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没有未过户二手车买卖协议,只签订协议可以吗

五年前买的回迁房,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直没有过户,现在过户要求加-法律快车网(Lawtime.cn)
五年前买的回迁房,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直没有过户,现在过户要求加价合理吗?
问题详情:五年前在一小区买的回迁房15万元,由于当时是回迁房必须五年后才能办过户手续,所以当时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款一次付清。合同上有卖方女主人的签字,还有村委会的盖章和我们买方的签字。因为房产证上当时只有女主人的名字,我们也没有在意要求男主人签字。现在想办过户手续,原来的男女主人离婚了,通过亲戚沟通后男方同意办理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这样把契税办理完了。过几天后要办理房产证手续,男方突然提出五年前女方卖房子时候,他不知道,现在要求每平米加价500元,把钱给他后,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他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走法律程序的步骤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请您详细解答,谢谢!
律师回答(5)
如果能协商,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走诉讼程序需要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等)去法院立案。如需律师帮助,请来电、来所咨询。
民事纠纷,你可以起诉要求过户,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提供男方自愿放弃所有权的证明、买卖合同
你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过户,可以来电话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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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没有过户,有签订买卖协议,有效吗
买房子没有过户,有签订买卖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答地区:山东-临沂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4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有效,但是房子的物权不发生转移,产权还是原房屋所有人的。 11:03地区:上海-普陀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2707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尽快过户 不过户前都是有风险的 11:04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611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如果房屋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买卖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11:15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7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买卖合同不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都是有效的,但是房屋不过户的风险很大,建议尽快过户。 11:28地区:广东-佛山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232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建议及时办理过户 12:05地区:山东-淄博咨询电话:18753***帮助网友:673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买卖协议只是在双方之间有效,不过户,证明买卖还未完成,不具有法律效力 11:05
无锡推荐律师亲戚之间买卖房屋,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合同,没有过户,已支付大部分钱,不想要了,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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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之间买卖房屋,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合同,没有过户,已支付大部分钱,不想要了,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安徽-合肥&12-17 13:44&&悬赏 0&&发布者:qwert1…… & 回答:(4)
着急!!亲戚有一套小镇街边的老房子,吹嘘有110多平方,实际只有80多平方。并忽悠说有其他人也想买,需要我方提前付定金,我们和另外一个亲戚一起去看的房子,(这个亲戚能算证人吗)商讨之后,要求总房价需支付26万。由于本人在外地上班,陆续已经向亲戚银行卡账户转了20万。起初卖方说过不想要的话可以全额退回,也没有告知过户事宜。期间我们提出过过户要求,但是说全要我们支付过户的钱。后来觉得离住宅远(另外一个县城)不合适,现在我们不想要了。回到老家,亲戚不理会我们,卖家耍赖,协商无果,甚至扬言不承认20万的汇款,甚至说我们出尔反尔。我们怀疑卖方存在欺骗行为。请问买卖这套房子是否合法?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如何处理。我们要求卖方退回20万,可以吗?走法律程序,能打赢吗?目前只有银行开的汇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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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发文字号:
颁布单位:
没有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张振  时间:   来源:交流  浏览量:0  
&&&&& 案情:2006年3月,王某与胡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王某将其购买的集资房一套出卖给胡某,房价12.6万元,同时约定,王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当日,胡某付清了房款,王某将房屋交付给胡某。
2008年3月,王某向法院起诉,以房屋转让时尚未取得房产证为由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相互退房退款。
经认真研究,认为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分析: (1)没有任何关于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规定;
(2)《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是指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并不是指不能订立转让房产所有权的合同,更不是指订立的转让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分为两道程序。一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的约束;二是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买受人应依约支付价款,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可见,合同关系是因,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是果。过户登记能否进行、所有权能否转移只是合同能否得到完全履行的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无涉。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为由反推合同无效是颠倒因果关系,不符合交易的顺序与逻辑。
结合本案,王某与胡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王某已实际取得对房屋的支配权,对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至于过户手续,当然可以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履行。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我们知道,我国房地产市场上销售的房屋绝大多数是期房,即房屋销售时尚未盖好,更遑论取得房产证了。如果象原告所说的那样,没有房产证就导致买卖合同无效,那么我国房地产市场会是一种何等混乱的景象?!那样的话,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都可以随时以“签订合同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随意撕毁合同,肆意侵犯买受人的利益,而买房人付了款得不到房子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就会变得合法、合理,《房地产管理法》的这条规定岂不成了开发商恶意毁约的“保护神”、老百姓买房的“拦路虎”了吗?谁还会去、谁还敢去买房呢??房地产业也只能是死路一条了!因此,根据房屋买卖的交易行为顺序、内在逻辑及以上法律规定,对《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立法本意应理解为:此条旨在贯彻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生效主义,是指没有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而不是指不能订立转让房产所有权的合同,更不是指订立的转让合同无效。原告以此规定主张《房屋转让合同》无效是对法律的理解错误,不应得到支持。
(3)“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只是行政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规定,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我国法律法规中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这些条款一般是用“不得”、“禁止”、“应”等词语表述。但不是违反任何强制性规定都导致合同无效。民法理论认为,强制性规范又可分为效力规范和取缔规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将导致合同无效的,是效力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将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只是规定违反应受到有关机关行政处罚的,属于取缔规范(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2002年11月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658—659页)。可见,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合同才无效。《房地产管理法》的上述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不属于效力性规定,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4)从维护“诚实信用”这一民法的“帝王原则”和鼓励交易,建立诚信社会的要求出发,应认定合同合法有效。
我国已建立并正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鼓励交易和保护交易的。所以,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合同法》,对于合同无效的认定都持十分谨慎的态度,不轻易判定合同无效。早在1988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就规定:“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反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协议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努力维护合同效力,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日益健全和完善,全国人民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今天,诚实守信更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合同法》、《物权法》无不以鼓励交易、维护合同效力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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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协议没办过户房屋买卖有效吗 买房没过户房子归谁
来源:法邦网
只签协议没办过户房屋买卖有效吗
某于 2001 年 1 月至 4 月多次向陈先生借款计 25000 元,因无力还款,李某将一套房以 3
万元的价格卖给陈先生,双方签订了协议,并且进行了公证。之后,陈先生又给李某 5000
元,但是双方始终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法院在执行李某借贷纠纷一案时,将该房查封。李先生以该套房子已卖给他人为由,提出异议。
院认为,被执行人李某与陈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虽然成立,但是双方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违反了房地产转让或变
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的规定。因此,房屋所有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仍属被执行人李某所有,异议不成立。
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
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
买房没过户房子归谁
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
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
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
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
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李某与陈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
思表示,该协议是成立的。但双方达成协议后,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违反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
产变更登记的规定,因此,该所有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此,笔者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卖方的资信情况,同时要在签订协议以后办理
房产变更手续,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延伸阅读:买二手房没过户怎么办,只签合同没过户房屋产权归谁?
买二手房没过户怎么办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连续审理了两起因购买二手房,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而引发的纠纷。当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时,不但让购房人的愿望落空,还可能给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2009年8月,张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只签合同没过户房屋归谁
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2002年房产所有人高某与李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高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一间,以1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李某。李某一次性交付房款后
开始居住。但是双方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一年后,李某又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售与张某。张某交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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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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