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ADU)这个今日股市重大利好消息的政策实施一年了,多少

3大税收优惠政策全部落地!2018年外资招商迎来重大利好!(附全文)
2017年,商务部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关于外资工作各项部署,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区域开放布局,着力培育利用外资新优势,创新进取,攻坚克难,利用外资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商务部修订出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第2号),将经营范围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并购纳入备案管理。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大幅提高便利化水平。
外商投资领域持续拓展。商务部报请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提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外资的42条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地加快制定落实举措和配套方案。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分别减少30条和27条限制性措施,修订实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新增139条鼓励外商投资条目。外商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和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活力有效激发。
自贸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全面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在深入总结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基础上研究提出新的试点任务,推动设立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1+3+7”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联动发展新格局。扎实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形成并推广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和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研究提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建议,形成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效普惠的良好局面。1-11月,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915.1亿元,达到全国的11.4%。
开放载体平台优化创新。确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方向,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现已形成20多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涵盖汽车、电子、医药等领域。前三季度,国家级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同比分别增长7.7%、17.2%和16.7%。统筹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沿边地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开放发展基础日渐巩固。
经过不懈努力,月,我国吸收外资呈现“一稳三优”特点。外资规模止跌回稳。1-11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0185家,实际吸收外资8036.2亿元人民币(折1199.1亿美元,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同比分别增长26.5%和9.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实际吸收外资同比增长66.1%,占比29.5%,较2016年底提高了10个百分点;新增外资各类研发中心超过300家。区域布局持续优化。中部地区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效应显现,实际吸收外资同比增长29%,增速领跑全国。管理体制持续优化。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改革深入推进,投资便利度明显提高,外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备案完成率超过96%。
在美国通过大规模减税吸引海外利润回流等经济全球化新特点下,我国也通过减少外资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投资环境等举措来吸引外资,提高外资利用质量,财税支持政策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今天,国商机构汇总整理了3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7〕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要求,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现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
1.省级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负责本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应报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2.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应向所在省级科技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评审后发文认定,并将认定企业名单及有关情况通过科技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备案,科技部与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享备案信息。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按时报送数据。
3.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持相关认定文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宜。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取消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4.省级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对经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应做好跟踪管理,对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企业,如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应及时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5.省级财政、税务、商务、科技和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在认定工作中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做好沟通与协作工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6.省级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本通知印发后,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规定于日前出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据此开展认定工作。现有3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已认定的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继续有效。从日起,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依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
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外资质量,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现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二、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
1.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2.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3.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4.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
境外投资者采取上述投资行为所投资的企业统称为被投资企业。
(二)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四)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鼓励类投资项目,是指被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者投资期限内从事符合以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
1.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所列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属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三、境外投资者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按照税收管理要求进行申报并如实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利润分配企业经适当审核后认为境外投资者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暂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预提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四、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经税务部门后续管理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除属于利润分配企业责任外,视为境外投资者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法追究延迟纳税责任,税款延迟缴纳期限自相关利润支付之日起计算。
五、境外投资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六、地市(含)以上税务部门在后续管理中,对被投资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属于本通知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目录范围存在疑问的,可提请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出具意见,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
七、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八、境外投资者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后,被投资企业发生重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实际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的,可继续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不按本通知第七条规定补缴递延的税款。
九、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本通知所称“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居民企业。
十、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境外投资者在日(含当日)以后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适用本通知,已缴税款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财税〔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企业选择采用不同于以前年度的方式(以下简称新方式)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时,对该企业以前年度按照财税〔号文件规定没有抵免完的余额,可在税法规定结转的剩余年限内,按新方式计算的抵免限额中继续结转抵免。
二、企业在境外取得的股息所得,在按规定计算该企业境外股息所得的可抵免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时,由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按照财税〔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即:
第一层: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第二层至第五层: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财税〔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三、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按照财税〔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来源:商务部网站、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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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透露的这个重大利好你注意到了吗?
  据上海证券报消息,经过10月份的短暂回落,人民币新增贷款11月再度攀升至万亿元以上,显示出实体经济依然维持较为强烈的融资需求。央行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新增贷款1.12万亿元,比上月多增4568亿元,其中居民和企业部门均贡献了数量可观的新增信贷。在信贷的拉动下,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比上月多增5600亿元。   数据显示,11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12万亿元,无论从同比还是环比口径比较,均大幅增加。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依旧“生猛”,增加620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02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178亿元。企业贷款也“毫不示弱”。11月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5226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增加4275亿元。  经计算,人民币贷款对于社会融资规模的贡献率达到了71%。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表内信贷的超预期增长,结合社融数据可见,目前“脱虚向实”的效果是显著的,预计未来这一趋势将继续。  一、证券要闻  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望率先入选“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经验将推广  从多个渠道获悉,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多个城市或城市群有望率先入选“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西北、东北、中部地区的城市和城市区,也将在随后入选。业界普遍认为,开展“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是此前“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的升级。通过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可以在总结此前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以试点加后续经验推广的形式,深入“中国制造2025”相关工作,推进我国制造业整体的转型升级,并加速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壮大成熟。  证券时报:“操作利率上调+定向降准”组合拳或明年再现  证券时报头版刊文称,从十九大报告和上周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内容看,强调经济增长质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将成为2018年经济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明年货币政策基调并不会发生重大转向,仍会延续实际中性偏紧的趋势。具体到价格型和数量型调控工具的运用上,“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定向降准”仍是可以期待的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组合拳。  规模下降逾万亿元委外进入“量缩质增”时代  今年以来,银行委外规模结束了年的急速扩张态势,进入下降通道。据券商估算,三季度末银行委外规模较一季度末下降逾万亿元。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力度加大后,委外规模将延续下降趋势。委外受限后,银行可能会拿部分资金为自身做资产配置,用于配置债券或信贷资产。大型银行自身就具备投资能力,预计在杠杆、信用风险控制等方面会更严格。部分中小银行投资能力不强,会倾向于回归传统信贷业务,增加信贷投放。  偏股基金四周大举加仓6.31个百分点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基金仓位测算数据显示,偏股基金过去四周持续出现加仓现象,四周累计加仓达到了6.31个百分点,股票型和标准混合型基金也有类似的加仓的动作。  年报预亏公司透视:8家存在退市风险  时至年末,又到了上市公司展示业绩成绩单的时候。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日,沪深两市超过1200家上市公司预告了2017年业绩,尽管大多数公司业绩预增,仍有64家公司预计2017年业绩将会出现亏损。值得注意的是,在64家预告2017年业绩将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中,有8家公司股票已经被“*ST”。理论上讲,如果这8家*ST公司的2017年年报出现亏损或是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将会被暂停上市。8家预告2017年业绩亏损的*ST公司分别是()、()、()、()、()、()、()、()。其中,*ST众和、*ST东数、*ST三维预计2017年业绩亏损额均超过亿元。而*ST昌鱼更是明确表示,预计目前公司自身的经营能力无法改变亏损的局面。  证监会一年三打“不分红” 32只“铁公鸡”如何过年关?  2017年已近尾声,资本市场的“铁公鸡”们又该如何过年关?是延续此前“一毛不拔”的一贯作风,还是积极响应监管层的新规、大大方方地来点现金分红?证监会今年以来已经第3次敲打“铁公鸡”了,曾经19年没分红的()脸都吓“绿”了,股价在5天内大跌近40%,年关明显有点不好过!  外资布局中国资本市场多路增量资金等待入场  随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外资机构开始积极布局中国市场。近日,又有惠理投资、景顺纵横投资以及路博迈投资三家外商独资私募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基金协会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7家外资私募落户中国,准备分食国内资本市场“大餐”。  CBOE比特币期货首个交易日涨约20%  CBOE 1月比特币期货收涨19.9%,报18545美元,比卢森堡交易平台Bitstamp的比特币现货价格高出8.87%。  中概股多数上涨迅雷大涨29.38%  中概股多数上涨,阿里巴巴收涨0.94%,百度收跌0.45%,京东收涨1.18%,迅雷大涨29.38%,宝尊电商收涨7.63%,网易收涨7.23%,百世物流收涨6.81%,简普科技收涨6.67%,拍拍贷收涨5.68%。稳盛金融大跌16.95%。  标普道指连续两天创收盘纪录新高  标普500指数收涨8.49点,涨幅0.32%,报2659.99点。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收涨56.87点,涨幅0.23%,报24386.03点。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收涨35.00点,涨幅0.51%,报6875.08点。美国科技股普涨,苹果收涨1.95%,谷歌A类股收涨0.25%,亚马逊收涨0.6%,Facebook收涨0.02%,微软收涨1.27%,特斯拉收涨4.37%,高通收涨1.46%。  二、热点事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瞻:2018年GDP目标望与今年持平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脚步渐近。12月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2018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定调,这一定调有望在接下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得到落实和部署。其中,关于明年的经济增速目标将如何设定的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  神药莎普爱思成长史:9年砸13亿广告费,股东套现超7亿  ()的销售费用由2008年的2150.97万元,增长至2016年的4.23亿元;广告费用由2008年的456.15万元,增长至2016年的2.63亿元。据莎普爱思披露的招股书及年报,从2008年开始至2017年前三季度,共计长达近9年的时间,莎普爱思的销售费用累计超过22亿元,广告费累计超过13亿元。  而与此同时,在莎普爱思销售额持续攀升的情况下,其获得的利润亦随之增加。获益最大的,要属其背后的众位股东。  三、个股掘金  【定增并购】  云南城投:拟不超5.3亿收购云景旅游90%股权  深高速:拟逾14亿元收购广深沿江高速深圳段100%权益  国泰集团:拟发行股份收购民爆资产12日复牌  博汇纸业:拟定增募资不超19.85亿元加码主业明日复牌  *ST天成: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  新纶科技:拟收购阿克伦公司45%股权布局下一代柔性显示材料  西陇科学:拟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70%股权  华英农业:拟收购或参股乐港食品鸭产业相关资产  高升控股:拟逾9亿元并购华麒通信99.99%股权  张裕A:拟收购澳大利亚葡萄酒公司80%股权公司董事长辞职  云南能投: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云南省国资委批复  *ST东数:终止购买资产拟转让子公司股权预计获益8500万  新力金融:收购海科融通的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调整继续停牌  通化金马:终止收购澳大利亚公司I-MED  【业绩预告】  君正集团:2017年净利预增25%-55%  【增减持】  正平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2-5亿元  新南洋:获中金集团及其一致人举牌持股达5%  荣盛发展:控股股东增持240万股称公司股价严重低估  广泽股份:获兴业信托举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光线传媒:减持104万股天神娱乐股份  三垒股份:股东拟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444.23万股  冠昊生物:控股股东已增持1.24亿元  桂发祥:股东股权结构变更EIAPS将间接持有公司23.92%股权  纳川股份:股东张晓樱拟减持公司不超过11%股权  朗科科技:中科汇通拟转让21%股份大股东将发生变更  南京高科:减持逾1200万股中信证券股票增利1.2亿元  暴风集团:董事崔天龙拟减持不超65.28万股  雪莱特:股东陈建顺拟斥资逾1000万元增持  九阳股份:高管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高争民爆:股东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133.47万股  海陆重工:董事朱建忠拟减持公司约70万股  永吉股份:三法人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1400万股  科达股份:股东拟合计减持近150万股  【高送转】  兄弟科技:拟10转6派2  【重大事项】  永辉超市:腾讯拟受让公司5%股份及增资子公司云创继续停牌  苏宁云商:减持阿里巴巴预计实现净利32.5亿元  中富通:中标2.09亿元福建联通采购项目  小康股份:逾20亿投建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恒信东方、鼎龙股份:拟设立合资公司高投股份  全筑股份:子公司签订4.5亿元工程合同  海兴电力:中标1.14亿元国网采购项目  芭田股份:以债转股方式对子公司贵州芭田增资  华钰矿业:筹划矿产资源收购项目明起停牌  首开股份:前11月签约金额613亿元同比微降  安妮股份:与蓝猫动漫战略合作  青岛双星:子公司东风轮胎整体搬迁725亩土地被收储  洪城水业:联合体中标6.8亿元PPP项目  保税科技:停牌筹划重大事项  天马股份:斥资7.5亿元参与设立产业基金  众应互联:与新浪微博运营主体微梦创科等公司战略合作  合肥百货:拟2.3亿增资消费金融公司  炬华科技:中标1.64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万家乐:董事长陈伟辞职  *ST云网:北京证监局12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公司申辩  现代制药: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35亿元可转债  凯龙股份:参与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  药石科技:股价涨幅较大明日起停牌核查  达实智能:签署8450万元上海轨道交通项目  天翔环境:与黄石政府等签订约40亿元框架合作协议  启明信息:董事长李冲天辞职  华讯方舟:遭河北证监局警示  武汉凡谷:受立案调查影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恒顺众昇:拟开展海外合作搭建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基金  恒泰艾普:子公司与乡城县政府签订30年LNG天然气运营框架协议  美锦能源:参与竞购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股权  京东方A:签署苏州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洪城水业:联合中标6.8亿元PPP项目  易成新能:下属公司拟新建三个项目  海普瑞:子公司获美国FDA准许开展II期临床试验  光一科技:中标3121万元国家电网项目  中国武夷:承接坦桑尼亚国际工程施工项目  申能股份:总投资近600亿元的中天合创项目投产  蓝思科技:可转债中签号出炉  濮耐股份:全资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  中国化学:前11月累计新签合同额845亿元  一汽夏利:前11月汽车销量同比下降约三成  中国重汽:前11个月重卡产销量均同比增长超七成  *ST华菱:前11个月钢、材产量已超去年全年产量  方直科技: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孙晓玲遭遇意外去世  凯盛科技:子公司收到5000万元政府补贴  四、大盘评述  “高送转”行情遇冷,高分红料更受捧  面对强监管,“高送转”情况明显减少。截至12月11日,2017年年报披露前推出“高送转”预案的上市公司只有4家,而去年同期多达13家。同时,市场对“高送转”概念的追捧有所降温。拉长时间看,“高送转”预案点燃的行情多为昙花一现。招商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夏认为,“高送转”这种对投资者没有实质收益的行为不受监管部门欢迎,监管部门向来比较鼓励现金分红。分红可以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坚持分红派息,往往释放出企业对未来盈利的乐观预期和对现金流管理自信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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