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散档案保管单位怎么填自己保管可以吗

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扣留人事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扣留人事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往往不愿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也不给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没有人事档案既影响劳动者求职,也造成劳动者无法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完备的劳动合同关系,还影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出国政审手续、技术职称评定和使劳动者丧失进一步求学深造、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对于劳动者极其不利,是当前劳动纠纷中的热点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原劳动部日颁布和实施的(号文件)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规定,您在辞职中和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原单位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是属于辞职纠纷的劳动争议,您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定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如果单位拒绝办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科投诉要求处理。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其中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与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未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认识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目前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我国现实条件下员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工作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无法进入国际大企业工作,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无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也无法办理出国相关手续,员工非常苦恼;此类人事档案与员工分离的现象非常之多以至也成为社会问题,建议事业单位人员在发生辞职争议后及时在60天内提请人事争议仲裁。(精品购物指南)
  北京作为特大型首都城市一直在积极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长,每年均严格控制进京工作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数量和比例,大专院校毕业生进京条件比其他任何城市都高,北京市人民政府从1994年开始征收城市容纳费达5年,1999年才停止征收;以往也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才有资格申请大专院校毕业生进京指标,近来为发展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广泛吸引高科技人才,北京市允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科技企业和计算机软件企业不受限制申请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进京工作;与全国其他城市的辞职纠纷相比,北京市员工辞职纠纷中的“户籍”问题具有鲜明的北京特色而且越来越多。
  目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进入北京市工作首先要与北京市的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再由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事局申请审批;为了保证毕业生在本单位长期工作,用人单位一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毕业生在单位工作若干年限,毕业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违约金、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等等,有的劳动合同甚至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将毕业生的户籍转回毕业生原籍或者是学校所在地。由于毕业生特别是外省市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分配时选择工作的时间有限,可以选择的北京市单位也有限,为了进京工作取得北京户籍,大多抱着先进北京以后再“跳槽”的想法。来北京工作后部分毕业生因个人发展、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等原因提出辞职,用人单位称依据劳动合同要将其户籍转回原籍,大多数员工首先感到的是恐慌,继而是困惑和极大的愤慨,笔者作为律师多次接到此类咨询。
  我国《劳动法》立法宗旨相当明确,保护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劳动者有权利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意愿、教育程度在考虑社会实际需要的情况下选择职业、工种和就业单位;《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没有设立任何实质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给用人单位合理、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可;《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具有积极社会意义,有利于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也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通例。
  首先,正如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和经营发生重大变更时辞退员工不是违约,而只是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一样,员工行使法定授权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辞职也不是违约,没有过错,不存在转移“户籍”问题,劳动者辞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只是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企业向北京市交纳城市容纳费,该费由员工承担,企业没有交纳该费用的也不存在“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
  其次,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公安部门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法律、法规管理户籍,户籍的转入转出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通过劳动合同来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户籍”条款是无效的。笔者就员工辞职后户籍问题专门走访北京市基层派出所,派出所认为:劳动纠纷应当由劳动仲裁和法院受理,而且仲裁机构和法院无权对于户籍问题作裁决或者判决,员工户籍与员工辞职是否违反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没有关系,目前在员工辞职后户籍问题上北京市既没有相关条例和规定,也还没有员工辞职将其户籍转回的先例,派出所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将员工户籍转回原籍的一概不受理;曾经有一段时期北京市为了照顾残疾人解决婚姻问题,允许与残疾人结婚的外地户籍人员落户北京市,为了防止有人不当利用,非正式规定外地人员在落户北京后与残疾人离婚的将其户籍转回原籍,由于违反“离婚自由”的原则,实际根本无法执行,结果是不了了之;目前北京籍罪犯服刑完毕后也还要北京就业和生活,即便员工辞职违反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也绝对不能“吊销户籍”。
  诚然,部分毕业生是借企业为“跳板”进京工作和取得北京户籍,这个问题不是现在才存在,也不是现在才提出来,早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处于困难时期就有“跳板”说指责员工的“欺骗”行为;笔者认为只所以在辞职时产生“户籍”问题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造成,不能由劳动者承担户籍管理落后造成的负面影响,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应当得到保证。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法一点通网简介
法一点通网,由黄骅律师刘军强创办,刘军强律师现开展远程法律咨询,远程咨询,不谋求代理,因此,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刘军强律师,河北省黄骅市西仙庄人,业务专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与工伤,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的代理,及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法一点通网向大众提供基本法律常识的同时,致力于化繁为简,打造法律应用的自动化工具。希望你的法律问题在本网一点即――通!正文法律知识
解除职工的档案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 22:49:05
导读:1.总则1.1&制定目的为保证公司员工档案科学、完整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特建立此制度。1.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档案1.3&权责单位(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员工档案管理办法内容2.1&公...
1.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保证公司员工档案科学、完整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特建立此制度。1.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档案1.3&& 权责单位(1) 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员工档案管理办法内容2.1&&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公司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1) 个人简历(2) 《应聘人员登记表》或《员工登记表》(3) 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 (5) 驾驶证复印件(6) 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一)或用工协议(详见附件二)(7) 《员工转正考核表》(8) 《申请薪资调整表》(9) 《调令单》(10) 奖惩记录(11) 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如保密协议(详见附件三)、廉政协议(详见附件四)(12) 《离职申请单》(13) 《离职人员结算单》(14) 其它有必要纳入档案的资料注意: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2.2&& 档案建立、维护及销毁(1)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员工入职第一天起为员工建立档案,员工入职后转正、岗位变动、薪酬调整等资料在调整后的一周内放入员工档案;(2) 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工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3) 辞职、辞退员工的档案从在职人员档案中提出,单独保管2年后销毁。2.3&& 档案查询权限员工档案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办公室主任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员工档案,本部门经理因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本部门员工档案,其他人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询员工档案。3.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员工档案指员工进入本公司后的档案,不含员工进公司前的人事档案。4.附件附件一:《劳动合同》全&& 日&& 制&& 劳&& 动& 合& 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终止。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1、实行标准工时制。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五条& 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其他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附件二:《用工协议》用工协议甲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1.协议期限:1.1.本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工作内容及要求:3.1.乙方安排在&&&&&&&& 部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该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3.工作时间:& 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休息两天。&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4.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4.1.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甲方于每月&&& 日发放,不得无故拖欠。4.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5.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于必要的纪律处分和解聘。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1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甲方又不加以改善&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7.违反本协议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协议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赔偿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50%。& 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其他: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我同意与&&&&&&&&&&&&&&&&& (以下简称公司)雇佣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我本人签署本雇员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保密信息1、“保密信息”是指专有信息、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技术资料、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具体包括下列各项与公司有关的专门信息。(1)产品信息。包括产品有关的计算机软件(包括原码和目标码)、硬件、固件及产品计划、服务、客户资料和客户名单(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于受雇期间曾因业务往来而拜访过的或逐渐熟悉的公司客户)等;(2)技术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制造程序中的数据及统计、产品质量以及分析方法;(3)市场信息。如: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应收款项、客户情况、竞争对手情况等;(4)贸易秘密、销售策略、计划、方法和手段;(5)所有与财务有关的信息,如:财政预算、成本状况、公司日常开销情况、银行借贷情况、固定资产规模、公司负债状况等;(6)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各种信息,如:公司的职位等级、薪酬标准、流失率、组织结构等,以及本人及他人的工资和各项补贴;(7)公司专有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类文件;2、我同意在本人受雇期间对以上所定义的保密信息必须审慎对待并严守秘密,除非为公司或集团(“集团”一词专指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利益,不得使用保密信息。未经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向公司外部人员或内部无关人员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也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内部无关员工或外部第三者的事务中。二、发明1、在受雇期间,本人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制造、创作、设计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发明、新著、创作、设计、改良、工序、专有技术等,无论上述内容能否申请专利或注册,本人都应及时地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向其披露详细内容。若该履行以某些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作发明者)的同意为前提,本人应及时通知他们。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对我于受雇期间所取得的任何发明享有完全的、绝对的、排他的所有权。该发明、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著作权法中分别被界定为“职务发明”及“职务作品”。三、记录的保存及返还1、我同意并确认对我直接、间接从公司处获得的或来源于工作中发明创造的所有文件、记录、数据、笔记、报告、来往信函、说明、蓝图及纲要,不论上述内容是否涉及保密信息,公司均享有排他的、绝对的财产所有权,公司得在任何时间获取之。2、我进一步同意并保证,我在受雇期间或在离任之时,应按公司的要求,毫不拖延地返还和送交所有上述文件及记录,我不能以个人名义占有或控制,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再次、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四、我同意,在与公司结束雇佣关系后(24个月内),本人均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励之手段使公司雇员离职或试图拉拢、引诱、招用、挖走公司雇员。不得直接或间接转移或试图转移公司的任何客户。更不得泄漏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五、我同意,在与公司结束雇佣关系后三年内不得从事IC卡智能气表、水表及机具行业,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行业和企业中工作。六、 我同意,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公司可以对本人进行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本人赔偿公司直接或间接的任何经济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我同意承担基本赔偿金为人民币 伍 万元。如有必要,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本协议包含并取代以前所有本人与公司就该主题进行的商定及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本协议内容之修改、修正以及本协议项下权利之放弃,必须由受约束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公司就本人的工作职责、薪水与酬金及其他事项的调整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及适用范围。八、特殊约定事项:九、本协议在本人无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后三年内继续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本人各持一份&公司:部&&&&&&&&&&&&&&&&&&&&&&&&&&&&&&&&&&&&&&&&&&&&&&&& 签署人:盖章:&&&&&&&&&&&&&&&&&&&&&&&&&&&&&&&&&&&&&&&&&&&&&&&&&& 年&& 月&& 日附件四:《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推进公司廉政建设,加强各部门员工廉政意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实际利益,本人自愿与&&&&&&&&&&&& 签订廉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1.以公司的利益为重,选择信誉好、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并尽量抵制供应商的无端涨价行为。2.在工作中应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3.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暗示所属部门与自己的亲戚或朋友做生意;如有亲戚或朋友承接采购或其他敏感业务,须报总经理审批。4.不以各种名义到供应商处“吃、拿、卡、要、报”;不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借钱(包括私人借支)、赌博或有意识的变相享受消费。如有发生以上行为,本人愿接受实际金额三倍的赔偿和记过处分,对所发生的事件承担相应责任。5.不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利用职权干私活,在采购中决不吃回扣。私下收受回扣、有价赠券、消费卡等行为视为受贿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6.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三分,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人事档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公司:&&&&&&&&&&&&&&&&&&&&&&&&&&&&&&&&&&&&&&&&&&&&& 签字:日期:&&&&&&&&&&&&&&&&&&&&&&&&&&&&&&&&&&&&&&&&&&&&& 日期: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这篇文章很赞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用  户:匿名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播放数:95播放数:644播放数:2195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TEL:400-048-8148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档案保管单位怎么填 的文章

 

随机推荐