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现怎么以前年度稽查局清缴欠税税怎么办

2017年以来,济宁市地税局市中分局把加强欠税管理作为今年“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得力措施,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和加强欠税后续管理,落实多项措施追欠增收,努力提高税收管理质量。

区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清理欠税领导小组,以当前地税部门面对的外部环境和法律诉讼风险为背景,从“为企业降风险、为干部减压力”的高度来定位清欠目标任务,切实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有效防范欠税。区局先后召开了清理欠税动员会、税款追征类执法业务培训会、欠税清理推进会,同时逐户分析欠税形成原因、清缴能力,逐级明确欠税清缴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二、 摸清欠税底数,建立清理台账

从金三系统中提取欠税数据,及时掌握欠税户数、税种、税额、所属期等关键数据,分类建立欠税清理台账;对申报有误、系统故障、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形成的欠税,及时进行提醒,辅导企业修正欠税数据,尽快缴清税款;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做好催报催缴并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欠税清缴计划;对推脱、逃避和拒不缴纳的企业,采取欠税公告、提请强制执行、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移交稽查部门等措施,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对欠税摸排评估有一定缴款能力的纳税人,联合国税部门对其发票使用进行控制,督使其缴纳欠税。

三、开展欠税清查,规范欠税管理

(一)开展欠税自查。对照金三系统和收入规划部门的欠税清册,对欠税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加强欠税对账,规范欠税档案资料管理,做好欠税工作留痕管理,降低欠税管理执法风险。

(二)奏好事前警示曲。利用第三方智能信息平台短信群发、电话提醒等方式开展催报催缴;其次逐户发放欠税通知书,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对催缴后仍未缴纳所欠税款的纳税人,实施欠税公告并认真做好“一户一档”。

(三)奏好税企互动曲。通过实行派工下户核实、组织税户约谈等多种方式,实行税企互动,跟企业法人代表讲清利害关系,做好约谈笔录,明确企业欠税情况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欠税企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当欠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转好、有清欠能力时,第一时间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对一次性缴纳欠税困难企业,责令列出清欠计划,有序推进清欠。

(四)奏好部门协奏曲。及时向任城区委区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政府支持,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借助国税和其他职能部门作用,借力用力,强化欠税追缴。对欠税分不同类型搞好调研分析,充分剖析利弊,制定可控方案,分类实施管理,以降低执法风险。加强财政国地税合作,在实现信息交互共享的基础上,依托国税“以票控欠”、依托财政“以拨代缴”开展清欠工作。

(五)奏好法律程序曲。各基层税务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开展清欠,实行人性化催缴的同时,将优化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规范文书和下户,严格按照《济宁市地税局欠税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走流程,严密堵塞清欠程序漏洞。严格落实欠税催缴、欠税公告制度,开展欠税约谈调查,对欠税户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通过银行扣款、查封扣押等方式,穷尽执法手段,积极清理欠税。

(六)严格绩效考核。形成欠税管理月通报制度,按月汇总新产生情况、欠税追缴入库情况并对欠税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按月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成好欠税管理任务。将欠税管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加大清欠考核力度,明确清欠完成时限和任务,确保追欠增收的实效。

四、重视风险应对,实施欠税控管

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继续加强对欠税的清查统计,将未纳入金三系统和备案的全部纳入管理和备案,要求各单位已进行欠税公告的纳税人必须组织保全或强制措施并将相关文书资料进行上传,以应对内外部审计和检察部门公益诉讼为重点,梳理税收征管中欠税的风险环节和风险点。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认真核实,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穷尽征管手段。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设置监控指标,实时扫描,定期通报,严格落实风险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明确追责事项、时限及处分标准,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共发布欠税公告527户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1户,已进行银行端扣款2户,入库税款54600元;对75户失联欠税户、非正常欠税户进行了报纸媒体公告,共清欠税款755万元。


原标题:去年北京市地税局清缴欠税16.35亿元

刘宇鑫)在市地税局日前举行的工作部署会议上,市地税局局长杨志强表示,去年市地税部门加强欠税和滞纳金管理,与市公安局成立联合办公室,共同开展阻止欠缴税款纳税人出境工作,全年清缴欠税16.35亿元。今年将严格审批缓缴税款,加强欠税、滞纳金管理,推行欠税催缴制度,严格控制新欠,积极清理陈欠;同时,加强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临时经营个人等重点群体以及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合同、个人出租房屋等重点事项的征管。

  2014年,本市积极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首都经济呈现新的发展态势,为地方税收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来自市地税局的最新统计显示,去年累计完成各项税费收入3431.7亿元,同比增收331.4亿元,增长10.7%;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19.1亿元,同比增收200.4亿元,增长8.6%,在全市财政收入中占比达到62.6%。

  杨志强表示,市地税部门稽查体制机制改革正有序推进。探索稽查机构扁平化改革,推进稽查工作市级全覆盖,着力清理以前年度未执行案件,开展重大案件查处和专项检查工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曝光系统,加大对金融商品转让和股权交易等典型群体和重点项目的检查力度,增强税务稽查震慑力。2014年全年共检查3658户,同比增长18.54%;查补入库31.67亿元,同比增长82.7%。

  同时,地税部门对全市广大纳税人的服务创新仍在继续:去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自助查询打印工作,拓展自助办税终端服务功能,共开具完税证明83.9万份;完成国地税12366热线业务整合,全年接听话务量达52.3万件。各区县分局也在积极提高服务质量,例如,朝阳局设置两个24小时自助办税厅,东城局建立纳税服务电话咨询中心,海淀局与区国税局联合举办纳税人辅导学校,通州局打造“精品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拓展了纳税服务平台。

  按照计划,市地税局今年将在全市推广“办税服务一卡通”,并提供预约服务。全面实现纳税人发起涉税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和区域通办,扩大全市通办事项范围。此外,CA数字证书收费也将在一季度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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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缴纳计划书 欠税清缴计划 : 贵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号)收悉,经核实确认,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我(单位)欠缴 (税种) 元,应缴滞纳金 元。现将我(单位)欠税清缴计划报告如下: 一、至 年 月 日止,缴纳欠税 元。 二、至 年 月 日止,缴纳欠税 元。 三、至 年 月 日止,缴纳欠税 元。 同时,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缴纳滞纳金。 资金筹措情况: 纳税人(章) 年月日 篇二:欠税告知书 欠税告知书 国税欠告〔〕 号:(纳税人识别号: )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我局已确认你(单位)超过税款缴纳期限的欠缴税款为:(税种)12345元, (税种)元;累计欠缴税款12345元。 2.自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你(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制定清缴欠税的计划,并在收到《欠税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送《欠税清缴计划》。 4.你(单位)当期或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必须自 年 月起,每月10日前将《欠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月度报告表》报送我局。 5.你(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持有出国护照的,必须将出国护照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一次报送,发生变动时再行报送)等资料报送我局。 6.你(单位)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从即日起处分不动产或5万元以上的资产之前必须报告我局。 7.在清缴欠税前,从即日起发生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你(单位)必须在清算前向我局书面报告。 8.在清缴欠税前,从即日起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你(单位)必须自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9.你(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准备出境的,必须在离境的10日之前报告我局。 10.你(单位)未按照上述第三项至第九项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报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11.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清税款,我局将对你(单位)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12.从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我局收缴你(单位)发票并停止发售发票。 13.未报清缴欠税计划、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我局将阻止你(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出境。 14.不按规定缴纳税款,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5.你(单位)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16.有缴纳欠税能力,在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期限内仍未缴纳欠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注: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纳税人,一份送税务机关留存。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篇三:欠税治理措施 欠税涉及面之广、影响之深,已引起多方重视,深入治理欠税已势在必行,针对欠税基本成因,我们认为,治理欠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 1、欠税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法律和政策性强,因此,首先要切实加强对欠税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建立欠税管理长效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欠税管理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竞争,保障财政收入、防止税款流失的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欠税管理工作,增强欠税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清欠任务要有明确的目标,要建立欠税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岗位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防止因纳税人改制、管理人员变动、人为减免欠税造成税款流失。针对目标制定处罚措施,对欠税底数不清、清欠措施不力、不能有效控制欠税增长的人员,依照执法责任制处理办法,追究责任。其次,要明确各部门在欠税管理中的职责:征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欠税的清理核实工作,直接负责对欠税的监控和管理,税政部门负责对欠税的分类和确认,以及对涉及欠税豁免问题上报工作;计财部门负责对欠税的核算反映工作;监察部门和法规部门负责对欠缴税金的违规处理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 2、欠税的追缴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追缴的原则,即基层征收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征纳税户的欠税清缴上报工作;稽查部门负责查处案件的欠税清缴上报工作。对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县级局局长批准,各税务所(分局)负责实施;涉及到偷、逃、抗税案件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县级局局长批准,稽查部门负责实施,监察、征管法规部门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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