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工作,今年8月退休,工龄算36年?还是41年?

关于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局文件
津劳险[1994]94号
关于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局(公司)及有关单位:   一九九三年九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对我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的通知》(津劳险字〔1993〕370号),现就贯彻执行中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以下简称《工龄审定表》)填写的对象是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底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工资的职工。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市内调动工作的职工,其《工龄审定表》由调出单位负责填写;外省市调入我市和新招收的人员,其《工龄审定表》由接收单位负责填写。   二、《工龄审定表》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所在区、县劳动局审定盖章后存入职工本人档案,职工调动工作时,《工龄审定表》应连同本人档案一并转移。   三、经与市人事局研究这次连续工龄的审定包括企业干部。如涉及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问题,仍应以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四、鉴于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确保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进行,各区、县劳动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于今明两年内完成。   近来一些企业在工龄审定工作中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归纳整理印发附后,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填写有关问题解答。   附件二:连续工龄计算有关政策性问题解答。                                              天津市劳动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三日
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填写有关问题解答
  1.填写《工龄审定表》的依据是什么?   答:以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的情况为主要依据。   2.连续工龄应如何计算?   答:从职工参加工作开始,按实际工作时间累积计算,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工龄。如,某职工1970年1月参加工作到1971年7月工作时间满1年6个月,该职工的连续工龄为1年6个月。   3.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保留有全民身份的职工如何填写《工龄审定表》表头的“经济性质”?答:应填写职工现所在单位的经济性质。   4.《工龄审定表》各部分的关系如何理解?   答:《工龄审定表》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表中的前两行为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工作简历”系指职工参加工作后的全部简历,其各段简历的年月相加做为总数。   第三部分:“减除的时间”是指工作简历中不符合计算连续工龄的年月,这段时间的合计做为减数。   第四部分:“特殊工种折算时间”是指折算增加工龄的年月,这段时间合计为加数。   第五部分:“单位审核意见”中的“连续工龄××年××月”为“总数”减去“减数”加上“加数”的得数为××年××月。   5.职工出生日期依据什么填写?   答:依据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更改身份证后,再予调整。   6.对工作有间断的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应如何填写?   答:①对建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填写参加工作时间均应按照天津市劳动局《关于确定工作有间断的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答复》(津劳险字〔1991〕第237号)规定填写(详见天津市劳动局《劳动工资文件汇编》第十一册988页),不能用下墩的办法。   例一:某职工1950年2月7日在私营企业工作,1956年9月10日公私合营,1961年10月6日因组织原因被精减回乡务农,1971年10月6日再次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填写1950年2月7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填写1956年9月10日。   例二:某职工1970年10月2日下乡插队,1979年10月2日病退回津待业,1982年10月2日再次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均填写1970年10月2日。   ②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职工,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仍按中组发〔1982〕11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例三:某职工1948年9月10日参军,1951年8月30日复员回乡务农,1953年8月30日来津经劳动部门介绍参加工作,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均填写1948年9月10日。   例四:某职工1948年9月10日参军,1951年8月30日复员回乡务农,1958年10月30日来津参加工作,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为1958年10月30日,参加工作时间为1948年9月10日。   7.如何填写工作简历的起止时间?   答:工作简历的起始时间从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算时间或从职工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填写均可。截止日期填写应与“单位审核意见”栏“经审核该同志××年××月××日前”时间一致。为了使职工工作简历填写连贯完整,对劳动合同制工人,其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前有连续工龄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可填写到1992年12月;对1993年后工作调动的职工,可填写到调入日期,凡按有关规定应缴纳费的时间不计入工作简历时间,在填写“工作年、月”一栏时划“──”杠。   企业填写职工工作简历“年月至年月”一栏时,如遇有档案中只有“年”没有“月”份的,截止日期可以填到“年”。   8.工作简历如何填写?   答:工作简历是指职工参加工作后的简单经历,是审定职工连续工龄的基础资料。填写工作简历时中间不要间断,如职工参加工作后被精减在家赋闲或回乡务农、复员退伍军人回农村种地、知青回城后待业时间、在职职工学习期间等一律填写。   9.“职务”栏如何填写?   答:填写职工参加工作后各时间段(包括间断的时间)所从事的工作等,如工人、干部、售货员、战士、军人、临时工、知青、学习、待业以及劳教等。   10.职工工作简历各时间段变动原因如何填写?   答:变动原因是确认职工连续工龄的主要依据。要按照劳动政策规定规范的名词填写,如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填写招工、顶替、招聘、毕业分配;知青填写兵团、农场、插队;知青返城后填写病退、困退、选调、换帽、随父母遣送;军人填写应征入伍、转业、复员、退伍;上学填写离职上学、组织选送(指在编、照发原工资);受处分人员填写开除厂籍、未开除厂籍、缓刑、释放;待业(失业)填写歇业、精减、自动离职、辞退、辞职;临时工填写劳动或劳动部门介绍;停薪留职等。   11.“减除的时间”应填写什么内容?   答:在工作简历中凡不符合计算连续工龄的年月均应减除。如,职工被精减在家赋闲或回乡务农、知青回城后待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农村务农、在职职工经组织批准离职上学期间、劳教人员劳教期间、解放后私营企业歇业而离职失业期间、长病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期间等。   12.依据什么条件审批折算工龄?   答:确定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是有范围和条件的,依照国家劳动部或中央各主管部审批的工种范围并经我市各主管部门批转确定的工种范围为依据进行审批。   13.折算工龄计算方法?   答:折算工龄计算方法,可按我局一九九三年九月编印的《工龄计算文件选编》382页工龄折算表中查找。折算后增加工龄必须按满“年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天数不计入。如,某职工从事高温矽铁冶炼工,实际工作年限7个月,折算为普通工作的工龄为8个月22.5天,折算后增加工龄填写1个月。   14.对“单位审核意见”栏“经审核该同志××年××月××日前”的时间如何填写?   答:①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均应填写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②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被招收为劳动全同制工人以前曾从事过其他工作,如上山下乡、参军等的时间,填写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在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前,未从事过其他工作的也可不填写此表;根据津劳险字〔1994〕第26号通知,劳动合同制工人按有关规定累计缴纳费的时间(含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转为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单位应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均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四页记载的缴费年限为准。   ③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至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外商投资企业之间调动工作的职工,其在非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应填入《工龄审定表》,“经审核该同志××年××月××日前”应填写最后一次调离非外商投资企业的时间。根据津劳险字〔1994〕第26号通知,其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按我市有关规定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均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四页记载的缴费年限为准。   ④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后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到企业的或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新招收录用的人员以及由外省市调入职工,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应填写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为了填写《工龄审定表》时进一步弄清表中的关系,下面举几例说明。  例一:         单位名称:天津市××厂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编号:
┎────┰────┰───┰───┰──────────────┰────┰───────┒ ┃ 姓 名 ┃ ××× ┃ 性别 ┃ 男 ┃出生日期日  &&&┃ 年龄 ┃   57   ┃ ┠────┸────┸─┰─┸───┸────┰────────┰┸────┸───────┨ ┃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 1956年10月月20日 &┃ 参加工作时间 ┃  日    ┃ ┃           ┃          ┃        ┃             ┃ ┠───────────┸──────────┸────────┸─────────────┨ ┃                 工   作   简    历                ┃ ┠───────────┰──────────┰────────┰─────┰───────┨ ┃   自年月至年月   ┃ 在何地何单位工作 ┃  工作年、月  ┃  职务  ┃  变动原因  ┃ ┠───────────╂──────────╂────────╂─────╂───────┨ ┃  62.10  ┃ 新疆省物资厅    ┃ 6年      ┃  干部  ┃中专毕业分配 ┃ ┠───────────╂──────────╂────────╂─────╂───────┨ ┃  62.12  ┃ 回天津市     ┃    2个月  ┃  待业  ┃  精减   ┃ ┠───────────╂──────────╂────────╂─────╂───────┨ ┃  64.12  ┃ 天津制衣厂    ┃ 2年      ┃ 临时  ┃劳动部门介绍 ┃ ┠───────────╂──────────╂────────╂─────╂───────┨ ┃  68.11  ┃ 天津市×局建筑公司┃ 3年11个月  &┃  工人  ┃  招工   ┃ ┠───────────╂──────────╂────────╂─────╂───────┨ ┃  86.7  ┃ 天津市××厂   ┃ 17年8个月   &┃  工人  ┃  合并   ┃ ┠───────────╂──────────╂────────╂─────╂───────┨ ┃  92.12  ┃ 天津市××厂   ┃  6年5个月  &┃  工人 ┃   并厂  &┃ ┠───────────╂──────────╂────────╂─────╂───────┨ ┃   合  计    &┃   ───    ┃ 36年2个月  &┃  ─  ┃   ─   ┃ ┖───────────┸──────────┸────────┸─────┸───────┚   注:用1992年12月减去1956年10月等于36年2个月的方法进行验算。 ┎───────────────────────────────────────────┒ ┃             消   除   的    时    间           ┃ ┠──────────┰────────┰───────────┰───────────┨ ┃  自年月至年月  ┃   原  因  ┃   减除年、月   ┃     文件依据   ┃ ┠──────────╂────────╂───────────╂───────────┨ ┃ 62.12 ┃在 津 待 业 ┃   2个月      ┃ 劳动保险条件三十八条┃ ┠──────────╂────────╂───────────╂───────────┨ ┃ 64.12 ┃  临时工   ┃   2年       ┃ 津劳工字[号 ┃ ┠──────────╂────────╂───────────╂───────────┨ ┃  减除年月合计  ┃  ────  ┃   2年2个月    ┃     ─────  ┃ ┖──────────┸────────┸───────────┸───────────┚ ┎─────────────────────────────────────────┒ ┃               特  殊 工 种 折 算 时 间           ┃ ┠──────────┰──────┰──────┰─────┰────┰─────┨ ┃          ┃      ┃ 实际工作 ┃ 折算工龄 ┃折算后共┃     ┃ ┃  自年月至年月  ┃ 工  种 ┃      ┃ 年  增 ┃增加工龄┃文件依据 ┃ ┃          ┃      ┃ 年、月  ┃ 加 月数 ┃年、月 ┃     ┃ ┠──────────╂──────╂──────╂─────╂────╂─────┨ ┃  86.7 ┃ 有机试剂 ┃ 16年7个月 ┃  6个月 ┃8年3个月┃(86)化劳字┃ ┃          ┃ 操作工(醛) ┃      ┃     ┃    ┃ 第923号 ┃ ┠──────────╂──────╂──────╂─────╂────╂─────┨ ┃  增加年月合计  ┃   ──  ┃ 16年7个月 ┃  ──  ┃8年3个月┃   ─ ┃ ┖──────────┸──────┸──────┸─────┸────┸─────┚ ┎────┰────────────────────────────────────────┒ ┃单  核 ┃    经审核该同志1992年12月31日的连续工龄为42年3个月,视同养老  ┃ ┃位  意 ┃                                        ┃ ┃审  见 ┃ 保险缴费年限。                                ┃ ┖────┸────────────────────────────────────────┚     注:36年2个月-2年2个月+8年3个月=42年3个月   例二:     单位名称:天津市××厂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编号: ┎────┰────┰───┰───┰──────────────┰────┰──────┒ ┃ 姓 名 ┃ ××× ┃ 性别 ┃ 女 ┃  出生日期日  &┃ 年龄 ┃   42  ┃ ┠────┸────┸─┰─┸───┸────┰────────┰┸────┸──────┨ ┃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 日  &┃ 参加工作时间 ┃  日    ┃ ┠───────────┸──────────┸────────┸────────────┨ ┃                 工   作   简    历               ┃ ┠───────────┰──────────┰────────┰─────┰──────┨ ┃   自年月至年月   ┃ 在何地何单位工作  ┃  工作年月   ┃  职务  ┃ 变动原因 ┃ ┠───────────╂──────────╂────────╂─────╂──────┨ ┃  79.1   ┃ 黑龙江省长水河农场 ┃  10年     ┃  知青  ┃   兵团  ┃ ┠───────────╂──────────╂────────╂─────╂──────┨ ┃  84.7   ┃ 河北省××公社  ┃  5年6个月   ┃  知青  ┃   转插  ┃ ┠───────────╂──────────╂────────╂─────╂──────┨ ┃  92.7   ┃ 天津市×××厂   ┃  ───   ┃劳动合同 ┃   选调  ┃ ┃           ┃          ┃        ┃制工人  ┃      ┃ ┠───────────╂──────────╂────────╂─────╂──────┨ ┃   合  计    ┃    ──    ┃ 15年6个月   ┃  ──  ┃   ──  ┃ ┖───────────┸──────────┸────────┸─────┸──────┚ 注:   ①用1984年7月减去1969年1月等于15年6个月   ②连续工龄按满周年计算,劳动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不同,因此,1984年7月份可以重复计算一个月。凡遇有类似情况时均可依此计算。   ┎────┰────────────────────────────────────────┒ ┃单  核 ┃    经审核该同志1984年7月31日的连续工龄为15年6个月,视同养老   ┃ ┃位  意 ┃                                        ┃ ┃审  见 ┃ 保险缴费年限。                                ┃ ┖────┸────────────────────────────────────────┚    例三:     某职工由未实行个人缴费的外省市于1993年10月调入我市,其“工作简历”截止时间填写方法如下: ┎─────────────────────────────────────────────┒ ┃               工   作   简    历                 ┃ ┠─────────┰──────────────┰───────┰──────┰─────┨ ┃  自年月至年月  ┃   在何地何单位工作   ┃  工 作  ┃  职 务  ┃  变动  ┃ ┃         ┃              ┃  年、月  ┃      ┃  原因  ┃ ┠─────────╂──────────────╂───────╂──────╂─────┨ ┃ 81.12 ┃河北省泊头市××公社××大队┃ 13年4个月  ┃  知青  ┃  插队  ┃ ┠─────────╂──────────────╂───────╂──────╂─────┨ ┃ 84.3 ┃河北省泊头市×××厂    ┃  2年3个月  ┃  工人  ┃  选调  ┃ ┠─────────╂──────────────╂───────╂──────╂─────┨ ┃ 1993.10──   ┃天津市××厂        ┃  ──   ┃  工人  ┃  调动  ┃ ┠─────────╂──────────────╂───────╂──────╂─────┨ ┃  合    计  ┃     ──       ┃  25年2个月 ┃  ──  ┃  ──  ┃ ┖─────────┸──────────────┸───────┸──────┸─────┚    ┎────┰────────────────────────────────────────┒ ┃单  核 ┃    经审核该同志1993年10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为25年2个月,视同养老 ┃ ┃位  意 ┃                                        ┃ ┃审  见 ┃ 保险缴费年限。                                ┃ ┖────┸────────────────────────────────────────┚    例四: ┎─────────────────────────────────────────────┒ ┃               工   作   简    历                 ┃ ┠──────────┰─────────────┰───────┰──────┰─────┨ ┃  自年月至年月  ┃   在何地何单位工作   ┃  工 作  ┃  职务   ┃ 变动  ┃ ┃          ┃             ┃  年、月  ┃      ┃ 原因  ┃ ┠──────────╂─────────────╂───────╂──────╂─────┨ ┃     ┃ 天津市××厂      ┃  30年   ┃  工人   ┃ 招工  ┃ ┠──────────╂─────────────╂───────╂──────╂─────┨ ┃      ┃ 天津市××厂      ┃  6年    ┃  工人  ┃ 调动  ┃ ┠──────────╂─────────────╂───────╂──────╂─────┨ ┃  合    计   ┃     ──      ┃  36年   ┃   ──  ┃  ──  ┃ ┖──────────┸─────────────┸───────┸──────┸─────┚    ┎────┰───────────────────────────────────────┒ ┃单  核 ┃    经审核该同志1992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为36年──个月,视同 ┃ ┃位  意 ┃                                       ┃ ┃审  见 ┃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
有关政策性问题解答
  1.一九七九年后在职职工经单位批准脱产、半脱产进入中、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工龄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3〕7号,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79〕教工农字021号、〔79〕劳总薪字176号(见《劳动工资文件汇编》第七册427页)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1983〕128号文件综述如下:   在职职工经单位批准参加脱产、半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属单位的在编职工,由工作单位照发原工资,其在职培训性质的学习应计算连续工龄。如,在职职工考入职工大学、夜大、函大、电大、“七二一”大学、党校脱产学习的时间,及职工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干部专修科、专修班、委培班脱产半脱产学习的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2.提前抽调参加工作又复学的高校毕业生工龄如何计算?   答:根据教育部(63)教人学戴字第22号和(80)教计字144号文件规定:“凡经组织批准提前抽调正式参加工作,完全或基本上脱离学习,列入抽调单位职工编制,发给工资,以后又复学毕业分配工作的,在复学前参加工作的时间,应该计算连续工龄。对于提前抽调参加部分教学,科研工作而没有完全或基本上脱离学习的非正式工作人员,应做学生看待,他们复学前参加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应计算工龄”。   3.停薪留职人员工龄应如何计算?   答:按照天津市劳动局津劳计字〔1988〕237号通知第九条规定,即:“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富余人员可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停薪留职人员经与企业签订协议书,……并按月向单位缴纳一定数额养老保险金的,其停薪留职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4.知青转非后进入知青场队(知青网点)期间或被招工的,在知青场队时间是否计算连续工龄?   答:按照津党发〔1980〕103号文件精神执行即:进入知青场队的劳动时间可计算工龄。进入知青场队后,如因组织原因造成工作有间断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可按津劳险字〔1991〕第237号文件执行,如系个人原因自动离职后重新参加工作,应按津劳险字〔1985〕292号文件第三条执行。   5.对“厂内退休”人员提前离岗期间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按照津劳计〔1988〕23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接近退休年龄(指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弱病残人员,本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安置确有困难的,经本人同意,企业领导批准,可以实行“厂内退休”,离岗期间的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工龄照常计算……。” '发 布 人:laodong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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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解决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qhhrss.gov.cn
创建时间:日 青人社厅发[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解决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解决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细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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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意见的通知
信息分类: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M- 责任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赣府厅发[2011]2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江西省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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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来源:本站 点击数:301次 更新时间: 10:38:34 自贡市人民政府 自府函[号 自 贡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修改&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府发[2009]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决定对&试行办法&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03/22 06:43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等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三年九月一日 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为积极稳妥地扩大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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