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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令第451号)(节选)
(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节选)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日通过,自日起施行)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_赛伦生物(835716)_公告正文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月、2014年及201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76%、99.95%和96.60%,其中对国药体系及上药体系下医药经销公司的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95.02%、98.72%和93.99%。国药与上药体系下的经销公司均系目前国内实力较强的主要医药经销商,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需求良好、销量不断增加,但是,如果个别或部分主要客户因行业洗牌、意外事件等原因出现经营困难、财务情况恶化等情形,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
(二)新药研发的风险
新药研发是一项技术性和规范性强、投资强度高、人力资源投入大的系统工程,从基础研究发现成果到产品获准上市销售通常需要6-10年,并且存在着研发失败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着多项新药研发工作,月、2014年度、2013年度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19%、10.94%、8.59%,并且随着研发的深入,进入临床阶段后,研发投入的比例还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不能组织各学科专业人才通力协作以提高研发效率,如果不能制定合理的规划以保证各阶段研究的无缝衔接,如果无法保证后续研发的资金投入,公司将面临新药研发失败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项,还有一些研发成果以及生产工艺技术属于公司多年来积累的技术。如果该研发成果失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
利影响。为了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出具日,公司尚未发生因技术泄密所导致的经营风险。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防止公司核心技术对外泄露,但若公司上述人员离开本公司或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范志和、赵爱仙及范铁炯一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尽管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等各项完善的法人治理相关制度,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以其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投票权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等方面进行某些控制,从而可能出现给中小股东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五)短期偿债能力风险
日、日和日,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61、0.72和0.59;速动比率分别为0.13、0.35和0.3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与常规风险警示线相比偏低。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新增多项无形资产并预付款购买研发成果,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关联方资助和银行短期借款,即利用流动负债投资长期资产,因此流动比率较低。此外,公司需要储存较多血浆用于后续生产,因此存货水平较高,报告期内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26%、47.55%和39.36%,因此速动比率较低。公司一定程度上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日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自2013年开始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无法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无法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将给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七)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所附房产作抵押向交通银行青浦支行借入借款4,5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正常,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短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弱,若今后公司不能按照借款合同如期还款,则存在交通银行依据抵押合同处置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房产抵偿借款的风险。
(八)医药监管升级的风险
公司目前已经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并拥有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抗蛇毒血清产品的药品注册批件,公司目前的生产运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由于公司属于生物制药行业,公司产品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此国家对上述行业的监管要求在不断提高,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或者提升产品的生产质量,可能存在无法持续取得相关生产资质的风险。
声 明......i
重大事项提示......ii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ii
(二)新药研发的风险......ii
(三)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ii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iii
(五)短期偿债能力风险......iii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iii
(七)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风险......iii
(八)医药监管升级的风险......iv
目录......v
释义......viii
第一节基本情况......1
一、公司简介......1
二、股票挂牌情况......1
三、公司股权基本情况......2
四、公司历次股权变更......5
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2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12
七、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16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17
第二节公司业务......20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功能用途......20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生产或服务流程及方式......22
三、公司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25
四、公司业务具体状况......41
五、公司的商业模式......46
六、公司所处行业情况......48
第三节公司治理......67
一、公司“三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三会”机构及其人员履行职责情况......67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67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违法违规情况......68
四、公司独立性......70
五、同业竞争......71
六、关联方占款、担保情况......73
七、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的具体安排......7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它情况......74
九、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78
第四节公司财务......81
一、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意见、主要财务报表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81
三、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120
四、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127
五、公司重大债务情况......140
六、股东权益情况......145
七、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145
八、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150
九、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评估情况......150
十、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两年分配及实施情况......151
十一、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152
十二、管理层对公司风险因素自我评估......153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153
(二)新药研发的风险......154
(三)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154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154
(五)短期偿债能力风险......155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155
(七)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风险......156
第六节附件......162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162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162
三、法律意见书......162
四、公司章程......162
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162
六、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162
除非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股份公司、赛伦生物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赛伦有限、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的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
质量受权人、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期
2013年、2014年、月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置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国家食药监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能中和某种毒素的抗体或含有这种抗体的血清。应
用类毒素进行免疫预防接种,使机体产生相应的抗
毒素,可以预防疾病。
一种含有多克隆抗体的血清。通过注射抗血清可以
传递被动免疫治疗许多疾病。
对某一特定传染病产生或增加人工免疫力的制剂,
包括死亡的微生物(死毒)、活的但减弱其毒性的(弱
毒)以及活的毒性充分的(强毒)三种。
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
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生物体所生产出来的毒物,这些物质通常是一些会
干扰生物体中其他大分子作用的蛋白质,例如蓖麻
毒蛋白。由生物体产生的、极少量即可引起动物中
毒的物质。
如某些细菌外毒素可用甲醛等处理后脱毒的制品,
毒性虽消失,但免疫原性不变,故仍然具有刺激人
体产生抗毒素,以起到机体从此对某疾病具有自动
免疫的作用。它们广泛地应用于预防某些传染病。
血液凝固后,在血浆中除去纤维蛋白原分离出的淡
黄色透明液体或指纤维蛋白已被除去的血浆。其主
要作用是提供基本营养物质、提供激素和各种生长
因子、提供结合蛋白、提供促接触和伸展因子使细
胞贴壁免受机械损伤、对培养中的细胞的起到某些
保护作用。
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包括人血白蛋白、人胎盘
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肌注人免疫
球蛋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乙型肝炎、狂犬病、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
子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纤维蛋白原、抗人淋
巴细胞免疫球蛋白等。血液制品的原料是血浆。
是指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接种后可使机体获
得免疫力。
由免疫细胞(如单核、巨噬细胞、T细胞、B细胞、
NK细胞等)和某些非免疫细胞(内皮细胞、表皮细
胞、纤维母细胞等)经刺激而合成、分泌的一类具
有广泛生物学活性的小分子蛋白质。通过结合相应
受体调节细胞生长、分化和效应,调控免疫应答。
任何可诱发免疫反应的物质。外来分子可经过B细
胞上免疫球蛋白的辨识或经抗原呈现细胞的处理并
与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结合成复合物再活化T细
胞,引发连续的免疫反应。
单克隆抗体
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
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为重组DNA技术生产的由51个氨基酸残基组成的蛋
白质,宿主细胞为大肠杆菌。按干燥品计算,每1mg
含重组人胰岛素不得少于27.5单位。重组人胰岛素
重组人胰岛素
中残余宿主DNA和宿主细胞蛋白质为与生产过程相
关的、潜在的特异性杂质,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
控制,其限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是血液的重要组成部分,呈淡黄色液体(因含有胆
红素)。其主要作用是运载血细胞,运输维持人体生
命活动所需的物质和体内产生的废物等。
由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后再经破伤风类毒素免疫的健
康献血员中采集效价高的血浆或血清制成,主要是
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TAT)有过敏反应者。适用于免疫史不清与血清过
敏,伤口感染24小时以上以及接种破伤风类毒素仍
无免疫力的破伤风患者。
抗蛇毒血清
含有特异性抗体,具有中和相应蛇毒的作用。
适应症为用于配合狂犬病疫苗对被疯动物严重咬伤
如头、脸、颈部或多部位咬伤者进行预防注射。被
抗狂犬病血清
疯动物咬伤后注射愈早愈好。咬后48小时内注射本
品,可减少发病率。对已有狂犬病症状的患者,注
射本品无效。
由肝实质细胞合成,在血浆中的半寿期约为15-19
天,是血浆中含量最多的蛋白质,占血浆总蛋白的
用低温乙醇法从正常人血浆中分离提取免疫球蛋白
组合,经深加工和病毒灭活等步骤精制而成。本品
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
为一种完整的、未被修饰的天然lgG抗体、纯度高
达98%,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专供静脉输注,与肌
注丙种球蛋白相比,具有作用快,效果显着等优点。
取健康献血员的新鲜血浆或保存期不超过2年的冰
冻血浆,每批最少应由1000名以上健康献血员的血
浆混合。用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段沉淀提取免疫
人免疫球蛋白
球蛋白组分,经超滤或冷冻干燥脱醇、浓缩和灭活
病毒处理等工序制得,其免疫球蛋白纯度应不低于
90%。然后配制成蛋白浓度为10%的溶液,加适量稳
定剂,除菌滤过,无菌灌装制成。
用具有高效价的特异性抗体血浆为原料制备的免疫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乙肝、破
球蛋白制剂,与标准免疫球蛋白的制备工艺相同,
伤风、狂犬病)
只是采用的原料血浆不同。
是一种黄绿色到橙黄色的气体,是国际上公认为安
全、无毒的绿色消毒剂。
一种消毒防腐剂,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
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
的消毒。其作用机制是本品接触创面或患处后,能
解聚释放出所含碘发挥杀菌作用。特点是对组织刺
激性小,适用于皮肤、黏膜感染。
可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真菌、分枝杆菌、病毒和
强化戊二醛
细菌芽孢等各种微生物,达到灭菌要求,属高效消
有抗体(Ab)活性或化学结构,与抗体分子相似的
免疫球蛋白
参与血液凝固过程的各种蛋白质组分。它的生理作
用是,在血管出血时被激活,和血小板粘连在一起
并且补塞血管上的漏口。这个过程被称为凝血。它
们部分由肝生成。可以为香豆素所抑制。
抗体的物理状态及其在体内的滞留时间,以其与抗
原反应的多少来表示其免疫效果。
机体被动接受抗体、致敏淋巴细胞或其产物所获得
的特异性免疫能力。它与主动产生的自动免疫不同,
其特点是效应快,不需经过潜伏期,一经输入,立
即可获得免疫力。但维持时间短。
比活性=时空产率/催化剂比表面积。其大小取决于
催化剂的化学组成,包括杂质的含量和分布,是寻
找催化剂活性组分及其配比的重要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江苏姑苏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Serum Bio-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范志和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邮编:200031
传真:021-
互联网网址:www.serum-china.com.cn
董事会秘书:成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822M
所属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生物药品制造(代码C2760)”。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科技();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药品制造(C2760)。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抗毒素及抗血清产品。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血清抗毒素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股票代码:【】
(二)股票简称:【】
(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四)每股面值:1.00元
(五)股票总量:6,000.00万股
(六)挂牌日期:【】
(七)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无
(八)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无冻结、质押或其他转让限制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于日,截至公司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股份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无可公开转让股份。
(九)股票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三、公司股权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注: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十
一、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00%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
1、控股股东、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00%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质押或
36,000,000
境内自然人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00
60,000,000
2、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范志和与范铁炯,上述两人为父子关系;范志和与赵爱仙为夫妻关系;赵爱仙与范铁炯为母子关系。
3、持有5%以上股份机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号:805)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253号B1首层6号1102
法定代表人
6080万元人民币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
询,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卫生洁具、日用百货、
机电产品、金属材料、通讯器材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范铁炯:出资2,221.00万元,占比36.53%
范志和:出资3,859.00万元,占比63.47%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赵爱仙直接持有公司3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范志和、范铁炯父子通过置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0%的股份,鉴于范志和与赵爱仙与为夫妻关系、范志和与范铁炯为父子关系,范志和、赵爱仙夫妇及其子范铁炯合计控制公司100%的股份,且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已经于2015年6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故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赵爱仙,女,1962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毕业。
1996年7月至2013年8月,于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职员。2013年至今,退休。
范志和,男,1960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就读于长江商学院;1985年1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浙江宝业集团公司,历任技术员、项目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15年8月,担任赛伦有限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担任赛伦有限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范铁炯,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全球管理学专业;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担任置源投资业务员;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在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业务员;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担任赛伦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3至今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发生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赵爱仙一直持有公司60%的股份,范志和、赵爱仙夫妇及其子范
铁炯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一直超过60%。因此,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公司股东主体的适格性
公司目前共2名股东,其中1名自然人股东,1名为机构股东,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
置源投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置源投资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因此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强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四、公司历次股权变更
(一)有限公司成立
公司前身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依法登记成立。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志和。
日,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永诚验(99)字第156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日止,赛伦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3,000,000.00
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
1,500,000.00
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0
(二)有限公司第一次减资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500.00万元减少至300.00万元,减资后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赵爱仙,股东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按原出资额150.00万元减资,股东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按原出资额50.00万元减资。
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上述决议作出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了债权人,并于日在《上海法制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日,上海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上骁审内验(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确认,赛伦有限已于日退还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实收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退还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日止,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减资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3,000,000.00
3,000,000.00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依法登记了上述减资的变更事项。
(三)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日,赛伦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300.00万元增至2,857.00万元,其中赵爱仙以货币资金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414.30万元,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以无形资产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857.00万元,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85.70万元。
日,上海安亚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沪安亚申信评报字(2010)第176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截至日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作价入股为目的所拥有的七个产品的专有技术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857.00万元,包括:
白喉抗毒素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原名:破伤风抗毒素)
抗五步蛇毒血清
抗银环蛇毒血清
抗蝮蛇毒血清
抗狂犬病血清
抗眼镜蛇毒血清
上述评估报告于日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中白喉抗毒素因在1999年已经停止生产,所以评估值为0,公司后续也未生产相关产品。
日,上海安亚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沪安亚申信评报字(2011)第108号《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于日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日,上海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上骁审内验(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确认,截至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全体股东共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557.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出资1,700.00万元,以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人民币857.00万元。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17,143,000.00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570,000.00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2,857,000.00
28,570,000.00
本次增资后,公司类型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依法登记了上述增资的变更事项。
关于“有限公司第一次减资”及“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的说明:
日,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与赛伦有限签订《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双方合资设立赛伦有限。总投资为2,857.00万元,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其中生物制品研究所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总投资857.00万元,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的总投资为2,000.00万元。
总投资分二期,第一期总投资715.00万元,生物制品研究所以精制白喉抗毒素、精制破伤风抗毒素、精制抗五步蛇毒血清、精制抗银环蛇毒血清、精制抗蝮蛇毒血清、精制抗眼镜蛇毒血清、精制抗狂犬病血清共7种产品的品名及产品使用权及技术使用权和该产品之业务经营权作价215.00万元入股,占总股权的30%;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以货币500.00万元入股,占总股份的70%,第一期最长为2年。在第一期投资合作基本成功并盈利的基础上,经赛伦有限董事会确认后进入第二期。第一期加第二期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的总投资为2,000.00万元,占70%的股份,生物制品研究所仍以专有技术及产品方式出资,占30%的股份。
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分别于日及日出具中生资管字[2002]12号《关于同意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转让抗蛇毒血清生产文号的批复》和中生资管字[2003]29号《关于同意变更精制白喉抗毒素等3种产品生产主体名称的批复》,同意将破伤风抗毒素等7种产品的生产技术、生产文号作为无形资产入股赛伦有限。前述无形资产(除白喉抗毒素因在1999年已经停止生产,所以评估值为0)对应医药产品生产批件生产权利人(除白喉抗毒素)已经于2004年转至赛伦有限名下。
生物制品研究所虽已在2004年将无形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拟作为对赛伦有限的出资,但由于当时其上级主管部门尚未认可该等出资的方案,因此致使赛伦有限未能实质进入原先约定的出资程序,上述无形资产价值也未在公司账面上体现。日,国资委在对生物制品研究所上级单位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原名: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认为其名下个别子公司存在对外投资管理失控导致国有资产变相流失等问题,在发给该公司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处理意见的公函上要求尽快将低价折股投资赛伦有限的7种产品文号收回。
因此,生物制品研究所及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将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赵爱仙、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同》无效并要求赛伦有限和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返还已过户的6种产品文号、请求确认生物制品研究所与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在赛伦有限的实际持股比例,并以此为依据判令各方当事人对赛伦有限依法清退财产,清退后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退出赛伦有限。
2009年,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09)青民二(商)初字第1274号民事判决:“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要求确认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同》无效,并要求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返还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6种产品文号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要求确认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与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在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持股比例,并以此比例作为清退依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三、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要求与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赵某某(赵爱仙)、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上海赛伦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清退财产,清退后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退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42,800元,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负担。”
生物制品研究所不服上述判决,随后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生物制品研究所与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003年,生物制品研究所委托评估公司对其投资的7种药品生产批文进行了评估,系争药品生产批文转至赛伦公司经过了生物制品研究所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和国家药监局的批复同意。并且,从赛伦有限的董事会会议纪要内容来看,双方在经营的前期并未对7种药品生产批文的价值估值过低、药品生产批文未经评估合同应属无效等问题产生争议,现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以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生物制品研究所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缺乏法律依据,并有悖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并无不当。关于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要求调整生物制品研究所在赛伦有限中的持股比例的诉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生物制品研究所与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该合同中对赛伦有限股东的持股比例已作了明确约定。再者,日,赛伦有限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暨第二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结果又重新对合同中约定的各股东的股权情况进行了确认。故赛伦有限各股东的现有持股比例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且属真实有效的合意。生物制品研究所称,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未履行第二期出资1,500万元的义务,却始终按合同持有赛伦有限70%股份有失公平。对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合同未对赛伦有限各股东的第二期投资设定时限,并从历年董事会会议纪要来看,因药品生产批文的评估、批复等原因,后续投资问题被搁置,赛伦有限未能进入第二期投资阶段,故各方持股比例按第一期投资额确定并据此分配利润,符合合同约定,并无不妥。现生物制品研究所要求对各方持股比例重新调整,依据不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沪二中民四(商)终
字第444号民事二审判决书,“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后,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主张虽未被法院支持,但鉴于其原拟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确已经过户至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矛盾仍然存在。为避免股东之间的矛盾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经各方协商,共同制定了解决方案,具体为:赛伦有限注册资本先由500万元变更为300万元;减资完成后,赛伦有限再增资2,557万元,其中生物制品研究所以经评估的价值为857万元的无形资产增资,自然人股东赵爱仙现金增资1414.3万元,置源投资现金增资285.7万元,增资完成后,生物制品研究所出资857万元,持股比例30%,赵爱仙出资1714.3万元,持股比例60%,置源投资出资285.7万元,持股比例10%。生物制品研究所将上述方案向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作了《关于的请示》(沪所资管字14号),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又据此向其上级单位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作出了《关于增资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请示》(中生改制84号)。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的批复》(国药总投<号),同意上述方案。
故根据上述批复,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先进行了一次减资,上海科苑生物工程技术中心与上海艺缘工贸有限公司退出公司,然后再由生物制品研究所、置源投资对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根据沪安亚申信评报字(2010)第176号《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的内容,对上述无形资产(即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及抗蛇毒血清等7个产品的专有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并且上述评估报告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的备案手续,减资和增资的事宜亦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取得了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批复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上述专有技术所对应的生产批文权利人已经过户至公司名下,基于上述专有技术(及其改良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也确实成为公司迄今为止的主要经营业务,并给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利益。
综上,本次无形资产出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此次增资完成后,赛伦有限的股权清晰,股东之间不存在潜在纠纷。
(四)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17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日赛伦生物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46,977,181.88元,评估值为7,029.44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2,331.72万元,增值率为49.64%;赛伦生物3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08.83万元。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于日出具国药集团投资[号《关于同意转让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的复函》,同意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转让持有的赛伦有限30%的股权。
日,上述评估报告完成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日,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物制品研究所将其持有的赛伦有限30%股权(出资额857万元)以人民币3,288.0001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并取得编号为0008408的《产权交易凭证(A类)》。
日,赛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生物制品研究所将其持有的赛伦有限30%股权转让给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依法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17,143,000.00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11,427,000.00
货币、无形资产
28,570,000.00
(五)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日,赛伦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以截至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5,669,554.29元为基准,按1:0.9137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余额5,669,554.29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折合股本后的公司股份。
日,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734号《审计报告》,确认赛伦有限截至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5,669,554.29元。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666号《评估报告》,确认赛伦有限截至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647.94万元。
日,赛伦有限的2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对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宜及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作出了约定。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将赛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意赛伦有限以截至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5,669,554.29元为基准,按1:0.9137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6000万元。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15173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日止,赛伦有限已经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及赛伦有限折股方案,将有限公司截至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按照1:0.9137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6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6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5,669,554.29元计入资本公积。
日,经上海工商局核准,公司取得注册号为879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36,000,000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00
60,000,000
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
1、范志和,董事长,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公司股权基本情况”之“(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00%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
2、范铁炯,董事,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公司股权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00%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
3、邓秋明,男,1949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1968年8月至1975年11月,就职于上海第十一制药厂,担任职员;1975年11月至1984年9月,就职于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担任办公室秘书;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7月至1987年8月,就职于上海市医药管理局,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987年8月至1998年8月,就职于上海天平制药厂,担任厂长;1998年8月至2000年9月,担任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总监兼上海华氏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华氏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上海医药行业协会,担任执行秘书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就职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担任高级顾问;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担任赛伦有限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任期三年。
4、何毅明,男,1955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1978年9月至1981年8月,就读于卫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职工大学;1981年9月至1989年3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职员;1989年3月至1989年6月,在日本红十字会社血浆分离中心进修;1989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血液制剂室,历任工程师、副主任、主任、高级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赛伦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5、单达先,男,1957年9月出生,中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78年3月至1982年3月,就读于浙江大学药学院;1982年3月至1985年7月,就职于浙江大学药学院,担任助教;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浙江大学药学院,获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浙江大学药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兼有机化学教研室主任;1994年12月至1997年8月,在北卡州立大学,担任访问学者;1997年9月至今,就职于美国Amgen蛋白质药物研发部,担任研究员;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董事,任期三
(二)监事
1、赵金,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6年7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浙江绍兴县茶场,担任职员;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苏州英雄置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至今,就职于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2、金燕萍,女,1955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73年12月至1978年9月,就职于安徽黄山茶林场科研站,担任职工、副指导员;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就读于上海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1982年8月至1987年12月,就职于上海对外贸易总公司,历任科员、党办副主任、党委委员;1988年1月至1990年12月,就职于上海海外公司,担任党总支副书记;1991年1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上海广告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1995年1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办事处常务副主任;1998年10月至2013年7月,就职于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12年5月,担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7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医保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4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担任赛伦有限高级顾问;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高级顾问,同时担任股份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3、张志平,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助工。1986年7月至1992年2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担任兽医;1992年2月至1995年11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担任组长;1995年11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担任科室主任;2000年1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赛伦有限,担任组长;2006年9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赛伦有限,担任部门经理;2010年5月至今,担任赛伦大丰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三)高级管理人员
1、邓秋明,总经理,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2、范铁炯,副总经理,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3、何毅明,公司副总经理,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4、孙九如,总工程师,男,1945年8月出生,澳大利亚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62年9月至1968年2月,就读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海医系;1986年3月至1970年3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担任基地沙埕巡防区军医;1970年4月至1980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建齿轮厂,担任厂医;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就读于上海第一医科大学,获硕士学位;1983年9月至1988年4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研究室,担任助理研究员;1988年5月至1991年4月,就读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医学院,获博士学位;1991年5月至1993年3月,在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后;1993年4月至2000年3月,就职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医学院,担任研究员;2000年4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生化和分子生物学系,担任研究员;2005年1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上海新生源生物医药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上海嘉和生物药业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担任赛伦有限总工程师;2015年8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
5、金丽华,女,1965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1983年7月至1986年6月,就读于立信会计学院;1986年7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上海第七印染厂,担任总账会计;1996年5月至2006年4月,就职于上海第七印染厂,担任财务科长;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上海中谨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代理记账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8月,任赛伦有限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6、成琼,女,1976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沈阳工业学院,获学士学位;1996年7月至1998年8月,就职于湖南省湘潭市江滨机器厂,担任技术员、助
理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1年4月,就读于湖南大学,获硕士学位;2001年4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历任教师,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副处长;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自由职业;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任赛伦有限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7、史小月,女,1980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执业药师。03年7月,就读于苏州大学生命科学专业;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担任赛伦有限质量检验员;2004年12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上海百医奥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质控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在职攻读同济大学工业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09年11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上海快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质量部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赛伦有限,担任质量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质量受权人,任期三年。
8、张浩,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2年7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担任职员; 2000
年1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赛伦有限,历任生产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
七、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资产总计(元)
132,814,672.30
148,888,075.03
135,352,581.44
股东权益合计(元)
56,572,000.52
62,933,200.19
55,626,620.06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
56,355,837.07
62,747,898.77
55,470,214.69
东权益合计(元)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合并)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营业收入(元)
20,196,252.06
60,371,632.99
49,768,279.50
净利润(元)
-6,361,199.67
7,306,580.13
3,842,417.47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
-6,392,061.70
7,277,684.08
3,796,969.68
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6,957,898.32
5,188,316.38
3,359,862.73
利润(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6,988,760.35
5,159,420.33
3,314,414.94
净利润(元)
毛利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01,814.17
27,470,725.78
5,350,325.97
净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股)
注:1、主要财务指标分析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二、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
务指标分析”。
2、2013年和2014年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股本以公司当年末的注册资本计算。
3、表格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根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本6,000.00万股计算,公司月、2014年度和2013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分别为-0.11元/股、0.12元/股和0.06元/股,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94元/股、1.05元/股和0.93元/股,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04元/股、0.46元/股和0.09元/股。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一)主办券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项目小组负责人:蔡婕
项目小组成员:蔡婕、何雯雯、施怿垠、何希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明德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律师:徐军、吕希菁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c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桢、刘肖虎
(四)资产评估事务所
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梅惠民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77室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陈晓敏
(五)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王彦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电话:010-
传真:010-
第二节公司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功能用途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研发、生产、加工抗毒素及抗蛇毒血清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加工抗毒素及抗蛇毒血清产品于一身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目前生产的主要产品有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抗蝮蛇毒血清、抗五步蛇毒血清、抗银环蛇毒血清、抗狂犬病血清等。其中抗蛇毒血清为国内独家生产的特效抢救制品,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现有核心产品竞争力不断提高,多项新研发项目与产品均取得了较大的发展。2015年9月,公司生产的抗蛇毒血清和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被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列为“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据此,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可销售的范围将大大的拓展,公司产品可以深入到国内各地需要上述产品的第一线的医院中,能够突破过去通过各个地方实行医药超标采购所带来的销售范围的局限性。
公司抗蛇毒血清产品目前为国内独家生产企业,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而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产品通过不断的研发改进,也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随着公司销售半径的不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销售额呈现增长态势。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1、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
破伤风是常和创伤相关连的一种特异性感染,由破伤风梭菌引起。该病治疗较为困难,其病死率可高达20%-50%,因此对于破伤风的预防和治疗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含有破伤风抗体的抗毒素和免疫球蛋白作为防治破伤风的特效药,是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梭菌感染的首选药物。
在发生创伤时对于破伤风的预防和治疗最常用的药品是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马破伤风抗毒素(TAT)和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是从经免疫的人血浆中提取,但由于其抗体血浆来源稀缺,抗体效价偏低,此外对献浆员的免疫也存在伦理学上的问题,因此,该类产品市场供应量较少,市场空间巨大。
马破伤风抗毒素(TAT)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治疗和预防破伤风的药品,但由于是从马血浆中提取的,最终产品中含有马血浆的异种蛋白,在临床上不良反应较大,甚至发生过敏反应导致死亡的病例,给患者带来潜在的生命危险。
因此,针对马破伤风抗毒素(TAT)存在的不良反应较大的缺陷,公司研制开发了新一代的抗毒素产品――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是在传统破伤风抗毒素(TAT)的生产工艺基础上,应用了现代柱层析纯化技术,保留了产品中的有效抗体,去除了大量杂蛋白成分,使得产品的纯度大大提高,从而很好的降低了临床上的不良反应。公司研制开发的上述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均符合或超过欧美药典规定,远高于2010年版《中国药典》要求。
目前公司提供两种规格的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分别为:
(1)1500IU(0.75ml)/瓶,用途:在发生创伤时,可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感染的短期被动免疫。
(2)10000IU(2.5ml)/瓶,用途:用于破伤风治疗。用于已出现破伤风或其可疑症状时,在进行外科处理及其它治疗的同时,可及时使用本产品治疗。
2、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
抗蛇毒系列血清是治疗各种毒蛇咬伤的特效药物。由于蛇毒毒素含有多种毒蛋白、酶和多肽。一旦被蛇咬伤,蛇毒毒素会迅速作用于人体神经、血液等多种系统,容易造成多器官功能衰竭,甚至死亡。在临床蛇伤患者的治疗,唯有尽快输注特异性的抗蛇毒血清以中和蛇毒毒素,降低毒素对机体的伤害,从而缓解病程,挽救患者生命。在现有临床蛇毒药物中,还没有一种药物的疗效能超过抗毒血清,其他药物只能作为抗蛇毒血清的辅助治疗。
目前公司生产有抗蝮蛇毒、抗五步蛇毒、抗银环蛇毒系列产品,公司也是国内唯一生产该类抗蛇毒血清的公司。
3、抗狂犬病血清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所致的自然疫源性或动物源性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流行性广,病死率极高。目前对该病尚无特殊有效的治疗方法,病死率几乎100%。
人被动物咬伤后接种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是预防感染狂犬病的主要方法。
公司的上述产品具有特异性中和狂犬病毒的作用,当人被动物咬伤后,在受伤部位局部进行浸润注射抗狂犬血清,可直接杀灭刚进入体内的病毒,或形成阻碍病毒从伤口向神经组织蔓延的第一道屏障。而注射狂犬疫苗,需要机体的免疫系统对其产生免疫应答才能发挥作用,机体产生抗体需要一定时间,一般需要7-10天甚至更久,才能产生足够持久的保护性抗体。所以,被咬伤患者采用接种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联合使用能够达到最佳的预防和治疗效果。
公司的抗狂犬病血清产品预计将在2015年11月份开始推向市场。
公司主要产品图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生产或服务流程及方式
(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二)主要生产、服务流程及方式
1、采购流程
各部门预算
选择供应商
报总经理审批
30%预付款,然
检验合格后,报总经理申请付款
2、生产与入库流程
生产与入库流程为:血浆投料→原液制备→原液入库→原液领料→半成品配制→成品分装→待包成品入库→待包成品领料→成品包装→成品入库。
待包成品入库
待包成品领料
半成品配制
3、生产工艺流程
一次硫酸铵
二次硫酸铵
配制及除菌
半成品配制
4、研发流程
中国是世界医药第二大市场,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但中国新药的研发水平远落后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并落后于印度和韩国。新药研发属于高端工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衡量国家综合科技实力和大规模组织社会资源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新药研发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过程。创新药从最初的实验室研究到上市销售需历经10-15年的时间,耗资数十亿元。公司在业内具有良好的研发水平和口碑,相继获得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资金的支持。公司重视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重视人才储备,正在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科技队伍。对拟立项
的项目,公司首先进行文献资料和专利的查询,并进行市场容量和同类产品等的先期调研,报公司批准后立项。以公司未来主打新药单克隆抗体为例,公司新药研发的流程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抗体库的建立与筛选
抗体亲和力成熟
制剂处方筛选
及工艺研究
质检及稳定性研究
药代动力学研究
与安全性评价
Ⅰ期临床试验
Ⅱ期临床试验
Ⅲ期临床试验
新药上市生产
Ⅳ期临床试验
三、公司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一)公司产品或服务所使用的主要技术
1、国内领先的马匹免疫及单采浆技术,获得高效价抗体血浆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原料(马血浆)生产基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马匹饲养、免疫、抗体血浆采集的企业,为公司生产高品质的抗毒素、抗血清产品提供优质的原料血浆。公司除了拥有高质量的抗原外,免疫所用的佐剂也非常重要,佐剂的使用可以大大提高马匹的免疫应答,从而产生高效价的抗体。公司对佐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开发。公司研发的佐剂已经获得2项专利授权。公司的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正是通过应用这个佐剂,获得了高效价血浆制备,其抗体的比活性在国际上是领先的。欧美同类产品的比活性为70000IU/g,经检测,公司的比活性高于75000IU/g。公司采用单采浆血球回输技术保证了马匹的健康,同时提高了采浆量,血浆的无菌性也得到充分的保证。
2、有效的病毒灭活技术,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
血液制品传播病原体特别是病源性病毒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国内外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人血制品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保障血液制品的安全性。对于抗毒素类制品国家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公司对生产体系,从血浆源头到生产各工序,进行了病毒灭活有效性的工艺验证。通过有资质的病毒验证专业公司,采用国际认定的各类病原性病毒的模拟病毒进行病毒验证,经病毒验证证明,公司的血浆存储、胃酶消化过程分别使上述病毒滴度下降大于4.0lgTCID50/0.1ml,达到相关法规制定的病毒灭活有效性的标准,从而确保了公司产品的安全性。
3、优化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产质量
公司通过对生产中重要的一步“胃蛋白酶消化的工艺条件优化研究”,通过对于消化过程中各种参数变化的正交实验,获得较佳条件,并将此条件应用于抗血清/免疫球蛋白的生产。由于生产过程涉及生化反应,生化反应的特点是反应条件比较苛刻,反应底物、酶、温度、酸碱度、反应时间等稍许变化就可能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公司在每批投料前还会进行小量预试验,对前面所述的较佳条件进行细化优化,以获得最佳反应条件,之后将其应用到大生产中,确保了每批生产的成功。
4、现代柱层析纯化技术的运用,有效降低临床的不良反应
国内血清、抗毒素制品由于受传统的生产工艺所限,质量标准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不小差距,阳性反应仍时有发生。由于多数抗毒血清来源于异源蛋白,加上我国抗毒素、抗血清制品效价低、纯度不高、副作用大,容易产生过敏反应。
公司改进原生产工艺,将现代柱层析纯化技术应用于抗毒素、抗血清生产制备,使由于异源蛋白引起的过敏反应和血清病的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产品主要有效成分F(ab)2的含量(即纯度)由改进前的50-60%提高到80%左右(提高幅度30-50%),产品比活性(单位浓度内的产品有效性)提高幅度达80-100%。比活性高于75000IU/g蛋白(欧美药典规定比活性大于70000IU/g蛋白,《中国药典》规定比活性大于35000 IU/g蛋白)。此两项主要质量指标远远高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的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5、内包装材料更新换代,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
在产品的内包装材料方面,公司积极跟踪国内外发展趋势,不断提高无菌灌装设备的技术水平,摈弃了长期使用的安瓶,改用西林瓶,提升了产品的质量,使得产品的保存和使用更方便。公司是国内同类产品中首批采用西林瓶包装的公司之一。
(二)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大土(06)国用
小海镇温泉村九组
沪房地青字
青浦区重固镇华青
(2011)第
截至日,公司的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12,191,568.67元。
2、注册商标
商标名称或图案
核定使用类别
权人 式/状态
第五类(血清医疗药
剂、血清、生化药品、
血液制品)
第五类(生化药品、医
用诊断制剂、医用生物
组织培养物、药用化学
制剂、水剂、医用生物
制剂、人用药、医药制
剂、针剂、原料药)
第五类(人参、人用药、
医用浸液、血清疗法药
剂、杀虫剂、血清、医
用药物、医用干细胞、
医用营养食物、外科敷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共拥有13项专利:
赛伦生物、中国人源抗人表皮生
人民解放军军事长因子受体抗体
医学科学院生物及其编码基因与
工程研究所
赛伦生物、中国
人民解放军军事一种稳定性高的
医学科学院生物人源抗VEGF抗体 CNB
工程研究所、赛及其应用
可提高抗体滴度
赛伦生物、赛伦
的免疫佐剂、其
制备方法及应用
赛伦生物、中国人源抗人血管内
人民解放军军事
皮细胞生长因子
医学科学院生物抗体及其应用
工程研究所
重组马GMCSF的
制备方法及相关
马GMCSF核苷酸
包装盒(马破伤
风免疫球蛋白黑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包装盒(抗银环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蛇毒血清彩色)
包装盒(抗银环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蛇毒血清黑白)
包装盒(马破伤
风免疫球蛋白彩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包装盒(抗腹蛇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毒血清黑白)
包装盒(抗腹蛇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毒血清彩色)
包装盒(抗五步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蛇毒血清彩色)
包装盒(抗五步
CNS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蛇毒血清黑白)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上述1、2、4项专利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产品,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的约定,享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
4、药品生产注册情况
马破伤风免疫球
1500IU(0.75ml)/瓶
蛋白(F(ab')2)
马破伤风免疫球
蛋白(F(ab’)2)
每瓶10ml,含抗蝮蛇毒
抗蝮蛇毒血清
每瓶10ml,含抗五步蛇
抗五步蛇毒血清
毒血清2000U
抗眼镜蛇毒血清
1000IU(10ml)/瓶
每瓶10ml,含抗银环蛇
抗银环蛇毒血清
毒血清10000U
抗狂犬病血清
400IU(2.0ml)/瓶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局令第2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报告期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蝮蛇毒血清、抗五步蛇毒血清、抗银环蛇毒血清均持续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公司于2015年9月新取得了抗狂犬病血清、抗眼镜蛇毒血清的药品注册批件,具备了生产抗狂犬病血清、抗眼镜蛇毒血清产品的资质。
(三)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1、生产相关的资质
血清抗毒素(抗
蝮蛇毒血清、抗
五步蛇毒血清、
抗银环蛇毒血
清、抗眼睛蛇毒
血清、抗狂犬病
血清、破伤风抗
毒素、马破伤风
免疫球蛋白
(F(ab′)2)
血清抗毒素(抗
蝮蛇毒血清、抗
五步蛇毒血清、
抗银环蛇毒血
清、马破伤风免
(F(ab′)2)
马破伤风免疫
(F(ab′)2)10000IU
(2.5ml)/瓶)、
抗眼镜蛇毒血
清、抗狂犬病血
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将在日到期,目前公司已经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续期的申请,公司目前不存在无法持续取得产品批准号、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的情况。
2、药品广告批准情况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沪药广审(文)第
(F(ab′)2)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沪药广审(文)第
(F(ab’)2)
此外,公司还于日取得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沪-非经营性-),
有效期5年。
(四)公司重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产、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14号《审计报告》,截至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54,970,678.96
47,631,500.28
17,684,464.09
11,088,242.10
4,591,665.00
1,049,463.99
1,123,858.71
463,782.35
331,434.54
196,116.75
78,702,101.30
60,429,105.47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及抗蛇毒血清产品的生产。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厂房、实验室、仓库等建筑物及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
(五)公司自有房屋及租赁资产情况
截至日,公司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沪房地青字
青浦区重固镇
(2011)第
华青路1288号
小海镇温泉村
大丰房权证
9组18幢、19
小海镇温泉村
大丰房权证
9组1幢、2幢、
小海镇温泉村
大丰房权证
9组4幢、5幢、
小海镇温泉村
大丰房权证
9组7幢、8幢、
小海镇温泉村
大丰房权证
9组10幢、11
小海镇温泉村
大丰房权证
9组13幢、14
大丰房权证
小海镇温泉村
公司目前的自有房屋均用于生产经营,截至日,公司房屋的账面价值为47,631,500.28元。
截至日,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上海市岳阳路319号
(园区)8号楼
(六)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及结构
截至日,公司在职员工151人。员工年龄、在职工龄、工作岗位、学历结构等情况分别如下:
(1)按年龄划分
(2)按在职工龄划分
(3)按工作岗位划分
研发及技术人员
(4)按学历划分
截至日,公司还存在60名劳务派遣用工,上述劳务派遣人员主要在赛伦大丰从事马匹饲养、清洁卫生等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但是上述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了日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用工比例的限制。公司承诺将在日之前,通过与劳务派遣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降低劳务派遣的比例,从而达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处罚,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承诺:若公司因此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同意对公司承担全部的补偿责任。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基本情况
邓秋明,公司总经理,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范铁炯,公司副总经理,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何毅明,公司副总经理,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孙九如,公司总工程师,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史小月,公司质量受权人,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除范铁炯通过置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767,200股外,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七)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及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研发部有研发人员13人,其中研究生10人、本科生1人、大专生2人,专业从事新产品的研发及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是一支专业性强、素质高、技能高的队伍。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独自研发+合作研发”方式来推进新老产品的研发工作。目前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等科研合作单位建立了长期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有9名研发人员常驻合作科研单位从事合作项目研发工作、进行培养。一方面保障了各项研发项目的高效、顺畅进行,另一方面延伸了企业人才培养基地,拓宽了研发队伍的视野和培养途径。
2、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2013年度、2014年度、月,仅财务上直接计入研发费用的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59%、10.94%及34.19%。
3、公司主要在研产品介绍
(1)安美木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抗EGFR单克隆抗体项目)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在我国是导致人类死亡的第一大病因。开发恶性肿瘤治疗药物一直是我国生物技术药物领域发展的前沿和重点,特别是开发自主创新品种,对于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抗体药物由于靶点明确,毒副作用较化疗药物轻微,临床应用疗效确切,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一类生物技术药物,是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战略性医疗产品之一。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在多数实体瘤中高表达,EGFR阳性表达的肿瘤具有恶性程度高和侵袭力强的特点,且其表达水平与预后相关。EGFR在肿瘤细胞中高表达并发挥重要作用的特点,使其成为肿瘤治疗学研究的重要靶点和抗体药物开发的热点。
目前全球已开发出3个具有国外知识产权的抗EGFR抗体药物上市,分别是嵌合抗体西妥昔单抗(爱必妥)、全人源抗体帕尼单抗和人源化抗体尼妥珠单抗(泰欣生),批准的适应症主要为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前二者毒副作用比较大,后者则适应症较窄,抗EGFR单抗药物的获
益/风险比仍有开发的空间和必要,因此针对EGFR靶点新型抗体的开发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正在合作研发的抗EGFR单克隆抗体项目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公司为上述重大专项课题的责任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为参与单位,上述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临床前试验,并已将申报临床试验的材料递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专家审批过程中。
(2)其他合作研发项目
公司在国内抗血清领域拥有丰富和独到的经验并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体系,除针对毒蛇咬伤、狂犬病和破伤风等的抗血清外,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着名科研机构建立常规联合研究机制,针对部分军需药品、一些烈性传染病进行研究,目前均进展顺利。
公司还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在疫苗、诊断试剂等领域开展合作,开展检测试剂盒等合作研发,互邀参与有关领域的技术科研开发、建设等工作。
(八)公司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采用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并行的方式,公司制定的企业标准在某些指标上高于国家标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公司现有产品具体的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1、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质量控制标准(规格:1500IU(0.75ml)/瓶)
检验项目(质量控制项目)
2010年版药典
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无异物,久
与药典标准一致
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能中和破伤风毒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免疫双扩散法
与破伤风类毒素产生特异性沉淀线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不得检出外来可见异物,检出不符合
药典规定的其他可见异物不得超过1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标示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
应不高于5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氯化钠含量
7.5-9.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防腐剂含量
间甲酚应不高于2.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率的
白蛋白含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成分
F(ab')2含量
应不低于60%
应不低于70%
应不高于10%
应不高于5%
与药典标准一致
异常毒性检查
七天健存,体重增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家兔注射3.0ml/kg,符合规定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2000IU/ml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35000IU/g
应不低于75000IU/g
2、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质量控制标准(规格:10000IU(2.5ml)/瓶)
检验项目(质量控制项
2010年版药典
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无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久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动物中和试验
能中和破伤风毒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免疫双扩散
与破伤风类毒素产生特异性沉淀线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不得检出外来可见异物,检出不符
合药典规定的其他可见异物不得超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标示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
应不高于5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氯化钠含量
7.5-9.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防腐剂含量
间甲酚不高于2.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渗透压摩尔浓度
应不低于240mOsmol/Kg
甲苯残留量
应不高于0.089%
苯酚残留量
应不高于0.001%
5g/L-15g/L
待检样品中的F(ab')2含量
分子大小分布
完整IgG与分子量大于F
(ab')2组分的含量≤5%
应不高于200ug/L
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率的
白蛋白含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成分
F(ab')2含量
应不低于60%
应不低于70%
应不高于10%
应不高于5%
与药典标准一致
异常毒性检查
七天健存,体重增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家兔注射3.0ml/kg,符合规定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3000IU/ml
应不低于4000IU/ml
应不低于45000IU/g
应不低于75000IU/g
3、抗蝮蛇毒血清质量控制标准
检验项目(质量控制项目)
2010年版药典
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无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久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动物中和试验
能中和蝮蛇毒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阳性对照出现相应的沉淀线,
免疫双扩散
供试品与抗马的血清产生沉淀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不得检出外来可见异物,检出
不符合药典规定的其他可见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不得超过1瓶
应不低于标示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与药典标准一致
氯化钠含量
7.5-9.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防腐剂含量
间甲酚应不高于2.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
白蛋白含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率的蛋白质成分
F(ab')2含量
应不低于60%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高于10%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与药典标准一致
异常毒性检查
七天健存,体重增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家兔注射3.0ml/kg,符合规定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500U/ml
与药典标准一致
4、抗银环蛇毒血清质量控制标准
检验项目(质量控制项目)
2010年版药典
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无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久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动物中和试验
能中和银环蛇毒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阳性对照出现相应的沉淀线,
免疫双扩散
供试品与抗马的血清产生沉淀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不得检出外来可见异物,检出
不符合药典规定的其他可见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不得超过1瓶
应不低于标示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与药典标准一致
氯化钠含量
7.5-9.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防腐剂含量
间甲酚应不高于2.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
白蛋白含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率的蛋白质成分
F(ab')2含量
应不低于60%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高于10%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与药典标准一致
异常毒性检查
七天健存,体重增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家兔注射3.0ml/kg,符合规定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800U/ml
与药典标准一致
5、抗五步蛇毒血清质量控制标准
检验项目(质量控制项目)
2010年版药典
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无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久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动物中和试验
能中和五步蛇毒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阳性对照出现相应的沉淀线,
免疫双扩散
供试品与抗马的血清产生沉淀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不得检出外来可见异物,检出
不符合药典规定的其他可见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不得超过1瓶
应不低于标示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与药典标准一致
氯化钠含量
7.5-9.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防腐剂含量
间甲酚应不高于2.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
白蛋白含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率的蛋白质成分
F(ab')2含量
应不低于60%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高于10%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与药典标准一致
异常毒性检查
七天健存,体重增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家兔注射3.0ml/kg,符合规定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180U/ml
与药典标准一致
6、抗眼镜蛇毒血清质量控制标准
检验项目(质量控制项目)
2010年版药典
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无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久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动物中和试验
能中和眼镜蛇毒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阳性对照出现相应的沉淀线,供
免疫双扩散
与药典标准一致
试品与抗马的血清产生沉淀线
不得检出外来可见异物,检出不
符合药典规定的其他可见异物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不得超过1瓶
应不低于标示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与药典标准一致
氯化钠含量
7.5-9.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防腐剂含量
间甲酚应不高于2.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
白蛋白含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率的蛋白质成分
F(ab')2含量
应不低于60%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高于10%
与药典标准一致
渗透压摩尔浓度
应不低于240mOsmol/Kg
甲苯残留量
应不高于0.089%
苯酚残留量
应不高于0.0015%
待检样品中的F(ab')2含
分子大小分布
完整IgG与分子量大于F
(ab')2组分的含量≤10%
应不高于200u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异常毒性检查
七天健存,体重增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家兔注射3.0ml/kg,符合规定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100IU/ml
与药典标准一致
7、抗狂犬病血清质量控制标准
检验项目(质量控制项目)
2010年版药典
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无异
与药典标准一致
物,久置有微量可摇散的沉淀
动物中和试验
能中和狂犬病病毒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阳性对照出现相应的沉淀线,供
免疫双扩散
与药典标准一致
试品与抗马的血清产生沉淀线
不得检出外来可见异物,检出不
符合药典规定的其他可见异物
与药典标准一致
不得超过1瓶
应不低于标示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
应不高于100g/
与药典标准一致
氯化钠含量
7.5-9.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防腐剂含量
间甲酚应不高于2.5g/L
与药典标准一致
渗透压摩尔浓度
应不低于240mOsmol/Kg
甲苯残留量
应不高于0.089%
苯酚残留量
应不高于0.001%
待检样品中的F(ab')2含量
分子大小分布
完整IgG与分子量大于F
(ab')2组分
的含量≤5%
应不高于200ug/L
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
白蛋白含量
与药典标准一致
率的蛋白质成分
F(ab')2含量
应不低于60%
应不低于65%
应不高于10%
应不高于5%
与药典标准一致
异常毒性检查
七天健存,体重增加
与药典标准一致
家兔注射3.0ml/kg,符合规定
与药典标准一致
应不低于200IU/ml
与药典标准一致
(九)公司生产安全与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公司属于生物制药行业,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公司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事项及生产步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及质量把控。
2、环境保护情况
(1)日,赛伦有限在青浦区青浦工业区I13地块(天辰路以南,华青路以东)的综合车间、综合楼、动物实验室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通过了环评验收,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向赛伦有限出具了沪环保许评【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
(2)报告期内,赛伦有限与第三方公司签署了相关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委托该等公司处置赛伦有限在研究、开发或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在青浦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
(3)公司已经于日取得了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颁发的沪水务排证字第207540号《排水许可证》。
(4)日,赛伦大丰在大丰市的“年产8400万ml血浆项目”通过了环评验收,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向赛伦大丰出具了大环验【号《环评验收报告》。
(5)赛伦大丰已经于日取得了编号为0001的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四、公司业务具体状况
(一)公司业务收入构成、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马破伤风免
9,344,464.31
40,307,711.91
36,147,322.15
抗蛇毒血清
10,851,787.75
20,063,921.08
13,620,957.35
20,196,252.06
60,371,632.99
49,768,279.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和抗蛇毒血清两类产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0%,主营业务明确。
(二)公司的主要消费群体及前五名客户情况
1、公司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
由于公司主要采用委托经销商对外销售产品,主要客户均为全国或者地方性大型医药批发经销商。
2、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月份前五名客户情况
销售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13,416,607.92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4,286,569.15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489,071.84
上海恒越实业有限公司
696,823.08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259,673.08
20,148,745.07
(2)2014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销售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48,704,106.67
上海市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10,899,618.03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643,390.00
温州市蛇类研究所永嘉蛇伤专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
60,341,052.65
(3)2013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销售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39,914,282.51
上海市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6,865,519.66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
533,699.57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457,806.9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309,092.31
48,080,400.97
公司月、2014年度和2013年度的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6%、99.95%、96.60%,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其中对国药体系、上药体系两大医药经销商的销售额在报告期内达到了90%以上。由于上述两大医药经销体系均属国有,在国内均有较强的经销能力,公司与其长期稳定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扩张,提高市场占有率,另外由于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医药产品的运输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司的产品均需要按照冷链产品要求进行运输,国药与上药完善的冷链运输体系,也能在节省公司运输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产品在运输环节的安全性。因此,虽然公
司在销售上对国药体系及上药体系下公司存在一定依赖的情况,但是上述依赖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主要客户中占有权益。
(三)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成本构成及其供应情况
1,279,983.72
3,055,055.86
3,242,415.38
3,312,622.96
9,353,753.99
6,968,039.00
1,896,410.84
4,038,927.84
3,343,327.42
6,489,017.52
16,447,737.69
100.00 13,553,781.81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成本结构相对稳定,其中制造费用占比较大,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生产性生物资产摊销等,201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同步增加,上述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
2、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的主要产品有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与抗毒蛇血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始蛇毒、免疫用的马匹、饲料、产品内包装等物品,具体情况如下:
(1)月份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货金额(元)
占供货总额的比例(%)
上海越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6,400.00
肖特新康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210,421.76
144,344.00
义乌市春风蛇业有限公司
131,861.00
大丰市蓝清水处理经营部
120,366.00
823,392.76
(2)2014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货金额(元)
占供货总额的比例(%)
山丹县天马科技有限公司
2,002,000.00
肖特新康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394,500.00
大丰市蓝环水处理设备经营部
325,032.40
大丰市新丰镇亚玲饲料销售部
上海陈行实验用兔有限公司
2,911,894.90
(3)2013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货金额(元)
占供货总额的比例(%)
3,358,000.00
945,000.00
525,000.00
肖特新康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487,577.99
大丰市新丰镇怀友饲料门市
430,060.00
5,745,637.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四)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均正常履行,并且不存在纠纷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如下:
1、销售合同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
蛇毒系列产品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
蛇毒系列产品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
马破伤风免疫球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
马破伤风免疫球
蛇毒系列产品、
上海市医药分销控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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