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总督一级高官待遇揭秘:清朝香港总督收入入究竟多少

清朝乾隆时期,总督、提督、巡抚到底哪个职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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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清朝为何那么多的腐败,从官员的俸禄上可以看出一二
先说清朝一个高官——“两江总督”掌握着江西、江苏、安徽的所有军民政务,可是说的上是封疆大史了,据史料记载,两江总督的年薪只有180两白银。你没有看错,就是180两白银,堂堂一品大员只有180两白银的年薪,看到这里你可能说:“怪不得清朝那么腐败,原来国库都没钱发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朝廷对于官员们还有额外的补贴。
(一)文官
收入(元/年)
16000两(总督)
13000两(巡抚)
6000两(按察史)
3700两(道员)
2400两(从四品知府)
1250两(从五品知州)
1200两(知县)
33两1.14钱
33斛1.14斗
评:从工资来看,相当于现在县长年收入23万,市长年收入46万,省长年收入236万。与目前我国各级干部的实际收入(正当收入)应当差不多。但这里面已经包含了养廉银,所以目前再提“高薪养廉”似乎不太合适了。
(二)武官
蔬菜烛炭银
灯红纸张银
养廉银(内地)
收入(元/年)
200两(提督)
160两(总兵)
38两(参将)
24两(都司)
12两(守备)
评:与文官相比,武官的收入要逊色得多了,相当于现在团长年收入2万,师长7.8万,军长42万,集团军司令52万。本文对军队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所以现在具体收入如何还无法比较。
第一项收入叫廉银,这是朝廷为了鼓励官员们清正廉直,不收贿赂而设立的工资,两江总督靠这个一年能赚十万八千两白银,简直不可思议。
第二项叫做置换银,意思就是朝廷每年分发下来的衣服,食品若没有用完则可以去置换银两。可让人气氛的是,许多高官借此压榨百姓,故意不发粮食衣物给百姓,然后将换来的钱存入家中。
(三)皇族宗亲
清朝皇室成员的爵位大致分10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和奉恩将军。另外一种排列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和奉恩将军。这些爵位每传一代降一级,比如某亲王,传到儿子应赐爵某郡王,到孙子为某贝勒,依次降低,但最多降4级,也就是说亲王的子孙降爵位到镇国公后,就不再降低,一直为镇国公;而郡王子孙最低到辅国公;依此类推。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朝廷特批,例如钦赐“世袭罔替”,也就是所谓的“铁帽子王”,他的子孙将永远保持亲王的爵位。
收入(元/年)
评:皇室子弟,社会蛀虫!!
到清末,朝廷已经逐渐瘫痪,政府拿不出这么多工资,而贪官们又不愿意拿那一点死工资,最后受苦的还是老百姓。
如此清朝,为了鼓励官员廉洁竟然就许以大量金钱,实在可笑至极,荒唐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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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清代总督一级高官真实待遇揭秘
世纪历史微信公众号李开周
[摘要]每一级官员都有雁过拔毛的规矩,每一道埋单程序都是在层层加码。 清朝在地方上常设八个总督,计有:直隶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陕甘总督、湖南湖北总督、两江总督和两广总督。其中直隶总督主要管着河南、河北,闽浙总督管着福建、浙江和台湾,云贵总督管着云南、贵州,陕甘总督管着陕西、甘肃和新疆,两江总督管着江苏、江西和安徽,两广总督管着广东、广西和南海诸岛。这些总督,个个可谓手握一方重权的封疆大吏。总督的开销很大虽然总督是最大的地方官,但是他们的工资却不高,从康熙年间到光绪年间,总督的年薪都一直是120两银子。清朝一两是37克,120两就是4440克,按照现在的白银牌价,折合人民币不过几万块钱,还没有现在一般的白领中产挣得多。不过别忙,120两只是总督的基本工资,除了这一项收入,他们每年还有各种固定补贴,光餐饮补贴(当时叫做“蔬菜薪炭银”)就有180两,此外还有办公补贴(“心红纸张银”)288两,服装补贴(“案衣什物银”)60两。三项补贴凑一块儿,总共是528两,是基本工资的四五倍。另外,身为级别最高的地方官,总督们还大多封有爵位,有爵位就有爵位工资。清朝定例,公爵当中的一等公,每年能领爵位工资700两,粮食补贴350石;伯爵当中的一等伯,每年能领爵位工资510两,粮食补贴255石。像雍正年间的陕甘总督年羹尧就是一等公,乾隆年间的两广总督孙士毅也是一等公,他们俩每年都有700两的爵位工资和350石的粮食补贴。清朝中后期的正常年月,一石粮食跟一两银子是等价的,所以350石的粮食补贴可以视为是350两银子。那么好,120两的基本工资,加上528两的固定补贴,再加上700两的爵位工资,再加上350两银子,现在一个拥有一等公封爵的总督每年就能领到1698两了。每年收入1698两银子,搁普通人身上,绝对是高薪,花起来绝对绰绰有余。因为在乾隆年间,小商贩、私塾教师、能工巧匠和富裕农民这四个行当的平均年收入都只有四五十两银子。可是对总督来说,每年1698两银子根本不够塞牙缝儿的———他们的开销太大。这里先说一项开销:聘用师爷。从晋朝到清朝,雇师爷一直是官场定例,能力再强的官员,也得雇上一个或者多个师爷,让他们帮着记账、断案、草拟奏章、代写诗文、出谋划策、迎来送往和处理日常通信,例如东晋时江州刺史桓玄就雇过陶渊明当自己的师爷,明朝时闽浙总督胡宗宪雇过徐文长当自己的师爷,清朝时两江总督尹继善雇过曹雪芹当自己的师爷,福建巡抚张师诚雇过林则徐当自己的师爷,湖南巡抚骆秉章雇过左宗棠当自己的师爷,还有淮军将领吴长庆,雇过晚清状元兼著名实业家张謇当自己的师爷。师爷不是国家干部,也不能算普通公务员,他们没有编制,不吃财政饭,其薪水统统由雇请他们的官员掏腰包发放,而且薪水还都不低。像林则徐还没有做官的时候,给福建巡抚张师诚当师爷,张某每年发给他几百两银子。当时同在福建巡抚衙门当师爷的不光林则徐一个人,管记账的,管征税的,管写信的,管断案的,加起来共有14位,即使每人按300两年薪估算,一年也得开销4200两银子。前面咱们说过,总督比巡抚级别高,所聘师爷的数量和质量至少不会比巡抚差,所以光在雇师爷一项上,一年不花几千两银子是不可能的。总督最大两项收入:火耗和养廉银年收入不到两千两,雇师爷就得花几千两,难道总督竟然是个赔本买卖吗?当然不是,咱们还有两项大收入没给总督们算进去,那就是火耗和养廉银。“火耗”类似以前农业税还没取消时的村提留、乡统筹和县统筹,也就是地方官私自在正税上另行加征的附加税。以广东省新会县为例,早在康熙年间,这个县每年的农业税指标是48000两,可是县太爷心狠手辣,在这个指标的基础上加收“二分四的火耗”,即让农民多交24%的税,这一多交,11520两的灰色收入就到手了。县太爷不敢独吞这笔灰色收入,按照官场惯例,他得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分给下属,另外三分之一交给上司,剩下三分之一揣进自己的腰包。交给上司的那三分之一通常是层层分配,道台分一笔,知府分一笔,按察使和布政使分一笔,巡抚分一笔,最后总有一笔打进总督的私账。单是一个县的火耗,并不能给总督带来多少进账,问题是总督管着几个省,每个省都有几十个乃至上百个县,每个县都给总督做点儿贡献,所谓聚沙成塔聚土成山,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加起来就非常可观了。“养廉银”是雍正时开始推行的制度,雍正搞的是火耗归公,把村提留乡统筹之类的附加税统统变成正税,把不合法的变成合法,把官员的私账变成公账,把各级地方官坐地分赃式的火耗变成他们应得的补贴,这个补贴,就叫养廉银。各级官员私分火耗,极可能分赃不均,譬如甲地官员心狠,火耗加征到3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能多分一些;而乙地官员心不够狠,火耗只征1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只能少分一些。而养廉银是有明确规定的,每个官员该拿多少都有指标。以乾隆七年(1742年)为例,两广总督策楞的养廉银指标是15000两,跟湖广总督持平,但比闽浙总督的21000两、四川总督的30000两少得多。同样是总督,养廉银拿的有多有少,是因为各地的工作任务和接待任务不同,工作繁忙的地区和接待任务比较重的地区,为了弥补当地总督的额外开销,就得多给一些养廉银,反之就要少给一些养廉银。两广总督合法年收入16698两现在我们算算两广总督一年能拿到多少合法收入:基本工资120两,固定补贴528两,爵位工资700两(这里假定两广总督都有一等公的爵位),粮食补贴 350两(石),养廉银15000两,总共是16698两。鉴于火耗是灰色收入,而且在雍正以后被养廉银替代,所以不把它算进去。有句老话人所共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清朝做一年知府就能进账三四万两,而比知府级别高得多的总督一年只挣不到两万两,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什么问题呢?我们只算了总督的合法收入,没算他们贪污的钱。乾隆年间有个两广总督叫李侍尧,兼管着广东的食盐专卖和海关税收,他从盐商那里得到的年礼是两万两,过生日的时候又能收两万两,你看,过一个春节,过一个生日,4万两银子就到手了。乾隆曾经要查封广东十三行,李侍尧劝乾隆不要查封,十三行的商人们表示感谢,集资送礼,给他送了10万两的大红包。早在南北朝时,广州刺史到城门口转一圈,就有3000万文的进项,我看清代两广总督的收入不亚于此。坦白说,跟其他总督相比,李侍尧还算不上贪官,起码他不主动伸手要钱,更不挪用公款和善款。后来李侍尧转任云贵总督,被乾隆发现有贪污行为,逮了起来,想杀掉,又不舍得(李侍尧是能力很强的干部,很受乾隆赏识),让百官评议,有个官员说:“李侍尧贪那么点儿钱,算是清廉的了。”于是乾隆改判李侍尧死缓,没几年又让他做了闽浙总督。有的总督非常无耻,距李侍尧远甚,譬如光绪年间山东闹灾,朝廷号召其他省份的老百姓为山东灾民捐款,四川人纷纷解囊,捐款汇往山东之前,竟被四川总督奎俊拿走6600两!几年后四川又闹灾,朝廷发放赈灾款,其中5000两又被奎俊装进腰包。 总督们一年究竟有多少收入,目前见不到确切的数据,美籍汉学家张崇礼教授估计的数字是18万两左右,窃以为估得太低了。清朝末年,湖南湘潭县流传一句话: “不贪不滥,一年三万。”指的是一个知县一年的最低收入就有3万两,那总督呢?同治年间,广东海关监督崇礼贪污了几百万两,他家里一个姓王的仆人一年的进项就有几十万两,海关监督的官阶比总督要低,总督贪污的数额可想而知。清代的官员似乎颇精于以财生财之道,他们贪了钱,一般不会蠢到存进钱庄,他们或用亲戚的名义放高利贷,或用亲戚的名义经营房地产(康熙朝大臣高士奇就是一例),或向官商合营的盐业入股,每年分得大笔红利(袁世凯的从祖父袁甲三就是一例),哪怕最没有经济头脑的官员,也懂得买地收租,投资于细水长流的种植业。不管怎么投资,都能让钱生钱,都能让他们的赃款变得更多,更惊人。当然也不排除有极个别清廉的官员,像李侍尧之后若干年继任两广总督的孙士毅,家里“不名一钱”。可惜这样的清官少之又少,比华南虎都稀缺。清官之所以稀缺,不是因为广大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也不是因为他们缺乏政治学习(康熙、雍正和乾隆都喜欢亲自撰写“圣训”,让全国官员背诵和学习,让全国的学官向秀才们宣讲),而是因为制度上出了大问题,逼着官员不得不贪。最明显的制度问题是坐地分赃:知县收了火耗,得分给上司,总督贪了巨款,得花给皇帝。刚才说过李侍尧贪污,我想再补充一句,乾隆给母亲过大寿,要造金发塔,缺1200两黄金,又不想从国库里出钱,最后是让两广总督李侍尧埋的单。按当时金银比价,一两黄金等于20两白银,1200两黄金就是24000两银子,李侍尧一年的合法收入还不到两万两,你让他埋单,他肯定得贪。 封疆大吏的其他支出跟康熙南巡相比,乾隆让李侍尧埋的单还是个小数目,当年康熙多次南巡,多次住进曹雪芹家,还有太后皇后宫女太监以及大内侍卫和文武百官一大票人,吃喝拉撒都在曹家,扩建和装修房子不算,光招待费就得几十万两甚至上百万两,这钱谁出?曹家出。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做的是江宁织造,每年基本工资只有130两,另有工作津贴108两,养廉银为零,而且当时国库空虚,实际上工作津贴一文不发,基本工资还要减半,曹玺一年能领到的合法收入只有65两,甭说招待皇帝,连一家人糊口都不够,所以贪污势在必行。事实上康熙对曹家的贪污持默认态度,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巡盐御史时,曾经在奏折里明确指出,“巡盐所得余银,每年约五十五万、六万两不等。”即一年能贪55万两到56万两之间,康熙读了这道奏折,毫不生气,因为他知道曹家贪的钱最后又花给皇帝家了。皇帝家的开支是很厉害的,康熙修避暑山庄,乾隆修圆明园,慈禧过大寿,仅宫廷预算绝对不够花,动用国库的钱又违反祖宗成法(清代的宫廷财政和国家财政是两笔账),直接从老百姓身上搜刮(汉朝皇帝喜欢这么做)则有伤他们“爱民如子”的形象,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封疆大吏们埋单。封疆大吏不会生钱,只能让下级官员埋单,下级官员又只能让老百姓埋单。每一级官员都有雁过拔毛的规矩,每一道埋单程序都是在层层加码。(文/李开周)本文选自羊城晚报转自“世纪历史”微信公众号(centuryhistory),腾讯文化合作媒体,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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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地方上常设八个总督,计有:直隶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陕甘总督、湖南湖北总督、两江总督和两广总督。其中直隶总督主要管着河南、河北,闽浙总督管着福建、浙江和台湾,云贵总督管着云南、贵州,陕甘总督管着陕西、甘肃和新疆,两江总督管着江苏、江西和安徽,两广总督管着广东、广西和南海诸岛。这些总督,个个可谓手握一方重权的封疆大吏。
总督的开销很大
虽然总督是最大的地方官,但是他们的工资却不高,从康熙年间到光绪年间,总督的年薪都一直是120两银子。清朝一两是37克,120两就是4440克,按照现在的白银牌价,折合人民币不过几万块钱,还没有现在一般的白领中产挣得多。
不过别忙,120两只是总督的基本工资,除了这一项收入,他们每年还有各种固定补贴,光餐饮补贴(当时叫做“蔬菜薪炭银”)就有180两,此外还有办公补贴(“心红纸张银”)288两,服装补贴(“案衣什物银”)60两。三项补贴凑一块儿,总共是528两,是基本工资的四五倍。
另外,身为级别最高的地方官,总督们还大多封有爵位,有爵位就有爵位工资。清朝定例,公爵当中的一等公,每年能领爵位工资700两,粮食补贴350石;伯爵当中的一等伯,每年能领爵位工资510两,粮食补贴255石。像雍正年间的陕甘总督年羹尧就是一等公,乾隆年间的两广总督孙士毅也是一等公,他们俩每年都有700两的爵位工资和350石的粮食补贴。清朝中后期的正常年月,一石粮食跟一两银子是等价的,所以350石的粮食补贴可以视为是350两银子。
那么好,120两的基本工资,加上528两的固定补贴,再加上700两的爵位工资,再加上350两银子,现在一个拥有一等公封爵的总督每年就能领到1698两了。
每年收入1698两银子,搁普通人身上,绝对是高薪,花起来绝对绰绰有余。因为在乾隆年间,小商贩、私塾教师、能工巧匠和富裕农民这四个行当的平均年收入都只有四五十两银子。可是对总督来说,每年1698两银子根本不够塞牙缝儿的———他们的开销太大。
这里先说一项开销:聘用师爷。从晋朝到清朝,雇师爷一直是官场定例,能力再强的官员,也得雇上一个或者多个师爷,让他们帮着记账、断案、草拟奏章、代写诗文、出谋划策、迎来送往和处理日常通信,例如东晋时江州刺史桓玄就雇过陶渊明当自己的师爷,明朝时闽浙总督胡宗宪雇过徐文长当自己的师爷,清朝时两江总督尹继善雇过曹雪芹当自己的师爷,福建巡抚张师诚雇过林则徐当自己的师爷,湖南巡抚骆秉章雇过左宗棠当自己的师爷,还有淮军将领吴长庆,雇过晚清状元兼著名实业家张謇当自己的师爷。
师爷不是国家干部,也不能算普通公务员,他们没有编制,不吃财政饭,其薪水统统由雇请他们的官员掏腰包发放,而且薪水还都不低。像林则徐还没有做官的时候,给福建巡抚张师诚当师爷,张某每年发给他几百两银子。当时同在福建巡抚衙门当师爷的不光林则徐一个人,管记账的,管征税的,管写信的,管断案的,加起来共有14位,即使每人按300两年薪估算,一年也得开销4200两银子。前面咱们说过,总督比巡抚级别高,所聘师爷的数量和质量至少不会比巡抚差,所以光在雇师爷一项上,一年不花几千两银子是不可能的。
总督最大两项收入:火耗和养廉银
年收入不到两千两,雇师爷就得花几千两,难道总督竟然是个赔本买卖吗?当然不是,咱们还有两项大收入没给总督们算进去,那就是火耗和养廉银。
“火耗”类似以前农业税还没取消时的村提留、乡统筹和县统筹,也就是地方官私自在正税上另行加征的附加税。以广东省新会县为例,早在康熙年间,这个县每年的农业税指标是48000两,可是县太爷心狠手辣,在这个指标的基础上加收“二分四的火耗”,即让农民多交24%的税,这一多交,11520两的灰色收入就到手了。
县太爷不敢独吞这笔灰色收入,按照官场惯例,他得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分给下属,另外三分之一交给上司,剩下三分之一揣进自己的腰包。交给上司的那三分之一通常是层层分配,道台分一笔,知府分一笔,按察使和布政使分一笔,巡抚分一笔,最后总有一笔打进总督的私账。单是一个县的火耗,并不能给总督带来多少进账,问题是总督管着几个省,每个省都有几十个乃至上百个县,每个县都给总督做点儿贡献,所谓聚沙成塔聚土成山,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加起来就非常可观了。
“养廉银”是雍正时开始推行的制度,雍正搞的是火耗归公,把村提留乡统筹之类的附加税统统变成正税,把不合法的变成合法,把官员的私账变成公账,把各级地方官坐地分赃式的火耗变成他们应得的补贴,这个补贴,就叫养廉银。
各级官员私分火耗,极可能分赃不均,譬如甲地官员心狠,火耗加征到3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能多分一些;而乙地官员心不够狠,火耗只征1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只能少分一些。而养廉银是有明确规定的,每个官员该拿多少都有指标。以乾隆七年(1742年)为例,两广总督策楞的养廉银指标是15000两,跟湖广总督持平,但比闽浙总督的21000两、四川总督的30000两少得多。同样是总督,养廉银拿的有多有少,是因为各地的工作任务和接待任务不同,工作繁忙的地区和接待任务比较重的地区,为了弥补当地总督的额外开销,就得多给一些养廉银,反之就要少给一些养廉银。
两广总督合法年收入16698两
现在我们算算两广总督一年能拿到多少合法收入:基本工资120两,固定补贴528两,爵位工资700两(这里假定两广总督都有一等公的爵位),粮食补贴 350两(石),养廉银15000两,总共是16698两。鉴于火耗是灰色收入,而且在雍正以后被养廉银替代,所以不把它算进去。
有句老话人所共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清朝做一年知府就能进账三四万两,而比知府级别高得多的总督一年只挣不到两万两,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什么问题呢?我们只算了总督的合法收入,没算他们贪污的钱。
乾隆年间有个两广总督叫李侍尧,兼管着广东的食盐专卖和海关税收,他从盐商那里得到的年礼是两万两,过生日的时候又能收两万两,你看,过一个春节,过一个生日,4万两银子就到手了。乾隆曾经要查封广东十三行,李侍尧劝乾隆不要查封,十三行的商人们表示感谢,集资送礼,给他送了10万两的大红包。早在南北朝时,广州刺史到城门口转一圈,就有3000万文的进项,我看清代两广总督的收入不亚于此。
坦白说,跟其他总督相比,李侍尧还算不上贪官,起码他不主动伸手要钱,更不挪用公款和善款。后来李侍尧转任云贵总督,被乾隆发现有贪污行为,逮了起来,想杀掉,又不舍得(李侍尧是能力很强的干部,很受乾隆赏识),让百官评议,有个官员说:“李侍尧贪那么点儿钱,算是清廉的了。”于是乾隆改判李侍尧死缓,没几年又让他做了闽浙总督。
有的总督非常无耻,距李侍尧远甚,譬如光绪年间山东闹灾,朝廷号召其他省份的老百姓为山东灾民捐款,四川人纷纷解囊,捐款汇往山东之前,竟被四川总督奎俊拿走6600两!几年后四川又闹灾,朝廷发放赈灾款,其中5000两又被奎俊装进腰包。
总督们一年究竟有多少收入,目前见不到确切的数据,美籍汉学家张崇礼教授估计的数字是18万两左右,窃以为估得太低了。清朝末年,湖南湘潭县流传一句话: “不贪不滥,一年三万。”指的是一个知县一年的最低收入就有3万两,那总督呢?同治年间,广东海关监督崇礼贪污了几百万两,他家里一个姓王的仆人一年的进项就有几十万两,海关监督的官阶比总督要低,总督贪污的数额可想而知。
清代的官员似乎颇精于以财生财之道,他们贪了钱,一般不会蠢到存进钱庄,他们或用亲戚的名义放高利贷,或用亲戚的名义经营房地产(康熙朝大臣高士奇就是一例),或向官商合营的盐业入股,每年分得大笔红利(袁世凯的从祖父袁甲三就是一例),哪怕最没有经济头脑的官员,也懂得买地收租,投资于细水长流的种植业。不管怎么投资,都能让钱生钱,都能让他们的赃款变得更多,更惊人。
当然也不排除有极个别清廉的官员,像李侍尧之后若干年继任两广总督的孙士毅,家里“不名一钱”。可惜这样的清官少之又少,比华南虎都稀缺。
清官之所以稀缺,不是因为广大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也不是因为他们缺乏政治学习(康熙、雍正和乾隆都喜欢亲自撰写“圣训”,让全国官员背诵和学习,让全国的学官向秀才们宣讲),而是因为制度上出了大问题,逼着官员不得不贪。
最明显的制度问题是坐地分赃:知县收了火耗,得分给上司,总督贪了巨款,得花给皇帝。刚才说过李侍尧贪污,我想再补充一句,乾隆给母亲过大寿,要造金发塔,缺1200两黄金,又不想从国库里出钱,最后是让两广总督李侍尧埋的单。按当时金银比价,一两黄金等于20两白银,1200两黄金就是24000两银子,李侍尧一年的合法收入还不到两万两,你让他埋单,他肯定得贪。
封疆大吏的其他支出
跟康熙南巡相比,乾隆让李侍尧埋的单还是个小数目,当年康熙多次南巡,多次住进曹雪芹家,还有太后皇后宫女太监以及大内侍卫和文武百官一大票人,吃喝拉撒都在曹家,扩建和装修房子不算,光招待费就得几十万两甚至上百万两,这钱谁出?曹家出。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做的是江宁织造,每年基本工资只有130两,另有工作津贴108两,养廉银为零,而且当时国库空虚,实际上工作津贴一文不发,基本工资还要减半,曹玺一年能领到的合法收入只有65两,甭说招待皇帝,连一家人糊口都不够,所以贪污势在必行。
事实上康熙对曹家的贪污持默认态度,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巡盐御史时,曾经在奏折里明确指出,“巡盐所得余银,每年约五十五万、六万两不等。”即一年能贪55万两到56万两之间,康熙读了这道奏折,毫不生气,因为他知道曹家贪的钱最后又花给皇帝家了。
皇帝家的开支是很厉害的,康熙修避暑山庄,乾隆修圆明园,慈禧过大寿,仅宫廷预算绝对不够花,动用国库的钱又违反祖宗成法(清代的宫廷财政和国家财政是两笔账),直接从老百姓身上搜刮(汉朝皇帝喜欢这么做)则有伤他们“爱民如子”的形象,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封疆大吏们埋单。封疆大吏不会生钱,只能让下级官员埋单,下级官员又只能让老百姓埋单。每一级官员都有雁过拔毛的规矩,每一道埋单程序都是在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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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清朝总督和提督哪个地位高,权势大?
请问: 清朝总督和提督哪个地位高,权势大?
提供的知识:清朝的总督和提督都是沿袭明朝的,但又有新的变化和发展。清朝的总督是地方的最高长官,管辖一个省或者两个甚至三个省,综理军民要政,也就是军政一把手。从品级上说, 为正二品。但一般而言,清朝的总督还要加尚书衔,如兵部尚书,或者是都察院御史。因此,总督一般都为从一品,是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此外,清代的总督中,还有管辖专门事务的,如河道总督管理治河,漕运总督管理漕运。提督是提督军务总兵官的简称,是一个省的高级武官,节制全省武装力量。提督之下分别设有镇、协、营、汛各级,下属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官员。清末建海军时,海军中也设有提督。提督的级别一般为从一品,与总督、巡抚并称封疆大吏,但要受总督节制。因此,总督和提督相比,显然总督地位更高,权势更大。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一般而言自然是总督地位较高。总督是文职,具体职能却又偏向于武职,它有一种俗称为“大帅”,品秩一般为正二品,但如果有中央兼职(比如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则品级可能会高些,比如曾国藩就曾以正一品的大学士身份兼任两江总督。有清一代,直隶总督和两江总督在当时的八大总督中权重相对要大一点,主要是所轄地比较重要,或为保护京城的门户,或为国家钱袋子。提督为武职正一品,又俗称为“军门”,是一省的绿营部队(汉军)最高级军官。由于宋朝以后武官地位较文官卑微许多,朝廷也明确规定武将风头不能压过文官,逐渐行成了所谓的“文官制”,这是古代中国的一个政治特色,现在几乎被每个国家效仿。所以提督即使是武职正一品,仍然受正二品的总督甚至从二品的巡抚节制。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一般来说,总督既管军事又管政事,提督则只管军事;总督管一省或数省的事,提督只负责一省或某些部队的事。所以比较起来,通常情况下明显是总督的地位高,权力大,势力大些。但在中国,凡事都有特例。比如在总督里面有河道总督,盐运总督,漕运总督。这些总督只负责管理某一个方面的事,那么权力和地位则并不太大。这就好比,现在的黄河水利委员会,三峡工程指挥部之类的。级别很高,相当于省部级,但论地位和权力和真正的省长、部长还是有差距的。再比如在提督里面,有个九门提督。由于位置重要,责任敏感,一般可能由朝延重臣或皇帝亲信担任。那么就不能当一般的提督来看待,地位和权力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可大可小。大可通天,小也比一般巡抚总督不差。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总督相当于省委书记管总,军政一把抓,有几个总督管几个省,级别从正二品到从一品不等 被称为封疆大吏,属于文官体系中的地方官。提督相当省军区司令,属于汉人绿营体系中的最高武官,旗人有另外的体系,也是一品官员。总督尊贵得多,离位极人臣只差一步,可以节制提督等武官。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总督相当于省委书记可以是政治局委员。巡抚相当于省长可以是中央委员。提督相当于省军区司令。九门提督相当于北京卫戍区司令副大军区职比普通提督大。大将军相当于大军区司令可以是军委委员。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肯定是总督,明清重文轻武,武官地位低下,提督位居一品,但受到巡抚和总督的节制,甚至更低的文官也比提督地位高。比如在明朝六七品的御史和巡按,都可以责罚高级武官,可以打总兵、参将的屁股。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清朝总督和提督相比,当然是总督地位更高,权势更大。以两广总督为例,其全称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管理广东、广西两省。“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绿营官兵。广东和广西都设有提督,广东提督和广西提督的上司便是两广总督。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这个问题问得好没水平。通俗一点说,清代一省之内,布政使为文官之首,提督为武将之首。而总督和巡抚则是代表朝廷中央来节制地方文武官员,亦即管官的官。而且总督通常加兵部和都察院正职衔,巡抚通常加兵部和都察院副职衔,其职能权限和地位远非布政使和提督所能比。请注意:本内容来自悟空问答,版权归悟空问答所有,本网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赞同以上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根据您访问的内容,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希望对您有帮助:答:一、清朝两江总督权力大。原因: 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秩从一品。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清代总兵为绿营兵正,官阶正二...答:清朝时期,提督的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是各省绿营(清朝国家常备军)最高主管官,品级为从一品。总督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一省或多省的行政、经济及军事,品级为正二品。 提督是武官,总督是文官,两者都拥有...答:1、总督比提督的官职、管理范围都要大,提督是武官,总督是文官。 2、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答:总督比提督大,分析: 一、二者的定义。 1.提督 提督为清朝武官官职名称,位阶为从一品官。就位阶上,比巡抚文官高一级,与文官尚书或总督平级。 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答:从官职品级来讲,提督是从1品,总督是正2品,提督是高于总督的。也有少数总督是从1品,如两江总督兼任兵部尚书。但是两者相互没有管理权的,说白了谁也管不着谁的事,他们只有一个领导,就是皇帝。 总督是管理一省或多省,军政民的主官(军是地...答:两江总督大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答:首先,据我所知没有江苏总督这样的说法的,总督一般是管几个省的政务,以前江苏和江西统一归两江总督管辖。有些人以为“两江”是江苏和浙江,这是错误的,浙江归闽浙总督管辖。管一个省的那叫巡抚,比如广西巡抚,浙江巡抚。 那么就是来比较提督和...答:清朝官员直隶总督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总督相当于原八大大军区司令或原华北区、华南局之类大区书记;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提督相当于现代的省军区司令。 清朝直隶总督相当现代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答:从官阶上来看提督最大为从一品,总督一般为正二品,巡抚一般为从二品。但有时总督、巡抚加副衔;从管辖权力上来看总督权力最大,管辖一省到几省的行政、经济、军事等,巡抚其次,管辖一省的军政、民政,提督虽为一省最高武官但却受总督巡抚节制...答:答: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总督:通常指一个国家的某片相对自主的区域中实际或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1/2页点击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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