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熙集团是璐熙可传销曝光吗?

上了经理级别就知道1040是骗局了吗_百度知道
上了经理级别就知道1040是骗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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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就是变相、高级的传销,看来你有被洗脑的危险。现在的传销会以各种名义骗你去,有什么剧组的,包食堂的,什么旅游纪念品,什么工程投资,什么旅游观光车,什么开公司,什么入股投资等等,名目繁多。总之就是骗你去外地,然后给你洗脑,骗你做他下线。还有,你问他们很多敏感问题,他们都答不上来的,就是给你弯弯绕,让你糊里糊涂的接受他们洗脑。阳光、西部开发、5级三阶、业务洽谈、读羊皮卷、讲师交流、上A的人造梦等等的战术都是搞垮你、都是洗脑工具、让你自愿相信,自愿骗家里钱,自愿骗人!电话搞:慰问,铺垫,刺激,间接想法,直接想法。你会看到很多人兄弟父子母子在那里干其实都是不甘心亏欠发展不动的结果,结果他们家庭越亏越大,到处都是倾家荡产!到底有公司么?我们半年乃至几年在行业的时间,却从来没见到过产品申购单的产品,那些产品为什么不给我们?公司是不是伪造的?是不是有人利用了这个体系,并私自创造一个给自己牟利?哎,小心,那个投入几万,真的可以赚千万什么?一旦你相信你的伪善朋友,投入二十1个3千8,幻想着挣千万,你就没利用价值了。到时候你拉不到下线,赔钱了可别怪别人没提醒你。如果你加入了,还上A上级别了,结果发现根本赚不到钱,从头至尾就是个大骗局,可别怪自己利欲熏心他们通过洗脑控制思想,用交钱控制行为!你一旦交完钱,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而拉下线拉人头。你一旦被洗脑,就会天天做着赚大钱的美梦,坚信不疑的宣传传销公司的好,自觉高兴的宣传传销公司的产品。为什么传销者感觉这是国家支持的项目,从手机卡、传销执法、银行多、贷款购房等诸多方面,很多人似乎还有疑惑,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以及我对房地产的了解,想发表一点看法。  1、手机卡其实就是普通的集团卡,这一点已经最容易被证实,全国各地都有,集团内互打电话免费,并不是为了支持传销而专门设立的。移动和联通、电信等为了争取用户,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不同的方案,以满不同人群的需求。起初只有十几个人的传销人员建立各种“贸易有限公司”的虚假集团,并利用虚假集团在电信公司注册集团网。传销者在网内互打的电话虽然免费,但传销者的电话并不全是网内互打,随着越来越多的传销人员加入,大量的邀约新客户时产生的长途个电信公司创造了巨大营收,这是电信运营商的利润点,企业不会为了放弃巨大利润而主观抵制传销,他们把责任推给当地政府。企业经营中,免收某部分费用,是为了争取另一部分的收入,此类经营模式屡见不鲜。如果传销者的长途话费、短信费、GPRS流量费、月租费、彩铃都可以免费,都不能说明这是国家支持的,说不定电信运营商还会有其他的利润点来支持他们做此类业务。    2、银行多的局面其实与手机卡免费是一个道理,都是企业为了赚钱而推脱责任的结果。贴子中说道,每个银行都要排队,每个人都会上交十万上下的存款,试想,如此大批量的业务,银行有理由拒绝吗,只要自己赚到钱,不违反当地治安规则,银行也不会去管政府和打击传销的事情。随着越来越多的传销人带着钱来,银行多的局面也就逐步发展起来。在广西成功营造了传销圣地这个氛围以后,银行为了赚钱在此大量布局成为一种必然,他们和电信集团一样不会、也不能去管、也管不了当地传销的事情。就如同户籍放开,人口可以随意流动,大家就会选择容易挣钱的地方呆,比如北上广,而现在广东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因为汇率上升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外来人口大大减少。人多好赚钱,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银行也是做生意的。   3、当地人的房子都是银行贷款的。这其实一点也不新鲜。因为按揭已经成为最近十年来全国各地置业的主要方式,随便你到哪一个城市,二三线的都可以,都是以按揭为主。银行贷款也是银行的生意,在今年之前,中国各大银行的钱是泛滥的,能贷款出去,银行工作人员就能挣钱,房地产开发商就能挣钱,只有不会理财的人才会用自己的储蓄去一次性付款置业。今年,人民银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就是逐步收紧钱袋子,未来银行的钱好不好贷,要看国家整体的经济走向。   4、最迷惑人的就是传销执法问题。  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是典型的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对策。地方政府可以卖地挣钱,所以会消极应对宏观调控。  传销也一样。地方政府因为利益驱动,所以对传销执法是消极应对。地方政府的利益是:传销者集中的地方,多多少少可以拉动当地的消费,比如房价上涨、经常集中采购的鸡,传销者也并不是清一色的苦行僧的生活,也有正常的高消费。整个传销体系已经在多次斗争中学到了经验,只要我不扰民,只要没有被抓住传销的直接证据,执法部门就不能拿我怎么样。所以当地政府已经越来越习惯于传销者的存在了。与此同时,执法难度越来越大。作为个体的执法人员(即便是领导),他们不会管每一个传销者背后的血和泪,只知道这项工作很难抓,取证难(抓到人不能算,要取得直接证据),遣送难(腿长在传销者身上,哪怕遣送到南极,传销者想回来也会很容易,所以遣送时也不会买费用高昂的远程车票),费力不讨好,长此以往,消极应对成为必然。应该说,在法律层面,国家对传销者的制裁不重,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所以执法难也成为必然。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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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没有实体企业,这是最大的区别。不能把所有分享经济都叫做传销。
我们是自己收代理以后,由我们自己安排发货给下面的人。只要有代理,我们都存不住货
你是总代吗?初曦只有总代才能给下边发货。你是把货都发给下边的人了,但是他们把货存到了手里,卖不出去,只能发展代理升级后挣几块钱。卖货不挣钱,只能发展代理挣钱出货,不就是传销吗?
我们公司跟他们不一样。我们有分销商,一级。总代。总监。自己收的代理。自己给她发货。
他们那样的模式就是撑死上面的,饿死下面的。
我发给你的信息被删掉了
传销擦边球,骗钱新思路和微商代理一个性质
不是,传销是没有产品,或者随便整了一个非常差的产品作为幌子,以收取入门费用来达到一层拉一层的非法目的。用来获得高额利润,坑害大众。我有个公安局专门打击传销的朋友看了初曦体系后肯定地说初曦不是传销,他是传统销售上的互联网+,因为初曦产品好,价格低,没有暴利,只有两级代理,代理之前差价二三十元,非常小的价格,其实他只是传统生意上的批发十零售,但又有了创新,初曦公司是一个实业公司,也就是说初曦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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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紧急曝光:这个传销组织洗脑太厉害!百万人恐血本无归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公安部紧急曝光:这个传销组织洗脑太厉害!百万人恐血本无归》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公安部紧急曝光:这个组织洗脑太厉害!百万人恐血本无归》 精选一www.539556.com临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19F大型传销组织“善心汇”被查处了!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初步查明,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善心汇究竟是怎样的模式?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善心汇于2016年5月进入大众视野。善心汇宣传资料显示,其为党和**减轻负担,做了大量的扶贫帮困的具体工作,累计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达数十万人。然而,如此“好”的机构,为什么会被查处?善心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今年5月,法治周末曾刊发调查报道,一起起来看看。“江宁公安你好,请问善心汇是否是传销组织?”4月30日,在南京上学的曹颖(化名)曾在微博上向警方在线咨询。曹颖介绍,今年3月,家住重庆的母亲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善心汇,对方称3000元,一个月能赚1600元。“一开始我就告诉她这个不太靠谱,怎么可能坐着就赚钱,没有智力也没有劳力的成果,很可能是骗局。”然而,母亲并未听进曹颖的劝说,不仅没有退出,还要拉曹颖进入善心汇。“我妈叫我把身份证拍照给她,我拒绝后,她又劝我说善心汇是正规组织,规定很严格;我再次提出拒绝,她就说要断了我的生活费!……”曹颖说,“我现在能做的只有在电话里反复劝她。”同样也是女儿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颖一样感到忧心。“我妈和她的朋友们都加入了善心汇,对于她们来说,能赚钱就是好模式;因为已经尝到了甜头,现在就跟被洗脑一样,我要说是传销,她就说我怕这怕那、挣不了大钱,每每劝说都以争吵告终。”李欣谈道。为了不让家庭闹的不愉快,李欣无奈选择“妥协”:其母亲又以李欣的身份证开通了一个善心汇账号,“她以为我已经接受了,又开始叫我发展下线;每天还会微信喊我在善心汇会员群里听老师讲课,我都假装没看见,真担心她会越陷越深”。在李欣的介绍下,法治周末记者曾加入“勿忘初心新经济生态系统”的微信群,当时该群人数有一百五十余人,每天都有指导老师上课进行分享。“如果此时聆听我分享的家人,还把善心汇当成是传销,说明你只看了网上的负面消息;如果你只是玩两次、赚点钱就走了,说明你连善心汇的大门在哪里都没找到;如果你把善心汇当成事业,说明你看懂了善心汇的99%;如果你真正从心灵深处相信善心汇创始人张天明所说的,‘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汇崩盘’,恭喜你成为一个合格的善心汇的‘善粉’。”5月1日,群里一位老师“SHX栗子直播中心”,在群里进行语音分享。“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认为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张天明同志每晚的分享要听,多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记吃饭睡觉,但不能忘记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汇的总部学习,这样格局才能打开;第四,用专门的本子去记录自己每一位会员的布施、受助时间,直到全部教会他、也认可了善心汇,才可以放手不管……”“SHX栗子直播中心”表示,“善心汇将是中国民营企业中最优秀的企业,超过淘宝、百度,我认为只是时间问题。”在善心汇想赔钱都难?“疯狂入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模式在吸引着他们?法治周末记者曾向一位善心汇会员陈执(化名)进行咨询,这位会员也很乐意地向记者发送了善心汇登录系统的链接。“打开进行注册就行,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必须要有推荐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负责给你激活账户。”陈执介绍,善心汇的系统叫做“新经济生态系统”,注册需要通过推荐人向公司缴纳会员年费300元/人,开户注册即可获赠黄花梨“善种子”1株。陈执介绍,在善心汇这套系统里,目前分为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五个等级;在这里,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称为“受助”;在社区内投资,排单打款时需要用到至少1个善心币,善心币价格为100元/个;然后系统按照排队时间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进入“受助”队列,等待收款。例如,特困社区主要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该社区的为1000元至3000元,每轮50%,排队打款和收款时间会酌情提前;贫困社区的投资额度也是为1000元至3000元,排单打款时需要消耗1个善心币,该社区没有“门槛”限制,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区的投资额度为5万至30万元,每轮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长45天收益5.5万元至33万元。“简单来说,如果你加入了善心汇,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陈执说,以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来算的话,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而且,以上只是静态收益,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即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会促使会员不断拉人加入。”陈执举例,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不过,陈执也说明,推荐奖并不能全部,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陈执介绍,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正如张天明所说,在善心汇,你想赔钱都难。”陈执表示,他现在也发展了一个五十多人的“小团队”,通过自己注册的两个会员账号的和“团队管理奖”,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功德主”团队已有几千人,月收入将近五十万元。观点一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涉嫌传销对于善心汇宣称的高回报和层级发展模式,也有一些公众和专业人士表示了质疑。对于外界的质疑,4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上善心汇工作人员杨女士,杨女士向记者发送了一些关于善心汇的宣传资料。资料上解释,会员得到平台上其他会员的资助后,分享给更多会员使其加入精准扶贫队伍,公司平台会员基础数据就会不断增加,平台价值就越大,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可在善心汇商城兑换商品的金币或现金形式体现,且奖励分配方式仅限于二级,这也符合国家工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本不涉及传销。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介绍,刑法中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随着实践活动中传销形式不断演化和变形,武长海表示,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传销一般会采用金字塔模式,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牟取利益,但这种模式有显性也有隐性。显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会在会员加入时明确告诉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以及不同层级会员来获得不同报酬;善心汇虽然不强制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但通过高额回报来诱惑、激励其不断发展会员,是一种变相的发展下线的方式,这种隐性的层级设置也涉嫌传销。”武长海表示。京师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也认为,善心汇要求入会的人交纳注册费,以发展下线、建立团队为报酬,涉嫌传销;虽然其声称采用跳级制推荐奖,第二代不设奖励,不同于一般传销的顺序层级制,但依然难以摆脱“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传销本质。为何在善心汇的架构里,“富人社区”投的多的反而每轮收益少?“贫穷社区”投资额度少的反而每轮收益多?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上显示,按照规则,“富人”在时间长度上大于“贫困群众”,并且回报低,这既帮扶了“穷人”,又让“富人”有了成就感。武长海则分析认为:“投资数额小却返利高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为大额投资,参与的人数普遍偏少,而大额资金停留时间长,可以用来支撑小额资金的周转,这种做法能延长资金链断裂的时间;会员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台的盈利或所谓的实体企业,能否向会员支撑高返利还存在疑问;倘若是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则涉嫌庞氏骗局,一旦当新入会的会员提供的资金无法支付早期会员的利息或本金时,将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面临崩盘的危险。”观点二涉嫌2017年2月,张天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善心汇已有近100万的会员。李欣粗略估计,以每个会员只投资过一次3000元计算,就有三十亿元的资金在平台停留过,等待系统安排打款和收款。对善心汇登录系统的域名进行查询,该网站主办单位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网站负责人为张天明,审核通过时间为2015年8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如果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的工商注册范围,主要是文化传播等,但其实际的经营行为却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邓建鹏介绍,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给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打着精准扶贫的幌子,善心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进行集资、用网络公开的手段、承诺回报、面向不特定的对象,达到了非法集资构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邓建鹏表示。对于以上质疑,有记者在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中看到,善心汇开发了一个基于精准扶贫的点对点的软件平台,为会员提供精准匹配的帮扶,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是通过为平台提供持续的技术研发维护,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从而获得技术和服务收益,材料称,善心汇“不建立,所以谈不上集资”。工商信息显示,昆明同创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等。对此,邓建鹏表示,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创公司具有金质,但由于其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汇文化公司仍属超范围经营;而根据工商信息,昆明同创公司只是一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如果平台有资金应找第三方进行存管;若没有经相关部门批准,汇聚公众钱款到自己平台,也涉嫌非法集资。这份金融诈骗名单,请认真看看警方提示公安机关正在依法查处善心汇公司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些在传销活动中获利巨大的骨干分子,为转移视线、逃避打击,鼓动不明真相的参与群众进行所谓表达诉求活动。煽动、组织人员非法聚集和参与非法聚集均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请广大群众相信**、相信公安机关,不要受人蛊惑,参与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活动。公安机关将及时公布查处进展情况。《公安部紧急曝光:这个传销组织洗脑太厉害!百万人恐血本无归》 精选二“善心汇可以让年过60岁的孤寡老人,每个月至少有800元至1600元的收入”;“善心汇可以让年满16周岁的学生,每个月不用向父母要”;“善心汇可以让无人照顾的残疾人,自力更生,生活找到自信”;“善心汇可以让负债累累的卡奴、房奴、车奴尽快还清债务”……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善心汇于2016年5月进入大众视野。善心汇宣传资料显示,其为党和**减轻负担,做了大量的扶贫帮困的具体工作,累计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达数十万人。然而,如此“好”的机构,似乎已被地方**相关部门“盯上”——网上流传一份文件显示,辽宁省凌源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发布,对参与善心汇集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今年3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在其“平安巴丹吉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预警:阿右旗公安局关于谨防以“善心汇”为名的犯罪活动》的文章,文中写到:“‘善心汇’以精准扶贫等名义,以微信群拉会员收取投资费用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给群众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害。阿右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慎投资。”4月28日,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所在地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所一位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对于善心汇,经开区相关部门已经在着手了解。记者注意到,2016年年底,辽宁省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打着慈善、扶贫的旗号,通过发展下线来运作,已具备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特征,涉嫌传销。这是为何?善心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现状:入局者的狂热旁观者的忧心“江宁公安你好,请问善心汇是否是传销组织?”4月30日,在南京上学的曹颖(化名)在微博上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在线咨询。曹颖介绍,今年3月,家住重庆的母亲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善心汇,对方称投资3000元,一个月能赚1600元。“一开始我就告诉她这个不太靠谱,怎么可能坐着就赚钱,没有智力也没有劳力的成果,很可能是。”然而,母亲并未听进曹颖的劝说,不仅没有退出,还要拉曹颖进入善心汇。“我妈叫我把身份证拍照给她,我拒绝后,她又劝我说善心汇是正规组织,规定很严格;我再次提出拒绝,她就说要断了我的生活费!……”曹颖说,“我现在能做的只有在电话里反复劝她。”同样也是女儿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颖一样感到忧心。“我妈和她的朋友们都加入了善心汇,对于她们来说,能赚钱就是好模式;因为已经尝到了甜头,现在就跟被洗脑一样,我要说是传销,她就说我怕这怕那、挣不了大钱,每每劝说都以争吵告终。”李欣谈道。为了不让家庭闹的不愉快,李欣无奈选择“妥协”:其母亲又以李欣的身份证开通了一个善心汇账号,“她以为我已经接受了,又开始叫我发展下线;每天还会微信喊我在善心汇会员群里听老师讲课,我都假装没看见,真担心她会越陷越深”。在李欣的介绍下,法治周末记者加入“勿忘初心新经济生态系统”的微信群,目前该群人数有一百五十余人,每天都有指导老师上课进行分享。“如果此时聆听我分享的家人,还把善心汇当成是传销,说明你只看了网上的负面消息;如果你只是玩两次、赚点钱就走了,说明你连善心汇的大门在哪里都没找到;如果你把善心汇当成事业,说明你看懂了善心汇的99%;如果你真正从心灵深处相信善心汇创始人张天明所说的,‘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汇崩盘’,恭喜你成为一个合格的善心汇的‘善粉’。”5月1日,群里一位老师“SHX栗子直播中心”,在群里进行语音分享。“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认为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张天明同志每晚的分享要听,多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记吃饭睡觉,但不能忘记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汇的总部学习,这样格局才能打开;第四,用专门的本子去记录自己每一位会员的布施、受助时间,直到全部教会他、也认可了善心汇,才可以放手不管……”“SHX栗子直播中心”表示,“善心汇将是中国民营企业中最优秀的企业,超过淘宝、百度,我认为只是时间问题。”模式:“在善心汇想赔钱都难”“疯狂入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模式在吸引着他们?法治周末记者向一位善心汇会员陈执(化名)进行咨询,这位会员也很乐意地向记者发送了善心汇登录系统的链接。“打开进行注册就行,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必须要有推荐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负责给你激活账户。”陈执介绍,善心汇的系统叫做“新经济生态系统”,注册需要通过推荐人向公司缴纳会员年费300元/人,开户注册即可获赠黄花梨“善种子”1株。陈执介绍,在善心汇这套系统里,目前分为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五个等级;在这里,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称为“受助”;在社区内投资,排单打款时需要用到至少1个善心币,善心币价格为100元/个;然后系统按照排队时间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进入“受助”队列,等待收款。例如,特困社区主要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该社区的投资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每轮收益率50%,排队打款和收款时间会酌情提前;贫困社区的投资额度也是为1000元至3000元,排单打款时需要消耗1个善心币,该社区没有“门槛”限制,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区的投资额度为5万至30万元,每轮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长45天收益5.5万元至33万元。“简单来说,如果你加入了善心汇,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陈执说,以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来算的话,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而且,以上只是静态收益,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即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会促使会员不断拉人加入。”陈执举例,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不过,陈执也说明,推荐奖并不能全部提现,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金币”,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陈执介绍,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正如张天明所说,在善心汇,你想赔钱都难。”陈执表示,他现在也发展了一个五十多人的“小团队”,通过自己注册的两个会员账号的投资收益和“团队管理奖”,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功德主”团队已有几千人,月收入将近五十万元。观点一: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涉嫌传销对于善心汇宣称的高回报和层级发展模式,也有一些公众和专业人士表示了质疑。对于外界的质疑,4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上善心汇工作人员杨女士,杨女士向记者发送了一些关于善心汇的宣传资料。资料上解释,会员得到平台上其他会员的资助后,分享给更多会员使其加入精准扶贫队伍,公司平台会员基础数据就会不断增加,平台价值就越大,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可在善心汇商城兑换商品的金币或现金形式体现,且奖励分配方式仅限于二级,这也符合国家工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本不涉及传销。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介绍,刑法中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随着实践活动中传销形式不断演化和变形,武长海表示,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传销一般会采用金字塔模式,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牟取利益,但这种模式有显性也有隐性。显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会在会员加入时明确告诉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以及不同层级会员来获得不同报酬;善心汇虽然不强制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但通过高额回报来诱惑、激励其不断发展会员,是一种变相的发展下线的方式,这种隐性的层级设置也涉嫌传销。”武长海表示。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也认为,善心汇要求入会的人交纳注册费,以发展下线、建立团队为报酬,涉嫌传销;虽然其声称采用跳级制推荐奖,第二代不设奖励,不同于一般传销的顺序层级制,但依然难以摆脱“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传销本质。为何在善心汇的架构里,“富人社区”投的多的反而每轮收益少?“贫穷社区”投资额度少的反而每轮收益多?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上显示,按照规则,“富人”在时间长度上大于“贫困群众”,并且回报低,这既帮扶了“穷人”,又让“富人”有了成就感。武长海则分析认为:“投资数额小却返利高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为大额投资,参与的人数普遍偏少,而大额资金停留时间长,可以用来支撑小额资金的周转,这种做法能延长资金链断裂的时间;会员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台的盈利或所谓的实体企业,能否向会员支撑高返利还存在疑问;倘若是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则涉嫌庞氏骗局,一旦当新入会的会员提供的资金无法支付早期会员的利息或本金时,将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面临崩盘的危险。”观点二:涉嫌非法集资2017年2月,张天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善心汇已有近100万的会员。李欣粗略估计,以每个会员只投资过一次3000元计算,就有三十亿元的资金在平台停留过,等待系统安排打款和收款。对善心汇登录系统的域名进行查询,该网站主办单位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网站负责人为张天明,审核通过时间为2015年8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如果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的工商注册范围,主要是文化传播等,但其实际的经营行为却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邓建鹏介绍,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给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打着精准扶贫的幌子,善心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进行集资、用网络公开的手段、承诺回报、面向不特定的对象,达到了非法集资构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邓建鹏表示。对于以上质疑,记者在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中看到,善心汇开发了一个基于精准扶贫的点对点的软件平台,为会员提供精准匹配的帮扶,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是通过为平台提供持续的技术研发维护,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从而获得技术和服务收益,材料称,善心汇“不建立资金池,所以谈不上集资”。宣传资料显示,现在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落户昆明,作为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下属昆明同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同创公司”),负责,并成立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国际研究院,进一步探索完善“命运共同体循环新经济生态系统”理论实证;深圳分部各公司负责文化产业园区、影视拍摄等;海南分部所属各公司主要负责生态农业种植、旅游地产等运营……善心汇新型产业模式,以实体经济为依开展精准扶贫互助、共建美丽乡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交换价值等多方面的增值让系统内的成员实现多方共赢,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典型。工商信息显示,昆明同创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等。对此,邓建鹏表示,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创公司具有金融资质,但由于其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汇文化公司仍属超范围经营;而根据工商信息,昆明同创公司只是一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如果平台有资金应找第三方进行存管;若没有经相关部门批准,汇聚公众钱款到自己平台,也涉嫌非法集资。调查:多方“打脸” 背景宣传引质疑宣传资料中所提到的“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命运共同体循环新经济生态系统’理论实证”,又是怎么回事?4月27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善心汇在昆明经开区有成立实体公司昆明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旗下还有昆明同创公司,也有旅游公司等实体企业,所以将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作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企业;至于外界对它的质疑并不清楚。工商资料显示,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第三城映象欣城A5幢27层A5-3001室,注册资金一亿元整。“善心汇集团在昆明花一亿元收购了一幢楼作为总部,就位于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内,将拿到让落地合法化。”一位善心汇会员向记者提供了该栋楼的拍摄视频,大楼一面挂着“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的牌子,另一面挂着“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的牌子。据了解,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揭牌并启动建设。记者辗转联系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局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该示范区与善心汇公司并无关系。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记者看到一篇声明,标题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虚假言论的严正声明》。该声明称,多个网站上刊登了标题为“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调研取得圆满成功”的文章,文中提及“研讨会由昆明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主管”,此为虚假信息。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在声明中称,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研讨会为市场主体自身行为,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无任何法律关系;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从未对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任何事宜进行任何授权。今年年初,由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持的“善心汇公益”在京启动,当时中国妇女发展为主办方。不过,4月7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由于公众对于善心汇的经营模式存疑,自启动以来,该基金未开展任何活动;经协商,双方终止合作。记者注意到,在一个善心汇拍摄的黄花梨庄园宣传视频中,善心汇讲述了黄花梨是其实体经济产业的重要部分。有观点指出,所谓种植和出售海南黄花梨,这种实体资产和营利模式看似存在,但是并不可能支付会员“倒腾钱”所滋生的利息,因为海南黄花梨现在还是幼苗,产生效益也要等上几十年甚至更久。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徐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自称有房产楼盘,但楼盘地点、土地产,还有黄花梨林权证,很少有用户亲眼目睹;如果是正规企业,应开诚布公地把公司盈利和税收情况公布出来。《公安部紧急曝光:这个传销组织洗脑太厉害!百万人恐血本无归》 精选三“善心汇可以让年过60岁的孤寡老人,每个月至少有800元至1600元的收入”;“善心汇可以让年满16周岁的学生,每个月不用向父母要零花钱”;“善心汇可以让无人照顾的残疾人,自力更生,生活找到自信”;“善心汇可以让负债累累的卡奴、房奴、车奴尽快还清债务”……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善心汇于2016年5月进入大众视野。善心汇宣传资料显示,其为党和**减轻负担,做了大量的扶贫帮困的具体工作,累计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达数十万人。然而,如此“好”的机构,似乎已被地方**相关部门“盯上”——网上流传一份文件显示,辽宁省凌源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发布,对参与善心汇集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今年3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在其“平安巴丹吉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预警:阿右旗公安局关于谨防以“善心汇”为名的犯罪活动》的文章,文中写到:“‘善心汇’以精准扶贫等名义,以微信群拉会员收取投资费用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给群众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害。阿右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慎投资。”4月28日,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所在地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所一位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对于善心汇,经开区相关部门已经在着手了解。记者注意到,2016年年底,辽宁省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打着慈善、扶贫的旗号,通过发展下线来运作,已具备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特征,涉嫌传销。这是为何?善心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现状:入局者的狂热旁观者的忧心“江宁公安你好,请问善心汇是否是传销组织?”4月30日,在南京上学的曹颖(化名)在微博上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在线咨询。曹颖介绍,今年3月,家住重庆的母亲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善心汇,对方称投资3000元,一个月能赚1600元。“一开始我就告诉她这个不太靠谱,怎么可能坐着就赚钱,没有智力也没有劳力的成果,很可能是庞氏骗局。”然而,母亲并未听进曹颖的劝说,不仅没有退出,还要拉曹颖进入善心汇。“我妈叫我把身份证拍照给她,我拒绝后,她又劝我说善心汇是正规组织,规定很严格;我再次提出拒绝,她就说要断了我的生活费!……”曹颖说,“我现在能做的只有在电话里反复劝她。”同样也是女儿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颖一样感到忧心。“我妈和她的朋友们都加入了善心汇,对于她们来说,能赚钱就是好模式;因为已经尝到了甜头,现在就跟被洗脑一样,我要说是传销,她就说我怕这怕那、挣不了大钱,每每劝说都以争吵告终。”李欣谈道。为了不让家庭闹的不愉快,李欣无奈选择“妥协”:其母亲又以李欣的身份证开通了一个善心汇账号,“她以为我已经接受了,又开始叫我发展下线;每天还会微信喊我在善心汇会员群里听老师讲课,我都假装没看见,真担心她会越陷越深”。在李欣的介绍下,法治周末记者加入“勿忘初心新经济生态系统”的微信群,目前该群人数有一百五十余人,每天都有指导老师上课进行分享。“如果此时聆听我分享的家人,还把善心汇当成是传销,说明你只看了网上的负面消息;如果你只是玩两次、赚点钱就走了,说明你连善心汇的大门在哪里都没找到;如果你把善心汇当成事业,说明你看懂了善心汇的99%;如果你真正从心灵深处相信善心汇创始人张天明所说的,‘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汇崩盘’,恭喜你成为一个合格的善心汇的‘善粉’。”5月1日,群里一位老师“SHX栗子直播中心”,在群里进行语音分享。“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认为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张天明同志每晚的分享要听,多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记吃饭睡觉,但不能忘记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汇的总部学习,这样格局才能打开;第四,用专门的本子去记录自己每一位会员的布施、受助时间,直到全部教会他、也认可了善心汇,才可以放手不管……”“SHX栗子直播中心”表示,“善心汇将是中国民营企业中最优秀的企业,超过淘宝、百度,我认为只是时间问题。”模式:“在善心汇想赔钱都难”“疯狂入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模式在吸引着他们?法治周末记者向一位善心汇会员陈执(化名)进行咨询,这位会员也很乐意地向记者发送了善心汇登录系统的链接。“打开进行注册就行,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必须要有推荐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负责给你激活账户。”陈执介绍,善心汇的系统叫做“新经济生态系统”,注册需要通过推荐人向公司缴纳会员年费300元/人,开户注册即可获赠黄花梨“善种子”1株。陈执介绍,在善心汇这套系统里,目前分为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五个等级;在这里,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称为“受助”;在社区内投资,排单打款时需要用到至少1个善心币,善心币价格为100元/个;然后系统按照排队时间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进入“受助”队列,等待收款。例如,特困社区主要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该社区的投资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每轮收益率50%,排队打款和收款时间会酌情提前;贫困社区的投资额度也是为1000元至3000元,排单打款时需要消耗1个善心币,该社区没有“门槛”限制,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区的投资额度为5万至30万元,每轮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长45天收益5.5万元至33万元。“简单来说,如果你加入了善心汇,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陈执说,以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来算的话,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而且,以上只是静态收益,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即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会促使会员不断拉人加入。”陈执举例,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不过,陈执也说明,推荐奖并不能全部提现,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金币”,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陈执介绍,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正如张天明所说,在善心汇,你想赔钱都难。”陈执表示,他现在也发展了一个五十多人的“小团队”,通过自己注册的两个会员账号的投资收益和“团队管理奖”,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功德主”团队已有几千人,月收入将近五十万元。观点一: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涉嫌传销对于善心汇宣称的高回报和层级发展模式,也有一些公众和专业人士表示了质疑。对于外界的质疑,4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上善心汇工作人员杨女士,杨女士向记者发送了一些关于善心汇的宣传资料。资料上解释,会员得到平台上其他会员的资助后,分享给更多会员使其加入精准扶贫队伍,公司平台会员基础数据就会不断增加,平台价值就越大,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可在善心汇商城兑换商品的金币或现金形式体现,且奖励分配方式仅限于二级,这也符合国家工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本不涉及传销。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介绍,刑法中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随着实践活动中传销形式不断演化和变形,武长海表示,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传销一般会采用金字塔模式,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牟取利益,但这种模式有显性也有隐性。显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会在会员加入时明确告诉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以及不同层级会员来获得不同报酬;善心汇虽然不强制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但通过高额回报来诱惑、激励其不断发展会员,是一种变相的发展下线的方式,这种隐性的层级设置也涉嫌传销。”武长海表示。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也认为,善心汇要求入会的人交纳注册费,以发展下线、建立团队为报酬,涉嫌传销;虽然其声称采用跳级制推荐奖,第二代不设奖励,不同于一般传销的顺序层级制,但依然难以摆脱“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传销本质。为何在善心汇的架构里,“富人社区”投的多的反而每轮收益少?“贫穷社区”投资额度少的反而每轮收益多?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上显示,按照规则,“富人”在时间长度上大于“贫困群众”,并且回报低,这既帮扶了“穷人”,又让“富人”有了成就感。武长海则分析认为:“投资数额小却返利高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为大额投资,参与的人数普遍偏少,而大额资金停留时间长,可以用来支撑小额资金的周转,这种做法能延长资金链断裂的时间;会员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台的盈利或所谓的实体企业,能否向会员支撑高返利还存在疑问;倘若是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则涉嫌庞氏骗局,一旦当新入会的会员提供的资金无法支付早期会员的利息或本金时,将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面临崩盘的危险。”观点二:涉嫌非法集资2017年2月,张天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善心汇已有近100万的会员。李欣粗略估计,以每个会员只投资过一次3000元计算,就有三十亿元的资金在平台停留过,等待系统安排打款和收款。对善心汇登录系统的域名进行查询,该网站主办单位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网站负责人为张天明,审核通过时间为2015年8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如果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的工商注册范围,主要是文化传播等,但其实际的经营行为却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邓建鹏介绍,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给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打着精准扶贫的幌子,善心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进行集资、用网络公开的手段、承诺回报、面向不特定的对象,达到了非法集资构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邓建鹏表示。对于以上质疑,记者在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中看到,善心汇开发了一个基于精准扶贫的点对点的软件平台,为会员提供精准匹配的帮扶,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是通过为平台提供持续的技术研发维护,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从而获得技术和服务收益,材料称,善心汇“不建立资金池,所以谈不上集资”。宣传资料显示,现在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落户昆明,作为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下属昆明同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同创公司”),负责金融信息服务,并成立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国际金融研究院,进一步探索完善“命运共同体循环新经济生态系统”理论实证;深圳分部各公司负责文化产业园区、影视拍摄等;海南分部所属各公司主要负责生态农业种植、旅游地产等运营……善心汇新型产业模式,以实体经济为依托开展精准扶贫互助、共建美丽乡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时间价值、交换价值等多方面的增值让系统内的成员实现多方共赢,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共享经济典型。工商信息显示,昆明同创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等。对此,邓建鹏表示,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创公司具有金融资质,但由于其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汇文化公司仍属超范围经营;而根据工商信息,昆明同创公司只是一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如果平台有资金应找第三方进行存管;若没有经相关部门批准,汇聚公众钱款到自己平台,也涉嫌非法集资。调查:多方“打脸” 背景宣传引质疑宣传资料中所提到的“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命运共同体循环新经济生态系统’理论实证”,又是怎么回事?4月27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善心汇在昆明经开区有成立实体公司昆明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旗下还有昆明同创公司,也有旅游公司等实体企业,所以将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作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企业;至于外界对它的质疑并不清楚。工商资料显示,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第三城映象欣城A5幢27层A5-3001室,注册资金一亿元整。“善心汇集团在昆明花一亿元收购了一幢楼作为总部,就位于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内,将拿到金融牌照让落地合法化。”一位善心汇会员向记者提供了该栋楼的拍摄视频,大楼一面挂着“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的牌子,另一面挂着“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的牌子。据了解,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揭牌并启动建设。记者辗转联系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该示范区与善心汇公司并无关系。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记者看到一篇声明,标题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虚假言论的严正声明》。该声明称,多个网站上刊登了标题为“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调研取得圆满成功”的文章,文中提及“研讨会由昆明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主管”,此为虚假信息。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在声明中称,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研讨会为市场主体自身行为,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无任何法律关系;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从未对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任何事宜进行任何授权。今年年初,由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持的“善心汇公益基金”在京启动,当时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为主办方。不过,4月7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由于公众对于善心汇的经营模式存疑,自启动以来,该基金未开展任何活动;经协商,双方终止合作。记者注意到,在一个善心汇拍摄的黄花梨庄园宣传视频中,善心汇讲述了黄花梨是其实体经济产业的重要部分。有观点指出,所谓种植和出售海南黄花梨,这种实体资产和营利模式看似存在,但是并不可能支付会员“倒腾钱”所滋生的利息,因为海南黄花梨现在还是幼苗,产生效益也要等上几十年甚至更久。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徐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自称有房产楼盘,但楼盘地点、土地产权证,还有黄花梨林权证,很少有用户亲眼目睹;如果是正规企业,应开诚布公地把公司盈利和税收情况公布出来。《公安部紧急曝光:这个传销组织洗脑太厉害!百万人恐血本无归》 精选四“善心汇可以让年过60岁的孤寡老人,每个月至少有800元至1600元的收入”;“善心汇可以让年满16周岁的学生,每个月不用向父母要零花钱”;“善心汇可以让无人照顾的残疾人,自力更生,生活找到自信”;“善心汇可以让负债累累的卡奴、房奴、车奴尽快还清债务”……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善心汇于2016年5月进入大众视野。善心汇宣传资料显示,其为党和**减轻负担,做了大量的扶贫帮困的具体工作,累计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达数十万人。然而,如此“好”的机构,似乎已被地方**相关部门“盯上”——网上流传一份文件显示,辽宁省凌源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发布,对参与善心汇集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今年3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在其“平安巴丹吉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预警:阿右旗公安局关于谨防以“善心汇”为名的犯罪活动》的文章,文中写到:“‘善心汇’以精准扶贫等名义,以微信群拉会员收取投资费用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给群众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害。阿右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慎投资。”4月28日,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所在地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所一位负责人对小编表示,对于善心汇,经开区相关部门已经在着手了解。小编注意到,2016年年底,辽宁省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打着慈善、扶贫的旗号,通过发展下线来运作,已具备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特征,涉嫌传销。这是为何?善心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现状:入局者的狂热旁观者的忧心“江宁公安你好,请问善心汇是否是传销组织?”4月30日,在南京上学的曹颖(化名)在微博上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在线咨询。曹颖介绍,今年3月,家住重庆的母亲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善心汇,对方称投资3000元,一个月能赚1600元。“一开始我就告诉她这个不太靠谱,怎么可能坐着就赚钱,没有智力也没有劳力的成果,很可能是庞氏骗局。”然而,母亲并未听进曹颖的劝说,不仅没有退出,还要拉曹颖进入善心汇。“我妈叫我把身份证拍照给她,我拒绝后,她又劝我说善心汇是正规组织,规定很严格;我再次提出拒绝,她就说要断了我的生活费!……”曹颖说,“我现在能做的只有在电话里反复劝她。”同样也是女儿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颖一样感到忧心。“我妈和她的朋友们都加入了善心汇,对于她们来说,能赚钱就是好模式;因为已经尝到了甜头,现在就跟被洗脑一样,我要说是传销,她就说我怕这怕那、挣不了大钱,每每劝说都以争吵告终。”李欣谈道。为了不让家庭闹的不愉快,李欣无奈选择“妥协”:其母亲又以李欣的身份证开通了一个善心汇账号,“她以为我已经接受了,又开始叫我发展下线;每天还会微信喊我在善心汇会员群里听老师讲课,我都假装没看见,真担心她会越陷越深”。在李欣的介绍下,小编加入“勿忘初心新经济生态系统”的微信群,目前该群人数有一百五十余人,每天都有指导老师上课进行分享。“如果此时聆听我分享的家人,还把善心汇当成是传销,说明你只看了网上的负面消息;如果你只是玩两次、赚点钱就走了,说明你连善心汇的大门在哪里都没找到;如果你把善心汇当成事业,说明你看懂了善心汇的99%;如果你真正从心灵深处相信善心汇创始人张天明所说的,‘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汇崩盘’,恭喜你成为一个合格的善心汇的‘善粉’。”5月1日,群里一位老师“SHX栗子直播中心”,在群里进行语音分享。“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认为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张天明同志每晚的分享要听,多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记吃饭睡觉,但不能忘记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汇的总部学习,这样格局才能打开;第四,用专门的本子去记录自己每一位会员的布施、受助时间,直到全部教会他、也认可了善心汇,才可以放手不管……”“SHX栗子直播中心”表示,“善心汇将是中国民营企业中最优秀的企业,超过淘宝、百度,我认为只是时间问题。”模式:“在善心汇想赔钱都难”“疯狂入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模式在吸引着他们?小编向一位善心汇会员陈执(化名)进行咨询,这位会员也很乐意地向小编发送了善心汇登录系统的链接。“打开进行注册就行,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必须要有推荐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负责给你激活账户。”陈执介绍,善心汇的系统叫做“新经济生态系统”,注册需要通过推荐人向公司缴纳会员年费300元/人,开户注册即可获赠黄花梨“善种子”1株。陈执介绍,在善心汇这套系统里,目前分为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五个等级;在这里,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称为“受助”;在社区内投资,排单打款时需要用到至少1个善心币,善心币价格为100元/个;然后系统按照排队时间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进入“受助”队列,等待收款。例如,特困社区主要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该社区的投资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每轮收益率50%,排队打款和收款时间会酌情提前;贫困社区的投资额度也是为1000元至3000元,排单打款时需要消耗1个善心币,该社区没有“门槛”限制,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区的投资额度为5万至30万元,每轮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长45天收益5.5万元至33万元。“简单来说,如果你加入了善心汇,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陈执说,以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来算的话,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而且,以上只是静态收益,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即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会促使会员不断拉人加入。”陈执举例,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不过,陈执也说明,推荐奖并不能全部提现,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金币”,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陈执介绍,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正如张天明所说,在善心汇,你想赔钱都难。”陈执表示,他现在也发展了一个五十多人的“小团队”,通过自己注册的两个会员账号的投资收益和“团队管理奖”,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功德主”团队已有几千人,月收入将近五十万元。观点一: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涉嫌传销对于善心汇宣称的高回报和层级发展模式,也有一些公众和专业人士表示了质疑。对于外界的质疑,4月21日,小编联系上善心汇工作人员杨女士,杨女士向小编发送了一些关于善心汇的宣传资料。资料上解释,会员得到平台上其他会员的资助后,分享给更多会员使其加入精准扶贫队伍,公司平台会员基础数据就会不断增加,平台价值就越大,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可在善心汇商城兑换商品的金币或现金形式体现,且奖励分配方式仅限于二级,这也符合国家工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本不涉及传销。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介绍,刑法中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随着实践活动中传销形式不断演化和变形,武长海表示,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传销一般会采用金字塔模式,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牟取利益,但这种模式有显性也有隐性。显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会在会员加入时明确告诉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以及不同层级会员来获得不同报酬;善心汇虽然不强制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但通过高额回报来诱惑、激励其不断发展会员,是一种变相的发展下线的方式,这种隐性的层级设置也涉嫌传销。”武长海表示。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也认为,善心汇要求入会的人交纳注册费,以发展下线、建立团队为报酬,涉嫌传销;虽然其声称采用跳级制推荐奖,第二代不设奖励,不同于一般传销的顺序层级制,但依然难以摆脱“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传销本质。为何在善心汇的架构里,“富人社区”投的多的反而每轮收益少?“贫穷社区”投资额度少的反而每轮收益多?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上显示,按照规则,“富人”在时间长度上大于“贫困群众”,并且回报低,这既帮扶了“穷人”,又让“富人”有了成就感。武长海则分析认为:“投资数额小却返利高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为大额投资,参与的人数普遍偏少,而大额资金停留时间长,可以用来支撑小额资金的周转,这种做法能延长资金链断裂的时间;会员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台的盈利或所谓的实体企业,能否向会员支撑高返利还存在疑问;倘若是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则涉嫌庞氏骗局,一旦当新入会的会员提供的资金无法支付早期会员的利息或本金时,将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面临崩盘的危险。”观点二:涉嫌非法集资2017年2月,张天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善心汇已有近100万的会员。李欣粗略估计,以每个会员只投资过一次3000元计算,就有三十亿元的资金在平台停留过,等待系统安排打款和收款。对善心汇登录系统的域名进行查询,该网站主办单位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网站负责人为张天明,审核通过时间为2015年8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如果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的工商注册范围,主要是文化传播等,但其实际的经营行为却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邓建鹏介绍,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给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打着精准扶贫的幌子,善心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进行集资、用网络公开的手段、承诺回报、面向不特定的对象,达到了非法集资构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邓建鹏表示。对于以上质疑,小编在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中看到,善心汇开发了一个基于精准扶贫的点对点的软件平台,为会员提供精准匹配的帮扶,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是通过为平台提供持续的技术研发维护,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从而获得技术和服务收益,材料称,善心汇“不建立资金池,所以谈不上集资”。宣传资料显示,现在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落户昆明,作为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下属昆明同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同创公司”),负责金融信息服务,并成立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国际金融资产管理研究院,进一步探索完善“命运共同体循环新经济生态系统”理论实证;深圳分部各公司负责文化产业园区、影视拍摄等;海南分部所属各公司主要负责生态农业种植、旅游地产等运营……善心汇新型产业模式,以实体经济为依托开展精准扶贫互助、共建美丽乡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时间价值、交换价值等多方面的增值让系统内的成员实现多方共赢,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共享经济典型。工商信息显示,昆明同创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等。对此,邓建鹏表示,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创公司具有金融资质,但由于其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汇文化公司仍属超范围经营;而根据工商信息,昆明同创公司只是一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如果平台有资金应找第三方进行存管;若没有经相关部门批准,汇聚公众钱款到自己平台,也涉嫌非法集资。调查:多方“打脸” 背景宣传引质疑宣传资料中所提到的“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命运共同体循环新经济生态系统’理论实证”,又是怎么回事?4月27日,小编联系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善心汇在昆明经开区有成立实体公司昆明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旗下还有昆明同创公司,也有旅游公司等实体企业,所以将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作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企业;至于外界对它的质疑并不清楚。工商资料显示,昆明善心汇文化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第三城映象欣城A5幢27层A5-3001室,注册资金一亿元整。“善心汇集团在昆明花一亿元收购了一幢楼作为总部,就位于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内,将拿到金融牌照让落地合法化。”一位善心汇会员向小编提供了该栋楼的拍摄视频,大楼一面挂着“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的牌子,另一面挂着“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的牌子。据了解,云南省金融实践创新示范区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揭牌并启动建设。小编辗转联系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向小编表示,该示范区与善心汇公司并无关系。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小编看到一篇声明,标题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虚假言论的严正声明》。该声明称,多个网站上刊登了标题为“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调研取得圆满成功”的文章,文中提及“研讨会由昆明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主管”,此为虚假信息。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在声明中称,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研讨会为市场主体自身行为,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无任何法律关系;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从未对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任何事宜进行任何授权。今年年初,由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持的“善心汇公益基金”在京启动,当时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为主办方。不过,4月7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由于公众对于善心汇的经营模式存疑,自启动以来,该基金未开展任何活动;经协商,双方终止合作。小编注意到,在一个善心汇拍摄的黄花梨庄园宣传视频中,善心汇讲述了黄花梨是其实体经济产业的重要部分。有观点指出,所谓种植和出售海南黄花梨,这种实体资产和营利模式看似存在,但是并不可能支付会员“倒腾钱”所滋生的利息,因为海南黄花梨现在还是幼苗,产生效益也要等上几十年甚至更久。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徐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自称有房产楼盘,但楼盘地点、土地产权证,还有黄花梨林权证,很少有用户亲眼目睹;如果是正规企业,应开诚布公地把公司盈利和税收情况公布出来。《公安部紧急曝光:这个传销组织洗脑太厉害!百万人恐血本无归》 精选五“善心汇可以让年过60岁的孤寡老人,每个月至少有800元至1600元的收入”;“善心汇可以让年满16周岁的学生,每个月不用向父母要零花钱”;“善心汇可以让无人照顾的残疾人,自力更生,生活找到自信”;“善心汇可以让负债累累的卡奴、房奴、车奴尽快还清债务”……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善心汇于2016年5月进入大众视野。善心汇宣传资料显示,其为党和**减轻负担,做了大量的扶贫帮困的具体工作,累计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达数十万人。然而,如此“好”的机构,似乎已被地方**相关部门“盯上”——网上流传一份文件显示,辽宁省凌源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发布,对参与善心汇集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今年3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在其“平安巴丹吉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预警:阿右旗公安局关于谨防以“善心汇”为名的犯罪活动》的文章,文中写到:“‘善心汇’以精准扶贫等名义,以微信群拉会员收取投资费用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给群众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害。阿右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慎投资。”4月28日,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所在地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所一位负责人对小编表示,对于善心汇,经开区相关部门已经在着手了解。小编注意到,2016年年底,辽宁省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打着慈善、扶贫的旗号,通过发展下线来运作,已具备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特征,涉嫌传销。这是为何?善心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现状:入局者的狂热旁观者的忧心“江宁公安你好,请问善心汇是否是传销组织?”4月30日,在南京上学的曹颖(化名)在微博上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在线咨询。曹颖介绍,今年3月,家住重庆的母亲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善心汇,对方称投资3000元,一个月能赚1600元。“一开始我就告诉她这个不太靠谱,怎么可能坐着就赚钱,没有智力也没有劳力的成果,很可能是庞氏骗局。”然而,母亲并未听进曹颖的劝说,不仅没有退出,还要拉曹颖进入善心汇。“我妈叫我把身份证拍照给她,我拒绝后,她又劝我说善心汇是正规组织,规定很严格;我再次提出拒绝,她就说要断了我的生活费!……”曹颖说,“我现在能做的只有在电话里反复劝她。”同样也是女儿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颖一样感到忧心。“我妈和她的朋友们都加入了善心汇,对于她们来说,能赚钱就是好模式;因为已经尝到了甜头,现在就跟被洗脑一样,我要说是传销,她就说我怕这怕那、挣不了大钱,每每劝说都以争吵告终。”李欣谈道。为了不让家庭闹的不愉快,李欣无奈选择“妥协”:其母亲又以李欣的身份证开通了一个善心汇账号,“她以为我已经接受了,又开始叫我发展下线;每天还会微信喊我在善心汇会员群里听老师讲课,我都假装没看见,真担心她会越陷越深”。在李欣的介绍下,小编加入“勿忘初心新经济生态系统”的微信群,目前该群人数有一百五十余人,每天都有指导老师上课进行分享。“如果此时聆听我分享的家人,还把善心汇当成是传销,说明你只看了网上的负面消息;如果你只是玩两次、赚点钱就走了,说明你连善心汇的大门在哪里都没找到;如果你把善心汇当成事业,说明你看懂了善心汇的99%;如果你真正从心灵深处相信善心汇创始人张天明所说的,‘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汇崩盘’,恭喜你成为一个合格的善心汇的‘善粉’。”5月1日,群里一位老师“SHX栗子直播中心”,在群里进行语音分享。“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认为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张天明同志每晚的分享要听,多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记吃饭睡觉,但不能忘记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汇的总部学习,这样格局才能打开;第四,用专门的本子去记录自己每一位会员的布施、受助时间,直到全部教会他、也认可了善心汇,才可以放手不管……”“SHX栗子直播中心”表示,“善心汇将是中国民营企业中最优秀的企业,超过淘宝、百度,我认为只是时间问题。”模式:“在善心汇想赔钱都难”“疯狂入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模式在吸引着他们?小编向一位善心汇会员陈执(化名)进行咨询,这位会员也很乐意地向小编发送了善心汇登录系统的链接。“打开进行注册就行,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必须要有推荐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负责给你激活账户。”陈执介绍,善心汇的系统叫做“新经济生态系统”,注册需要通过推荐人向公司缴纳会员年费300元/人,开户注册即可获赠黄花梨“善种子”1株。陈执介绍,在善心汇这套系统里,目前分为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五个等级;在这里,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称为“受助”;在社区内投资,排单打款时需要用到至少1个善心币,善心币价格为100元/个;然后系统按照排队时间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进入“受助”队列,等待收款。例如,特困社区主要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该社区的投资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每轮收益率50%,排队打款和收款时间会酌情提前;贫困社区的投资额度也是为1000元至3000元,排单打款时需要消耗1个善心币,该社区没有“门槛”限制,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区的投资额度为5万至30万元,每轮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长45天收益5.5万元至33万元。“简单来说,如果你加入了善心汇,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陈执说,以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来算的话,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而且,以上只是静态收益,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即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会促使会员不断拉人加入。”陈执举例,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不过,陈执也说明,推荐奖并不能全部提现,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金币”,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陈执介绍,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正如张天明所说,在善心汇,你想赔钱都难。”陈执表示,他现在也发展了一个五十多人的“小团队”,通过自己注册的两个会员账号的投资收益和“团队管理奖”,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功德主”团队已有几千人,月收入将近五十万元。观点一: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涉嫌传销对于善心汇宣称的高回报和层级发展模式,也有一些公众和专业人士表示了质疑。对于外界的质疑,4月21日,小编联系上善心汇工作人员杨女士,杨女士向小编发送了一些关于善心汇的宣传资料。资料上解释,会员得到平台上其他会员的资助后,分享给更多会员使其加入精准扶贫队伍,公司平台会员基础数据就会不断增加,平台价值就越大,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可在善心汇商城兑换商品的金币或现金形式体现,且奖励分配方式仅限于二级,这也符合国家工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本不涉及传销。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介绍,刑法中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随着实践活动中传销形式不断演化和变形,武长海表示,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传销一般会采用金字塔模式,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牟取利益,但这种模式有显性也有隐性。显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会在会员加入时明确告诉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以及不同层级会员来获得不同报酬;善心汇虽然不强制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但通过高额回报来诱惑、激励其不断发展会员,是一种变相的发展下线的方式,这种隐性的层级设置也涉嫌传销。”武长海表示。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也认为,善心汇要求入会的人交纳注册费,以发展下线、建立团队为报酬,涉嫌传销;虽然其声称采用跳级制推荐奖,第二代不设奖励,不同于一般传销的顺序层级制,但依然难以摆脱“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传销本质。为何在善心汇的架构里,“富人社区”投的多的反而每轮收益少?“贫穷社区”投资额度少的反而每轮收益多?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上显示,按照规则,“富人”在时间长度上大于“贫困群众”,并且回报低,这既帮扶了“穷人”,又让“富人”有了成就感。武长海则分析认为:“投资数额小却返利高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为大额投资,参与的人数普遍偏少,而大额资金停留时间长,可以用来支撑小额资金的周转,这种做法能延长资金链断裂的时间;会员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台的盈利或所谓的实体企业,能否向会员支撑高返利还存在疑问;倘若是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则涉嫌庞氏骗局,一旦当新入会的会员提供的资金无法支付早期会员的利息或本金时,将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面临崩盘的危险。”观点二:涉嫌非法集资2017年2月,张天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善心汇已有近100万的会员。李欣粗略估计,以每个会员只投资过一次3000元计算,就有三十亿元的资金在平台停留过,等待系统安排打款和收款。对善心汇登录系统的域名进行查询,该网站主办单位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网站负责人为张天明,审核通过时间为2015年8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如果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的工商注册范围,主要是文化传播等,但其实际的经营行为却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邓建鹏介绍,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给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打着精准扶贫的幌子,善心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进行集资、用网络公开的手段、承诺回报、面向不特定的对象,达到了非法集资构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邓建鹏表示。对于以上质疑,小编在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中看到,善心汇开发了一个基于精准扶贫的点对点的软件平台,为会员提供精准匹配的帮扶,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是通过为平台提供持续的技术研发维护,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从而获得技术和服务收益,材料称,善心汇“不建立资金池,所以谈不上集资”。宣传资料显示,现在善心汇产业集团总部落户昆明,作为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下属昆明同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同创公司”),负责金融信息服务,并成立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国际金融资产管理研究院,进一步探索完善“命运共同体循环新经济生态系统”理论实证;深圳分部各公司负责文化产业园区、影视拍摄等;海南分部所属各公司主要负责生态农业种植、旅游地产等运营……善心汇新型产业模式,以实体经济为依托开展精准扶贫互助、共建美丽乡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时间价值、交换价值等多方面的增值让系统内的成员实现多方共赢,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共享经济典型。工商信息显示,昆明同创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等。对此,邓建鹏表示,善心汇系统经营公司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创公司具有金融资质,但由于其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汇文化公司仍属超范围经营;而根据工商信息,昆明同创公司只是一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如果平台有资金应找第三方进行存管;若没有经相关部门批准,汇聚公众钱款到自己平台,也涉嫌非法集资。调查:多方“打脸” 背景宣传引质疑宣传资料中所提到的“科技局挂牌重点支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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