就不顾别人生命非法拆迁,冷锋属于现役特种部队军人,有一定的执法权力,冷风多次救国救民立功很多,这件事救的又是国家英雄家属!很多村民可以证实!一个英雄杀一个罪犯。判刑肯定不会太多!
戦血丿灬天翊
看了大家的回复,个人感觉不够全面。为什么冷风不是死刑?冷风又犯的什么法?我们现在先不说,就先说说拆迁老大触犯了哪些法律吧!一开始烈士家属不搬走,老大就对挖掘机司机说:不用管他们,直接铲!那么重点来了,老大明知屋下有人还开工,这是想先置身于死地啊!拆迁队老大触犯法律1、故意杀人未遂
故意杀人未遂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之后被刚赶来的冷风他们制止,拆迁老大又把烈士骨灰整撒了触犯民法2、侮辱烈士罪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拆迁老大手里竟然有枪那就触犯了刑法3、非法持有枪支罪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拆迁老大又拿枪对着军人的,还集体打军人已经侵犯刑法4、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罪,本罪是指非军职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是军人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由于刑法第426条作了特别规定,与刑法第368条形成法条竞合关系,对之应当依照特别法条即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治罪科刑,而不按本罪定罪论处。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我们要知道军队是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的.冷风又是军人,军人隶属于军籍,属于公民中一种特殊的身份。军人违法,公安部门受理后必须把违法的军人移交给警备司令部管辖。如果军人拒捕,可以先行羁押后再移交。冷风踢死拆迁老大,只能说是防卫过当,我个人感觉,冷风为什么只判两年,这跟拆迁老大犯的罪有很大关系,更关键的是拆迁老大最后说的:你挺能打啊,咋不整死我啊?你总有不在的时候吧,让我怎么整死他们的(烈士家属)这句话在军事法庭上也会减刑的,再加上社会影响,如果判高了,会让军人心寒,让军属心寒,让社会爱国人士心寒!以后谁还参军?参过军的都知道,军队里最大的惩罚就是踢出军籍。所以从全面来看,冷风判两年合情合理!
发现阳光之风云再起
这正是这部电影的诸多的漏洞之一,我们多数人都被异国他乡的爱国情怀所感染!完全融化于"强大了!我的国"的这种氛围之中,这也正导演吴京的了不起之处,他号准了大多数国人心中最软弱的那个情感缺失点,即对这个国家强大所能给予的自豪感、满足感……,除了梦回唐朝、又提前在精神上实现了一次伟大的复兴,至于逻辑性和严谨性在精神高度满足之后则完全不重要了。
个人认为,对于冷锋一脚把对方踹飞,实在是大块人心,但是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现在社会的法制这么完善,网络传播这么普及,强拆老大自己也不会冒这个危险,更何况国家对退伍军人是有很高的保障待遇的,我们的祖国正在逐渐强大起来,所以我们只讨论最极端的情况,军人犯法都是要上军事法庭的,电影里面这个拆迁老大是死了,还是重伤?并没有告诉我们,所以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拆迁老大死亡,这种属于故意杀人罪判处跟普通人故意少人判处是一致的,只不过是在军事法庭上判处,至于第二种情况:拆迁老大重伤,根据刑事处罚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我们在电影里可以表达自己的情绪和不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要控制好自己的行为,不要因一时冲动,让自己后悔。
小生活音乐
近来,几乎让《战狼2》刷遍了。那么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小编。就是冷锋一脚踢死强拆老大属于故意杀人,而不是死刑呢?中国法律是这样的么?不过,说点实在的,在看的众人眼里,那是一个”爽“啊!这样的人就应该这样,可是,如果是现实中的话,冷锋的行为会被怎么处理呢?
CHWang7.11.03
首先,我们看的都不是完整版,是剪辑后的版本。这可能是一种手法,没有特意交代生死,但第一感觉会令人产生一脚踹死,这样会更解气,效果更好。但出于故事的严谨,后边有交代紧闭两年,除军衔等…这都可以证明拆迁队长没死…
遨游四海哥
故意寻衅滋事激怒对方被弄死了,即使对方不是军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这个符合过激杀人,而且空手攻击不适用故意杀人,只适用故意伤害,用手脚打人和使用致命性武器是两回事,不会因为攻击者的身份而判决有差异的,辩护的时候一句没想到会打死就推过去了。
Amir7.11.04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根据战1的情节,烈士回家,兄弟相送,眼见父母妻小受恶势力欺凌,换着谁都会踢出这一脚,这是他们的职责!至于死不死的,罪不罪,和他们上战场一样,没有时间去思考,仅是这一脚踢出一干观众的心声,共鸣。
连刘亚楼的故居都敢拆了!开发商还有什么不敢的,踢得好,反映了当今社会的弊端,军人保家卫国,可无良的开发商在后面强拆军人的房子,欺凌军人的亲人,真是寒了子弟兵的心!冷风表明身份后,强拆老大还掏出枪威胁,属于正当防卫。就非法持枪一条就能打死
彼此彼此17.11.03
不属于故意杀人,因此不会被判死刑。冷锋的一脚在主观上并不想让强拆老大死,但这一脚的结果却造成他的死亡,法院判定的刑法应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最高刑期10到15年,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事情经过和发生的原因以及伤害者自身的情况和社会的影响而酌情给予判罚。
沐然健康生活
整死个恶霸,搞死了就搞死了,杀了是为民除害,多整死几个这样的人渣世界才能和平,法律有时候太死板了,但法官是有情正义的,法不外呼人情,法理可以公正正义,但公正正义不一定就是法律。一个正义有情的法官,会出于大众正义的角度,不会搞他死刑,否则英雄流血还流泪,天道何在?
这问题终于有人提出来了!之前我也想说,就是怕被喷!中国的发展社会的完善必须是法治,这一脚虽然义愤填膺,但细思性质,这不是一件值得弘扬的事!今时讯息空前发达,现实中确实有过类似之事,给群众感觉如果是正职公仆就等于有了一张免死(惩)金牌,相信大家习惯看社会资讯的都会多少有印象,什么猥亵孩童的,打老人的!叫嚣自己某单位斗殴的等等,最终的处理结果无非就是被其所在单位革除公职,然之后就没有然后了!《战》这电影说真的就是一部普通的商业电影,不可否认吴京的努力,但所企的高度真没那么高,首先这个问题就反应了当下我们法治还是不够健全的,记得台词吗?我就不相信你天天都在!你不在时我他妈整死他们……所以大家都希望身边有冷锋,普通民众斗不过……那边厢如果这脚是踢在好人身上呢……第二点,纵使很多美电影一直在宣扬其核心价值观,但一些美片还是会着默的描抒人性的,比如《钢锯岭》,《拯救大兵》,《太阳泪》等,反之,战狼2唯一有人性思考的只有匆匆两幕,医生牺牲与及工厂无分种族一起撤!第三点,其电影有一个核心,帮助非洲兄弟,出钱出力,无分种族,受非洲人民待见!从本人角度而言,出于人道主义帮助非底层人民是正道,受待见也正常,可是我並不觉得有什么好自豪的,不是看不看得起的问题,而是人家政变多过你吃饭,非洲被称为第三世界,从国际上而言绝对不是主流社会,反之这些国家只想不断得到大国的捐献或资源,换言之,成天不种地就想让人送!拿到资源就打仗,除了国家有政治的考量之外真不知道有什么其它意义!爱国並不能简单有情怀就是爱!有国才有家,民强则国强!
巜战狼2》不是说拍得太假,而是拍得太土。这种片子票房竞然也能卖到五十多亿?是我们中国土豪多。放到美国佬为什么受冷落没人看?吹牛吹过头了,再也不看这种片子。再出个巜战狼3》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信不信?见好就收吧,想看武打片去看少林寺。
逍遥如风20
从电影 战狼2 来看:国以士待我,士以命来报国。。。。士兵舍身为死,保家卫国。舍命以后得到的是什么,烈士家属被欺辱。。。军人是当以死报国,可是我的小家都保卫不了。。。凭什么让我去保卫流氓 地痞 恶霸。。。拆迁队长欺人在前,用武器威胁在职军人军官在后,就这点判他个死刑都不过份。。。军队领导连自己的属下都保护不了,失分。
孤东7.08.23
应当属于过激行为,故意杀人应该成立。论冷锋的功夫明知自己的这一招能致人死地,明知道拆迁老大没有对他构成致命威胁,所以……。不过电影就是夸张的艺术,哪里拆迁老大敢这么猖狂?哪里的军人敢一脚踢死一个大活人?
生活就是修行.03
他属于部队的,部队有自己的军事法庭。他踢死了也是事有原因,因为强拆老大把烈士的骨灰大了,才有了冷锋一脚踢死强拆老大。只不过吴京把这段给删了,怕影响底线。你可以找找吴京的访谈,特意说了这一段。
正当防卫(对方有枪,且正在暴力拆迁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行为,但是过当,适用刑法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应当依法从轻处理。
hellonorth
电影中并没有表示出其死亡,还有即使是真踢死了,会交给军事法庭,地方管不了军方。按照电影中的故事情节,如果发生在现实中,法庭也会综合考虑,强拆违法,还有手枪,这已经触犯了法律,一个拆迁队在地方如此蛮横,对老百姓可能不被关注,对待烈士及烈士家属上有老,下有小这种情况,军方肯定会从宽处理,毕竟事出有因。
冷锋属于防卫过当,并无杀人动机。判死刑要很严格的,杀人动机很关键,冷锋没有杀人动机。这就好比,你酒驾撞人了,判几年,要看你跑没跑。第一,故意杀人,要有杀人动机,谋划要置人于死地。冷锋显然没有杀人动机,他是因为恶霸说:你不在的时候看我怎么弄死她们。踹恶霸属于恶霸激怒冷锋,而非冷锋蓄谋,所以不具有动机;就好比你把一个人弄得精神病了,他打死你责任也在你。恶霸聚众威胁他人生命安全,进而导致冷锋踹他,不是冷锋故意踹他。并且冷锋没想踹死他,在恶霸用枪指着冷锋的头那次踹恶霸一脚恶霸怎么没事。第二,恶霸只是吐血了,并没有直接证明他死了。估计是残了,伤的很重!被踹吐血不等于踹死了。冷锋又不是大力金刚腿。第三,恶霸手持枪械,聚众围攻执行任务的军人。在恶霸第一次拿枪指着冷锋头的时候,恶霸已经犯了扰乱军事任务、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以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非法持有枪支罪等。还有聚众斗殴、侵犯公民住宅财产等权力。当场击毙恶霸,也是可以的。第二次,首先恶霸让人群殴冷锋,然后恶霸又威胁冷锋,刻意激怒冷锋,冷锋做的只不过属于正当防卫,是属于防卫过当。第四,冷锋坐牢了,而且坐了好几年;另外给那些瞎逼逼的科普一下,监狱有减刑的,一般表现好都会减刑。不懂的自己去百度。坏人也有自己的权利,分析案件的时候要深入,要根据法律依据进行分析。圣母婊们一般这样分析:高举道德大旗——坏人有自己的权利,冷锋无权判他死刑(冷锋和恶霸是打架斗殴好不好,不是因为恶霸死了就成了冷锋审判恶霸了)不讲事实不讲逻辑分析,只抓住恶霸死了这一点,其他全部忽略。
老霍家那小勇
第一,冷锋是现役军人,地方法院无权审判,要移交军事法庭,军事法庭,很少判死刑。第二,定罪的时候,虽然电影没有详细说明,但是,一定不是故意杀人!很可能是见义勇为,防卫过当导致死亡。因为恶霸非法持枪,要强拆,而且现场证人,战友一定说好话。要不然冷锋出来的时候,龙小云都该当奶奶了!
吴京所做所说都是反映咱国家的丑态,一.所做是指强拆,有钱了就可以为所欲为,完全不用管房主的生死。当然,如果你是高级军官你也可以弄死强拆中的头头。二.所说是指“不怕,我有医保”,明明白白地说出了,如果你没买医保?病了连医院都不敢进。
清风笑我总多情
想过一个问题没??战友的老人不肯搬迁就一定值得同情么?他们拒绝搬迁的理由是怕牺牲的儿子找不到家。如果这个项目是关乎绝大多数人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比如采暖站,工期所致,必然要求工程尽快能够实行建设。我大胆推测各种补偿是很早就到位了的。如果都有各种各样暖心的理由不搬迁,那工程怎么办?弱,未必就真的是有道理的。当然我不认同电影中他们拆迁人员行为就是当然合法的。那段踢人的情节确实很热血,等静下来,我才考虑到以上的疑问。不喜勿喷。
直呼其名7.11.03
上军事法庭!一般这种地方刑事案件判的并不9严,何况还有各种军功荣誉人情!进的也是部队监狱,没啥大不了的,部队别的不敢说,团结是肯定的。只要不是叛国基本都是能考虑的……纯瞎扯,别瞎喷哦
是故意的怎么了,凭什么判死刑,为什么要判死刑?如果这样要判死刑的话。那么像这样的强拆老大要害死多少中国老百姓。那么,以后还会有谁出来主持正义。我相信不止我一个人认为是对的。全中国的农民和老百姓都认为是对的。大家认为冷锋做的是对的。强拆老大该死!战狼这部电影拍得很好。非常好,非常棒,非常接近现实,中国就需要像冷锋这样的兵,和这样的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根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 量刑标准,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电影中强拆包工头存在故意杀害军属情况,持有枪支,冷锋确实故意杀人,但根据以上情况,军事法庭会采取较轻处罚,毕竟包工头本人存在犯法行为,但是冷锋绝对不止脱下军装开除军籍,应该也入狱服刑,只是刑期在三年以内,并且根据情况减刑。在这波宣扬军人真正义真性情后,出现了一句话“三年后”综合龙小云失踪、冷锋在非洲寻找的时间,大概判断冷锋刑期约一年半到两年。如果冷锋仅仅因为导演错误的设定没有服刑,这个真是有点黑国家法律军事法庭尊严,但这太过于侮辱吴京的智商,亲们,是否同意
沉睡的邓布利多富贵
应该属于争议比较大的“激情杀人”,也就是在药家鑫案中李玫瑾说的那个情况,这个罪名介于“故意杀人”与“正当防卫”之间。也就是被害人有挑衅、胁迫、羞辱嫌疑人,但是该行为并不会造成嫌疑人人身伤害及危及生命安全。嫌疑人由于此行为攻击被害人。此行为虽然没有主观故意致死被害人,却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说,强拆老大挑衅冷锋,冷锋不堪羞辱踢了他一脚,本来没想这一脚能踢死他,却出现了意外。而且冷锋也完全不能预料此行为的后果以及强拆老大身体疾病等。完全属于激情杀人。这个罪案不至于死刑,多少由于杀人的后果有部分原因是因为被害人的过错。注意:是“部分被害人过错”如果是完全被害人过错就是“正当防卫”。可以完全无罪。不过由于冷锋属于现役军人,却处于非在役的休假状态,能否由军事法庭审判就要看相关军事法律了。如果冷锋是穿着制服外出执行任务见义勇为就会由军事法庭裁决。“激情杀人”是争议比较大的罪名,程度不亚于被废止的“嫖宿幼女罪”。就像药家鑫案,就曾经想以此罪名避免死刑。而且,发生在两个完全陌生人之间的杀人案一点口角肯定会有的,但是张三骂李四一句就被李四以激情杀人杀了还不适用死刑也太儿戏。另外,如果发生在两个社会地位悬殊的人之间,也很难平衡执法尺度,比如曾经有个环卫工人不堪一个大学老教授的辱骂打了其头部一拳造成其脑震荡死亡,之后发现老教授人品败坏,有四个领证妻子。大家都觉得环卫工人罪不至死,甚至是为民除害。但是,反过来的话大家都会一直认为教授该死。导致有钱人用这个罪名脱罪,底层人民靠这个罪名发动舆论获得公正审判。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不是武侠小说里的快意恩仇,一个再坏的人只要是本国公民就有其基本的生命权,没有正当的杀害他的理由都应当接受法律的裁决。大家总认为西方的程序正义多余,其实这样才是法律进步与公平公正。也许大家觉得总有人作恶以后没有被法律制裁,那是法律建设还没健全,我们离法制社会还很远。
我不怎么懂法
包工头非法持枪
持枪威胁执行任务的现役军官
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严重危害现役军官的生命安全了
在枪支被冷锋控制后口头威胁
以当时的情况已经严重威胁烈士家属的生命安全了
个人觉得现实中发生这种情况冷锋连军装都未必脱
顶多处置不当
降职关禁闭
拼搏的大熊
踢死了,死刑也要分人分事。军政分家,地方管不到部队。判三年加开除军籍已经很过分了。现实中洒了烈士骨灰、用枪指着现役军人并且是精英。
那这个人你不可能找得到……
如果踢死,应该构成过失杀人,毕竟只是踢一脚,法律不会确认为故意杀人,但他在冷锋面前讲的话,弄死他们,构成威胁人身安全,结论就是你威胁弄死别人我踢你一脚而已,你死了,我受点处分,大家握手言和,赶紧让法官下班回家做饭吧
逆行千里路
我认为是死了,量刑,因为强拆老大非法持有枪支,并且用枪对准现役军人威胁烈士家属,激怒冷风攻击是可以谅解所以应该是量刑了我认为
想瘦的大胖子
发挥一下想象力,黑老大拿枪指着他的头,虽然警察赶到时枪已经收起来了,但是黑老大还存在危险,毕竟身上带枪属于违法行为,影响到了周围人的安全,黑老大即使死了,吴京最多算是防卫过当
给你们一点想象的空间
如果这里被判死刑,后面找谁来演英雄拯救海外同胞啊。这是电影情节要求艺术加工,就别较真了。如果非要真实来计较,在中国法律严格管控枪械下,一个普通的强拆老板怎么会有手枪,除非是边境贩毒的亡命之徒,也不敢在人民解放军面前耀武扬威吧。
成都好鸡儿热
没有主观恶意是不会被判死刑的,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见他是在通过法律不支持的方式伸张社会正义。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肯定也不是,因为当时警察已经来了恶霸的犯罪行为已经停止,仅言语上的恐吓还不能构成正当防卫紧迫性。这个事情我觉得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最好,冷风可以说我只想踹他一脚,教训教训他,谁知他不经打,一脚就给踹死了!法官看到这种案子肯定会照顾他的,毕竟是为民除害。而且这种罪最多判七年,最低缓刑
一诺芊金.03
如果冷锋那一脚把人踹死了,他可能在三年后出现在非洲么,而且看起来他也不是刚到非洲的样子,看上去去了有一段时间了!如果这段要解释清楚的话那就是冷锋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方伤情鉴定为轻伤,按照刑法第二三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适用缓刑, 别喷!没说完!如果这个情况成立,那当时踹完对方口吐鲜血也可能是暂时性的,毕竟是特种兵,训练中知道哪些部位,多重的力度会致命,也可能冷锋心里狠,但是在腿法的运用和力量上做了自己的调整!这个说法仅限于解释电影里冷锋三年后在非洲这个情况!
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对方第一次上来就用枪指头,这样的情况下,冷锋的第一次反击打掉对方手里的枪,造成对方手臂受伤,这段属于正当防卫,但是第二次警察已经就位,对方上来用挑衅的口吻刺激冷锋,这时冷锋抬腿一脚,这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如果鉴定为轻伤及以上,这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拿枪的那个货,看上去还像个黑社会小头目,那么涉黑涉枪两方面,尤其是涉枪那是打击的重中之重!十年以上是跑不了了!
我觉得那个拆迁老大非法持有枪支,已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而其非法强拆民房,业已违反我国刑法,而冷锋可以被看成解放军或人民警察为维护人民财产安全时,误伤拆迁老大!拆迁老大,该死,必死!像这种地头蛇,如果不提前灭掉,若等到其犯过事之后再去解决,则已经对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伤害,所以我觉得冷锋无罪!人民警察和人民解放军有权利和有义务把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危害的任何潜在威胁进行硬处理!
森林17.11.03
这种情况是属于部队内部处理
地方公安是无权处理在役军人的
他这种情况我觉得可能判个过失致人死亡
毕竟黑老大他们先动手
他们又是在保护人民财产的情况
从轻处理是有可能的
从这咋办爆米花里面找逻辑,这精神也是感人非常啊这拆,合法还是非法的?拆的合法,那是故意伤人,三年就出来??十三年都出不来拆的不合法,那么防卫过当,三年差不多,但是如果拆的不合法,那么,警察早干嘛去了?所以细究,要么法官渎职要么警察渎职,所以要是细究,片子过不了审,所以嘛,您稀里糊涂的看就行了,看个乐就完了,别较真了
我觉得不是故意杀人,而且没有监控记录下,包工头言语恶劣,并且对军人家属恶意相像,战士前方保家卫国,战士家里在后面欺负,试问那个不会这样做呢
踢死拆迁头子前的一个镜头是什么?冷风拆卸了枪.起码有一百个人可以作证枪是拆迁头目的。而且表示我(冷风)手中没有武器。第二有法律常识的都知道凶器是案件定性的主要依据。腿不是凶器。全世界都是这样定性的。第三在案件中一击致命与重复伤害致命的定性有很大区别。第四军事法庭与民事法庭是两个独立的存在。第五我怀疑你是来挑事的。
战狼2有一段没播
强拆老大打翻了骨灰盒
其实已经构成了侮辱烈士这是大罪。另外现场几十个非法持械的人,老大还非法持枪(事后调查可以清楚)冷锋可以认定是防卫过当
最后不赞同好多人说的老大没死只是受伤,好好想想剧情
如果不是要他命冷锋不会脱掉帽子出手(结合老大耳语的话 明显冷锋要彻底解决问题)
冷锋踢死强拆老大属激情杀人,通常不会判死。因为死者生前有挑衅行为,存在过错,就必须为此负一定责任。冷锋在部队有立功行为,又因激情不冷静下杀人,会得到减刑,加上坐牢表现好,估计满五年就会被释放,不用坐牢了。
好色又君子的海隼
冷锋的做法,在电影中解气!但在现实中,他的做法也没有什么错误!因为,强拆老大持枪威胁现役军人,已构成犯罪!之所以没有死刑,是因为冷锋属于自卫!并可以对其进行控制,如遇反抗,可执行死刑!
岁月长留52
这个要是上法庭的话故意杀人是不能成立的,难道你认为你一脚能把人踢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我完全可以和法官讲当时他挑衅我,我只是踢他一脚解气,又不想踢死他,最多也是个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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