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住房条约股份买卖条约(简单一点)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91531',
container: s,
size: '150,90',
display: 'inlay-fix'
请教股权转让的问题~~谢谢
1.股权转让结束有什么合规的必要条件?标志是什么?
2.如果,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转让协议,受让方也将资金存入公司帐户,股东签字出示了同意转让的证明,但当时公司没有及时分离和缺权,而在2年后公司予以缺权,是否转让有效?
3.如果转让无效,转让方是否要承担利息?承担多少?

1.股权转让结束有什么合规的必要条件?标志是什么?
2.如果,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转让协议,受让方也将资金存入公司帐户,股东签字出示了同意转让的证明,但当时公司没有及时分离和缺权,而在2年后公司予以缺权,是否转让有效?
3.如果转让无效,转让方是否要承担利息?承担多少?
非常感谢!!!请指教!!急等!
根据你说的情况,现分析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关于股权转让结束的合规的条件。股权转让的基本流程为: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股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及修改公司章程、到工商局变更登记。你所说的股权转让协议结束,有两个内容:其一,内部内容:修改存放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登记新股东。其主要对抗公司股东之间。其二,外部内容: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其主要作用是对抗第三人。以上两个内容,为股权转让结束的合规的表现。
其次,关于你的第二种问题,我实在不知道你所说的分离和缺权是何意思,没有办法回答,见谅!
第三,关于转让无效及无效转让方须承担的责任。合同无效的基本构成要件为:主体不合法、标的不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相关信息、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因为第二个问题没有办法回答,因此,关于合同无效也无法回答。
至于无效转让方须承担的责任,如果无效,则应当返还财产,并在受让方的可得利益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赔偿实际损失,利息仅是实际损失。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如果是确权,那我认为此股权转让协议不具有...
根据你说的情况,现分析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关于股权转让结束的合规的条件。股权转让的基本流程为: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股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及修改公司章程、到工商局变更登记。你所说的股权转让协议结束,有两个内容:其一,内部内容:修改存放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登记新股东。其主要对抗公司股东之间。其二,外部内容: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其主要作用是对抗第三人。以上两个内容,为股权转让结束的合规的表现。
其次,关于你的第二种问题,我实在不知道你所说的分离和缺权是何意思,没有办法回答,见谅!
第三,关于转让无效及无效转让方须承担的责任。合同无效的基本构成要件为:主体不合法、标的不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相关信息、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因为第二个问题没有办法回答,因此,关于合同无效也无法回答。
至于无效转让方须承担的责任,如果无效,则应当返还财产,并在受让方的可得利益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赔偿实际损失,利息仅是实际损失。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如果是确权,那我认为此股权转让协议不具有合同无效的要件。
其他答案(共4个回答)
规定,股权转让在同等的情况下公司的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也就是说内部人优先。这是股东的一项权利。如果说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会因为你侵害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而被主张无效。但是在现在的情况下是公司股东大会实际上同意了你们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表明没有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转让合同为什么要宣告无效的。这和租赁合同项下,租赁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样...
对北方狼的观点有不同的意见
1、我国的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在同等的情况下公司的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也就是说内部人优先。这是股东的一项权利。如果说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会因为你侵害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而被主张无效。但是在现在的情况下是公司股东大会实际上同意了你们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表明没有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转让合同为什么要宣告无效的。这和租赁合同项下,租赁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样的道理。如果在同等的情况下租赁人想购买,而出租人当时没有通知租赁人,那么法律是规定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买卖合同无效的,但是没有说只要没有通知租赁人就当让无效的。所以在没有其他股东反对的情况下该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
2、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要事先通知其他股东,如果其他股东的出价和你要转让的人的出价是一样的,那么股东是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的,如果股东承受不了你的出价,即使他们表示反对,那么如果他们不购买,也是视为同意的。
3、关于变更工商登记的效力问题。有人认为变更工商登记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前提,我不认同。其实工商登记的效力只是提供向不特定的当事人查询公司的信息,工商登记的信息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物权不同,他们不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没有及时变更工商登记最多导致的是在纠纷的时候责任的问题。但是一般以股权形式创立的公司,多是法人企业,所以责任的承担也就对公司的出资为限,无论谁是股东,公司都是就那么一点资本对债务承担责任的
所以我认为你们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1、股权转让的必备条件应当有三:股东会的同意,工商管理部门同意变更股东名册和资金;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的告知。此三项的通过或完成与同意,即股东会的同意并签署文件;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股东和资金名册;征得债权人同意和对债务人完成告知义务。
2、你这里说情况是,出让与受让双方在未经股东会同意,也未报工商部门备案,更未征得债权人同意和对债务人完成告知义务。不客气是说,你们这属于非法转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非法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始终是无效的不存在追认。更何况已经过了追认的时效。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当事人各自返还财物,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你说的“利息”是可以主张的。利息的标准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但最高不可以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
经工商部门变更确认通知,帐务处理:
收到B股份额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支付A股金分录
借:实收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三种,分别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
1、企业所得税: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
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有权处置自己的股份。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
学校门口卖吃的最好。不过要价廉物美才行。
转让的店,只要不拆、产权没问题就行了。
几千块可以把店子简装一下(最少招牌要换吧),买点经营用的东西(二手的)
转让就是别人的了,出质就是拿去抵押,属于受限的股东权利。
如果是出资,那股权就是新公司的,跟老股东没直接关系。
餐饮业厨房产生的油烟,顾名思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油烟,一般采用静电除油。
液化气属较清洁能源,废气污染程度不高,主要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吧。
柴油属石油类,废气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碱液喷淋即可去除,氮氧化物主要以一氧化氮为主,要催化氧化成二氧化氮才能被碱吸收,造价成本非常高,一般的柴油发电机尾气难以治理,除非大型发电厂。
煤炭废气含二氧化硫多,一般常用的脱硫工艺即可。
铝属于两性金属,遇到酸性或碱性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腐蚀,尤其是铝合金铸件的孔隙较多,成分中还含有硅和几种重金属,其防腐蚀性能比其他铝合金更差,没有进行防护处理的铝铸件只要遇到稍带碱性或稍带酸性的水,甚至淋雨、水气、露水等就会受到腐蚀,产生白锈。
解决的办法。
铝铸件完成铸造后,在机械加工前,先要进行表面预处理,如预先对铸件进行喷砂,涂上一道底漆(如锌铬黄底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机械加工,以避免铸铝件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放久了被腐蚀。
如何洗衣服?也许有人会说,衣服谁不会洗啊?放到水里,加点洗衣粉洗就成了呗。是啊,说是这样说,可是洗衣服还有不少学问呢。我就说说我的“洗衣经”吧。
说起洗衣服,想想真有不少要说的呢。
首先要分开洗。内衣外衣、深色浅色要分开。个人和个人的衣物也尽量分开洗涤,这样可以防止不同人体间细菌和病菌的相互交叉感染,尤其是宿舍或者朋友的衣服尽量不要放置在一起洗。即使是自己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也要分开洗。因为外衣接触外界的污染和尘土较多,而内衣将直接接触皮肤,为避免外界尘螨等对皮肤的不良入侵,内外分开洗涤是有科学道理的。不同颜色的衣物要分开洗涤,可将颜色相近的一同洗涤,浅色的一起洗涤,容易掉色的单独洗涤,避免衣物因脱色而损坏。另外,袜子和其他衣物不要一起洗涤。
其次,使用洗衣粉宜提浸泡一会。洗衣粉功效的发挥不同于肥皂,只有衣物适时浸泡才能发挥最大的洗涤效果。浸泡时间也不宜太长,一般20分钟左右。时间太长,洗涤效果也不好,而且衣物易褶皱。有人洗衣服时把洗衣粉直接撒在衣物上便开始搓揉洗涤,那样不能发挥最好的洗涤效果,对洗衣粉是一种浪费,当然,免浸泡洗衣粉出外。另外,冬季一般宜使用温水浸泡衣物。水温过低,不能有效发挥洗衣粉的洗涤效果,水温太高,会破坏洗衣粉中的活性成分,也不利于洗涤。
再次,衣物及时更换,及时洗涤。衣服要及时更换,相信道理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可是,衣物换下后应该及时清洗,有人却做的不好。好多家庭喜欢将换的衣服积攒起来,每周洗一次,这样很不科学,容易使衣物上积聚的细菌大量繁殖,容易诱发皮疹或皮肤瘙痒症状。为了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勤快一点,把及时换下的衣物及时洗涤,这样,其实也费不了多少时间,也不至于最后要花费半天甚至更长 的时间专门来洗涤大量的衣物要节约的多。另外衣服穿的太久就比较脏,要花很大的力气洗涤才能洗干净,也容易将衣物搓揉变形,而影响美观和穿着效果。
洗衣服是个简单的小家务,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学问却很多,也许您的“洗衣心得”比这还要科学,还要多样,欢迎您 的指正~~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企业(在工商局的登记注册类型为"110"的企业)和当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含)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考虑是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和身体上火导致的,建议不要吃香辣和煎炸的食物,多喝水,多吃点水果,不能吃牛肉和海鱼。可以服用(穿心莲片,维生素b2和b6)。也可以服用一些中药,如清热解毒的。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第一步:教育引导
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吮指癖”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于力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首要方式,并注意经常帮孩子洗手,以防细菌入侵引起胃肠道感染。
第二步:转移注意力
比起严厉指责、打骂,转移注意力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比如,多让孩子进行动手游戏,让他双手都不得闲,或者用其他的玩具吸引他,还可以多带孩子出去游玩,让他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获得知识,增长见识,逐渐忘记原来的坏习惯。对于小婴儿,还可以做个小布手套,或者用纱布缠住手指,直接防止他吃手。但是,不主张给孩子手指上“涂味”,比如黄连水、辣椒水等,以免影响孩子的胃口,黄连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吃多了还可导致腹泻、呕吐。
合肥政务区网络广告推广网络推广哪家公司比较好 一套能在互联网上跑业务的系统,被网络营销专家赞为目前最 有效的网络推广方式!
1、搜索引擎营销:分两种SEO和PPC,即搜索引擎优化,是通过对网站结构、高质量的网站主题内容、丰富而有价值的相关性外部链接进行优化而使网站为用户及搜索引擎更加友好,以获得在搜索引擎上的优势排名为网站引入流量。
良工拥有十多位资深制冷维修工程师,十二年生产与制造经验,技术力量雄厚,配有先进的测试仪器,建有系列低温测试设备,备有充足的零部件,包括大量品牌的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水泵,膨胀阀等备品库,能为客户提供迅捷,优质的工业冷水机及模温机维修和保养。
楼主,龙德教育就挺好的,你可以去试试,我们家孩子一直在龙德教育补习的,我觉得还不错。
成人可以学爵士舞。不过对柔软度的拒绝比较大。  不论跳什么舞,如果要跳得美,身体的柔软度必须要好,否则无法充分发挥出理应的线条美感,爵士舞也不值得注意。在展开暖身的弯曲动作必须注意,不适合在身体肌肉未几乎和暖前用弹振形式来做弯曲,否则更容易弄巧反拙,骨折肌肉。用静态方式弯曲较安全,不过也较必须耐性。柔软度的锻炼动作之幅度更不该超过疼痛的地步,肌肉有向上的感觉即可,动作(角度)保持的时间可由10馀秒至30-40秒平均,时间愈长对肌肉及关节附近的联结的组织之负荷也愈高。
正在加载...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河南禹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招代理条约
更新时间: 10:40:51&信息编号:209788
供应商: 企业认证 所在地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13栋2单元5层30号联系电话3
总经理薛建旺手机号在线咨询 访问统计250次
详细&一、招商原则
1、共存共荣、共谋发展,代理经销商是利润共同体;
2、扶持代理,保护市场,帮助代理商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3、合作发展,真诚相待,向代理商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质量第一,保证利润,源头生产基地企业保证代理商拿到最低价格,最优质产品。
二、代理范围
1、工业遥控器代理
2、电路板加工代理
三、工业遥控器行业前景
1、工业遥控器是刚需产品。
2、由于是源头生产企业,所以拥有最低价格。
3、由于是生产企业,拥有完整的生产设备,自己生产,质量有保证。
4、由于是自己生产的,所以在服务方面,质量问题的解决方面,有完善的一手解决方案。
5、企业规模大,对产品的销售形成良好的带动作用。
四、电路板贴牌生产oem代工代理前景
1、电子产品是刚需产品,市场空间很大。
2、许多电子企业研发产品之后不能投入生产设备自己生产,需要配套企业服务。
3、作为源头基地生产企业,所以拥有最低价格。
4、拥有完整的生产设备,质量有保证。
5、所以在服务方面,质量问题的解决方面,有完善的一手解决方案。
6、公司是河南地区,甚至中部地区,本土最大的电子产品、电路板代工企业之一。
1、提供客源:公司实行大规模的网络宣传,实行oto交易模式:客户在网上的订单,交给代理商进行操作,如果当地有客户需要购买安装工业遥控器,我们会把客户信息给代理商提供过去。
2、质量有保证:公司在研发、原材料、生产、质检、包装、售后等各个工序,采用极为严格的国际先进标准,质量有保证。
3、价格最低:公司水源头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大,成本能够最大程度压缩,所以价格非常低,给代理商让出最大的利润空间。
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制度非常完善,不会发生有问题找不到人,有问题没法解决的现象,服务态度良好,解决问题效率高速,解决问题技能水平高超。
5、代理保护:对于签订代理合同的公司,给与代理保护,我公司不再往该地发展客户。
6、高品质服务:产品发出去之后,不会置之不理,会及时跟踪服务,有问题及时解决。
7、统一品牌支持:代理商可以用统一的禹鼎品牌,有力支持代理商的市场开拓。
8、质量信誉保障:由厂家信誉、质量作保证保障,打消客户的各种顾虑。
9、技术咨询服务:为代理商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代理商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保持联系。
生产实力&&&&&&大型的生产基地:
现有完整的电子产品生产线,可承接各类电子主板的加工。现有生产线及设备如下:
smt生产线:上板机、印刷机、、回流焊、aoi。
bga专业生产线,配套设备有:恒温恒室箱、烘烤箱、x-ray专业、bga返修台。
dip生产线:插件线、波峰焊、后焊线。
具有人才、技术、生产设备、试验设备和等完整的雄厚的软硬技术实力,是行业内综合实力最高的企业之一。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检测都有大批尖端的专业人才,每个岗位均有系统性和阶段性的专业培训。&
质量管理体系
高品质,优价位的产品,性价比远胜于其他同行。引入先进全面的iso9000标准管理体系
1、意向代理商提出申请
2、双方沟通、评估,签订代理合同
3、首采款到位,合作正式启动
4、地级市代理资格:首批进货20万元,可以根据要求分批发货,年销售额50万元
5、经销商:进货一次10万以上,返货8%产品。
1、优惠价格提供优质产品,针对产品质量的退、换货保证;
2、网络广告支持
3、成立专门的营销队伍,提供产品销售方面的培训资料、指导和配合经销商在各地的销售活动。
4、向代理商提供完善的营销策划,根据代理商的终端建设和合同标的额分解指标的完成情况,按一定比例免费提供宣传彩页等广 告用品,树立产品在市场上的统一形象;
5、建立与代理商交流的制度,包括销售、市场管理、信息反馈、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6、通过完善经销权政策、稳定市场价格体系、控制货物走向,加强客户管理与服务及有力的监控、奖罚手段,来确保市场经营秩序 的稳定,避免恶性竞争。
关于河南禹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经营:禹鼎2路,4路,6路,8路,10路,12路,14路,16路,20路天工业遥控器,行车遥控器,采矿机械遥控器,运载机遥控器,泵车遥控器,单梁起重机遥控器,双梁起重机遥控器& & & & &&河南禹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无线工业遥控器系列产品及无线遥控组件的高新科技企业,是我国无线工业遥控器行业的一线企业。
作为工业遥控器生产基地,源头企业,公司拥有专业化的工业遥控器生产设备,大型工业遥控器生产车间,工业遥控器研发、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生产和办公面积达数千平方。工业遥控器产品在国内广泛分布于全国二十多个省 ...内容声明:顺企网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顺企网所展示的信息内容系由河南禹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店铺经营者负责。顺企网提醒您购买前注意谨慎核实,如您对信息有任何疑问的,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家沟通确认顺企网存在海量企业商铺和供求信息,如您发现店铺内有任何违法/侵权信息,请立即向顺企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
河南禹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新闻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 &&&&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雁程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5民终962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88号新豪方大厦12A-12B室。法定代表人:程超群,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志秋,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筱佩,广东可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东沙化工集中区。法定代表人:周耀德,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淋,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樊勇,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上诉人深圳市雁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洲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5)张商初字第018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雁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志秋及被上诉人七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雁程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七洲公司一审诉讼请求、由七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七洲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一审法院采信七洲公司陈述的双方之间存在口头合同的虚假陈述。2、一审法院认定七洲公司与雁程公司之间存在戊唑醇乳油的买卖合同关系,与事实不符、证据缺乏,且逻辑错误。雁程公司之所以接收七洲公司的戊唑醇乳油发票和出口委托书是因为出口必须要生产厂家开具委托书和发票,而七洲公司只能开具戊唑醇乳油发票和委托书,雁程公司一直认为货物为戊唑醇水乳剂。一审法院认定雁程公司对于接收的货物为戊唑醇乳油是错误的。七洲公司在仲裁申请和催款函中都明确要求雁程公司支付“水乳剂”的货款,进仓通知单载明货物为戊唑醇水乳剂,雁程公司公司要求七洲公司供应的货物为戊唑醇水乳剂是明确的。七洲公司与雁程公司之间不存在戊唑醇乳油买卖新的合同,且一审法院认定的“新的合同”中,七洲公司没有真实的交易行为。七洲公司提供的编号为EMT的进仓通知单实际上是059合同的交货收据,除此之外,七洲公司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其他的交货行为。二、本案一审程序不当,应予纠正。雁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云鹏的委托手续为日签发,日交至一审法院,但日的裁定书中出现了李云鹏的名字,说明一审法院裁定书为事后补签,存在“先执行、后裁定”的嫌疑,这种违反程序的行为应予纠正。七洲公司辩称:雁程公司在上诉状中提到其是因七洲公司的发票和委托书载明的是乳油,所以在七洲公司的诱导下报关,这一点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且违背常理的。在双方一审第一次质证的时候,雁程公司强调其报关时就报关的是水乳剂,而在经过海关报关资料质证后,雁程公司又改口说是七洲公司的诱导,是在第一次质证时欺骗法院的行为。且在第一次质证的时候,雁程公司称根据国际条约只有水乳剂才能出口,在对方明知的情况下,为何在七洲公司提供乳油的情况下,雁程公司仍然报关。可见,雁程公司对于七洲公司提供给其的是乳油是明知的。在第二次质证时,七洲公司举证了两份质检报告,一份是乳油的,一份是水乳剂的,雁程公司认可是收到了两份质检报告,但是雁程公司既然收到了乳油报告,为何还要求我方提供水乳剂报告,我方对此理由不得而知。关于一审法院的认定,双方的合同是一份新的合同,应理解为重新订立的口头合同。关于雁程公司所称的程序问题,在本案的审理中没有程序违法的问题,对于雁程公司提出的在民事裁定书上出现了李云鹏的名字,这种在实际文书的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笔误很正常,与本案的审理程序无关。七洲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要求雁程公司支付货款752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82764元。审理中,七洲公司将诉讼请求增加为要求雁程公司支付货款150480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七洲公司向雁程公司催要货款次日即日起至雁程公司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日,七洲公司(供方)、雁程公司(需方)签订编号为的《购销合同》一份,主要内容为需方向供方采购戊唑醇,规格250G/LEW,数量36000升,单价41.8元/升,金额1504800元,交货期为于日前送到需方上海指定仓库,结算方式为于交货后30天凭供方所需提供的单证付款,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确认在行业术语中,EW指水乳剂。日,七洲公司(供方)、雁程公司(需方)又签订编号为-2买卖标的为苯醚甲环唑的《购销合同》。日,七洲公司开具农药出口委托书一份,具明七洲公司委托雁程公司出口七洲公司农药产品,产品名称为25%戊唑醇乳油,数量36000千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部签发《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载明通知单号为CH,发货单位为雁程公司,生产单位为七洲公司,最终目的国(地区)为荷兰,商品名称为25%戊唑醇乳油,出口数量为36000千克,报关口岸为上海海关。日,雁程公司向七洲公司发出进仓通知单,要求七洲公司将合同编号为的货物36000升25%戊唑醇EW送到指定地址华发蒙明化工仓库,进仓编号为EMT。日,上海华发蒙明仓库确认收到编号为EMT的货物。日,雁程公司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送单》,商品为25%戊唑醇乳油,数量为36000千克,最终目的国(地区)为荷兰,并在报送单的“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处盖章。报关的附随材料中有雁程公司开具的开票日期为日的发票、装箱单及产品说明书,发票及装箱单上均载明产品为25%戊唑醇乳油(EC),数量为36000千克。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中文通用名为25%戊唑醇乳油,英文名为TEBUCONAZOLE25%EC。日,七洲公司开具发票号为306594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一份,这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名称均记载为25%戊唑醇乳油、数量均为18000千克,金额均为752400元。雁程公司对该两份增值税发票已作抵扣。日,雁程公司向七洲公司转账752400元。日,七洲公司向雁程公司发函,其中有要求雁程公司支付合同编号为号戊唑醇采购合同项下货款752400元的内容。雁程公司于日签收该函。日,七洲公司作为申请人就双方之间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纠纷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雁程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日作出华南国仲深裁(2015)D550号裁决书,裁决雁程公司应于七洲公司交付合格的工厂质检单原件三日内付清苯醚甲环唑(-2《购销合同》项下货物)的货款。关于《购销合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认定申请人七洲公司未交付该合同约定的戊唑醇水乳剂,也未将案涉合同约定的货物变更为戊唑醇乳油。针对申请人七洲公司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戊唑醇乳油货款并赔偿利息损失的请求,仲裁庭的意见为“申请人没有向被申请人交付戊唑醇水乳剂,双方也没有将案涉合同约定的货物变更为乳油,因此,被申请人有权拒绝继续支付该合同项下的货款,关于戊唑醇乳油的货款纠纷并无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庭审理该纠纷的依据,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戊唑醇乳油的货款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仲裁庭无法审理,应另循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因不服该裁决,七洲公司向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民特2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七洲公司撤销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仲深裁(2015)D550仲裁裁决的申请。日,雁程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七洲公司返还货款752400元及利息61696.8元。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日作出华南国仲深裁(2016)D77号裁决书,认为七洲公司没有向雁程公司交付水乳剂合同约定的货物,应返还雁程公司已支付的水乳剂合同项下的货款,因此,裁决七洲公司返还雁程公司货款752400元及利息(自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七洲公司因不服该裁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民特2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七洲公司撤销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仲深裁(2016)D77仲裁裁决的申请。七洲公司因未收到雁程公司货款,故起诉来院。双方争议的事实如下:七洲公司认为双方在日签订编号为的《购销合同》后,七洲公司的承办人黄寅峰发现七洲公司没有生产戊唑醇水乳剂的资质,就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而是与雁程公司的经办人颜玉云重新口头约定了合同,交付货物为戊唑醇乳油,并经双方协商,戊唑醇乳油的数量、价格与之前戊唑醇水乳剂的数量、价格一致。雁程公司认为双方并未口头变更合同,七洲公司交付戊唑醇乳油属根本违约。由于与七洲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雁程公司在收到涉案货物后,只是清点了数量和包装,没有开箱验收;从七洲公司交货到2015年9月第一次仲裁庭庭审,雁程公司一直认为七洲公司交付的货物是戊唑醇水乳剂;雁程公司在报关时以戊唑醇乳油作为货物名称报关,是因为七洲公司只能开具戊唑醇乳油的发票和出口委托书,雁程公司报关的书面材料都是按七洲公司提供的戊唑醇乳油资料做的,但雁程公司认为实际报关货物和报关资料是不一致的,应当是戊唑醇水乳剂。以上事实,有《购销合同》、《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说明书、《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华南国仲深裁(2015)D550号裁决书、华南国仲深裁(2016)D77号裁决书、(2016)粤03民特267号民事裁定书、(2016)粤03民特268号民事裁定书、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庭审笔录等予以证实。一审法院认为,七洲公司、雁程公司之间存在戊唑醇乳油的买卖合同关系,理由如下:1、在收到载明货物为戊唑醇乳油的农药出口委托书后,雁程公司认为其没有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不知道实际接收货物为戊唑醇乳油,而认为应是书面合同约定的戊唑醇乳化剂。该院认为,农药出口委托书是出口报关的重要文件,雁程公司在收到货物品名与书面合同不同的农药出口委托书后,既没有对农药出口委托书提出异议,也没有做好货物验收,没有尽到买受人的合理注意义务,产生的后果应由雁程公司自行承担。2、雁程公司于日收到货物后,于日的报关资料上填写商品名称为戊唑醇乳油,并在报关单上盖章确认“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故该院认为雁程公司对于其接收货物及报关货物为戊唑醇乳油是明知的,对于雁程公司主张的其认为实际报关货物和报关资料是不一致的说法,既违反了相关出口货物的法律法规,也不符合常理,该院不予采信;3、华南国仲深裁(2015)D550号裁决书及华南国仲深裁(2016)D77号裁决书中均认定七洲公司交付给雁程公司戊唑醇乳油并非是合同约定的货物变更,因该合同项下货物未交付,雁程公司已支付的752400元也被仲裁裁决由七洲公司返还。因此,对于七洲公司交付戊唑醇乳油、雁程公司接收戊唑醇乳油的行为应认定为是履行的七洲公司与雁程公司之间的新的合同。对于该新合同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七洲公司开具的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均已载明,雁程公司对该两份增值税发票未提出异议,且已作抵扣,因此,货物的数量和价格可按发票认定为36000千克戊唑醇乳油,总价为1504800元。七洲公司履行了交货义务,雁程公司理应支付货款,故该院对七洲公司要求雁程公司支付货款15048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关于七洲公司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七洲公司依据其日给雁程公司的发函主张自日起计算,但发函中明确要求雁程公司支付的是号采购合同项下的货款,而该采购合同已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认定七洲公司未交付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据此裁决由七洲公司返还雁程公司已支付的货款。七洲公司主张的本案货款并非履行该采购合同项下的货款,而是履行的与雁程公司之间的新的合同,七洲公司并未向雁程公司主张过新合同项下的货款。因此,该院对七洲公司主张的利息计算方式不予支持,利息起算时间应从七洲公司向雁程公司主张之次日起算。结合本案情况,一审法院调整为:752400元货款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日(雁程公司收到包括起诉状在内的应诉材料之次日)起算,752400元货款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日(雁程公司收到七洲公司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之次日)起算,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据此,一审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判决:一、雁程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七洲公司货款1504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本金中的752400元为基数,自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其余本金752400元为基数,自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二、驳回七洲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43.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3343.2元,由雁程公司负担。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雁程公司提交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5)张商初字第01830-3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授权李云鹏为雁程公司一审的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各一份,以证实一审存在的程序违法。雁程公司认为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时间为日,但在日的民事裁定书上就出现了委托代理人李云鹏。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日,七洲公司向雁程公司指定的上海华发蒙明仓库交付了涉案戊唑醇乳油,双方对于交货的事实没有异议,双方的争议在于对该次交货的性质认定,即该次交货是合同项下错误交货的违约行为,还是履行双方戊唑醇乳油买卖合同的行为。雁程公司认为,双方之间只存在戊唑醇水乳剂的买卖关系,七洲公司交付戊唑醇乳油属于根本违约,而七洲公司则认为,其与雁程公司之间存在口头的买卖戊唑醇乳油的合同,其交货系为了履行该合同。七洲公司交付戊唑醇乳油之后,雁程公司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报关,雁程公司填报的报关单及附随资料中均载明货物名称为戊唑醇乳油,且雁程公司接收了七洲公司开具的载明货物名称为戊唑醇乳油的增值税发票并予以抵扣,表明雁程公司对于交付的货物为戊唑醇乳油明知且认可。因此,从上述实际履行行为来看,七洲公司与雁程公司之间存在戊唑醇乳油的买卖关系。雁程公司以合同标的为戊唑醇水乳剂及其不知晓七洲公司交付的货物为戊唑醇乳油为由,否定双方之间存在的戊唑醇乳油买卖关系,本院不予采纳。雁程公司主张的一审保全裁定所存在的程序问题,与本案的实体处理结果无关,本院不予理涉。关于雁程公司主张的七洲公司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因雁程公司一审未提出反诉,本院亦不予理涉。综上所述,雁程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343元,由深圳市雁程化工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朱劼纯代理审判员  夏玉琴代理审判员  杨俊生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书 记 员  徐 淼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尼布楚条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