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知道葫芦岛公积金办理贷款贷款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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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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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2017年葫芦岛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2017年葫芦岛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日来源:小金融阅读数:1669责任编辑:renlijuan 据了解,葫芦岛是隶属于辽宁省的而且还是一个蛮漂亮的地方。不过,今天我们不是要来讨论葫芦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的,而是要来说一说在葫芦岛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
那么,2017年申请办理葫芦岛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申请办理葫芦岛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有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以上,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5000元。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要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和对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的能力;其家庭收入还必须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
4、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单位团购房、动迁房、少二手房,必须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的才可以申请本市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办理葫芦岛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所购房屋的购销合同,以及预付款收据;还需用有效房照进行抵押。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参加单位团购房的需要出具单位团购协议、交款收据,并用有效房照进行抵押。
4、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参加房屋动迁的需要出具动迁协议书、迁出证明、交款收据,并用有效房照进行抵押。
5、所有用于抵押的房照,需借款人到产权监理处办理房照评估、查档。
6、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购买的二手房的需要提供产权处查档证明、评估证明、契证。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东戴河新区绥中县建昌县南票区龙湾中央商务区价格<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下<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4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5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6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8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万-1万<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周边城市最新楼盘热门城市新房2018葫芦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省呗
2018葫芦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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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用途非常广,特别是在我们买房的时候,可以帮我们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我们所在的工作单位每个月也会按时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说也是一项福利。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好好利用好公积金这项服务呢?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一下葫芦岛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葫芦岛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以及葫芦岛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一、葫芦岛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商品房、二手房及动迁安置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五)户口迁出葫芦岛或者出境定居;(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七)因企业改制、买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定时间(暂定三年)仍未重新就业。二、葫芦岛公积金提取流程凡是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的支取手续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及时给职工出具支取证明。单位或个人持销户(支取)手续到支取窗口报批,并领取一式三联销户(支取)凭证,回单位在第1联上加盖在核心的预留印鉴。单位或个人到支取窗口领取审批表后,到相关银行窗口办理销户(支取),凭销户(支取)单据填写三联支取凭证,银行检查单位预留印鉴,凭证填写无误后开出支票,由经办人凭身份证领取支票。三、葫芦岛公积金提取额度1.购房:不得超过所购房款总额。2.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一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一次性结清提取不受与上次按年度提取还贷需间隔一年的时间限制3.租赁自住住房的:(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已支付的房租金额。(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按房租上限不超过1000元/月,实际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部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商品房提取计算公式:(1000元/月-家庭收入*15%)*12月=可提取额。4.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额度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的额度;四、葫芦岛公积金提取时间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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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贷款买房
葫芦岛贷款买房
葫芦岛贷款买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者需满足贷款的条件,并向葫芦岛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批准贷款用于购房。
葫芦岛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1、借款人具有葫芦岛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公积金余额不低于5000元;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银监会规定:贷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4、在葫芦岛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单位团购房、动迁房、二手房);
5 、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葫芦岛公积金贷款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借款人新购商品房的:出具商品房购销合同及预付款收据,另用有效房照抵押;
3、借款人参加单位团购房的:出具单位团购协议、交款收据,另用有效房照抵押;
4、借款人参加房屋动迁的:出具动迁协议书、迁出证明、交款收据,另用有效房照抵押;
5、所有用于抵押的房照,需借款人到产权监理处办理房照评估、查档。
6、借款人购买二手房(俗称本名房照)的:出具产权处查档证明、评估证明、契证;
葫芦岛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借款人到中心五号窗口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贷款手续;
2、窗口初审,打印贷款审批表;
3、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到科长室、主任室签字;
4、借款人将贷款手续返还到大厅五号窗口;
5、借款人及房照所有人夫妻双方到大厅六号窗口(担保公司)签署抵押担保合同;
6、借款人及房照所有人夫妻双方到大厅七号窗口(银行、公证处)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及公证书;
7、借款人到产权监理处办理房照抵押登记并返还他项权证到大厅六号窗口(担保公司);
8、中心拨款到银行,银行划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
葫芦岛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最高可申请贷款额30万元;单方正常缴交公积金,最高可申请贷款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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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14:09:50&&浏览次数:
& &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 & & &一、机构概况
& & &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
& & &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6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14人,其中,在编72人,非在编42人。 & & &&
& & & &二、业务运行情况
& & &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112家,实缴单位1006家,净减单位456家;新开户职工0.78万人,实缴职工15.71万人,净增职工0.33万人;缴存额18.06亿元,同比增长5.80%。2017年末,缴存总额131.13亿元,同比增长15.96%;缴存余额74.99亿元,同比增长13.43%。
& &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 & &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9.18亿元,同比下降15.24%;占当年缴存额的50.83%,比上年减少12.61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56.14亿元,同比增长19.55%。
& & &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 & &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14.4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85%、25.13%。
& & &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6.96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6万笔100.51亿元,贷款余额60.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88%、16.82%、14.0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21%,比上年增加0.47个百分点。
& &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 & & (四)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03亿元。其中,活期1.4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02亿元,1年以上定期0.55亿元。
& & & (五)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21%,比上年增加0.47个百分点。
& & & &三、主要财务数据
& & &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21811.24万元,同比增长0.59%。存款利息3691.3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110.49万元,其他9.43万元。
& & &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0219.63万元,同比增长3.9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602.41万元,一次性冲减以前年度计提的归集手续费1288.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05.47万元,其他 0.10万元。
& & &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1591.61万元,同比下降2.19%。增值收益率1.64%,比上年减少0.27个百分点。
& & &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 &754.5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37.0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00万元。
& & &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37.05万元。上缴财政2016年度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800万元。
& & &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068.6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477.26万元。
& & &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868万元,同比下降10.11%。其中,人员经费1012万元,公用经费498万元,专项经费358万元。
& & & &四、资产风险状况
& & &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1.74万元,逾期率0.0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54.56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068.6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1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7%。
& & & &五、社会经济效益
& & &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1.19%、2.13%和5.80%。
& &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18%,国有企业占18.59%,城镇集体企业占4.18%,外商投资企业占2.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8%,其他占11.43%。
& &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43%,国有企业占30.11%,城镇集体企业占5.67%,外商投资企业占0.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1%,其他占5.35%;中、低收入占97.95%,高收入占2.05%。
& &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54%,国有企业占13.62%,城镇集体企业占5.81%,外商投资企业占2.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7%,其他占10.15%;中、低收入占99.07%,高收入占0.93%。
& & & (二)提取业务:2017年,31433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18亿元。
& & &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7.2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5.70%,租赁住房占0.39%,其他占2.5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2.7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6.6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0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94%,其他占6.31%)。
& &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高收入占3%。
& & & (三)贷款业务:
& & &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0.5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2.3%,比上年减少1.8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4亿元。
& & &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79%,90-144(含)平方米占64.72%,144平方米以上占7.49%。购买新房占47.7%,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52.3%。
& &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4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0.53%。
& &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98%,30岁-40岁(含)占38.37%,40岁-50岁(含)占24.39%,50岁以上占10.26%;首次申请贷款占95.9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08%;中、低收入占97%,高收入占3%。
& & &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517笔16927.1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3385.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675.06 万元。
& & &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34%,比上年减少62.4个百分点。
& & & & 六、其他重要事项
& & & (一)2017年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做了调整:
& & & &1、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 & & (1)2017年,我市缴存基数限额确定市本级、连山区、龙港区缴存基数下限为1200元,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缴存基数下限为1020元,全市缴存基数限额上限为12678元。
& & & (2)单位开户增加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核定单。
& & & (3)个人新增开户增加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
& & &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 & (1)将&每笔商品房按揭贷款业务发放贷款金额的10%作为开发企业的风险保证金&调整为&每笔商品房按揭贷款业务贷款发放金额的5%作为开发企业的风险保证金&。
& & & (2)增加&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业务,需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正常还款12期后,允许每年申请一次且还款金额不小于5万元&。
& & & (3)增加&借款人贷款期限变更(缩短)和还款方式变更业务,依据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每五年借款人可申请一次&。
& & & &3、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 & & (1)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将原企业退休、离职职工公积金批量划款至单位账户,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发放的形式,调整为将转账支付至个人账户作为提取的唯一方式。
& & & (2)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一人一户,账随人走&的政策精神,将职工离职支取公积金时间限定为离职满一年以上且未就业,方可申请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并销户。
& & & (3)新增购房一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
& & & (4)新增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
& & &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 & & &1、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制定14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进行优秀窗口优秀柜员考评,开展客户代表座谈会对合理化建议进行整改;参加&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实行营业大厅&5+2&工作制。
& & & &2、拓展信息服务手段。2017年八项服务渠道全部开通,承担了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服务功能,增强公积金客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 & &3、增进部门协同服务。接入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与工商部门完成&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开通人民银行征信专线;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办入驻公积金营业大厅;实现十部门联合办公,共同解决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难题。
& & &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住建部&双贯标&工作。按照住建部基础数据标准完成应用系统和数据库设计开发,业务系统平稳高效运行;资金结算接入住建部银行结算系统,实现了公积金资金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效率双提升。
& & & (四)当年获得荣誉情况
荣获葫芦岛市《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体二等功》;《脱贫攻坚工作优秀工作队》;《年度文明机关》,《年度文明科室》。
& & & & & &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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